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宣告死亡的是( )A.公民下落不明两年 B.下落不明满4年 C.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两年的 D.下落不明满6年 E.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5年的

题目
可以宣告死亡的是( )

A.公民下落不明两年
B.下落不明满4年
C.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两年的
D.下落不明满6年
E.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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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宣告死亡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B.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C.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D.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不应当宣告死亡


    参考答案:A

  • 第2题:

    下列关于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关系说法正确的是:( )

    A.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B.申请人只宣告失踪的,即便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也应当只宣告失踪

    C.同一顺序的申请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的,若满足宣告死亡相关条件者,应当宣告死亡

    D.同一顺序的申请人有的申请宣告失踪,有的申请宣告死亡的,应当宣告死亡


    正确答案:ABCD
    「考点」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解析」《民通意见》第29条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当宣告死亡。

  • 第3题:

    下列关于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表述正确的是:

    A.宣告失踪的结果主要是财产方面的,宣告死亡的结果既有财产方面的,又有身份方面的

    B.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C.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不应当宣告死亡

    D.申请宣告失踪和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皆有顺序限制


    正确答案:A
    2.【答案】A 【考点】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比较【解析】 宣告失踪最主要的效果是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人身关系不受影响;宣告死亡,不仅会涉及被宣告死亡人的财产,同样会影响到其身份关系,据此,A项正确。根据《畏通意见》第25条的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有严格规定的,但是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不受此顺序限制,故B项错误。《民通意见》第29条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当宣告死亡。据此,C、D项错误。

  • 第4题:

    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6年。根据法律规定,其配偶( )。

    A.只能申请宣告甲失踪

    B.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

    C.只能先申请宣告甲失踪,再申请宣告甲死亡

    D.既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


    正确答案:D
    解析: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6年,符合宣告失踪的“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的状况超过2年的期限”条件;也符合宣告死亡的“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或者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的事实状态超过4年的法定期限”条件;配偶是申请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利害关系人,且在申请宣告死亡利害关系人中处于第一顺序,不受其它利害关系人影响。

  • 第5题:

    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_______宣告死亡。

    A.应当

    B.可以

    C.无权


    参考答案:A

  • 第6题:

    赵某婚后下落不明5年,其父母可以申请法院( )。

    A.先宣告其失踪,再宣告其死亡

    B.宣告其死亡

    C.先公示寻找,后宣告失踪,再宣告其死亡

    D.在宣告失踪后寻找仍无下落时,才能宣告其死亡


    正确答案:B
    B。本题考查宣告公民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关系。根据法律的规定,只要具备法定条件就可以宣告公民死亡,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要条件。

  • 第7题:

    王某自从离家出走后杳无音讯,下落不明至今已经5年。王某的子女打算向法院申请宣告王某死亡,开始继承遗产。但是王某的妻子孙某不同意宣告王某死亡,而只是同意宣告王某失踪。对于此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所以王某的子女若打算宣告王某死亡,必须先向法院申请宣告王某失踪
    B:法院应当宣告王某失踪
    C:法院应当宣告王某死亡
    D:法院宣告王某失踪后,王某的妻子可以自己指定王某财产的代管人

    答案:A,C,D
    解析:
    根据《民通意见》第29条的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当宣告死亡。所以选项A错误。根据同法第25条的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1)配偶;(2)父母、子女;(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本案中,王某的妻子作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第一顺序人,并不同意申请宣告王某死亡,所以作为第二顺序人的王某的子女,不得申请宣告王某死亡。所以,本案中法院应该宣告王某失踪。选项B正确,而选项C错误。同时,根据《民诉意见》第194条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清理下落不明人的财产,指定诉讼期间的财产管理人。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失踪的,应同时依照《民法通则》第21条第1款的规定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所以选项D错误。@##

  • 第8题:

    关于宣告死亡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曱被宣告死亡后,其受托人乙继续处理受托事项,受托事项完成后得知甲已被宣告死亡,遂向其继承人请求偿付其垫付的委托费用。因乙能够证明其未收到甲被宣告死亡的消息,其请求应得到支持
    B.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子改嫁后配偶又死亡;甲的宣告死亡判决被撤销后,甲与其前妻的婚姻关系可以自行恢复
    C.甲在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中下落不明,在战争结束两年后其妻子向法院申请甲死亡的,法院可以做出宣告死亡的判决
    D.甲被宣告死亡后又出现的,则其在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答案:B,C
    解析:
    B、C
    考点:宣告死亡
    讲解:《民法通则意见》第82条规定,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1 )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承认的;(3)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4)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完成的。A选项中代理人乙不知甲被宣告死亡,其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有权向继承人主张委托费用,正确,部当选。《民法通则意见》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根据这一规定,B选项甲与前妻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错误,当选。《民法通则意见》第27条规定:“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申请宣告死亡的期间适用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民法通则》第23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为“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因此,战争结束四年后经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才能做出宣告死亡的判决,C选项错误,当选。《民法通则》第24条第2款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D正确,不当选。

  • 第9题:

    关于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B.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C.宣告失踪不能引起婚姻关系的终止,而宣告死亡则导致婚姻关系终止
    D.即符合宣告失踪,又符合宣告死亡条件的,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宜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

    答案:A,C,D
    解析: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制度设置的目的不同,法律效力也不相同。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在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下,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宣告失踪而直接宣告死亡。

  • 第10题:

    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5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其配偶乙(  )。
    A.只能申请宣告甲失踪
    B.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
    C.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
    D.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


    答案:C,D
    解析:
    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5年,既符合申请宣告失踪的条件,也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

  • 第11题:

    下列关于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关系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 B、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 C、宣告失踪不能引起婚姻关系的终止,而宣告死亡则导致婚姻关系终止
    • D、既符合宣告失踪,又符合宣告死亡条件的,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

    正确答案:B

  • 第12题:

    单选题
    张某已经有5年音讯全无了,只是在最近才给家里写了一封信,则其妻是否可以申请宣告张某失踪()
    A

    可以申请宣告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B

    不可以申请宣告失踪,但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C

    不可以申请宣告失踪,也不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D

    可以申请宣告失踪,但不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正确答案: B
    解析: 因为最近张某给家里写了一封信,说明还有联系,所以张妻对其既不可以申请宣告失踪,也不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 第13题:

    甲为完全民事能力人,于l997年离开老家前往深圳打工,其后便一直下落不明,2003年被宣告死亡,2010年回到老家,关于该死亡宣告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甲可以自行申请撤销死亡宣告

    B.甲可以请求继承人返还财产

    C.甲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D.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正确答案:C

  • 第14题:

    下列关于宣告死亡与宣告失踪表述正确的有( )。

    A.利害关系人要申请宣告死亡,必须先申请宣告失踪

    B.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如果满足宣告死亡的条件,法院可以判决宣告死亡

    C.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有次序排列,而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没有

    D.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的,应宣告死亡


    正确答案:CD
    《民事诉讼法》第167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民通意见》第25条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民通意见》29条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申请宣告失踪的,则应当宣告死亡。《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由此可见A、B项说法不正确,应选择CD。

  • 第15题:

    我国民法既规定宣告死亡又规定宣告失踪,这意味着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参考答案:错

  • 第16题:

    :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五年。乙作为甲的妻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只能申请宣告甲失踪

    B.乙既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宣告甲死亡

    C.乙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

    D.乙应当先申请宣告甲失踪再申请宣告甲死亡


    正确答案:B
    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题中甲下落不明满五年,既符合宣告失踪的要求。也符合宣告死亡的要求,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 第17题:

    甲离家出走6年杳无音信,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妻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但不能申请宣告甲死亡

    B.甲父可以不经甲妻同意宣告甲失踪,但不能申请宣告甲死亡

    C.甲妻不能申请宣告甲失踪,但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

    D.甲父不能申请宣告甲失踪,但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


    正确答案:B
    [答案] B
        [评析] 考查要点是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关系。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如果既符合宣告失踪条件,又符合宣告死亡条件的,利害关系人既可以申请宣告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死亡。因此,A项、C项表述错误。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的,则应当宣告死亡。如果前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没有提出死亡宣告申请的,后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不能申请宣告死亡,但是申请宣告失踪不受顺序的限制。

  • 第18题:

    若被法院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厉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

    A、撤销死亡宣告

    B、不撤销死亡宣告

    C、撤销死亡宣告,但要缴纳罚款

    D、撤销死亡宣告,但要经单位同意


    参考答案:A

  • 第19题:

    关于宣告死亡的说法错误的有:()
    A.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受托人乙继续处理受托事项,受托事项完成后得知甲已被宣告死亡,遂向其继承人请求偿付其垫付的委托费用。因乙能够证明其未收到甲被宣告死亡的消息,其请求应得到支持
    B.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子改嫁后配偶又死亡;甲的宣告死亡判决被撤销后,甲与其前妻的婚姻关系可以自行恢复
    C.甲在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中下落不明,在战争结束两年后其妻子向法院申请甲死亡的,法院可以做出宣告死亡的判决
    D.甲被宣告死亡后又出现的,则其在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答案:B,C
    解析:
    B、C
    考点:宣告死亡
    讲解:《民法通则意见》第82条规定,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1)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承认的;(3)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4)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完成的。A选项中代理人乙不知甲被宣告死亡,其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有权向继承人主张委托费用,正确,不当选。《民法通则意见》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根据这一规定,B选项甲与前妻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错误,当选。《民法通则意见》第27条规定:“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申请宣告死亡的期间适用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民法通则》第23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为“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因此,战争结束四年后经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才能做出宣告死亡的判决,C选项错误,当选。《民法通则》第24条第2款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D正确,不当选。

  • 第20题:

    公民甲因海难而失踪,3年后,其妻乙(  )。

    A.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
    B.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
    C.只能申请宣告甲失踪
    D.不能申请宣告甲死亡

    答案:A,B
    解析:
    公民因海难而失踪3年,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海难属于意外事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即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 第21题:

    关于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B.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C.宣告失踪不能引起婚姻关系的终止,而宣告死亡则导致婚姻关系终止
    D.既符合宣告失踪,又符合宣告死亡条件的,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


    答案:A,C,D
    解析:
    解析: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制度设置的目的不同,法律效力也不相同。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在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下,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宣告失踪而直接宣告死亡。

  • 第22题:

    李某婚后下落不明满5年,其配偶可以申请法院()


    A.先宣告失踪再宣告死亡

    B.直接宣告死亡

    C.先寻找再宣告失踪,最后宣告死亡

    D.宣告失踪后寻找再宣告死亡

    答案:B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宣告死亡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宣告死亡必须具备自然人离开其住所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的状态超过了法定期限。该法定期限有三种情况:一是在一般情况下,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或最后居住所下落不明满4年;二是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三是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4年。同时,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宣告失踪并非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即如自然人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其利害关系人有权直接申请宣告死亡。

  • 第23题:

    被宣告死亡人生还并撤销死亡宣告后,关于其发生的法律后果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在宣告死亡期间依法进行的民事行为,他人不得主张无效
    • B、被宣告死亡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应当予以适当补偿
    • C、被撤销死亡宣告人的配偶没有再婚的,夫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可以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 D、被宣告死亡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被宣告死亡人不得以未经其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

    正确答案:C

  • 第24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关系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B

    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C

    宣告失踪不能引起婚姻关系的终止,而宣告死亡则导致婚姻关系终止

    D

    既符合宣告失踪,又符合宣告死亡条件的,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


    正确答案: B
    解析: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制度设置的目的不同,法律效力也不相同。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在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下,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宣告失踪而直接宣告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