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关于我国和解与整顿程序说法不正确的是(  )。A.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B.没有和解协议生效,就没有整顿程序C.破产程序只有在整顿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D.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

题目
以下关于我国和解与整顿程序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

B.没有和解协议生效,就没有整顿程序

C.破产程序只有在整顿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

D.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
解析:
现行《企业破产法》和解与整顿制度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和解与整顿融为一体,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整顿是和解成立的结果,没有和解协议生效,就没有整顿程序;第二,和解与整顿又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程序,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第三,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带有立法之时的时代特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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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重整程序与和解程序均为现代破产制度的基本程序。下列关于重整程序与和解程序的比较,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

    A.申请的主体不同

    B.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和认可的和解协议的效力相同

    C.重整计划与和解协议的通过程序不同

    D.在因债务人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而导致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终止执行时,为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的效力相同


    正确答案:B

    重整程序

    和解程序

    申请的主体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整计划和认可的和解协议的效力

    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
    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重整计划与和解协议的通过程序

    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重整程序

    和解程序

    在因债务人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而导致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终止执行时,为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的效力

    为重整计划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

    为和解协议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

  • 第2题:

    对于和解和整顿程序,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无上级主管部门的企业,可以由企业的股东会通过决议并以董事会的名义申请对企业的整顿。整顿工作由董事会或股东会指定的人员负责。(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 第3题:

    下列哪个程序不是破产的必备程序( )。

    A.和解整顿

    B.破产申请和受理

    C.破产宣告

    D.破产清算


    答案:A

  • 第4题:

    关于和解程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只能由债务人提出和解请求

    B、和解程序必须受法院的监督

    C、和解整顿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D、和解以避免破产清算为目的


    正确答案:A,B,D

  • 第5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下列企业在和解与整顿过程中做法正确的是( )。

    A.某国有企业因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其上级主管部门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整顿的申请

    B.某国有企业因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本债权人申请破产,在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该企业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整顿的申请

    C.某国有企业在人民法院接受和解整顿的申请后,将和解协议草案提交人民法院予以审查

    D.被申请破产的某企业在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对该和解协议作出了认可裁定,并予以公告,同时宣布中止破产程序,进入整顿程序


    正确答案:A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第六十一条的规定,通过和解协议是债权人会议行使的权利,所以和解协议应首先提交给债权人会议审查。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并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

  • 第6题:

    以下关于我国和解与整顿程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

    B.没有和解协议生效,就没有整顿程序

    C.破产程序只有在整顿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

    D.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


    正确答案:C
    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故选C。

  • 第7题:

    下列不属于和解与整顿制度的特点的是( )。

    A.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整顿是和解成立的结果
    B.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
    C.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
    D.和解与整顿充分尊重了市场意愿,又因为政府的介入而提高了企业执行率

    答案:D
    解析:
    和解与整顿的效果并不理想,也并不市场化。所以答案选D。

  • 第8题:

    下列不属于和解与整顿制度的特点是()

    A: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整顿是和解成立的结果
    B: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
    C: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
    D:和解与整顿充分尊重了市场意愿,又因为政府的介入而提高了企业执行率

    答案:D
    解析:
    和解与整顿制度的特点有:(1)和解与整顿融为一体,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整顿是和解成立的结果,没有和解协议生效,就没有整顿程序。(2)和解与整顿又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程序,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3)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带有立法当时的时代特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

  • 第9题:

    关于民事纠纷和解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进行中的诉讼程序自行终结
    B、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C、和解可以与仲裁、诉讼程序相结合
    D、和解只能发生在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

    答案:C
    解析:
    教材P332
    【知识点】和解的规定。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无论是否已经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和解也可与仲裁、诉讼程序相结合。和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在性质上仍属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 第10题:

    单选题
    和解与整顿融为一体,和解是整顿的(  )。
    A

    前提

    B

    原因

    C

    结果

    D

    从属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关于调解与和解,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和解与调解的区别在于是否有第三人参加

    B

    诉讼阶段当事人达成的和解协议,立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C

    在人民法院执行程序中,任何一方均无权申请法院进行调解

    D

    当事人按约定对纠纷申请仲裁后,就不能再通过和解方式解决争议


    正确答案: B
    解析: 调解是第三人居中协调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和解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阶段的和解不产生强制执行效力,当事人可以在和解后请求法院调解并制作调解书,才可能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法院执行和仲裁程序中均可以和解或调解。《仲裁法》第4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故A为正确选项。

  • 第12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国营企业破产程序中的和解和整顿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

    整顿申请提出后,企业应当向债权人会议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B

    和解协议自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C

    企业的整顿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主持

    D

    整顿期间,企业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该企业的整顿,宣告其破产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为减少破产所造成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了和解和整顿程序。对于该程序,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和解和整顿程序是法院作出破产宣告的必经程序

    B.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债务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破产程序终结前,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C.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债务人的具体情况向双方提出和解建议

    D.在破产宣告后,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也可以达成和解协议


    正确答案:BCD

  • 第14题:

    和解与整顿融为一体,和解是整顿的( )。 A.前提 B.原因 C.结果 D.从属


    正确答案:A
    和解与整顿融为一体,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整顿是和解成立的结果,没有和解协议生效,就没有整顿程序。

  • 第15题:

    和解整顿不属于企业破产的必经程序。()


    参考答案:正确

  • 第16题:

    各国破产法都有和解制度,也有将和解与整顿结合起来的例子。( )


    正确答案:×
    各国破产法虽都有和解制度,但把和解与整顿结合起来的,则为我国所独创。

  • 第17题:

    和解与整顿是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的必经程序,未经和解与整顿,人民法院不能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点为和解整顿制度的特点。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和解整顿并非法院作出破产宣告的必经程序,是否和解完全依债务双方当事人意思而定。

  • 第18题:

    关于和解与整顿的关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整顿是和解的前提,和解与整顿融为一体

    B.和解与整顿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程序

    C.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

    D.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带有立法之时的时代特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


    正确答案:A
    现行《企业破产法》和解与整顿制度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和解与整顿融为一体,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整顿是和解成立的结果,没有和解协议生效,就没有整顿程序;第二,和解与整顿又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程序,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第三,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带有立法之时的时代特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故选A。

  • 第19题:

    下列()不属于和解与整顿制度的特点。

    A: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整顿是和解成立的结果
    B: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
    C: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
    D:和解与整顿充分尊重了市场意愿,又因为政府的介入而提高了企业执行率

    答案:D
    解析:
    和解与整顿制度,的特点主要有:(1)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整顿是和解成立的结果;(2)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3)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带有立法当时的时代特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故D项错误。

  • 第20题:

    以下关于和解与整顿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有关规定主要来自《民事诉讼法》
    B:和解的申请要在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一个月内提出
    C:整顿的目的是力求使濒临破产的企业复苏并能够执行和解协议
    D:和解与整顿的结合非我国破产法的独创,而是借鉴了英美国家的做法

    答案:C
    解析:
    A选项说法不对,主要规定来自《企业破产法》;B选项不对,正确的时间是三个月后;C项对,整顿的目的就是为了拯救企业并且使其履行偿债协议;D项不对,将两者结合是中国独创。

  • 第21题:

    司法型债务重组,主要指在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和解与整顿程序中,以及国外的破产重整程序中,在法院主导下()对债务进行适当的调。

    • A、法院
    • B、贷款银行
    • C、债权人
    • D、债务人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单选题
    司法型债务重组,主要指在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和解与整顿程序中,以及国外的破产重整程序中,在法院主导下()对债务进行适当的调。
    A

    法院

    B

    贷款银行

    C

    债权人

    D

    债务人


    正确答案: B
    解析: 司法型债务重组,主要指在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和解与整顿程序中,以及国外的破产重整程序中,在法院主导下债权人对债务进行适当的调整。因此,C项为正确选项。

  • 第23题:

    单选题
    关于民事纠纷和解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进行中的诉讼程序自行终结

    B

    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C

    和解可以与仲裁、诉讼程序相结合

    D

    和解只能发生在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关于和解与整顿的关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整顿是和解的前提,和解与整顿融为一体

    B

    和解与整顿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程序

    C

    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

    D

    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带有立法当时的时代特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


    正确答案: D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