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PSC”和“FSC”报告的处理意见纠正缺陷的,海事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对违法船舶进行行政处罚。
第1题:
A、Ⅰ+Ⅲ
B、Ⅱ+Ⅲ
C、Ⅰ+Ⅱ
D、Ⅲ
第2题:
船舶有权对海事行政执法人员提出的缺陷和处理意见进行陈述和申辩。船舶对于缺陷和处理意见有异议的,海事行政执法人员不必告知船舶申诉的途径和程序。
第3题:
在PSC/FSC检查中,船员操作方面的问题不属于缺陷()
第4题:
安全检查发现的船舶缺陷不能在检查港纠正时,海事管理机构可以允许该船驶往最近的可以修理的港口,并及时通知修理港口的海事管理机构。
第5题:
对
错
第6题:
I、II、IV
II、IV、V
I~V
I~VII
第7题:
Ⅰ、Ⅲ、Ⅳ
Ⅰ、Ⅲ
Ⅰ~Ⅳ
Ⅰ~Ⅲ
第8题:
I、III
I、II
II、III
I、II、III
第9题:
滞留缺陷
纠正缺陷
开航前纠正
下一港纠正
第10题:
如一个港口国当局在实施PSC检查后,只签发PSC检查报告FORM-A,说明该船无缺陷
如果港口国当局签发PSC检查报告FORM-A和FORM-B,说明该船无问题
当看到PSC报告FORM-A后,就能判断该船有无缺陷,有无滞留情况
每一PSC检查报告必须写明检查当局及时间
第11题:
修船厂
海事局
船级社
公司技术部门
第12题:
对
错
第13题:
PSC检查发现的缺陷若允许在下一港纠正:Ⅰ、会在PSC检查报告中注明Ⅱ、通知下一港口Ⅲ、船舶须在下一港口纠正缺陷并申请复查
A.Ⅰ+Ⅱ
B.Ⅰ+Ⅲ
C.Ⅱ+Ⅲ
D.Ⅰ+Ⅱ+Ⅲ
第14题:
厨房、机舱等处所有较多的油污是由于船员比较忙,未来得及清理,不构成PSC/FSC检查缺陷()
第15题:
PSC/FSC滞留导致的损失由船东自行负担,与船级社无关()
第16题:
对
错
第17题:
拒绝或阻挠安全检查的
弄虚作假欺骗检查人员
涂改或故意损毁《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或《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
未按《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或《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的处理意见纠正缺陷
第18题:
船舶及相关人员必须按照船舶安全检查报告的要求,对存在的缺陷进行纠正
被检查的中、外籍船舶应对缺陷纠正情况进行复查,并在甲板日志中进行记录
缺陷经纠正后,船舶可以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复查
海事管理机构收到船舶复查申请后,应安排检查人员登轮复查
第19题:
Ⅰ、Ⅲ
Ⅰ、Ⅱ
Ⅱ、Ⅲ
Ⅰ~Ⅲ
第20题:
Ⅰ~Ⅳ
Ⅰ~Ⅲ
Ⅱ~Ⅳ
Ⅰ、Ⅱ、Ⅳ
第21题:
原则上,所有被发现的船舶缺陷都应在开航前纠正
“开航前纠正”这种船舶缺陷处理意见通常适用于性质严重的缺陷
“下一港纠正”这种船舶缺陷处理意见通常适用于在检查港不能解决的缺陷
“3个月纠正”这种船舶缺陷处理意见主要适用于ISPS规则不符合项目
第22题:
1000
10000
20000
100000
第23题:
允许船舶在延误后开航
通知船级社
通知船旗国
不予办理离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