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分析:
本题考核营业税的税收优惠。
根据国家的其他规定,对下列项目减征或免征营业税:
(l)保险公司开展的1年以上的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 征营业税。
(2)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人,免征营业税;免征营业税的技术开发、技 术转让业务,是指自然科学领域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业务。
(3)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营业税。
(4)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征营业税。
(5)凡是与财政、民政等国家机关相关的各项收费,不征营业税。
(6)高校实体经营公寓和相关服务的,如果服务对象是学生和教师, 免税;如果是其它社会人员,对其租金和各种服务性收人,按规定征营 业税。
(7)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个人 住房贷款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8)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价住房暂免征收营业税;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暂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9)对从事国际航空运输业务的外国企业从我国取得的收入,暂按 4.65%征税。
(10)对人保和进出口银行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不是境内业务,不 征营业税。
(11)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不征营业税,直接或间接对企业 的贷款,征营业税。
(12)金融机构往来业务暂不征收营业税。金融机构往来是指金融企 业联行、金融企业与人民银行及同业之间的资金往来业务,包括再贴现、 转贴现业务取得的收人,不包括相互之间提供的服务。
(13)电影发行单位,仅对片租征营业税。
(14)对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人,不征收营业税。
(15)对个人购房的政策,销售自购并居住超过l年的住宅,免税; 不足1年的,按购销差价计征。个人自建自用房,销售时免税。
(16)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人,免 征营业税(基本治疗)。
(17)对4家资产管理公司接受的不良债权,免税;相关利息收人,免税。
(18)对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 构,由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对其它保费收人,3年内免税。
(19)整体转让企业产权的业务不征营业税。
(20)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人等用社保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 股票、债券的差价收人暂免税。
(21)保险公司因分设而发生的不动产转移不征收营业税。
(22)中国电信公司将江浙沪粤等资产重组上市已缴税的预收收人确 认收人时不征税。
(23)从2003年8月l日起对民航的下列收费不征税:航空器国籍登记费、权利登记费、经营许可证工本费、安全检查许可证工本费、仪器使用合格证工本费、从业人员考试费执照工本费、业务补偿费、审查费;已 征税不退还,调整的从调整日起征税。
(24)保险企业取得的追偿款不征营业税。
(25)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不征收营业税。
(26)自2004年8月l日起,对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人暂免征收营业税、
房产税。
(27)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征免营业税的规定。对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 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不计征营业税。
(28)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免征营业税。
工商行政许可实务
(29)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 自领取税务仆记证之口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体经营是指雇工7人 (含7人)以上的个体经营行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凡雇工8人(含8人)以上的,无论其领取的营业执照是否注明为个体工商业户,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均按照新开办的企业、城镇退役士兵按照新办的服务型企业的规定享受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
(30)对QFll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31)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对其 处置垃圾取得的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业税。
(32)自2006年l月一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对高校后勤实体经营学生公寓和教师公寓及为高校教学提供后勤服务取得的租金和服务性收人,免征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