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调增所得额计算征税。(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1题:
某个人独资企业2009年度销售收入为272000元,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00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的规定,该企业当年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最高为( )元。
A.30000 B.38080 C.40800 D.50000
参考答案:C
试题点评: 本题主要考核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计算”知识点。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销售收入()的可据实扣除。
第5题: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第6题:
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7题:
对
错
第8题:
第9题:
对化妆品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
医药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
对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饮料制造企业,饮料品牌使用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得由饮料品牌持有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第10题:
广告费
业务招待费
职工教育经费
业务宣传费用
第11题:
对
错
第12题:
对
错
第13题:
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相关规定中,说法正确的有( )。
A.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B.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C.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D.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14题:
第15题: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2%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在当年扣除,也不能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
第16题: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两项合计额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含)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17题: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18题:
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19题:
5%
15%
5‰
15‰
第20题:
第21题:
对
错
第22题:
对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对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饮料制造企业,饮料品牌使用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归集至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由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作为销售费用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按照一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23题:
对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