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某出版社签订一本旅游指南书的写作合同,需在3个月内完成,出版社支付稿费2万,甲拟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乙以抵销个人所负债务2万元。该合同权利( )A.通知该出版社后即可转让B.依该合同的性质不能转让C.可以部分转让D.因违背公序良俗,不得转让

题目

甲与某出版社签订一本旅游指南书的写作合同,需在3个月内完成,出版社支付稿费2万,甲拟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乙以抵销个人所负债务2万元。该合同权利( )

A.通知该出版社后即可转让

B.依该合同的性质不能转让

C.可以部分转让

D.因违背公序良俗,不得转让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右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一般认为基于人身信任关系或者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设定的债权等为不可让与的权利。因此,B项正确。
更多“甲与某出版社签订一本旅游指南书的写作合同,需在3个月内完成,出版社支付稿费2万,甲拟将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向出版社发送电子邮件,询问该出版社是否出版了某种图书,出版社收到电子邮件之后,马上向甲寄送了一本该种图书,按照图书标称价格的八五折要求甲支付货款。甲认,为出版社强人所难,不愿意支付货款。关于这一事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属于要约

    B.出版社的行为属于要约

    C.出版社的行为属于承诺

    D.甲应向出版社支付货款


    参考答案:B
    解析:甲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出版社的行为属于以行为的方式作出的要约,具备要约的条件。甲享有是否作出承诺的权利,甲不愿意支付货款,意味着其拒绝了出版社的要约。因此甲与出版社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

  • 第2题:

    甲出版社与某作家在出版社合同中约定甲享有专有出版权,但关于“专有”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具体内容,此时()。

    • A、合同无效
    • B、合同效力特定
    • C、合同可撤销
    • D、合同有效

    正确答案:D

  • 第3题:

    国内甲出版社向海外乙出版社输出《经络解说》一书,甲出版社起草的著作权贸易合同应包括()等内容。

    • A、甲出版社承诺拥有有关权利或有权就有关权利进行贸易
    • B、甲出版社和乙出版社的名称、地址
    • C、乙出版社在海外的销售方式和营销费用
    • D、合同期满后乙出版社是否可以继续销售库存图书
    • E、乙出版社向甲出版社支付版税,版税率视印制成本而定

    正确答案:A,B,D

  • 第4题:

    甲、乙两位作者共同创作一部书稿,共40万字,其中甲写作35万字,乙写作5万字。出版社经过选题论证和审稿,同意接受出版,并计划首次印5000册,定价35元。在签订出版合同时,出版社提出了下列两种付酬方式供作者选择: A.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基本稿酬标准为每千字50元, 印数稿酬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计算支付。 B.版税:版税率为6%,按印数结算支付。 按上述两种方式计算,出版社在实际支付时须为甲、乙各代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多少?


    正确答案: (一)A方式1.甲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计算如下甲的稿酬=21000×35÷40=18375(元)甲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18375×(1-20%)×20%×(1-30%)=2058(元)2.乙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计算如下乙的稿酬=21000×5÷40=2625(元)乙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2625-800)×20%×(1-30%)=255.5(元)(二)B方式1.甲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计算如下甲的稿酬=10500×35÷40=9187.5(元)甲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9187.5×(1-20%)×20%×(1-30%)=1029(元)2.乙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计算如下乙的稿酬=10500×5÷40=1312.5(元)乙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1312.5-800)×20%×(1-30%)=71.75(元)

  • 第5题:

    甲向乙借钱并以一幅古画出质,乙为一古诗爱好者,在该古画的空白处题诗一首。因丙出版社要出版古画集,乙便将该幅古画拍成照片交由出版社出版,获得稿费1000元。对于上述行为,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乙对该古画的质权自甲与乙签订合同之日起设立
    • B、乙对该古画享有权利质权和动产质权
    • C、乙在该古画题诗的行为属于添附行为
    • D、乙有权将古画拍成照片交由出版社出版,并有权获得1000元的稿费

    正确答案:A,B,C,D

  • 第6题:

    单选题
    张某与某作协签订小说写作合同,需在一年内完成戏剧两部,作协支付稿费10万,张某拟将合同权利转让给牛某以抵销个人所负债务10万元。该合同权利()
    A

    通知作协后即可转让

    B

    依该合同的性质不能转让

    C

    可以部分转让

    D

    因违背公序良俗,不得转让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单选题
    甲向出版社发送电子邮件,询问该出版社是否出版了某种图书,出版社收到电子邮件之后,马上向甲寄送了一本该种图书,按照图书标称价格的八五折要求甲支付货款。甲认为出版社强人所难,不愿意支付货款。关于这一事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甲的行为属于要约

    B

    出版社的行为属于要约

    C

    出版社的行为属于承诺

    D

    甲应向出版社支付货款


    正确答案: A
    解析: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甲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出版社的行为属于以行为的方式作出的要约,具备要约的条件。甲享有是否作出承诺的权利,甲不愿意支付货款,意味着其拒绝了出版社的要约。因此甲与出版社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

  • 第8题:

    问答题
    2005年2月,甲出版社通过著作权贸易,合法获得美国T.B.Fleming所著《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中文翻译权及中文版的各种媒体出版权。著作权贸易合同约定,甲出版社可以将所获得的权利自由转授他人。 2005年4月,甲出版社与中国公民陈国平签订图书翻译出版合同。合同约定:甲出版社委托陈国平将T.B.Fleming所著《幼儿美术教育》译成中文,由甲出版社出版;甲出版社在图书出版后的3个月内向陈国平支付一次性稿酬,付酬标准为50元/千字;该翻译作品的著作权归甲出版社所有,陈国平享有署名权。 陈国平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了翻译。2006年2月,《幼儿美术教育》出版。该书在面封标“[美]T.B.Fleming著”,未署译者姓名,在前勒口和扉页上方标了“原著:T.B.Fleming翻译:陈国平”字样,图书在版编目数据中载明“幼儿美术教育/T.B.Fleming著;陈国平译”,版本记录中也有“T.B.Fleming著陈国平译”的记载。 《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版式为每面排30行,每行排28字。该书正文部分共220面,其中有5章的末尾留有空白,合计共85行;还有出版前言2面,目录2面,末尾的空白合计12行。版本记录中载明的印数为5200册,字数为188千字。2006年4月,甲出版社向陈国平支付一次性稿酬8214元,并说明这是已按国家规定代扣缴个人所得税1036元后的数额。 此前,为宣传“家庭教育译丛”,甲出版社与乙报社签订授权使用合同,约定从2006年4月起,乙报社在《时报》上连载《幼儿美术教育》等3种书的内容,并按20元/千字的标准向甲出版社支付使用费。 2006年5月底,陈国平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书的主要内容为:甲出版社未在《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面封上为译者陈国平署名,侵犯了陈国平的署名权;甲出版社应该支付税前稿酬9400元(即50×188=9400),实际上只付9250元(8214+1036=9250),少付150元,侵犯了陈国平的获得报酬权;乙报社未经陈国平同意,擅自登载其翻译作品且不付报酬,侵犯了陈国平的出版权和获得报酬权。 甲出版社辩称:翻译图书的面封依照出版惯例只记载原作者姓名,不记载译者的姓名,译者陈国平的姓名已经清楚地记载在《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勒口、扉页、图书在版编目数据以及版本记录中,因而甲出版社的做法并无过错。至于稿酬的支付,确实存在差错,但甲出版社实际上并未少付.而是多付了,由于这是甲出版社经办人员计算失误所致,故不要求陈国平返还差额。 乙报社在法庭上出示了甲出版社与其签订的授权使用合同和支付使用费的财务凭证,证明自己在《时报》上连载《幼儿美术教育》等3种书的内容是得到甲出版社合法授权的,并且已经向甲出版社支付了使用费。甲出版社也在法庭上作证说明乙报社所述属实。 甲出版社究竟应该向陈国平支付税前稿酬多少?请列出算式计算后回答。

    正确答案: 甲出版社应该向陈国平支付税前稿酬9150元。具体计算方式是应付稿酬的实有字数=每行字数×正文实有行数÷1000=28×(30×220-85)÷1000=182420÷1000=182.42(千字)≈183(千字)应付税前稿酬=付酬标准×千字数=50×183=9150(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2004年1月,某高校教师陈某与甲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合同约定的内容中有陈某将其作品《探险历程》的专有使用权授予甲出版社,使用方式是以图书、报纸、期刊等纸质出版物形式登载作品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甲出版社承诺在收到作品稿件的6个月内先出版图书,其他权利保留到以后行使。甲出版社出版图书应向陈某支付版税;版税按图书定价和实际销售数结算,销售数在5000册以下(含5000册)时版税率为7%,超过5000册部分的版税率为8%;图书出版后先按3000册预付版税,以后每年年底按实际销售数结算版税。 2004年3月,乙期刊社从甲出版社的《新书预告》中了解到《探险历程》即将出版,于是找到陈某,希望在其所办期刊《耳闻目见》上发表书评来介绍该书。陈某表示同意。在将书稿电子文本交给乙期刊社时,陈某强调说明该稿内容只能用于撰写书评时作参考,不可作他用。2004年5月中旬,乙期刊社在《耳闻目见》上刊登了一篇名为《(探险历程)述评》的文章,全文长达数万字,除在开头加了200字左右的“按语”介绍作者身份和该书创作背景外,其余全部是《探险历程》的基本内容,仅稍作删节。同月下旬,甲出版社的《探险历程》一书出版。该书定价15元,首次印刷6000册,发往各地书店寄销。2004年10月重印5000册,陆续给书店添货。 甲出版社2004年从书店获得4000册《探险历程》的销售款,2005年获得5500册书的销售款。但是,按合同约定向陈某预付版税后,甲出版社由于获知期刊《耳闻目见》登载《(探险历程)述评》一文是由于陈某把书稿又交给了乙期刊社,便不再支付版税。陈某于2006年2月要求甲出版社支付版税,甲出版社以陈某已违约为由而不同意支付。陈某承认曾将书稿电子文本交给乙期刊社,但说当时已经强调说明“只能用于撰写书评时作参考,不可作他用”,是乙期刊社擅自违约登载。甲出版社经过核实后,认为责任在乙期刊社,陈某没有违约,因此向陈某道歉,并愿意立即补付版税,同时希望陈某与甲出版社一起起诉乙期刊社。陈某表示理解甲出版社的做法,并同意共同起诉乙期刊社。 在法庭上,乙期刊社对陈某陈述的事实没有提出异议,但辩称《耳闻目见》刊登书评是事先经作者同意的,且文章已说明《探险历程》的作者为陈某,这种行为是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乙期刊社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其行为侵犯了陈某和甲出版社的权利。 甲出版社在2005年年底应该支付给陈某的版税税前金额为多少?请列出算式计算后回答。

    正确答案: 2005年年底应该支付的版税税前金额为6450元。具体计算方式是15×7%×5500+15×(8%-7%)×(4000+5500-5000)=6450(元)或者15×7%×(5000-4000)+15×8%×[5500-(5000-4000)]=6450(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2005年2月,甲出版社通过著作权贸易,合法获得美国T.B.Fleming所著《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中文翻译权及中文版的各种媒体出版权。著作权贸易合同约定,甲出版社可以将所获得的权利自由转授他人。 2005年4月,甲出版社与中国公民陈国平签订图书翻译出版合同。合同约定:甲出版社委托陈国平将T.B.Fleming所著《幼儿美术教育》译成中文,由甲出版社出版;甲出版社在图书出版后的3个月内向陈国平支付一次性稿酬,付酬标准为50元/千字;该翻译作品的著作权归甲出版社所有,陈国平享有署名权。 陈国平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了翻译。2006年2月,《幼儿美术教育》出版。该书在面封标“[美]T.B.Fleming著”,未署译者姓名,在前勒口和扉页上方标了“原著:T.B.Fleming翻译:陈国平”字样,图书在版编目数据中载明“幼儿美术教育/T.B.Fleming著;陈国平译”,版本记录中也有“T.B.Fleming著陈国平译”的记载。 《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版式为每面排30行,每行排28字。该书正文部分共220面,其中有5章的末尾留有空白,合计共85行;还有出版前言2面,目录2面,末尾的空白合计12行。版本记录中载明的印数为5200册,字数为188千字。2006年4月,甲出版社向陈国平支付一次性稿酬8214元,并说明这是已按国家规定代扣缴个人所得税1036元后的数额。 此前,为宣传“家庭教育译丛”,甲出版社与乙报社签订授权使用合同,约定从2006年4月起,乙报社在《时报》上连载《幼儿美术教育》等3种书的内容,并按20元/千字的标准向甲出版社支付使用费。 2006年5月底,陈国平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书的主要内容为:甲出版社未在《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面封上为译者陈国平署名,侵犯了陈国平的署名权;甲出版社应该支付税前稿酬9400元(即50×188=9400),实际上只付9250元(8214+1036=9250),少付150元,侵犯了陈国平的获得报酬权;乙报社未经陈国平同意,擅自登载其翻译作品且不付报酬,侵犯了陈国平的出版权和获得报酬权。 甲出版社辩称:翻译图书的面封依照出版惯例只记载原作者姓名,不记载译者的姓名,译者陈国平的姓名已经清楚地记载在《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勒口、扉页、图书在版编目数据以及版本记录中,因而甲出版社的做法并无过错。至于稿酬的支付,确实存在差错,但甲出版社实际上并未少付.而是多付了,由于这是甲出版社经办人员计算失误所致,故不要求陈国平返还差额。 乙报社在法庭上出示了甲出版社与其签订的授权使用合同和支付使用费的财务凭证,证明自己在《时报》上连载《幼儿美术教育》等3种书的内容是得到甲出版社合法授权的,并且已经向甲出版社支付了使用费。甲出版社也在法庭上作证说明乙报社所述属实。 甲出版社是否侵犯了陈国平的署名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没有。因为在勒口、扉页、图书在版编目数据及版本记录中都已经清楚标明陈国平的译者身份。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问题一:关于杨民在本案中的情况,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请作选择回答。
    A

    杨民违背与甲出版社的合同约定,侵犯了甲出版社的权益

    B

    杨民变更译者署名,侵犯了王建的署名权

    C

    杨民克扣甲出版社支付的翻译费,侵犯了王建的获得报酬权

    D

    杨民将王建的译稿交给甲出版社出版,侵犯了王建的复制权、发行权

    E

    杨民所提交的译者名单与委托翻译合同的约定不符


    正确答案: B,C
    解析:
    A项,甲出版社与杨民在作品委托合同中约定著作权归甲出版社享有。而杨民与王建的翻译协议书中并没有说明这一点,即默认著作权归王建。所以,杨民并没有按照与甲出版社的合同约定,引起了著作权纠纷,侵犯了甲出版社的权益。
      B项,杨民与王建在翻译协议书中约定,中文版的译者姓名为王建。但该书出版后的译者姓名却标注的是杨民,侵犯了王建的署名权。
      E项,杨民提交的译者名单中所列的译者为“杨民”,与实际译者“王建”不符。

  • 第12题:

    单选题
    李某创作完成一部作品,交由图书出版社出版,自(  )之日起李某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
    A

    李某创作完成该作品

    B

    李某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

    C

    出版社收到该作品原稿

    D

    该书首发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3题:

    甲出版社与乙书店签订一份图书买卖合同,甲卖给乙各类图书1000册,共计15万元,该合同甲乙双方于2007年4月5日签字并盖章。双方约定,2007年4月10日前乙书店向甲出版社支付5万元定金,4月1513前甲出版社向乙书店指定的送货人丙公司交货,丙公司负责将该批图书运送到乙书店指定的地点。4月8日乙书店向甲出版社签发一张5万元汇票,甲又将该汇票赠与某红十字会,用于救助当地灾民。4月1213甲出版社准备将该批图书送交丙公司发运,此时乙书店通知甲出版社送货人丙公司因故不能运送,改由丁公司负责运送,但要等几天明确之后再通知甲出版社,甲出版社对此未表示反对。4月16日乙书店通知甲出版社将该批图书交给丁公司运送,恰在此时该批图书部分被大雨淋湿,受损程度大约有20%,乙书店同意将未受损的图书全部运走,受损部分由甲出版社自己处理。出版社认为该批图书受损是在乙发生违约行为后发生的,责任在乙,乙应如数买走。甲乙双方为此形成纠纷,于是乙书店通知汇票的付款人拒绝向甲出版社支付票款。某红十字会在该汇票到期日,向付款人请求支付票款,但付款人则以定金担保不合法为由拒绝向某红十字会支付。负责运送该批图书的丁公司与乙书店签订有运输合同,该合同明确了运输的路线、到达地点及运输费用等内容。该批图书由丁公司装车运走后,到达乙书店所在城市的某处时,丁公司准备将该批图书卸下车后开走。乙书店押运人员认为未将图书运送到指定地点,要求丁公司继续运送。丁公司人员说,该地点是我公司在本城的固定卸货地点,本公司对此有明确规定,故坚持不送,或另支付运费后再送。后查明,丁公司运送人员所说为事实,该公司以往在此城市有固定的卸货地点,并且,该公司的营运线路图中清晰地注明了周围各运送地区的卸货地点。

    要求:

    (1)本案共涉及几个合同关系,具体说明是什么合同?

    (2)甲出版社20%受损图书的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3)乙书店与丁运输公司的纠纷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4)本案的定金担保是否合法?定金担保的效力能否影响票据的效力?某红十字会能否享有票据权利,获赠5万元?为什么?

    (5)如果甲出版社没有将该票据转让给某红十字会,付款人能接受乙书店的理由,而拒绝向甲出版社付款吗?


    正确答案:
    (1)本案共涉及3个合同关系,一个是甲出版社与乙书店订立的买卖合同关系,另一个是乙书店与丁运输公司之间的货运合同关系,还有一个是甲出版社与某红十字会之间发生的赠与合同关系。
    (2)甲出版社20%受损图书的损失应由乙书店承担。合同法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本案中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为4月15日,在此之前出卖人甲出版社已作好交货的准备,但由于买受人乙书店方面的原因,通知出卖人延迟交货,同时该批标的物毁损的风险发生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之后,乙书店已违反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接受货物,因此自违反约定之日起发生的毁损责任应由乙书店承担。
    (3)乙书店与丁运输公司的纠纷焦点是对送货地点的理解。一般说,运输合同多为格式合同。本案中丁运输公司营运路线图中注明的送货地点即为格式条款,是本公司事先确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乙书店协商的条款。而乙书店与丁运输公司签订的货运合同约定了具体的送货地点,属于格式合同。合同法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此外,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丁公司应当按照与乙书店的约定,将该批图书运送到乙书店指定的地点,并且不得加收运费。
    (4)本案的定金担保属部分无效的合同。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即3万元。本案中主合同标的额为15万元,定金数额为5万元,已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所以超过部分无效。定金担保部分无效,并不影响票据关系的效力。票据关系一经成立,就与基础关系分离, 基础关系是否有效,都不影响票据关系的效力。所以付款人以定金担保无效,拒绝向持 票人支付票款的理由不正确。 另外,乙书店以其与甲出版社之间的纠纷,要求付款人拒绝向甲支付票款也不正确。因 为付款人只能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 案中甲出版社与付款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所以付款人不能向甲出版社拒 绝付款,那么甲出版社将有效票据以赠与方式转赠给某红十字会,某红十字会属于依合 法方式取得有效票据,理应享有票据权利。 某红十字会享有票据权利,有权获赠5万元。首先该汇票是一张有效票据;第二,甲出版社将有效票据以赠与方式转赠给某红十字会,某红十字会属于依合法方式取得有效票 据,理应享有票据权利。
    (5)如果甲出版社没有将该票据转让给某红十字会,付款人也不能接受乙书店的理由,而拒绝向甲出版社付款。《票据法》规定,债务人只能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 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案中甲出版社与付款人之间也不存在直接的债权 债务关系,所以付款人不能向甲出版社拒绝付款。

  • 第14题:

    甲、乙两位作者共同创作一部书稿,共40万字,其中甲写作35万字,乙写作5万字。出版社经过选题论证和审稿,同意接受出版,并计划首次印5000册,定价35元。在签订出版合同时,出版社提出了下列两种付酬方式供作者选择: A.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基本稿酬标准为每千字50元, 印数稿酬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计算支付。 B.版税:版税率为6%,按印数结算支付。 第二次印刷时,按上述两种方式计算,出版社在实际支付时须为甲、乙各代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多少?


    正确答案: (一)A方式总稿酬=21000+2600=23600(元)1.甲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计算如下甲的稿酬=23600×35÷40=20650(元)甲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20650×(1-20%)×20%×(1-30%)-2058=254.8(元)2.乙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计算如下乙的稿酬=23600×5÷40=2950(元)乙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2950-800)×20%×(1-30%)-255.5=45.5(元)
    (二)B方式总稿酬=10500+26250=36750(元)1.甲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计算如下甲的稿酬=36750×35÷40=32156.25(元)甲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32156.25×(1-20%)×20%×(1-30%)-1029=2572.5(元)2.乙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乙的稿酬=36750×5÷40=4593.75(元)乙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4593.75×(1-20%)×20%×(1-30%)-71.75=442.75(元)

  • 第15题:

    甲、乙两位作者共同创作一部书稿,共40万字,其中甲写作35万字,乙写作5万字。出版社经过选题论证和审稿,同意接受出版,并计划首次印5000册,定价35元。在签订出版合同时,出版社提出了下列两种付酬方式供作者选择: A.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基本稿酬标准为每千字50元, 印数稿酬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计算支付。 B.版税:版税率为6%,按印数结算支付。 如果此书不重印,请列出算式计算出版社按上述两种方式各应支付多少报酬。


    正确答案: (一)A方式50×400×(1+1%×5)=21000(元)(二)B方式35×5000×6%=10500(元)

  • 第16题:

    1993年,作者甲与出版社乙就其作品W签订了一份出版合同。该合同的有效期自1993年8月1日至1999年7月31日。1997年10月21日,甲又与丙出版社就作品W签订了一份出版合同,并付诸实施。则()

    • A、乙出版社对甲之作品W享有专有出版权
    • B、丙出版社对甲之作品W也享有专有出版权
    • C、甲侵犯了乙出版社的专有出版权
    • D、丙侵犯了乙出版社的专有出版权
    • E、甲丙均未侵犯乙出版社的专有出版权

    正确答案:A,C,D

  • 第17题:

    单选题
    李某创作完成一部作品,交由图书出版社出版,自(  )之日起李某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2017年真题]
    A

    李某创作完成该作品

    B

    李某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

    C

    出版社收到该作品原稿

    D

    该书首发


    正确答案: A
    解析: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凡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从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就享有著作权,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 第18题:

    问答题
    2005年2月,甲出版社通过著作权贸易,合法获得美国T.B.Fleming所著《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中文翻译权及中文版的各种媒体出版权。著作权贸易合同约定,甲出版社可以将所获得的权利自由转授他人。 2005年4月,甲出版社与中国公民陈国平签订图书翻译出版合同。合同约定:甲出版社委托陈国平将T.B.Fleming所著《幼儿美术教育》译成中文,由甲出版社出版;甲出版社在图书出版后的3个月内向陈国平支付一次性稿酬,付酬标准为50元/千字;该翻译作品的著作权归甲出版社所有,陈国平享有署名权。 陈国平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了翻译。2006年2月,《幼儿美术教育》出版。该书在面封标“[美]T.B.Fleming著”,未署译者姓名,在前勒口和扉页上方标了“原著:T.B.Fleming翻译:陈国平”字样,图书在版编目数据中载明“幼儿美术教育/T.B.Fleming著;陈国平译”,版本记录中也有“T.B.Fleming著陈国平译”的记载。 《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版式为每面排30行,每行排28字。该书正文部分共220面,其中有5章的末尾留有空白,合计共85行;还有出版前言2面,目录2面,末尾的空白合计12行。版本记录中载明的印数为5200册,字数为188千字。2006年4月,甲出版社向陈国平支付一次性稿酬8214元,并说明这是已按国家规定代扣缴个人所得税1036元后的数额。 此前,为宣传“家庭教育译丛”,甲出版社与乙报社签订授权使用合同,约定从2006年4月起,乙报社在《时报》上连载《幼儿美术教育》等3种书的内容,并按20元/千字的标准向甲出版社支付使用费。 2006年5月底,陈国平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书的主要内容为:甲出版社未在《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面封上为译者陈国平署名,侵犯了陈国平的署名权;甲出版社应该支付税前稿酬9400元(即50×188=9400),实际上只付9250元(8214+1036=9250),少付150元,侵犯了陈国平的获得报酬权;乙报社未经陈国平同意,擅自登载其翻译作品且不付报酬,侵犯了陈国平的出版权和获得报酬权。 甲出版社辩称:翻译图书的面封依照出版惯例只记载原作者姓名,不记载译者的姓名,译者陈国平的姓名已经清楚地记载在《幼儿美术教育》一书的勒口、扉页、图书在版编目数据以及版本记录中,因而甲出版社的做法并无过错。至于稿酬的支付,确实存在差错,但甲出版社实际上并未少付.而是多付了,由于这是甲出版社经办人员计算失误所致,故不要求陈国平返还差额。 乙报社在法庭上出示了甲出版社与其签订的授权使用合同和支付使用费的财务凭证,证明自己在《时报》上连载《幼儿美术教育》等3种书的内容是得到甲出版社合法授权的,并且已经向甲出版社支付了使用费。甲出版社也在法庭上作证说明乙报社所述属实。 从图书出版规范的角度看,甲出版社在涉案图书的译者署名方面是否有过失?为什么?

    正确答案: 有过失。因为按我国出版业的规范,翻译图书的面封应标明作者和译者姓名。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多选题
    问题四:关于乙出版社在本案中的情况,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请作选择回答。
    A

    乙出版社应该要求张萍提交30篇文章的作者同意以出版合同所拟方式使用自己作品的授权书后,才能与张萍签订出版合同

    B

    乙出版社不能只与张萍一人签订出版合同,应该与每篇论文的作者一一签订出版合同

    C

    乙出版社虽然使用作品不支付报酬,但只要在出版合同中明确约定,这种做法并不违法

    D

    乙出版社在涉案图书上的署名方式侵犯了写作论文的各位教师的署名权

    E

    乙出版社只要把赠送样书的数量增加到300册,就不会侵权了


    正确答案: C,E
    解析:
    A项,汇编作品中若原作品尚未进入公有领域,汇编人应事先取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因此乙出版社应该要求张萍事先提交作者授权书。C项,出版单位支付报酬的具体方式和标准等,主要按照当事人双方事先在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因出版合同中明确约定乙出版社应该给张萍样书100册,由其分发给有关教师,但不支付稿费,因此,乙出版社的做法并不违法。

  • 第20题:

    单选题
    甲向某出版社发送电子邮件,询问该出版社是否出版了某种图书,该出版社收到子邮件后,马上向甲寄送了一本该种图书,并按照图书标价的6折要求甲支付购书款。甲则认为出版社强人所难,不愿意支付货款。根据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的电子邮件属于要约

    B

    该出版社的行为属于要约

    C

    该出版社的行为属于承诺

    D

    甲应当向出版社支付货款


    正确答案: D
    解析:
    要约应具备的条件:①要约须由要约人向特定相对人作出意思表示;②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包括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一经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可成立;③要约须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在本题中,甲只是询问是否出版,并未明确购买数量等,也无一经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表示,其行为不构成要约,出版社的行为则构成要约。

  • 第21题:

    问答题
    2004年1月,某高校教师陈某与甲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合同约定的内容中有陈某将其作品《探险历程》的专有使用权授予甲出版社,使用方式是以图书、报纸、期刊等纸质出版物形式登载作品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甲出版社承诺在收到作品稿件的6个月内先出版图书,其他权利保留到以后行使。甲出版社出版图书应向陈某支付版税;版税按图书定价和实际销售数结算,销售数在5000册以下(含5000册)时版税率为7%,超过5000册部分的版税率为8%;图书出版后先按3000册预付版税,以后每年年底按实际销售数结算版税。 2004年3月,乙期刊社从甲出版社的《新书预告》中了解到《探险历程》即将出版,于是找到陈某,希望在其所办期刊《耳闻目见》上发表书评来介绍该书。陈某表示同意。在将书稿电子文本交给乙期刊社时,陈某强调说明该稿内容只能用于撰写书评时作参考,不可作他用。2004年5月中旬,乙期刊社在《耳闻目见》上刊登了一篇名为《(探险历程)述评》的文章,全文长达数万字,除在开头加了200字左右的“按语”介绍作者身份和该书创作背景外,其余全部是《探险历程》的基本内容,仅稍作删节。同月下旬,甲出版社的《探险历程》一书出版。该书定价15元,首次印刷6000册,发往各地书店寄销。2004年10月重印5000册,陆续给书店添货。 甲出版社2004年从书店获得4000册《探险历程》的销售款,2005年获得5500册书的销售款。但是,按合同约定向陈某预付版税后,甲出版社由于获知期刊《耳闻目见》登载《(探险历程)述评》一文是由于陈某把书稿又交给了乙期刊社,便不再支付版税。陈某于2006年2月要求甲出版社支付版税,甲出版社以陈某已违约为由而不同意支付。陈某承认曾将书稿电子文本交给乙期刊社,但说当时已经强调说明“只能用于撰写书评时作参考,不可作他用”,是乙期刊社擅自违约登载。甲出版社经过核实后,认为责任在乙期刊社,陈某没有违约,因此向陈某道歉,并愿意立即补付版税,同时希望陈某与甲出版社一起起诉乙期刊社。陈某表示理解甲出版社的做法,并同意共同起诉乙期刊社。 在法庭上,乙期刊社对陈某陈述的事实没有提出异议,但辩称《耳闻目见》刊登书评是事先经作者同意的,且文章已说明《探险历程》的作者为陈某,这种行为是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乙期刊社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其行为侵犯了陈某和甲出版社的权利。 甲出版社究竟应该支付给张强税前稿酬多少?请列出算式计算,以验证甲出版社的说法是否属实。

    正确答案: 应该是14404元。具体计算方式是应付稿酬的实有字数=30×(311×30-120)÷1000=276.3(千字)≈277(千字)应付基本稿酬=50×277=13850(元)应付印数稿酬=13850×1%×4=554(元)应付稿酬总数=13850+554=14404(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甲向乙借钱并以一幅古画出质,乙为一古诗爱好者,在该古画的空白处题诗一首。因丙出版社要出版古画集,乙便将该幅古画拍成照片交由出版社出版,获得稿费1000元。对于上述行为,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

    乙对该古画的质权自甲与乙签订合同之日起设立

    B

    乙对该古画享有权利质权和动产质权

    C

    乙在该古画题诗的行为属于添附行为

    D

    乙有权将古画拍成照片交由出版社出版,并有权获得1000元的稿费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本题A选项是错误的。因为动产质权的设立自交付之日起设立,而非合同签订之日起设立。本题B选项是错误的。因为乙对该古画只享有动产质权不享有权利质权。本题C选项是错误的。在古画的空白处的题诗行为,破坏了古画的文物价值,侵害了古画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和修改权。故该行为为侵权行为不为添附行为。本题D选项是错误的。因为质权人无权将古画翻拍并出版,其获利1000元构成不当得利。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 第23题:

    多选题
    国内甲出版社向海外乙出版社输出《经络解说》一书,甲出版社起草的著作权贸易合同应包括()等内容。
    A

    甲出版社承诺拥有有关权利或有权就有关权利进行贸易

    B

    甲出版社和乙出版社的名称、地址

    C

    乙出版社在海外的销售方式和营销费用

    D

    合同期满后乙出版社是否可以继续销售库存图书

    E

    乙出版社向甲出版社支付版税,版税率视印制成本而定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本题考查著作权贸易合同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