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增值税有关规定,纳税人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在计算土地增值额时,应按照( )。
A.税务部门估定的价格扣除
B.税务部门与房地产主管部门协商的价格扣除
C.房地产评估价格扣除
D.房地产原值减除30%后的余值扣除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按规定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5题:
土地增值税按照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征收。其计算公式为()。
第6题:
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时,计算公式为()
第7题: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如何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8题:
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速算公式是()。
第9题: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对其超过部分的增值额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居民个人转让普通标准住宅,一律免征土地增值税
第10题:
税务部门估定的价格扣除
税务部门与房地产主管部门协商的价格扣除
房地产评估价格扣除
房地产原值减除30%后的余值扣除
第11题:
转让房地产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以上的
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
第12题:
税务部门估定的价格扣除
税务部门与房地产主管部门协商的价格扣除
由评估机构按照房屋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计算的房屋成本价和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基淮地价进行评估
房地产原值减除30%后的余值扣除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纳税人建造普通住宅出售时,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第16题:
下列各项中,符合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有关规定的有()。
第17题:
按照土地增值税有关规定,纳税人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按照()。
第18题:
税务师受托审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纳土地增值税情况时,发现纳税人有下列()情况时,税务师应按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补缴土地增值税。
第19题:
按照土地增值税税率表,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税率为()。
第20题:
税务部门核定的价格
税务部门与房地产主管部门协商的价格
房地产评估价格
历史成本
第21题:
税务部门估定的价格扣除
税务部门与房地产主管部门协商的价格扣除
由评估机构按照房屋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计算的房屋成本价和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基准地价进行评估
房地产原值减除30%后的余值扣除
第22题:
税务部门估定的价格扣除
税务部门与房地产主管部门协商的价格扣除
由评估机构按照房屋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计算的房屋成本价和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基准地价进行评估
房地产原值减除30%后的余值扣除
第23题:
就其增值额超过20%部分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就其全部增值额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就其扣除项目金额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就其取得的收入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24题:
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率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率
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速算扣除率-扣除项目金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速算扣除率-扣除项目金额×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