甲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9年 10月销售自产实木地板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 113万元。已知实木地板增值税税率为 13%,消费税税率为 5%。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地板厂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113÷(1+13%)×5%=5(万元) B.113÷(1-5%)×5%=5.95(万元) C.113×5%=5.65(万元) D.113÷(1+13%)÷(1-5%)×5%=5.26(万元)

题目
甲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9年 10月销售自产实木地板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 113万元。已知实木地板增值税税率为 13%,消费税税率为 5%。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地板厂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113÷(1+13%)×5%=5(万元)
B.113÷(1-5%)×5%=5.95(万元)
C.113×5%=5.65(万元)
D.113÷(1+13%)÷(1-5%)×5%=5.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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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一家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2019年8月该厂将生产的一批实木地板交门市部,计价60万元。门市部将其对外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77.22万元。已知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税率为5%,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额为( )万元。

    A.1.54
    B.1.8
    C.3.42
    D.5.32

    答案:C
    解析: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额=77.22÷(1+13%)×5%=3.42(万元)。

  • 第2题:

    甲地板厂2019年11月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素板金额50万元、税额6.5万元;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万元、税额0.09万元。甲厂将外购素板40%加工成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金额40万元、税额5.2万元。甲厂当月应纳消费税为( )万元。(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

    A.1
    B.2
    C.3
    D.4

    答案:A
    解析:
    应纳消费税=40×5%-50×5%×40%=1(万元)

  • 第3题:

    某木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15日,向某建材商场销售实木地板一批,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04.4万元。已知实木地板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计算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


    答案:
    解析:
    (1)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4.4÷(1+16%)=90(万元)
      (2)应纳消费税税额=90×5%=4.5(万元)

  • 第4题:

    某木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9月20日向某建材商场销售实木地板一批,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05.3万元。已知实木地板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5%。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是()万元。

    A.5.265
    B.4.5
    C.17.901
    D.4.6

    答案:B
    解析:
    从价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中不包括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款,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将增值税款从计税依据中剔除。不合增值税销售额=105.3÷(1+17%)=90(万元),应纳消费税税额=90×5%=4.5(万元)。

  • 第5题:

    甲实木地板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0月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一批原木,开具的收购发票注明收购价款40000元。甲实木地板厂将收购的原木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乙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加工实木地板,实木地板加工完毕,甲实木地板厂收回实木地板,取得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加工费20000元,代垫辅料10000元,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的销售价格。已知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税率为5%,则乙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元。

    • A、2631.58
    • B、3157.89
    • C、3410.53
    • D、3684.21

    正确答案:C

  • 第6题:

    甲实木地板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0月外购已税实木地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当月领用部分实木地板用于继续生产实木地板,已知本月期初库存外购已税实木地板5万元,期末库存外购的已税实木地板2万元,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该实木地板厂当月可扣除的外购实木地板已纳的消费税税额为()万元。

    • A、0.25
    • B、0.3
    • C、0.15
    • D、0.55

    正确答案:D

  • 第7题:

    甲地板厂(以下简称“甲厂”)生产实木地板,2015年8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并支付运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素板金额50万元、税额8.5万元;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1万元、税额0.11万元。 (2)甲厂将外购素板40%加工成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金额40万元、税额6.8万元。 (3)受乙地板厂(以下简称“乙厂”) 委托加工一批A型实木地板,双方约定由甲厂提供素板,乙厂支付加工费。甲厂将剩余的外购实木素板全部投入加工,当月将加工完毕的实木地板交付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材料费金额30.6万元、加工费5万元,甲厂末代收代缴消费税。 (其他相关资料:甲厂直接持有乙厂30%股份,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 计算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正确答案: 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60×5%-50×5%×60%=3-1.5=1.5(万元)

  • 第8题:

    问答题
    甲实木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3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从油漆厂购进上光漆2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1万元,取得油漆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原木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购货款42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取得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1.91万元;原木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乙地板厂加工成未上漆的实木板,取得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甲厂收回实木地板时乙厂代收代缴了甲厂的消费税(乙厂未同类实木地板销售价格)。 (3)甲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实木地板的一半领用连续生产高级实木地板,当月生产高级实木地板2000箱,销售高级实木地板15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50万元。 (4)当月将自产高级实木地板100箱用于本企业会议室装修。 (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实木地板成本利润率5%,所有应认证的发票均经过了认证)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甲厂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42*(1-13%)+1.91+8】÷(1-5%)=48.89(万元)甲厂被代收
    代缴的消费税=48.89*5%=2.44(万元)在组成计税价格时注意收购原木的42万元收购款中计算扣除了
    13%的进项税,剩余(1-13%)的部分计入了采购成本;支付1.91万元运费属于采购成本的组成部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甲实木地板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外购已税实木地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8万元,增值税1.04万元;当月领用部分实木地板用于继续生产实木地板,已知本月期初库存外购已税实木地板5万元,期末库存外购的已税实木地板2万元,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该实木地板厂当月可扣除的外购实木地板已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万元。
    A

    0.25

    B

    0.3

    C

    0.15

    D

    0.55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甲实木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3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从油漆厂购进上光漆2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1万元,取得油漆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原木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购货款42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取得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1.91万元;原木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乙地板厂加工成未上漆的实木板,取得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甲厂收回实木地板时乙厂代收代缴了甲厂的消费税(乙厂未同类实木地板销售价格)。 (3)甲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实木地板的一半领用连续生产高级实木地板,当月生产高级实木地板2000箱,销售高级实木地板15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50万元。 (4)当月将自产高级实木地板100箱用于本企业会议室装修。 (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实木地板成本利润率5%,所有应认证的发票均经过了认证)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甲厂当月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当月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
    销售和视同销售实木地板应纳消费税=
    (450+450÷1500*100)*5%=480*5%=24(万元)
    生产领用已税实木地板应抵扣消费税=2.44*50%=1.22(万元)
    应纳消费税=24-1.22=22.78(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计算问答题:甲实木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3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从油漆厂购进上光漆2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1万元,取得油漆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原木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42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取得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1.91万元;原木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乙地板厂加工成未上漆的实木地板,取得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甲厂收回实木地板时乙厂代收代缴了甲厂的消费税(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销售价格)。(3)甲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实木地板的一半领用连续生产高级实木地板,当月生产高级实木地板2000箱,销售高级实木地板15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50万元。(4)当月将自产同类高级实木地板100箱用于本企业会议室装修。(提示: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实木地板成本利润率5%,所有应认证的发票均经过了认证)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计算甲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2)计算甲厂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计算甲厂当月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1)应缴纳增值税①当期进项税额合计=34+1.36+42×13%+1.91×11%=41.03(万元)这里考点是收购免税农产品按13%的规定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②当期销项税额=450×17%+450/1500×100×17%=81.6(万元)③应缴纳增值税=81.6-41.03=40.57(万元)(2)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42×(1-13%)+1.91+8]÷(1-5%)=48.89(万元)甲厂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48.89×5%=2.44(万元)因为没有乙厂同类价格,只能组价计税。在组价时注意收购原木的42万元收购款中计算扣除了13%的进项税,剩余(1-13%)的部分计入了采购成本;支付1.91万元运费属于采购成本的组成部分。(3)当月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①销售和视同销售实木地板应纳消费税=(450+450/1500×100)×5%=480×5%=24(万元)②生产领用已税实木地板应抵扣消费税=2.44×50%=1.22(万元)③应缴纳消费税=24-1.22=22.78(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 年 11 月销售自产实木地板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 111.15 万元。已知实木地板增值税税率为 16%,消费税税率为 5%,甲地板厂当月该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A

    111.15÷(1+16%)×5%=4.79(万元)

    B

    111.15÷(1-5%)×5%=5.85(万元)

    C

    111.15×5%=5.5575(万元)

    D

    111.15÷(1+16%)÷(1-5%)×5%=5(万元)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3题:

    2018年10月,甲实木地板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一批原木,税务机关认可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款20万元,支付收购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费金额2万元,将该批材料委托乙实木地板厂加工成素板(实木地板的一种),乙厂收取加工费和辅料费不含增值税价款3万元,乙实木地板厂无同类地板销售价格,甲实木地板厂收回素板后,将其中80%继续加工成实木地板成品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5万元,则:(1)甲厂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多少?(2)甲厂销售实木地板成品应纳的消费税是多少?(成本利润率5%;消费税率5%)


    答案:
    解析:
    (1)甲厂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材料成本=20×(1-12%)+2=19.6(万元)
    组价:(19.6+3)/(1-5%)=23.79(万元)
    代收代缴消费税=23.79×5%=1.19(万元)
    (2)甲厂销售成品应纳的消费税=35×5%-1.19×80%=1.75-0.95=0.8(万元)。

  • 第14题:

    (2015年)甲地板厂(以下简称“甲厂”)业务:
    (1)将外购素板40%加工成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金额40万元、税额5.2万元。
    (2)受乙地板厂(以下简称“乙厂”)委托加工一批A型实木地板,双方约定由甲厂提供素板,乙厂支付加工费。甲厂将剩余的外购实木素板全部投入加工,当月将加工完毕的实木地板交付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材料费金额30.6万元、加工费5万元。(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
    要求:计算缴纳甲厂业务(2)应纳消费税。


    答案:
    解析:
    该业务不是消费税法规定的委托加工业务,纳税人为甲厂。
    甲厂应纳消费税=40÷40%×60%×5%=3(万元)。
    注意:本题在计算应纳消费税时未考虑外购已税应税消费品的扣除问题,正常做题会涉及到已纳税款的扣除。

  • 第15题:

    甲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发生下列业务:
    (1)从国内企业购进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00万元,税金为16万元。将其中的80%委托乙企业生产实木地板,取得了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的加工费为5万元,含乙企业为加工该实木地板代垫的辅料0.5万元。
    (2)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实木地板全部批发给代理商,收到不含税价款120万元。
    (3)将自产的实木地板用于换取生产原材料,已知甲地板厂同类实木地板的平均不含税销售价格为30万元、最高不含税销售价格为35万元。
    (4)将自产的一批成本价40万元的实木地板移送下设的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门市部将其中60%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8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税率为5%、成本利润率为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中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
    (2)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3)计算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4)计算业务(4)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答案:
    解析:
    (1)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100×80%+5)÷(1-5%)×5%=4.47(万元)。
    (2)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120×5%-4.47=1.53(万元)。
    (3)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或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35×5%=1.75(万元)。
    (4)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要按非独立核算门市部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计算消费税税额。
    业务(4)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58÷(1+16%)×5%=2.5(万元)。

  • 第16题:

    某公司为实木地板生产企业,2015年12月领用上月外购的地板加工成豪华实木地板,销售给甲公司500箱,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400万元;已知上月外购实木地板500箱,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本月生产领用80%。该地板公司应缴消费税()万元。(消费税税率5%)

    • A、4
    • B、5
    • C、7
    • D、8

    正确答案:A

  • 第17题:

    甲实木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3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从油漆厂购进上光漆2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1万元,取得油漆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原木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购货款42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取得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1.91万元;原木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乙地板厂加工成未上漆的实木板,取得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甲厂收回实木地板时乙厂代收代缴了甲厂的消费税(乙厂未同类实木地板销售价格)。  (3)甲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实木地板的一半领用连续生产高级实木地板,当月生产高级实木地板2000箱,销售高级实木地板15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50万元。 (4)当月将自产高级实木地板100箱用于本企业会议室装修。  (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实木地板成本利润率5%,所有应认证的发票均经过了认证)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甲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正确答案:(1)应缴纳增值税  当期进项税额合计=34+1.36+42*13%+1.91*11%=41.03(万元)收购免税农产品按13%的规定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
    当期销项税额=450*17%+450÷1500*100*17%=81.6(万元)
    应纳增值税=81.6-41.03=40.57(万元)

  • 第18题:

    甲实木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3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从油漆厂购进上光漆2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1万元,取得油漆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原木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购货款42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取得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1.91万元;原木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乙地板厂加工成未上漆的实木板,取得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甲厂收回实木地板时乙厂代收代缴了甲厂的消费税(乙厂未同类实木地板销售价格)。 (3)甲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实木地板的一半领用连续生产高级实木地板,当月生产高级实木地板2000箱,销售高级实木地板15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50万元。 (4)当月将自产高级实木地板100箱用于本企业会议室装修。 (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实木地板成本利润率5%,所有应认证的发票均经过了认证)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甲厂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42*(1-13%)+1.91+8】÷(1-5%)=48.89(万元)甲厂被代收
    代缴的消费税=48.89*5%=2.44(万元)在组成计税价格时注意收购原木的42万元收购款中计算扣除了
    13%的进项税,剩余(1-13%)的部分计入了采购成本;支付1.91万元运费属于采购成本的组成部分。

  • 第19题:

    某实木地板厂当月生产实木地板3000箱,销售实木地板25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980万元。同时将自产实木地板100箱用于企业会议室装修。则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50.96万元(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0题:

    单选题
    甲实木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将自产的一批实木地板向丙木材厂换取一批用于加工实木地板的木材,该批实木地板的平均销售价格为25万元(不含税,下同)、最高销售价格为28万元。已知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税率为5%,则甲实木地板厂应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合计为()万元。
    A

    4.65

    B

    5.4

    C

    5.73

    D

    5.56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某实木地板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三月份销售一批自产实木地板,取得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为72.54万元,另想购买者收取了包装费8.19万元。已知实木地板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实木地板厂该业务应计算缴纳的消费税为()万元。
    A

    3.10

    B

    3.45

    C

    3.63

    D

    4.04


    正确答案: B
    解析: 实木地板厂该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72.54+8.19)÷(1+17%)×5%=3.45(万元)。

  • 第22题:

    判断题
    某实木地板厂当月生产实木地板3000箱,销售实木地板25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980万元。同时将自产实木地板100箱用于企业会议室装修。则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50.96万元(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当月实木地板应纳消费税=(980+980÷2500×100)×5%=50.96 (万元)。

  • 第23题:

    单选题
    某木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3月15日向某建材商场销售实木地板一批,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05.3万元。已知实木地板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5%。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A

    105.3×5%=5.27(万元)

    B

    105.3÷(1-17%)×5%=6.34(万元)

    C

    105.3÷(1+17%)×5%=4.5(万元)

    D

    105.3÷(1-5%)×5%=5.54(万元)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生产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5.3÷(1+17%)=90(万元);应纳消费税税额=90×5%=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