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由()组织编制,由()审批。
第11题: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建设部城市规划部门
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第12题:
省人民政府城市规划主管部门
国务院城市规划主管部门
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主管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第20题:
第21题:
第22题:
国务院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各级人民政府
省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主管部门
第23题:
三个以下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合作编制城市规划时,有关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共同向任务所在地相应的主管部门备案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合并或者分立,应当在批准之日起1 5日内重新申请办理《资质证书》
申请乙级.丙级资质的,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核发《资质证书》,并报国务院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乙、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分支机构中,非独立法人的机构,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承揽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