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向农户购进免税粮食,开具的农业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 000元,货款以现金支付。(2)10日外购一批包装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5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5 500元,货款已付。(3)26日销售粮食白酒5吨,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60元/斤,另外向购货方收取包装物租金23 400元,款项已收讫。已知:粮食白酒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粮食白酒适用的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免税粮食增值税的扣除率为13%;7月末该酒厂增值税留抵税额为零;农场品收购

题目

(1)5日向农户购进免税粮食,开具的农业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 000元,货款以现金支付。

(2)10日外购一批包装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5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5 500元,货款已付。

(3)26日销售粮食白酒5吨,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60元/斤,另外向购货方收取包装物租金23 400元,款项已收讫。

已知:粮食白酒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粮食白酒适用的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免税粮食增值税的扣除率为13%;7月末该酒厂增值税留抵税额为零;农场品收购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向税务机关认定:1吨=2 000斤。

要求:

(1)计算该酒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2)计算该酒厂当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计算该酒厂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

(4)计算该酒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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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1)5日向农户购进免税粮食,开具的农业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 000元,货款以现金支付。 (2)10 ”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酒厂为增值税-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粮食白酒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08年8月该厂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5日向农户购进免税粮食,开具的农业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 000元,货款以现金支付。

    (2)10日外购-批包装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5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5 500元,货款已付。

    (3)26日销售粮食白酒5吨,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60元/斤,另外向购货方收取包装物押金23 400元,款项已收讫。

    已知:粮食白酒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粮食白酒适用的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免税粮食增值税的扣除率为l3%;7月末该酒厂增值税留抵税额为零;农场品收购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向税务机关认定:1吨-2000斤。

    要求:

    (1)计算该酒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2)计算该酒厂当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计算该酒厂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

    (4)计算该酒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正确答案:
    (1)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5?2 000?60?20% 23 400?(1 17%)?20% 5?2 000?0.5=129 000(元)。(考点:除黄酒、啤酒外,包装物押金换算后计人销售额,复合计税。)(2)当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50 000?13% 25 500=32 000(元)。 (3)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5?2 000?60?17% 23 400?(1 17%)?17%=l05400(元)。 (4)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l05 400—32 000=73 400(元)。

  • 第2题:

    某冰箱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8月2日向某商场销售电冰箱100台,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0元,双方约定商场在10日内付款可以享受2%的折扣,商场于8月10日实际支付不含税货款196000元;本月购进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税额合计为7720元。该冰箱生产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 )元。

    A.25600
    B.18280
    C.17760
    D.25088

    答案:B
    解析:
    销售货物以后发生的现金折扣,不得从增值税计税销售额中减除;该冰箱生产企业8月应缴纳增值税=200000×13%-7720=18280(元)。

  • 第3题:

    某食品加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6月从某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粮食100吨用于加工薯片对外销售,取得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50000元;从农民手中收购花生用于生产饼干对外销售,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格为50000元,货已入库,支付不含税运输费用4000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本期购进的粮食和花生的1/4作为福利发给职工,其余均被领用于生产。则本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为( )元。

    A.12628
    B.18300
    C.19720
    D.19830

    答案:B
    解析:
    自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购进货物作为福利发给职工,不得抵扣进项税。本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50000×12%+50000×12%+4000×10%)×3/4=18300(元)

  • 第4题:

    某食品加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某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粮食100吨,取得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50000元,从农民手中收购花生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格为50000元,货已入库,支付运输企业运输费用4000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输发票,将本期购进的粮食和花生的1/4发给职工作为福利,则本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为( )元。

    A.12628

    B.19710

    C.19720

    D.19547


    正确答案:B
    本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50000×13%+50000×13%+4000×7%)× 3/4=19710(元)

  • 第5题:

    A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19年5月收购免税农产品一批,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为950 000元,款项以现金支付,收购的免税农产品已验收入库,税法规定按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该批免税农产品的入账价值为( )元。

    A.950000
    B.827000
    C.840708
    D.864500

    答案:D
    解析:
    免税农产品本身价款中不含增值税,但国家为了鼓励这种收购行为,规定企业可以按 9%的扣除率来计算增值税进行抵扣,这里的9%是扣除率,不是真正的增值税税率,因此计算过程是:950 000×(1-9%)=864 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