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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试论中国古代死刑复奏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参考答案:

    (1)人死不可复生,为了慎重对待和处理死刑重罪,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开始逐步完善死刑复奏制度.南朝宋和北魏法律均有规定,主要都是规定对于已判定死刑的案件,最后决定权应属于皇帝,行刑前请皇帝再次核准,待核准后,再下达死刑执行的命令。
    (2)死刑复奏制一方面显示了对死刑重罪的慎重,同时也是使得皇帝直接控制大案要案,地方的死刑决定权收归中央,是皇权加强的表现。死刑复奏制度为隋唐所继承,并进一步发展为死刑三复奏、五复奏制度。唐朝的死刑复奏一般是“三复奏”,即要经过三次复奏。司法官违反复奏规定的,要被处罚。


  • 第2题:

    魏晋南北朝时期,为了体现恤刑及加强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确立了:( )

    A.律博士

    B.登闻鼓制度

    C.死刑复奏制度

    D.废除肉刑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的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诉讼制度。死刑复奏制度是指奏请皇帝批准执行死刑判决的制度。北魏太武帝时正式确立这一制度,为唐代的死刑三复奏打下了基础。这一制度的建立既加强了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又体现了皇帝对民众的体恤。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项。

  • 第3题:

    唐高宗永徽年问,某地有婢女不堪主人欺凌,将主人毒杀。后该婢女被官府缉捕归案,判处斩刑。根据唐律关于死刑复奏制度的规定,该案应复奏的次数是( )

    A.无需复奏
    B.一复奏
    C.三复奏
    D.五复奏

    答案:B
    解析:
    在唐朝的司法制度中,“凡决死刑,虽令则杀,乃三复奏”。即死刑的执行必须经过三复奏程序,死囚执行前一日复奏两次,执行当日仍可复奏一次,提请皇帝审慎考虑是否立即执行。贞观初年,唐太宗以“人命至重,一死不可再生”为由,曾一度将京城死刑改为五复奏,即决前一天两复奏,决日三复奏。但各州死刑案件仍行三复奏。如果“不待复奏报下而决者,流二千里”。至于犯有恶逆以上罪以及部曲、奴婢犯杀主人罪者,则一复奏后,就可执行死刑:本题选B选项:

  • 第4题:

    死刑复奏制度最早出现于(  )。
    A.曹魏
    B.北魏
    C.东魏
    D.西魏


    答案:A
    解析:
    【精解】死刑复奏制度是指死刑案件最后由皇帝裁决的制度,该制度首次出现于三国曹魏时期,但作为正式制度确立于北魏时期,故选A项。

  • 第5题:

    死刑复奏


    正确答案: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为了慎重对待和处理死刑重罪,同时也为了加强皇帝对答案要案的控制,开始逐步完善死刑复奏制度,即死刑在核准以后、行刑之前,还必须再次奏请皇帝批准,方可执行。只以制度的形成和逐步完善,直接影响着后世的司法审判制度及其刑罚执行制度。

  • 第6题:

    中国古代社会的死刑复奏制度是指奏请皇帝批准执行死刑判决的制度。关于这一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 A、北魏太武帝时正式确立了死刑复奏制度
    • B、唐朝的死刑案件在地方实行“三复奏”,在京师实行“五复奏”
    • C、明清时期的朝审制度取代了死刑复奏制度
    • D、死刑复奏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既加强了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又体现了皇帝对民众的体恤

    正确答案:C

  • 第7题:

    设立死刑复奏制,并将判决死刑的最终决定权收归中央的是()

    • A、汉朝
    • B、晋朝
    • C、北魏
    • D、北齐

    正确答案:D

  • 第8题:

    简述死刑复奏制度的形成。


    正确答案: 死刑是各种刑罚中最重的一种。因此,决定是否适用死刑无疑是一项重要的司法权力。秦汉时期,对于死刑复奏制度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郡主即有权决定判处死刑而无须奏请皇帝事先批准。至三国时期,这一行为开始受到限制。
    为了减少错杀无辜,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开始将死刑权收归中央。魏明帝曾规定,除谋反、杀人罪外,其余死刑案件必须上奏皇帝。南朝自宋开始,死刑奏报皇帝批准已经渐成惯例。至北魏时,法律对此也有明确规定。从此,地方的死刑决定大权控制在以皇帝为首的中央,死刑奏报制度正式形成。它规定,凡属死刑必须奏报中央批准。否则,违反者,以杀人最论处。这一制度为后世各封建王朝所继承。

  • 第9题:

    多选题
    在我国封建法制中,国家对死刑的适用及执行非常重视,专门确立了死刑复奏制度。关于死刑复奏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8年真题]
    A

    汉代根据天人感应的理论,规定除谋反大逆等决不待时者外,一般死刑犯须在秋天霜降以后、冬至以前执行

    B

    死刑复奏制度是在北魏太武帝时正式确立的

    C

    明代的死刑复奏制度叫朝审

    D

    清代的秋审是对刑部判决的重案及京师附近绞、斩监候案件进行的复审


    正确答案: B,C
    解析:
    A项,汉代根据天人感应的理论,规定除谋反大逆等决不待时者外,一般死刑犯须在秋天霜降以后、冬至以前执行。这是秋冬行刑制度,而与死刑复奏制度(即死刑的复核)无关。死刑复奏制度是指奏请皇帝批准执行死刑判决的制度。
    B项,北魏太武帝时正式确立这一制度,为唐代的死刑三复奏打下了基础。这一制度的建立既加强了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又体现了皇帝对民众生命的重视。
    C项,明代的死刑复奏是朝审,天顺三年令每岁霜降后,三法司同公、侯、伯会审重囚,谓之“朝审”,即每年霜降之后,由三法司长官会同公、侯、伯等高官,在吏部尚书(或户部尚书)主持下对在京师刑部狱的大案重囚进行审理、复核的制度。
    D项,清代的朝审是对刑部判决的重案及京师附近绞、斩监候案件进行的复审,其审判组织、方式与秋审大体相同,于每年霜降后十日举行。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死刑复奏制度的形成。

    正确答案: 死刑是各种刑罚中最重的一种。因此,决定是否适用死刑无疑是一项重要的司法权力。秦汉时期,对于死刑复奏制度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郡主即有权决定判处死刑而无须奏请皇帝事先批准。至三国时期,这一行为开始受到限制。为了减少错杀无辜,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开始将死刑权收归中央。魏明帝曾规定,除谋反、杀人罪外,其余死刑案件必须上奏皇帝。南朝自宋开始,死刑奏报皇帝批准已经渐成惯例。至北魏时,法律对此也有明确规定。从此,地方的死刑决定大权控制在以皇帝为首的中央,死刑奏报制度正式形成。它规定,凡属死刑必须奏报中央批准。否则,违反者,以杀人最论处。这一制度为后世各封建王朝所继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在中国法律发展史上,"死刑复奏制度"确立于:()
    A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B

    唐代初期

    C

    秦代后期

    D

    汉代前期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的发展。死刑复奏制度是指奏请皇帝批准执行死刑判决的制度,北魏太武帝时正式确立这一制度,为唐代的死刑三复奏打下了基础。这一制度的建立既加强了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又体现了皇帝对民众的体恤。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项。

  • 第12题:

    多选题
    唐律规定死刑的执行,京师和地方的复奏制度有()。
    A

    二复奏

    B

    三复奏

    C

    四复奏

    D

    五复奏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北魏太武帝时期,张三因与邻居李四常年积怨过深,在一次争吵中将李四杀死,结果被判处死刑。对张三的死刑执行,应当交由下列何人来批准?

    A、太武帝 B、御史大夫 C、大理寺卿 D、刑部尚书


    A  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的法律经历了很大的发展变化,其中,在北魏时期确立的死刑复奏制度就是变化之一。这一制度是在北魏太武帝时期确立的,指奏请皇帝批准执行死刑判决的制度,它为唐代的死刑三复奏打下了基础。所以,当这一时期出现死刑执行时,要报皇帝批准,所以本题应当选A。B项中的御史大夫是秦汉时期的法律监督者,而不是死刑批准者。C项中的大理寺卿是北齐时正式设立的大理寺的正职长官,主要掌管的是审判职能,所以也不应当入选。D项中的刑部尚书在北魏太武帝时期还未出现,所以也不应当入选。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 第14题: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司法制度的变化不包括

    A.北周时期正式设置大理寺

    B.登闻鼓直诉制度建立

    C.死刑三复奏制度确立

    D.刑讯制度化


    正确答案:AC

  • 第15题:

    下列关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司法制度的变化,说法正确的是( )

    A.北齐时期正式设立了大理寺
    B.登闻鼓直诉制度在这一时期确立
    C.禁止刑讯逼供
    D.死刑复奏制度设立

    答案:A,B,D
    解析: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刑讯采用“测立法”,这就表明在此时期还是存在刑讯逼供的,因此C选项不正确。

  • 第16题:

    关于北魏法制建设的成就,表述错误的是(  )。
    A.北魏时期使死刑复奏成为正式制度
    B.北魏时期最早出现了“格”这一法律形式
    C.北魏时期将流刑分为五等
    D.北魏政权首次将“官当”入律


    答案:C
    解析:
    解析:C项错在:北周政权将流刑分为五等。

  • 第17题:

    死刑复核制度不等于死刑复奏制度。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8题:

    唐律规定死刑的执行,京师和地方的复奏制度有()。

    • A、二复奏
    • B、三复奏
    • C、四复奏
    • D、五复奏

    正确答案:B,D

  • 第19题:

    在中国法律发展史上,"死刑复奏制度"确立于:()

    • A、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 B、唐代初期
    • C、秦代后期
    • D、汉代前期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单选题
    设立死刑复奏制,并将判决死刑的最终决定权收归中央的是()
    A

    汉朝

    B

    晋朝

    C

    北魏

    D

    北齐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试论中国古代死刑复奏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正确答案: (1)人死不可复生,为了慎重对待和处理死刑重罪,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开始逐步完善死刑复奏制度.南朝宋和北魏法律均有规定,主要都是规定对于已判定死刑的案件,最后决定权应属于皇帝,行刑前请皇帝再次核准,待核准后,再下达死刑执行的命令。
    (2)死刑复奏制一方面显示了对死刑重罪的慎重,同时也是使得皇帝直接控制大案要案,地方的死刑决定权收归中央,是皇权加强的表现。死刑复奏制度为隋唐所继承,并进一步发展为死刑三复奏、五复奏制度。唐朝的死刑复奏一般是“三复奏”,即要经过三次复奏。司法官违反复奏规定的,要被处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判断题
    死刑复核制度不等于死刑复奏制度。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死刑复核是一项审判程序,即死刑的判决必须呈报中央政府,经主管部门复核后,报经皇帝批准才能生效。而死刑复奏是一项死刑执行程序,即死刑案件执行前均须向皇帝奏报三次,才能行刑,故又称三复奏制度。二者均反映了封建皇帝对司法控制的加强。

  • 第23题:

    多选题
    魏晋南北朝时期,为了体现恤刑及加强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确立了(  )。
    A

    律博士

    B

    登闻鼓制度

    C

    死刑复奏制度

    D

    废除宫刑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项,曹魏魏明帝时,曾在最高审判机关“廷尉”之下设立“律博士”一职,专门负责教授法律知识,增长司法官的专业素质与办案水平,培养司法人才,成为我国最早设置的专门从事法律教育的机构。
    B项,《晋书·武帝纪》载晋武帝设登闻鼓,悬于朝堂外或都城内,百姓可击鼓鸣冤,有司闻声录状上奏。
    C项,死刑复奏制度是指奏请皇帝批准执行死刑判决的制度。北魏太武帝时正式确立这一制度,为唐代的死刑三复奏奠定了基础。这一制度的建立既加强了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又体现了皇帝对民众的体恤
    D项,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刑罚制度改革。①规定绞、斩等死刑制度;②规定流刑,把流刑作为死刑的一种宽贷措施。北周时规定流刑分五等,每等以500里为基数,同时还要施加鞭刑;③规定鞭刑与杖刑。北魏时期开始改革以往五刑制度,增加鞭刑与杖刑,后北齐、北周相继采用;④废除宫刑制度,西魏与北齐相继宣布废除宫刑,自此结束了使用宫刑的历史。

  • 第24题:

    单选题
    唐朝的死刑复奏制度规定,凡死刑案件执行前,一般要()
    A

    二复奏

    B

    三复奏

    C

    四复奏

    D

    五复奏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