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参保人员急诊费用是否报销?”相关问题
  • 第1题:

    参保2年,计划内生育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生育保险费用?如何报销?报销时间有限制没有?


    正确答案: 根据规定,参保人员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报销时仍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则满足成都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用人单位带上相关资料至参保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但需注意一点,必须在生育之日起90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 第2题:

    参保加生育保险后,若新生儿因病住院医疗费用能否报销?如何报销?


    正确答案: 可以报销,当新生儿因病住院,其家长可在婴儿出生之日起8个月内(含8个月)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婴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期间内因病住院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由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报销。婴儿跨年度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缴纳上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后,居民医保基金可按规定支付。

  • 第3题:

    已生病住院的能参保吗?参保后能报销多少?


    正确答案: 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只要2015年10月参保状态正常,不分户籍、年龄以及是否已经患病,均可依照自愿原则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参保后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住院费用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

  • 第4题:

    参保人员在境外逗留期间发生的费用可回参保地报销。


    正确答案:错误

  • 第5题:

    参保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多少?


    正确答案: 参保职工在本市二级及以下生育协议机构(下称协议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自付;在本市三级协议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超出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参保职工个人自费。

  • 第6题:

    根据2018年协议,对于参保人员已经垫付急诊科室门诊费用()

    • A、急救后死亡的,符合规定的急诊费用从统筹基金中支付
    • B、经治疗后不符合入院指征、不需住院治疗的,在急诊科室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符合《淄博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规定的院前急救的,可并入院前急救医疗费用
    • C、不符合的参保职工由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 D、参保居民由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按门诊统筹医保相关政策规定给与报销

    正确答案:A,B,C,D

  • 第7题:

    参保人员探亲、旅游、因公出差、健康疗养期间急诊住院的费用如何报销?


    正确答案:参保人员探亲、旅游、因公出差、健康疗养期间急诊住院的,必须在入院后一周内通知所属社会保险事务所登记备案,发生的医疗费按局内有关规定报销;治疗慢性病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 第8题:

    问答题
    参保2年,计划内生育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生育保险费用?如何报销?报销时间有限制没有?

    正确答案: 根据规定,参保人员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报销时仍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则满足成都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用人单位带上相关资料至参保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但需注意一点,必须在生育之日起90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判断题
    参保人员在境外逗留期间发生的费用可回参保地报销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参保职工到经办机构报销孕产费用,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正确答案: 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2)户籍所在地镇(街)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其中,省外户籍的应同时提供本市镇(街)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3)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
    (4)诊断证明或相关医学证明材料。
    (5)费用凭据及费用明细清单。
    (6)尚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须提供本人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华润银行、中国银行其中之一)。代为申领的,代领人应提供其本人身份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判断题
    参保人员因打架斗殴所产生的急诊医疗费用可在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参保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多少?

    正确答案: 参保职工在本市二级及以下生育协议机构(下称协议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自付;在本市三级协议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超出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参保职工个人自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城镇居民,参保了医保,下月即将分娩,不知分娩费用能否报销?能报销多少?


    正确答案: 武汉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计划内生育,可以报销700元分娩费用。

  • 第14题:

    本人打算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不知如何办理?参保之后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正确答案: 上海城镇户籍人员,在无任何医疗保障的情况下,可自愿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劳动手册、社(医)保卡、委托他人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至就近街道医保服务点申请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之后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为80%,在二级医疗机构为7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60%。但前提是必须达到住院报销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1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300元。

  • 第15题:

    参保人员出差、外出学习培训或度假期间,在异地发生急病并在当地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

    • A、由参保地按参保地规定报销;
    • B、由参保地按发生地规定报销
    • C、由发生地按参保地规定报销
    • D、由发生地按发生地规定报销

    正确答案:A

  • 第16题:

    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和外地急诊抢救怎么报销?


    正确答案: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在外地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垫付,从出院之日起60日内,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或本人、家属持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医保IC卡)、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出院小结、首页、住院病历、医嘱单等加盖医院公章)、有效票据、费用明细总清单、相关审批或登记备案手续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审核报销。按规定报销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拨至本人社会保障卡(医保IC卡)中的银行储蓄账户。超过60日不办理审核报销的,医保经办机构不再受理和报销,其住院费用由个人自负。

  • 第17题:

    参保人在急诊观察室治疗的费用如何报销?


    正确答案:参保人由急诊观察住院治疗直接出院的,不足起付线的由个人自负。超过起付线以上的费用,由参保患者持医院提供的急诊病历、各项费用明细清单、双处方、各项检查化验的报告单、出院记录、有效发票和本人的医疗保险证及《社会保障卡》到市医保中心报销。参保患者急诊观察转为住院治疗的,其费用(包括120抢救相关费用)与本次住院费用由医院按规定合并结算。各定点医院应在相关窗口显要处予以告知,结算时予以提醒,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不报。

  • 第18题:

    参保人员因打架斗殴所产生的急诊医疗费用可在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9题:

    单选题
    参保人员出差、外出学习培训或度假期间,在异地发生急病并在当地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
    A

    由参保地按参保地规定报销;

    B

    由参保地按发生地规定报销

    C

    由发生地按参保地规定报销

    D

    由发生地按发生地规定报销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城镇居民,参保了医保,下月即将分娩,不知分娩费用能否报销?能报销多少?

    正确答案: 武汉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计划内生育,可以报销700元分娩费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参保加生育保险后,若新生儿因病住院医疗费用能否报销?如何报销?

    正确答案: 可以报销,当新生儿因病住院,其家长可在婴儿出生之日起8个月内(含8个月)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婴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期间内因病住院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由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报销。婴儿跨年度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缴纳上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后,居民医保基金可按规定支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参保职工到经办机构报销计生费用,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正确答案: 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2)诊断证明或手术证明。
    (3)费用凭据及费用明细清单。
    (4)尚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须提供本人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华润银行、中国银行其中之一)。代为申领的,代领人应提供其本人身份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北京参保人异地就医急诊费用能否报销?

    正确答案: 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本市参保人员因公外出和探亲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突发疾病不能回京治疗的,可在当地一家县级(含)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审核支付。也就是说,北京医保参保人异地就医可以报销,但只有发生急诊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普通门诊则无法报销。详情咨询010-12333。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