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中,对甲企业而言,需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有( )。A.补贴收入5万元B.非公益性捐赠支出15万元C.取得国库券利息收入4万元D.业务招待费7万元(超标2万元)

题目

下列各项中,对甲企业而言,需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有( )。

A.补贴收入5万元

B.非公益性捐赠支出15万元

C.取得国库券利息收入4万元

D.业务招待费7万元(超标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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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企业全年收入总额1000万元,其中含200万元不征税收入,根据税法进行所得税纳税调整后,当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未调整不征税收入及其支出前),不征税收入形成的各项支出与应税收入所形成的各项支出无法划分,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情况,则该企业当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A.75

    B.110

    C.25

    D.60


    正确答案:D

  • 第2题:

    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处理不正确的有()。

    A.不需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B.应全额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C.应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D.在年度会计利润总额的12%的限额内准予扣除,不需纳税调整;超过部分不得扣除,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参考答案:ABC

  • 第3题:

    下列各项,需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是( )。

    A.国债利息收入

    B.已计入损益的税收滞纳金

    C.超标的广告费支出

    D.合同违约罚款


    正确答案:BC
    解析:纳税调整增加额主要包括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公益性捐赠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以及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国债利息收入是应纳税所得额的调减事项。合同违约罚款,会计处理和税法要求一致,不需要做纳税调整。

  • 第4题:

    2016年1月甲企业以800万元直接投资乙居民企业,取得股权40%。2019年6月,甲企业将所持乙企业股权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1000 万元。投资期间乙企业累计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400万元。下列关于甲企业股权转让业务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是()。

    A.应确认应纳税所得额160万元
    B.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200万元
    C.应确认股息红利所得840万元
    D.应确认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

    答案:B
    解析:
    转让股权收人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注意,确定转让所得时不扣除被转让企业的累计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撤回投资或者减少投资时可以扣除,注意辨析。

  • 第5题:

    甲企业为中国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与销售,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度甲企业的销售收入为4600万元,销售成本为2000万元,年度利润总额为600万元,其他有关需要纳税调整的事项资料如下:
      (1)销售费用:广告费500万元、业务宣传费220万元。
      (2)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50万元。
      (3)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5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的捐款84万元。
      (4)投资收益: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境内被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40万元。
      (5)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薪金200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38万元。
      已知: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2)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纳税调增或调减)。
     (3)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纳税调增或调减)。
     (4)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纳税调增或调减)。
     (5)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纳税调增或调减)。
    (6)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答案:
    解析:
    1.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即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4600×15%=690(万元),实际发生500+220=720(万元),应纳税调增720-690=30(万元)
    2.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50×60%=30(万元)>4600×5‰=23(万元),按照23万元扣除,应纳税调增50-23=27(万元)。
    3.税收滞纳金禁止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5万元;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600×12%=72(万元),实际发生84万元,应纳税调增84-72=12(万元)。营业外支出共纳税调增5+12=17(万元)。
    4.国债利息收入免税,纳税调减5万元;从境内被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免税,纳税调减40万元。投资收益共调减45万元。
    5.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200×14%=28(万元),实际发生38万元,应纳税调增10万元。
    6.应纳税所得额=600+30+27+17-45+10=639(万元),应纳税额=639×15%=95.85(万元)。

  • 第6题:

    甲企业为中国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与销售,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度甲企业的销售收入为4600万元,销售成本为2000万元,年度利润总额为600万元,其他有关需要纳税调整的事项资料如下:
    (1)销售费用,广告费500万元、业务宣传费220万元;
    (2)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50万元;
    (3)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5万元,通过具备法定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向贫困山区的捐款84万元;
    (4)投资收益,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境内被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40万元;
    (5)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薪金200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38万元。
    已知: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均用“万元”表示)。
    【问题1】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问题2】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问题3】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问题4】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问题5】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问题6】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答案:
    解析:
    1.甲企业并非烟草企业或者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企业,因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4600×15%=690(万元);甲企业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0+220=720(万元),超过税前扣除限额。因此,税前准予按限额扣除690万元,纳税调增额=720-690=30(万元)。
    2.扣除限额1=50×60%=30(万元),扣除限额2=4600×5‰=23(万元),限额1>限额2。因此,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3万元,纳税调增额=50-23=27(万元)。
    3.①税收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②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600×12%=72(万元),实际发生额84万元超过税法扣除限额,税前准予按限额扣除72万元;③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增额=5+(84-72)=17(万元)。
    4.①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②居民企业从非上市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③投资收益的纳税调减额=5+40=45(万元)。
    5.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200×14%=28(万元),实际发生额38万元超过了扣除限额,税前准予按限额扣除28万元,纳税调增额=38-28=10(万元)。
    6.甲企业2017年应纳税所得额=600+30+27+17-45+10=639(万元);
    甲企业2017年应纳税额=639×15%=95.85(万元)。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 第7题:

    甲企业为中国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与销售,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度甲企业的销售收入为4600万元,销售成本为2000万元,年度利润总额为600万元,其他有关需要纳税调整的事项资料如下:
    (1)销售费用:广告费500万元、业务宣传费220万元;
    (2)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50万元;
    (3)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5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的捐款84万元;
    (4)投资收益: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境内被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40万元;
    (5)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薪金200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38万元。
    已知: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均用“万元”表示):
    1.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2.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3.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4.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5.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6.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答案:
    解析:
    1.(1)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4600×15%=690(万元)。(2)企业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0+220=720(万元)。(3)由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实际发生额大于税法扣除限额,所以只能税前扣除690万元,因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纳税调增=720-690=30(万元)。
    2.(1)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1=50×60%=30(万元);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2=4600×5‰=23(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3万元。(2)业务招待费应纳税调增50-23=27(万元)。
    3.(1)税收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所以纳税调增5万元。(2)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600×12%=72(万元),实际发生额大于税法扣除限额,所以纳税调增=84-72=12(万元)。(3)营业外支出合计应纳税调增=5+12=17(万元)。
    4.(1)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居民企业从非上市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2)投资收益应纳税调减=5+40=45(万元)。
    5.(1)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200×14%=28(万元)。(2)职工福利费应纳税调增=38-28=10(万元)。
    6.(1)应纳税所得额=600+30+27+17-45+10=639(万元)。
    (2)应纳税额=639×15%=95.85(万元)。
    【解析】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 第8题:

    居民企业甲公司的下列收益中,在计算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计入收入总额的有()。

    • A、销售边角料收入40万元
    • B、产品销售收入800万元
    • C、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
    • D、抵债产品售价60万元

    正确答案:A,B,C,D

  • 第9题:

    问答题
    (1)计算甲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4)计算甲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补充养老保险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需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A

    国债利息收入

    B

    已计入损益的税收滞纳金

    C

    超标的广告费支出

    D

    合同违约罚款


    正确答案: D,B
    解析: 纳税调整增加额主要包括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公益性捐赠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以及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国债利息收入是应纳税所得额的调减事项。合同违约罚款,会计处理和税法要求一致,不需要作纳税调整。

  • 第12题:

    问答题
    (3)计算甲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下列各项中,需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有( )。

    A.国债利息收入

    B.已计入损益的税收滞纳金

    C.超标的业务招待费支出

    D.合同违约金


    正确答案:BC

  • 第14题:

    下列各项中,需调整减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有( )。

    A.已计入投资收益的国库券利息收入

    B.未超过5年的未弥补亏损

    C.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支付的业务招待费支

    D.支付并且计入当期费用的各种税收滞纳金


    正确答案:AB
    解析:C、D为纳税调整增加的项目。

  • 第15题:

    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表述正确的是()。

    A: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数
    B: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数-纳税调整减少数
    C: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免税收入-各项扣除
    D: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预计的今后收入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数-纳税调整减少数;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 第16题:

    甲企业为中国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与销售,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度甲企业的销售收入为4600万元,销售成本为2000万元,年度利润总额为600万元,其他有关需要纳税调整的事项资料如下:
    (1)销售费用:广告费500万元、业务宣传费220万元;
    (2)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50万元;
    (3)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5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贫困山区的捐款84万元;
    (4)投资收益: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境内被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40万元;
    (5)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薪金200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38万元。
    已知: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2)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3)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4)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5)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6)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答案:
    解析:
    (1)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4600×15%=690(万元),实际发生额(720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税前准予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69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20-690=30(万元)。
    (2)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50×60%=30(万元),扣除限额2=4600×5‰=23(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3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23=27(万元)。
    (3)①税收滞纳金税前不得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②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600×12%=72(万元),实际发生额(84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4-72=12(万元);③营业外支出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12=17(万元)。
    (4)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居民企业从非上市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投资收益合计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40=45(万元)。
    (5)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200×14%=28(万元),实际发生额(38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8-28=10(万元)。
    (6)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600+30+27+17-45+10)×15%=95.85(万元)。

  • 第17题:

    ( 2018 年)甲企业为中国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与销售,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2017 年度甲企业的销售收入为 4600 万元,销售成本为 2000万元,年度利润总额为 600 万元,其他有关需要纳税调整的事项资料如下:
    ( 1 )销售费用:广告费500万元、业务宣传费220万元;
    (2)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50万元;
    (3)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 5 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的捐款 84 万元;
    ( 4 )投资收益: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境内被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40万元;
    (5)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薪金 200 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 38 万元。
    已知: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均用“万元”表示):
    ( 1 )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 2 )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 3 )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 4 )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 5 )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 6 )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答案:
    解析:
    1.( 1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 =4600 × 15%=690 (万元)。( 2 )企业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500+220=720 (万元)。( 3 )由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实际发生额大于税法扣除限额,所以只能税前扣除 690 万元,因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纳税调增 =720-
    690=30 (万元)。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 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 1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 1=50 × 60%=30 (万元);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2=4600 × 5 ‰ =23 (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 23 万元。( 2 )业务招待费应纳税调增 50-23=27 (万元)。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60% 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 ‰。
    3.( 1 )税收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所以纳税调增 5 万元。( 2 )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 =600 × 12%=72 (万元),实际发生额大于税法扣除限额,所以纳税调增 =84-72=12 (万元)。( 3 )营业外支出合计应纳税调增 =5+12=17 (万元)。
    ( 1 )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2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 12% 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 12% 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 3 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 1 )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居民企业从非上市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2 )投资收益应纳税调减 =5+40=45 (万元)。
    ( 1 )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2 )居民企业从非上市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5.( 1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 =200 × 14%=28 (万元)。( 2 )职工福利费应纳税调增 =38-28=10 (万元)。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 的部分,准予扣除。
    6.( 1 )应纳税所得额 =600+30+27+17-45+10=639 (万元)。( 2 )应纳税额 =639× 15%=95.85 (万元)。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 征收企业所得税。

  • 第18题:

    甲企业为中国居民企业,主要从事化妆品的生产与销售。2019年度实现会计利润1000万元,全年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200万元。2020年年初,甲企业财务人员对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部分财务资料如下:
    (1)销售化妆品取得收入8800万元(不含增值税),出租不动产取得租金收入200万元(不含增值税),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5万元,取得企业债券利息收入12万元(不含增值税),从直接投资的境内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税后利润85万元(该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销售费用1650万元,其中包括广告费1400万元、业务宣传费100万元。
    (3)管理费用1850万元,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90万元、补充养老保险费60万元和新产品研发费用40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4)已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500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15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8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8万元。
    (5)营业外支出300万元,其中包括税收滞纳金4万元、向供货商支付违约金12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贫困山区捐款150万元。
    已知:甲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2)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3)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4)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补充养老保险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5)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新产品研发费用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6)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7)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答案:
    解析:
    (1)①国债利息收入(15万元)属于免税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②居民企业从非上市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85万元)属于免税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5万元;③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属于应税收入,无须进行纳税调整;④投资收益合计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5+85=100(万元)。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8800+200)×30%=2700(万元),实际发生额(1500万元)未超过税前扣除限额,无须进行纳税调整。
    (3)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90×60%=54(万元),扣除限额2=(8800+200)×5‰=45(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45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0-45=45(万元)。
    (4)补充养老保险费税前扣除限额=500×5%=25(万元),实际发生额(60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25=35(万元)。
    (5)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00×75%=300(万元)。
    (6)①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500×14%=70(万元),实际发生额(82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2-70=12(万元)。
    ②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500×2%=10(万元),实际发生额(15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10=5(万元)。
    ③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500×8%=40(万元),实际发生额(18万元)未超过税前扣除限额,无须进行纳税调整。
    ④三项经费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5=17(万元)。
    (7)①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万元;②向供货商支付的违约金(12万元)准予在税前扣除,无须进行纳税调整;③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1000×12%=120(万元),实际发生额(150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0-120=30(万元);④营业外支出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30=34(万元)。

  • 第19题: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法下,企业销售设备,约定5年中每年收取2000万元,不考虑各项税费。假设折现率为7.93%,净值为8000万元。则在第一年年度所得税申报时,对收入应()。

    • A、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00万元
    • B、调减应纳税所得额6000万元
    • C、不必调整
    • D、调增8000万元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下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正确的是()。

    • A、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 B、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 C、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 D、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允许弥补的而以前年度亏损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问答题
    (5)计算甲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新产品研发费用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需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有()。
    A

    已计入投资收益的国债利息收入

    B

    已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但已计入当期费用的广告费支出

    C

    支付的税收罚款

    D

    超过标准的业务招待费支出


    正确答案: C,A
    解析: 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

  • 第23题:

    问答题
    为中国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与销售,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7 年度甲企业的销售收入为 4600 万元,销售成本为 2000 万元,年度利润总额为 600 万元,其他有关需要纳税调整的事项资料如下:(1)销售费用:广告费 500 万元、业务宣传费 220 万元;(2)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50 万元;(3)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 5 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的捐款 84 万元;(4)投资收益:国债利息收入 5 万元,从境内被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 40万元;(5)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薪金 200 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 38 万元。已知: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均用“万元”表示):(1)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2)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3)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4)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5)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6)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