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给乙公司运送一车货物,运到目的地后,甲公司私自将货物卖给了丙公司,甲公司与丙公司的货物买卖行为( )A.无效B.可撤销C.效力未定D.有效

题目

甲公司给乙公司运送一车货物,运到目的地后,甲公司私自将货物卖给了丙公司,甲公司与丙公司的货物买卖行为( )

A.无效

B.可撤销

C.效力未定

D.有效


相似考题
更多“甲公司给乙公司运送一车货物,运到目的地后,甲公司私自将货物卖给了丙公司,甲公司与丙公司的货物买卖行为( )A.无效B.可撤销C.效力未定D.有效”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货款转让协议的效力表述正确的是( )。

    A.无效

    B.效力未定

    C.有效

    D.可撤销


    正确答案:C
    c。解析:除根据合同性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不可转让的外,债权人可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甲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的转让协议并不违法,也没有损害第三人的利益,是有效合同。

  • 第2题:

    共用题干

    甲公司购买了乙公司的货物,乙公司交货后,甲公司交由长途货运公司将货物运至外地仓库,货物仍在运输途中,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将货物卖给了丙公司。途中遭遇泥石流,货物全部损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承担货物损失的风险
    B:丙公司应承担货物损失的风险
    C:货运公司应承担货物损失的风险
    D:甲公司和丙公司应分担货物损失的风险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根据该条规定,B选项正确。
    根据《合同法》第146条的规定,A选项中乙公司违反约定不收取货物,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乙公司违反约定不收取货物之日起由乙公司承担,因此货物毁损,乙公司仍应当支付货款,所以A选项当选。《买卖合同解释》第6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162条,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买受入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C项不当选。B选项中丙公司交付的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丁公司不能使用,意味着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此丁公司有权拒绝接受标的物,设备的风险由丙公司承担,设备毁损,丁公司有权不支付设备价款,所以B选项不当选。D选项中庚公司交付的房屋虽然有一扇玻璃破碎,但是根本未达到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程度,张某无权要求解除合同,房屋的风险应由张某承担,张某应向庚公司支付房屋价款,所以D选项当选。
    《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ABD选项正确。本题中每一期的付款都达到全部价款的1/5,因此即使甲公司最后一期付款没有按时支付,乙公司都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所以C选项不正确。
    本题中租赁期限届满,赵某继续居住,李某没有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不是2年,而是不定期,因此李某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要求收回房屋,所以A选项不正确。原租赁合同有效,赵某有权居住,赵某的居住不构成不当得利,所以C选项不正确。赵某应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交付租金,所以D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
    互易合同是互相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本题中李某仅是同意孙某在自己的房屋中居住,并不是转移房屋的所有权给孙某,所以不是互易合同。承揽合同是以一定工作的完成为目的,并且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本题中李某不是定作人,对孙某创作油画没有要求,孙某也不是按照李某的要求完成工作,所以不是承揽合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本题中孙某为李某画油画是以李某提供房屋给孙某居住为对价的,不是无偿的,所以不是赠与合同。租金一般以现金的方式计算,但是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以实物为租金,本题中孙某和李某约定孙某以油画作为居住李某房屋的对价,油画即为孙某租赁李某房屋的租金,所以孙某与李某之间的协议是租赁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据此,本题中仅在A选项中李某有权主张优先购买权。
    A选项中受赠人黄某严重侵害了王某的姐姐,王某的姐姐是王某的近亲属,因此王某可以撤销对黄某的赠与,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中张大山对张某负有赡养义务,张大山不尽赡养义务,因此张某可以撤销赠与,所以B选项正确。C选项中李某违反赠与中约定的义务,赵某有权撤销赠与,虽然李某将房屋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并且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赵某只是不可以要求李某返还赠与物,但是赵某有权撤销赠与,要求李某返还不当得利,所以C选项正确。依《合同法》第193条的规定,D选项中周某的行为致使孙某死亡,孙某的妻子作为孙某的继承人有权撤销赠与,但是孙某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孙某的妻子自孙某死亡之日起8个月方提出撤销,已经丧失了撤销权,所以D选项不正确。

  • 第3题:

    甲公司的一批货物交给乙公司仓储。乙公司因急缺资金,便擅自将该批货物出卖给丙公司并交付,丙公司支付了全部价款。后来丙公司发现乙公司提供的质检报告是伪造的,并且货物的质量不符合约定之标准,遂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买卖合同并主张相互返还财产。法院经审理,判决撤销合同并判决双方相互返还财产。判决生效后,因为乙公司无力偿还货款,丙公司未退还货物。此时,甲公司发现货物已经被乙公司无权处分,主张受让人丙返还货物。丙则主张自己对于货物构成善意取得。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3题:

    A.乙、丙之间买卖合同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
    B.乙、丙之间买卖合同因无权处分而效力待定
    C.因为存在欺诈,合同具有瑕疵,丙单方通知乙可撤销合同
    D.丙可以选择主张乙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D
    解析:
    乙将甲的货物卖给丙的行为是无权处分。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基于无权处分的瑕疵,不能仅仅因为乙是无权处分得出买卖合同本身无效的结论,这意味着,买卖合同即便在无权处分的情形下,依然是有效的。基于可撤销的瑕疵分析,虽然存在欺诈行为,但撤销之前,合同有效,故A正确,B错误。《民法总则》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乙、丙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乙使用了伪造的质检报告,存在明显的欺诈行为,因此被欺诈人丙享有撤销合同的权利,丙可以在知道欺诈的事由之日起1年内主张撤销合同,但应当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行使撤销权,不是单方通知,因此C错误。由于乙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约定,明显构成违约,因此丙也可以选择主张乙承担违约责任,D正确。

  • 第4题:

    甲公司将施工机械借给乙公司使用,乙公司在甲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施工机械卖给知悉上述情况的丙公司,关于乙、丙公司之间施工机械买卖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有效
    B.可变更或撤销
    C.无效
    D.效力待定

    答案:C
    解析:

  • 第5题:

    甲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后来乙公司和丙公司协商一致将乙公司的部分供货义务转移给丙公司,则乙公司( )

    A.应通知甲公司
    B.无需通知任何公司
    C.应通知丙公司,由丙公司通知甲公司
    D.应当经甲公司同意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第84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第6题:

    甲是乙公司采购员,长期负责配送供应丙公司的货物,甲离职后乙公司及时告知丙公司该事实;但当甲持乙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下年度货物配送合同时,丙公司仍与其签订了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
    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C.丙公司有权在乙公司追认合同之前,行使撤销权
    D.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认合同,如乙公司在一个月内未作表示,合同有效

    答案:A
    解析:
    (1)选项A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由于丙公司已知甲离职的事实,不能构成表见代理,该买卖合同效力待定;(2)选项C:只有“善意”相对人才享有撤销权,丙公司并非善意相对人;(3)选项D:相对人有权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 第7题:

    甲公司将施工机械出租给乙公司,乙公司在甲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施工机械卖给不知情的丙公司,关于乙、丙公司之间施工机械买卖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有效
    B.可撤销
    C.无效
    D.效力待定

    答案:D
    解析:

  • 第8题:

     甲公司将施工机械借给乙公司使用,乙公司在甲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施工机械卖给知悉上述情况的丙公司,关于乙、丙公司之间施工机械买卖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15真题 )
    A.有效
    B.可变更或撤销
    C.无效
    D.效力待定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无效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属于无效合同,因为丙在知悉乙无权代理的情况下,依然向其购买施工机械。

  • 第9题:

    甲公司将施工机械借给乙公司使用,乙公司在甲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施工机械卖给知悉上述情况的丙公司,关于乙、丙公司之间施工机械买卖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有效
    B、可变更或撤销
    C、无效
    D、效力待定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无效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属于无效合同,因为丙在知悉乙无权代理的情况下,依然向其购买施工机械。@##

  • 第10题:

    甲、丙两公司签订了一批货物的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将该批货物从北京运往广州交付给丙公司。在运输途中,甲公司与丙公司解除了该买卖合同,后甲公司又将该批货物出卖给了广州的丁公司。甲公司与丁公司约定,甲公司负责将货物运到广州后交货。合同签订后,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地震而灭失。该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 )承担。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民法典》第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据此可知,当事人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出卖人出卖在途货物时,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转移给买受人。但本题中,甲公司与丁公司存在特殊约定,约定“甲公司负责将货物运到广州交货”,即交货地点是广州。因此,货物交付之前风险依然由出卖人甲公司承担。

  • 第11题:

    甲玩具公司与乙外贸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乙公司出口一批玩具,乙外贸公司与外商丙签订玩具买卖合同。甲公司交付货物给乙公司,乙公司又将货物转卖给丁。最终丙未收到货物。关于此案例,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乙公司应当向丙披露甲公司
    • B、丙只能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
    • C、丙可以选择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
    • D、丙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后又担心乙公司无力承担责任,可以再向甲公司提出请求,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A,C,D

  • 第12题:

    不定项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20吨钢材,并约定由乙公司将所购钢材运送到甲公司。后乙公司委托丙运输公司运送该货物。丙运输公司司机王某在运送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未能将所运送货物按时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因此遭受损失。据此,甲公司应当向谁要求赔偿其损失?()
    A

    乙公司

    B

    丙公司

    C

    乙公司和丙公司

    D

    王某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一批长绒棉,约定由乙公司通过海运将货物从B地运往A地。货物运输途中,甲公司又与本地的丙公司签订协议,将该批长绒棉售予丙公司。协议签订后,运送长绒棉的货轮因为台风倾覆,该批货物全部毁损。长绒棉毁损的风险应当由( )承担。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共同


    正确答案:B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承担。根据《合同法》第l42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乙公司尚未向甲公司交付货物,货物灭失的风险应该由乙公司承担。由于货物的风险在甲公司及乙公司之间尚未发生转移,因此,丙公司无须承担货物灭失的风险。正确答案是B

  • 第14题:

    甲租赁公司向乙财务公司借款20万元,乙 要求甲提供担保,甲便将出租给丙公司使用的1台吊 车出质给乙公司。甲公司随即通知了丙公司,后甲公 司因经营困难又将该吊车出卖给丁公司,并通知丙公 司将该吊车交付给丁公司。对于甲公司的出质和出卖 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出质行为不发生效力,因为甲公司未 实际将该吊车交付给乙公司
    B.甲公司的出质行为已发生效力,因为甲公司已 通知了丙公司
    C.甲公司的出卖行为无效,因为丙公司对该吊车 仍享有质权
    D.甲公司的出卖行为效力未定,因为乙公司对该 吊车享有质权


    答案:A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212条的规定,质权自出 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由此可知,乙对甲并不享 有质权。同时,甲由于对该吊车享有的所有权,所以其 将吊车出售于丁公司的行为有效。因此,本题正确选 项为A。

  • 第1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的货物存放在丙仓库中,甲公司将仓单交付给乙公司,让乙公司自行到丙仓库提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合同签订之日起,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公司转移至乙公司
    B:甲公司将仓单交付乙公司之日起,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公司转移至乙公司
    C:乙公司持仓单提取货物之日起,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公司转移至乙公司
    D:甲公司将仓单交付乙公司之日起,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公司转移至丙仓库,乙公司持仓单提取货物之日起,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丙仓库转移至乙公司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甲公司将仓单交付给乙公司之日起,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公司承担,所以B选项正确。

  • 第1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出售一批水果,由丙公司进行运输,乙公司支付运费。甲乙公司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是:( )

    A.甲公司所在地
    B.乙公司所在地
    C.乙公司向丙公司交付货物之地
    D.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之地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债的履行地点问题。由乙公司支付运费,并不意味着乙公司交付货物的债务为赴偿之债,因此合同对合同履行地并无约定。甲乙签订的是买卖合同,《合同法》第141条应优先《合同法》第62条适用。根据《合同法》第141条,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因此货交第一承运人时的地点为货物的交付地点。即合同履行地点。故本题答案为A。

  • 第17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时,经丙公司同意,约定由丙公司向买受人甲公司交付货物。后丙公司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甲公司可以请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答案:错
    解析:
    应当由债务人(乙公司)向债权人(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第18题:

    (2011 年)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出卖人甲公司将货物送至丙公司,经丙公司验收合格后,乙公司应付清货款。甲公司在送货前发现丙公司已濒于破产,遂未按时送货。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应向乙公司、丙公司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D.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
    解析: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所以是甲向乙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向丙承担违约责任

  • 第19题:

    甲租赁公司向乙财务公司借款20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便将出租给丙公司使用的一台吊车出质给乙公司。甲公司随即通知了丙公司。后甲公司因经营困难又将该吊车出卖给丁公司,并通知丙公司将该吊车交付给丁公司。对于甲公司的出质和出卖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出质行为不发生效力,因为甲公司未实际将该吊车交付给乙公司
    B.甲公司的出质行为已发生效力,因为甲公司已通知了丙公司
    C.甲公司的出卖行为无效,因为丙公司对该吊车仍享有质权
    D.甲公司的出卖行为效力未定,因为乙公司对该吊车享有质权

    答案:A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212条的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由此可知,乙对甲并不享有质权。同时,甲由于对该吊车享有的所有权,所以其将吊车出售于丁公司的行为有效。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

  • 第20题:

    甲公司将一自己闲置不用的工程设备出售给乙公司,合同约定3天后交付设备。第二日,甲公司又与丙公司(丙公司不知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签订合同,将该设备卖给丙公司,并向丙公司交付了该设备。甲公司与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合同效力是( )。

    A.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无效,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合同有效
    B.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有效,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合同无效
    C.甲公司与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合同均有效
    D.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先生效后失效,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合同有效

    答案:C
    解析:
    2020版教材P175 / 2019版教材P174
    (二)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方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 (四)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所以该一物二卖的情形,买卖合同均有效。

  • 第21题:

    2013 年 10 月 18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的运输合同,双方约定乙公司以公路运输方式运输公司 的货物, 合同有效期为 1 年。同时 12 月 1 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货物的买卖合同, 约定在 12 月 10 日前甲 公司将货物运交丙公司。 12 月 3 日,甲公司将丙公司订购的货物交由乙公司运输,乙公司出具的货物托运单载 明:托运人为甲公司,收货人为丙公司。 乙公司收到货物后,委托丁公司将货物运交给丙公司,丁公司将货物运到丙公司所在地后,以乙公司拖欠 运费为由扣留。经查,乙公司拖欠丁公司运费一事属实。 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丁公司交付货物。 (2)、丁公司是否有权对货物行使留置权。 (3)、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与乙公司之间的货物运输合同。


    答案:
    解析:
    (1)丙无权要求丁公司交付货物。货物的所有权归甲公司所有,丙公司不享有所有权,无权要求丁交付货 物。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丙有权要求甲交付货物。 (2)丁公司无权行使留置权。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是留置权行使要件之一。在本案中,丁占有的 货物不是其债务人乙所有。该货物的所有权归甲公司所有。所以,丁无权行使留置权。 (3)甲公司无权要求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运输合同,没有和丁 公司签订运输合同,仅能向乙公司追究责任。 (4)有权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 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 第22题:

    甲、丙两公司签订了一批货物的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将该批货物从北京运往广州交付给丙公司。在运输途中,甲公司与丙公司解除该合同,将该批货物出卖给广州的丁公司。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甲公司负责将货物运到广州后交货。合同签订后,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地震而灭失。该货物损失的承担人是()。

    • A、甲公司
    • B、乙公司
    • C、丙公司
    • D、丁公司

    正确答案:D

  • 第23题:

    单选题
    甲、丙两公司签订了一批货物的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将该批货物从北京运往广州交付给丙公司。在运输途中,甲公司与丙公司解除该合同,将该批货物出卖给广州的丁公司。甲公司与丁公司约定,甲公司负责将货物运到广州后交货。合同签订后,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地震而灭失。该货物损失的承担人是(  )。[2011年真题]
    A

    甲公司

    B

    乙公司

    C

    丙公司

    D

    丁公司


    正确答案: D
    解析:
    《合同法》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本案中由丁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