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学校欲组建电脑教室,分别向几个电脑商发函,称\"我学校急需电脑50台,如你公司有货,请速告知。\"华夏公司第二日即派人将电脑50台送到学校而育红学校此时已决定购买另一电脑商的电脑,故拒绝接受华夏公司的电脑,由此发生纠纷。关于本案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育红学校的发函属于要约邀请B.育红学校的发函属于要约C.育红学校拒绝接受华夏公司电脑属于违约行为D.育红学校拒绝接受华夏公司电脑不属于违约行为

题目

红学校欲组建电脑教室,分别向几个电脑商发函,称\"我学校急需电脑50台,如你公司有货,请速告知。\"华夏公司第二日即派人将电脑50台送到学校而育红学校此时已决定购买另一电脑商的电脑,故拒绝接受华夏公司的电脑,由此发生纠纷。关于本案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育红学校的发函属于要约邀请

B.育红学校的发函属于要约

C.育红学校拒绝接受华夏公司电脑属于违约行为

D.育红学校拒绝接受华夏公司电脑不属于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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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公司因更新办公设备向数家办公设备供应商发函,内称“我公司急需电脑30台,如贵公司有货,请速告之。”B公司接函后于次日将30台某型号的电脑送至A公司,而A公司此时已决定购买另一型号的电脑,拒绝接受’B公司送来的电脑,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关于本案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A公司的发函属于要约

    B.A公司的发函属于要约邀请

    C.A公司拒绝B公司已送来电脑的行为构成违约

    D.A公司拒绝B公司已送来电脑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正确答案:BD
    本题考核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A公司的发函内容不具体确定,属于要约邀请,合同并未成立。A公司拒绝8公司已送来电脑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 第2题:

    甲建筑公司因建楼急需水泥,同时向A、B、C三家水泥厂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标号为150型号的水泥1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三家水泥厂收到甲公司函电后,先后向甲回复了函电,在回函中告知他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水泥价格。 A水泥厂在发出函电的同时,派车给甲公司送去了50吨水泥。在该批水泥送达甲公司之前,甲得知B水泥厂的水泥质量好且价格合理,因此向B水泥厂发去函电,称:“我公司愿意购买贵厂 100吨150型号水泥,盼速发货,运费我公司负担。”发出函电的第二天,B水泥厂发函称已,准备发货。第三天,A水泥厂的50吨水泥送到,甲告诉A厂,其已决定购买B厂的水泥,因此不能接受A厂送来的水泥。A厂以甲拒收货物已构成违约为由,诉至法院。问:

    本案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答案要点:本案中,甲公司是否构成违约,首先须判定买卖合同是否成立,而要判定合同是否成立,关键在于认定甲向A所发函电在性质上究竟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从本案情况看,甲向A发出的函电性质上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A厂送货行为是一种要约行为,对此,甲可以承诺,也可以不承诺。因此,本案中,甲公司拒收A水泥厂的水泥,不构成违约。后果应由A厂自负。
    [解题指导] 区分各行为的性质,确定要约、非要约,然后分析合同是否因承诺而成立,最后再确定合同当事人有无违约,无合同关系的无违约。

  • 第3题:

    甲公司因建楼急需水泥,遂向乙水泥厂发函,称:我公司愿购贵厂××型号水泥50吨,单价300元/吨,货到付款。第2天,乙水泥厂向甲公司发出货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发函的行为是要约邀请 

    B.乙公司发货的行为不构成承诺,因为承诺须以通知的方式发出 

    C.乙公司发货的行为构成承诺,货物到达甲公司时承诺生效 

    D.乙公司发货的行为构成承诺,货物发出时承诺生效


    D 依《合同法》规定,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方式作出承诺的,该承诺有效。以行为方式作出的承诺,该承诺的生效时间为行为作出的时间。

  • 第4题:

    A公司因更新办公设备向数家办公设备供应商发函,内称“我公司急需某型号的电脑30台,如贵公司有货,请速告之。”B公司接函后于次日将30台该型号的电脑送至A公司,而A公司此时已决定购买另一型号的电脑,拒绝接受B公司送来的电脑,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关于本案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A公司的发函属于要约

    B.A公司的发函属于要约邀请

    C.A公司拒绝B公司已送来电脑的行为构成违约

    D.A公司拒绝B公司已送来电脑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正确答案:BD
    本题考核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A公司的发函内容不具体确定,属于要约邀请,合同并未成立。A公司拒绝B公司已送来电脑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 第5题:

    育才学校欲组建电脑教室,分别向甲、乙、丙三个电脑商发函,称“我学校急需电脑50台,如贵公司有货,请速告知。”甲公司没有答复,乙公司第3日即派人将电脑50台送到育才学校,而育才学校此时已决定购买丙公司的电脑,故拒绝接受乙公司的电脑,由此发生纠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育才学校的发函属于要约邀请
    B.育才学校的发函属于要约
    C.乙公司的行为属于承诺
    D.育才学校拒绝接受乙公司电脑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
    E.育才学校拒绝接受乙公司电脑的行为不属于违约行为

    答案:A,E
    解析:
    本题考核要约与要约邀请。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其应具备以下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包括:第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第二,受要约人一般也是特定的,但特定情况下,要约人也可以向不特定人发出要约;第三,要约的内容必须有足够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在于:(1)要约人要受所发要约的约束,而要约邀请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不受所发邀请的约束;(2)要约内容要明确具体,要约邀请则不受此约束。本题中育才学校的发函由于内容不够具体确定,所以不是要约,而属于要约邀请,既然是要约邀请,则该学校不受所发邀请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