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以A车与乙所有的B车互易,2个月后依协议交付。甲在交付之后以受乙胁迫为理由主张互易合同无效,并主张乙返还A车。但乙已将A车转卖他人。问:本案如何处理?为什么?

题目

甲以A车与乙所有的B车互易,2个月后依协议交付。甲在交付之后以受乙胁迫为理由主张互易合同无效,并主张乙返还A车。但乙已将A车转卖他人。问:

本案如何处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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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委托乙为自己购买一批货物,乙以自己的名义与丙签订买卖合同,在丙交付货物之后,乙将该批货物交付给甲。乙的行为属于( )。

    A.再代理

    B.直接代理

    C.间接代理

    D.无权代理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代理的种类。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效果移转于被代理人的代理。

  • 第2题:

    甲的朋友乙做生意亏损,甲见状便准备将自己的车送给乙,签订了书面协议并将车交付给乙。就在二人前往办理过户手续的途中,甲遭遇抢劫,乙袖手旁观,此后甲一直昏迷不醒。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乙尚未取得此车的所有权

    B.乙可依协议取得此车的所有权

    C.现因甲已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甲的继承人有权撤销此车的赠与

    D.正是由于乙来施以援手导致甲救治的延误,甲的继承人可依此主张撤销赠与合同


    正确答案:B
    【答案】B
    【详解】此题的知识点涉及《物权法》第23—24 条动产所有权变动规则及《合同法》第193 条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对赠与撤销权的行使。甲、乙之间的赠与自赠与合同成立时生效,汽车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乙已经取得该车所有权,没有登记,只是对第三人不产生对抗力,所以A 项错误,B 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193 条的规定,赠与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是由于受赠人的行为导致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才能撤销赠与,而本案中甲受伤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乙虽在一旁不管,但终究还不是乙的违法行所致所致,赠与人的继承人不能行使撤销权,所以C、D 两项不正确。

  • 第3题:

    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为保证货款的实现,甲要求乙交付总货款6000万的15%定金,共计900万元,乙对此表示同意,并同时签订定金合同。在交付定金时,乙仅仅带了600万元,并表示2天后补齐,甲接受了600万定金。但之后乙再也没有交付剩余定金。之后,甲多次催要定金,乙一直没有交付。后甲以乙不履行定金合同为由,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请求能够在法律上得到支持,因为定金合同已经明确约定定金数额

    B.因为不履行定金合同,甲可以提出相应比例的主合同不履行作为抗辩

    C.甲可以提出解除定金合同与主合同

    D.乙行为不属于违约,定金的实际交付已经改变合同的内容


    正确答案:D

    本题考点为定金合同的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9条的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从该规定能够可以看出,甲在接受定金之后,已经视为变更定金合同,因此乙并不违约。本题正确答案是D。

  • 第4题:

    甲受乙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与丙签订买卖合同,丙向甲交付标的物之后,因乙未将货款交给甲,甲无法将货款交付给丙。于是甲告知丙“乙是委托人”,丙遂以乙为相对人,但不久即发现乙经济状况恶化而甲很有钱,便又提出以甲为相对人主张违约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丙不能向乙主张违约责任
    B.丙可重新提出以甲为相对人承担违约责任
    C.在违约之初,丙既可以要求甲,也可以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丙有选择权
    D.丙可以重新提出以甲为相对人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403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 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冬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 第5题:

    抵销是引起债消灭的法律事实的一种。下列情形中属于法定抵销的是( )。

    A、出租人不履行房屋修缮所支出的费用与其应收取的租金冲抵
    B、甲欠乙货款,甲主张将该货款与其寄存于乙处的财物冲抵
    C、甲欠乙一批苹果尚未交付,乙欠甲一批香梨也尚未交付,甲主张将两批货物的价值相抵
    D、甲租用乙的房屋,尚未支付租金,甲、乙之间又签订买卖合同,甲已支付了货款,但乙尚未向甲交付货物,乙主张交付货物的价值与租金冲抵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抵销制度。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本题中,只有选项A属于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债,所以可以抵销。

  • 第6题:

    张三将自己的一辆车出售,先后分别与甲乙签订了两份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若车已交付给甲,甲有权要求办理过户登记
    B.若车尚未交付,已登记给乙,乙有权要求张三交付该车
    C.若车尚未交付,也未登记,甲有权要求张三交付该车并办理过户登记
    D.若车交付给甲,登记给乙,则甲可以要求张三办理过户登记

    答案:A,B,C,D
    解析:
    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履行交付标的物;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

  • 第7题:

    对于机动车善意取得,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购买了一辆皇冠车,未进行登记,放在乙处,乙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了不知情的丙,自辆车交付丙时起,丙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 B、甲购买了一辆蓝鸟车,登记在乙的名下,并租给乙使用,乙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了不知情的丙,自辆车交付丙时起,丙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 C、甲购买了一辆奥迪车,登记在自己名下,并租给乙使用,乙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了不知情的丙,自辆车交付丙时起,丙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 D、甲盗得一辆奔驰车,租给乙使用,乙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了不知情的丙,自辆车交付丙时起,丙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A,B

  • 第8题:

    为签订合同,甲与乙协商,甲以一张商业汇票作质押。甲将汇票交付乙,没有在汇票背面注明“质押”字样。后乙与丙订立协议,乙将该汇票背书后质押给丙。合同到期,乙未能履行债务,丙便打算用汇票金额折抵债权。甲闻讯后,以该汇票是甲和乙之间的合同的质押物,质押人再质押无效为由,要求法院裁定丙无权行使质押权。请分析法院应否支持甲的主张?


    正确答案:该案中,如果丙不知甲和乙之间有质押事宜,则丙为善意第三人,甲、乙没有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不能以该事由对抗丙行使质押权。如果明知甲和乙之间以该汇票作质押,则乙再将该汇票质押给丙的行为无效。

  • 第9题:

    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卖给乙并交付,双方约定价款分五期交付,在未付清价款前车辆仍归甲所有,双方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次日,知情的丙出更高的价格向甲买车,甲又将该车卖给丙,并将车辆过户给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已经将车交付给乙,乙取得车辆的所有权
    • B、丙明知乙已经将车买下,故其与甲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效
    • C、丙已经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 D、乙有权请求将该车登记到自己名下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单选题
    2016年2月6日,乙车行通过电子邮件,向甲发送了一份认购本车行定制豪华汽车的价目表。2月7日,甲向乙车行回复邮件,表示愿意以价目表上的价格500万元向乙车行购买价目表中列明的一辆豪华汽车。2月8日,乙车行回复表示同意,并表示希望第二天与甲签订书面协议以具体确定合同的内容,甲回复表示同意。2月9日,双方签订书面协议:乙车行2016年5月10日前向甲交付汽车,汽车交付时,甲向乙车行付款500万元。双方协议中还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的违约金。2016年2月10日,乙车行声称公司规章有统一规定,客户定制车辆的须先交定金,应乙的要求,甲又先向乙车行支付了200万元定金。 2016年5月11日,乙车行才向甲交付汽车,而甲则拒绝付款。乙车行向甲说明,在自己生产汽车的过程中,工厂设备意外发生故障,导致乙车行未能按时交货。甲称自己定制汽车是为了在2016年5月10日当天送给自己的儿子做生日礼物的,现在合同目的已经无法实现,且使自己失去了与他人订约的机会,因此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车行承担违约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 关于甲、乙的下列主张,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甲以乙车行迟延履行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由,主张解除买卖合同

    B

    甲主张解除买卖合同的同时,主张由乙车行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

    乙以工厂设备发生故障为由,主张依情势变更原则,顺延自己的履行期限

    D

    乙以汽车交付时甲拒绝支付汽车价款为由,主张甲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为签订合同,甲与乙协商,甲以一张商业汇票作质押。甲将汇票交付乙,没有在汇票背面注明“质押”字样。后乙与丙订立协议,乙将该汇票背书后质押给丙。合同到期,乙未能履行债务,丙便打算用汇票金额折抵债权。甲闻讯后,以该汇票是甲和乙之间的合同的质押物,质押人再质押无效为由,要求法院裁定丙无权行使质押权。请分析法院应否支持甲的主张?

    正确答案: 该案中,如果丙不知甲和乙之间有质押事宜,则丙为善意第三人,甲、乙没有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不能以该事由对抗丙行使质押权。如果明知甲和乙之间以该汇票作质押,则乙再将该汇票质押给丙的行为无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乙两车同向行驶,甲车的乘客看乙车时,觉得自己所坐的车在后退,这是因为()。
    A

    乘客以乙车为参照物,而且乙车行驶比较快

    B

    乘客以甲车为参照物,而且乙车行驶比较快

    C

    乘客以地面为参照物,而且乙车行驶比较快

    D

    两车相对静止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与乙签订了买卖水果的合同,合同约定2个月后,乙向甲交付樱桃200斤或者木瓜100 斤。过了5个月,乙没有向甲交付樱桃200斤也没有交付木瓜100斤。甲遂要求乙交付木

    瓜100斤。乙断然拒绝,声称要交付樱桃1000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有权选择交付樱桃

    B.甲有权要求交付木瓜

    C.无论乙交付樱桃还是木瓜,甲都应当接受

    D.无论乙交付樱桃还是木瓜,甲都有权拒绝


    正确答案:B
    12.【答案】B 【考点】选择之债【解析】 以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为区分标准,可以将债划分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选择之债是指债的标的为两项以上,当事入可以从中选择其一来履行的债。区分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的意义在于选择之债存在选择权的问题。当事人双方选择权呶归属有约定,则从约定;若无约定,由债务人享有;若债务人于合理期限内或者约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则选择权转归债权人行使。本题中,当事人双方对选择权的归属没有约定,应当由债务人乙享有;但是,债务人乙于合理期限内没有行使,则选择权转归债权人甲行使。因此,甲有权选择交付榴莲,而乙丧失了选择权,只能依照甲的要求交付榴莲。因此,A、C和D项错误,B项正确。

  • 第14题:

    甲隐瞒了车证照不齐的情况,将车卖给乙,交付之后,乙才发现。乙找甲理论,甲答应帮乙处理好,后来甲找到丙,要求丙找乙购买该车,否则就将丙贪污的情况向有关部门举报,丙无奈,向乙表示购买该车,乙对甲丙之间的谈话并不知情,与丙订立买卖合同并将车交付给丙。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

    A.在乙将车交给丙之前,乙可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法院撤销与甲之间的买卖合同

    B.丙可以自合同成立之日起1年内要求撤销该合同

    C.因乙不知情,丙不可主张撤销合同,只能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D.乙丙之间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参考答案:B

  • 第15题:

    甲购买乙的房屋,合同订立后,房价上涨,乙为避免甲依合同起诉并请求强制履行,于是找到朋友丙商议,与丙假装做成买卖,办理了过户登记,将房屋登记在丙的名下,并将房屋交付于丙。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可以主张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B.甲可以主张乙承担违约责任
    C.甲可以主张丙承担侵权责任
    D.如果在乙将房屋登记给丙之后,丙将房屋卖给了不知情的第三人丁,丁支付了合理价款,则甲在主张乙、丙的合同无效后,不得主张丁返还房屋

    答案:A,B,C,D
    解析:
    《民法总则》第154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本题中,乙、丙之间的行为属于恶意串通的行为,订立合同无效,故A正确。由于甲、乙的买卖合同签订后,乙没有如约履行,故甲可以主张乙承担违约责任,B正确。当由于第三人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根据合同的相对性,非违约方通常是主张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再向第三人追偿,而不直接主张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主要考虑的因素是,通常第三人不可能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影响到合同相对人合同债权的实现。然而,当第三人明知债权的存在,故意实施相应行为导致合同债权不能实现的,在民法理论上被称为恶意侵害债权,此时,合同债权人可以直接向第三人主张侵权责任。本题中,丙明知甲、乙买卖合同的存在,依然与乙签订合同,对于甲的债权实现造成障碍,显属恶意侵害债权之情形,故甲可以主张丙承担侵权责任,C正确。在房屋登记给丙之后,如果丙将房屋卖给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在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办理过户登记之后,第三人可构成善意取得,D项中的丁即为善意取得的第三人,故丁不需返还房屋,故D正确。

  • 第16题:

    甲与乙签订了买卖汽车的合同,合同约定2个月后,乙向甲交付辉腾或者奔驰。过了 5个月,乙没有向甲交付辉腾也没有交付奔驰。甲遂要求乙交付奔驰。乙断然拒绝,声称要交 付辉腾,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有权选择交付辉腾
    B.甲有权要求交付奔驰
    C.无论乙交付辉腾还是奔驰,甲都应当接受
    D.无论乙交付辉腾还是奔驰,甲都有权拒绝


    答案:B
    解析:
    以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为区分标准,可以将债划分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选择之债是指债 的标的为两项以上,当事人可以从中选择其一来履行的债。区分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的意义在于选择之债存 在选择权的问题。当事人双方选择权的归属有约定,则从约定;若无约定,由债务人享有;若债务人于合理期 限内或者约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则选择权转归债权人行使。
    本题中,当事人双方对选择权的归属没有约定,应当由债务人乙享有;但是,债务人乙于合理期限内没有 行使,则选择权转归债权人甲行使。因此,甲有权选择交付奔驰,而乙丧失了选择权,只能依照甲的要求交付 奔驰。因此,A、C和D项错误,B项正确。

  • 第17题:

    甲有祖传珍贵玉器一件,乙丙均欲购买之。甲先与乙达成协议,以5万元价格出售之,双方约定,次日交货付款。丙知晓后,当晚即携款至甲处,欲以6万元价格购买之。甲欣然应允,并即交货付款。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与丙之买卖合同无效
    B.甲与乙之买卖合同无效
    C.乙得请求丙交付该玉器
    D.乙得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D
    解析:
    物权的追及权,不论所有权还是担保物权的标的物,辗转到何人之手都不影响这些权利的存在,但物权的追及效力并不是绝对的,物权的追及效力受到善意取得制度的限制。

  • 第18题:

    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乙公司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关于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B.乙公司只能请求撤销合同
    C.甲公司有权主张合同无效
    D.乙公司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法律行为的效力样态。乙公司受欺诈而与甲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选项A、B、C错误,选项D正确。

  • 第19题:

    甲、乙两车同向行驶,甲车的乘客看乙车时,觉得自己所坐的车在后退,这是因为()。

    • A、乘客以乙车为参照物,而且乙车行驶比较快
    • B、乘客以甲车为参照物,而且乙车行驶比较快
    • C、乘客以地面为参照物,而且乙车行驶比较快
    • D、两车相对静止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甲、乙订立一份价款为100万元的水果买卖合同,约定甲先支付货款,乙1个月后交付水果。甲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只交付70万元,答应余款尽快支付,但乙不同意。1个月后甲要求乙交付水果,乙以甲违约拒绝履行。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对甲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 B、乙对甲享有不安抗辩权
    • C、乙有权解除合同
    • D、乙有权拒绝交付与30万元货款价值相当部分的水果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甲以绑架乙的儿子为由胁迫乙签订了一份合同。乙事后以受到胁迫为由主张撤销该合同。乙撤销合同的意思何时生效?()

    • A、乙作出意思表示之时
    • B、乙撤销通知到达甲时
    • C、乙的意思经甲同意时
    • D、乙的意思经法院或仲裁机关同意时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在乙的车展上看中一辆车,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甲同意待车展结束后,再将属于自己的车开走。此种交付方式属于(  )。
    A

    现实交付

    B

    简易交付

    C

    指示交付

    D

    占有改定


    正确答案: A
    解析:
    占有改定,即继续占有。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A项,现实交付是指动产物权的出让人将动产的占有实际地转移给受让人,由受让人直接占有该动产;B项,简易交付是指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其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C项,指示交付是指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 第23题:

    问答题
    甲以A车与乙所有的B车互易,2个月后依协议交付。甲在交付个月后依协议交付。甲在交付之后以受乙胁迫为由主张互易合同无效,并主张乙返还A车。但乙已将A车转卖他人。 请问: 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甲应当将B车交还乙。乙无法向甲返还A车,则应就A车卖得价款负偿还责任。甲乙之间的互易合同因甲行使撤销权而归于无效,甲乙之间互相所取得的利益丧失合法根据,应负不当得利的返还义务。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