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长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筹建15层职工宿舍楼,通过履行正常的招投标程序,将该工程委托洪江市建筑工程第六公司承建。双方合同约定:洪江市建筑工程第六公司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建长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洪江市建国区滨江路170号的15层职工宿舍楼;工程总造价人民币970万元;洪江市建筑工程第六公司应于2003年2月1日开工,并于2004年2月1日完工,工期一年;洪江市建筑工程第六公司应保证工程质量,如验收不合格,应承但违约责任;长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应于2003年1月15日前向洪江市建筑工程第六公司支付前

题目

2002年12月,长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筹建15层职工宿舍楼,通过履行正常的招投标程序,将该工程委托洪江市建筑工程第六公司承建。双方合同约定:洪江市建筑工程第六公司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建长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洪江市建国区滨江路170号的15层职工宿舍楼;工程总造价人民币970万元;洪江市建筑工程第六公司应于2003年2月1日开工,并于2004年2月1日完工,工期一年;洪江市建筑工程第六公司应保证工程质量,如验收不合格,应承但违约责任;长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应于2003年1月15日前向洪江市建筑工程第六公司支付前期工程款500万元,剩余工程款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5天内支付。

问题:试分析本案中建筑工程法律关系的三个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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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02年12月,长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空公司)筹建职工宿舍楼,通过履行正常的招投标程序,将该工程委托本市建筑工程第六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六公司)承建。总工程款900万元,开工前支付首期资金600万,经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剩余300万元。2003年9月,工程顺利完工,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此后,建筑六公司多次派人到长空公司催还剩余的400万工程款,长空公司以暂时资金周转有些困难为由请求暂缓支付。12月,长空公司为谋求外地市场,将一条进口生产线以低于原价70%的价格,作价270万转让给外地一家企业。建筑六公司得知后,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判令撤销该转让行为。长空公司认为:虽然拖欠建筑六公司工程款情况属实,但与转让生产线一事无关;且转让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合法有效,应予保护。

    问题:(1)长空公司转让生产线的行为是何种性质?

    (2)建筑六公司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我国法律对此有何规定?


    参考答案:(1)长空公司以低于原价70%的价格转让生产线的行为属于以不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处分其财产的行为。
    (2)建筑六公司起诉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规定的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不当处分其财产,明显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七十五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第2题:

    以下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2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2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B.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有职工代表的,职工代表应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C.有限责任公司设有董事会的,应当有董事长1人,可以不设副董事长
    D.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

    答案: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所以,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必须要设立董会的。

  • 第3题:

    简述水利工程施工招投标程序。


    (1)购买并研究招标文件。(2)踏勘现场,调查投标环境。(3)参加投标预备会:找出疑问、提出问题,以便重点解决。(4)确定投标策略与技巧。(5)制定施工方案。(6)计算、核对工程量,报价。(7)编制投标文件(标书)。(8)投送标书。

  • 第4题:

    以下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2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2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B.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有职工代表的,职工代表应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C.有限责任公司设有董事会的,应当有董事长1人,可以不设副董事长
    D.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

    答案:D
    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至1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可见不是必须设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 第5题:

    下列()的说法是指工程项目投资的流动资金投资。
    A.项目筹建期间,为保证工程正常筹建所需要的周转资金
    B.项目在建期间,为保证工程正常实施所需的周转资金
    C.项目投产后为进行正常生产所需的周转资金
    D.项目筹建和在建期间,为保证工程正常实施所需的周转资金


    答案:C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