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饮料厂签订一买卖纯净水的合同,约定提货时付款。甲公司提货时称公司出纳员突发急病,支票一时拿不出来,要求先提货,过两天再把货款送来,乙饮料厂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乙饮料厂行使的这种权利在法律上称为( )。A.不安抗辩权B.先履行抗辩权C.后履行抗辩权D.同时履行抗辩权

题目

甲公司与乙饮料厂签订一买卖纯净水的合同,约定提货时付款。甲公司提货时称公司出纳员突发急病,支票一时拿不出来,要求先提货,过两天再把货款送来,乙饮料厂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乙饮料厂行使的这种权利在法律上称为( )。

A.不安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

D.同时履行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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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与乙饮料厂签订一份买卖纯净水的合同,约定提货时付款。甲公司提货时称公司出纳员突发急病,支票一时拿不出来,要求先提货,过两天再把货款送来,乙饮料厂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乙饮料厂行使的这种权利称为( )。

    A.不安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
    D.同时履行抗辩权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 第2题:

    甲公司与乙饮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纯净水的合同,约定提货时付款。甲公司提货时称公司出纳员突发急病,支票一时拿不出来,要求先提货,过两天再把货款送来,乙饮料厂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乙饮料厂行使的这种权利在法律上称为( )。

    A.不安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继续履行抗辩权
    D.同时履行抗辩权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另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 第3题:

    甲研究所与乙公司于2018年8月1日订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研究所购买两台具有特定性能的石墨卷材生产设备,总价款300万元;乙公司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研究所支付100万元预付款;甲研究所应于2018年11月1日之前交付第一台设备 ( 乙公司自行提货);乙公司验收设备合格后在11月10日之前付清余款200万元。为了担保乙公司履行付款义务,丙公司在买卖合同的最后一页承诺:“本公司同意为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并签字盖章。乙公司依约向甲研究所支付了100万元预付款。甲研究所按时生产出了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设备,并于2018年10月30日通知乙公司提货。
    若甲研究所与乙公司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由乙公司将一张 1万元汇票交付甲研究所作为合同的担保。该种担保方式在法律上称为( )。

    A.抵押
    B.动产质押
    C.留置
    D.权利质押
    E.保证

    答案:D
    解析:
    以汇票担保债权的方式在法律上称为权利质押。

  • 第4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的购货合同约定,乙公司应当在8月30日向甲公司交付货物。8月初,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提前提货通知,此时甲公司享有的权利有( )。
    A、拒收提前提货
    B、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承担提前交货的保管费用
    C、不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D、接收货物后不立即付款,仍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
    E、接收货物并不对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负责


    答案:A,B,D
    解析:
    由题意可知供货方提前交付货物,属于约定由采购方自提货物的合同,采购方接到对方发出的提前提货通知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拒绝提前提货;对于供货方提前发运或交付的货物,采购方仍可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而且对多交货部分,以及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在代为保管期内实际支出的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参见教材P134。

  • 第5题:

    甲公司与乙饮料厂签订一买卖纯净水的合同,约定提货时付款。甲公司提货时称公司出纳员突发急病,支票一时拿不出来,要求先提货,过两天再把货款送来,乙饮料厂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乙饮料厂行使的这种权利在法律上称为(  )。
    A.不安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
    D.同时履行抗辩权


    答案:D
    解析:
    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该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债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的要求。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