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收入超过期限未处理的少缴款,转同级运营财务部门先予垫付,由其向责任站、段扣款,在()工资内归还。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事故案卷由事故()保管。
第4题:
上海铁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收[2017]244号)规定,少缴款处理期限不得超过()天,对超过期限未处理的少缴款,转同级运营财务部门先予垫付,由其向责任站段扣款,在责任人工资内归还。
第5题:
根据《侵权责任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承担连带责任。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6题:
少缴款处理期限不得超过()天,对超过期限未处理的少缴款,转同级运营财务部门先予垫付,由其向责任站、段扣款,在责任人工资内归还。
第7题:
《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程》少缴款处理期限不得超过()天,对超过期限未处理的少缴款,转同级运营财务部门先予垫付,由其向责任站、段扣款,在责任人工资内归还。
第8题:
对
错
第9题:
发生站、段
责任站、段
责任局
处理站、段
第10题:
责任班组
责任单位
责任人
责任站
第11题:
30
60
90
180
第12题:
发站和代办保险的车站
代办保险的车站
责任单位和代办保险的车站
责任单位
第13题:
第14题:
投保运输险的货物发生损失,因代办保险的车站未在货物运单记事栏内加盖“已投保运输险”戳记,超过保险索赔期限如由铁路负责时,列责任单位,赔款由()分摊。
第15题:
少缴运输进款处理期限不得超过()对超过时限未处理的少缴款向责任站段扣款在责任人下资内偿还。
第16题:
发站或中途站对运到逾期货物接到查询记录、电报,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货物发生损失,由()负责。
第17题:
少缴款的处理期限不得超过60天,对超过期限未处理的少缴款,转同级运营财务部门先予垫付,由其向责任站、段扣款,在责任人工资内归还。
第18题:
少缴运输进款处理期限不得超过(),对超过期限未处理的少缴款,向责任站、段扣款,在责任人工资内归还。
第19题:
上海铁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收[2017]244号)规定,多、少收款超过()天无法处理时,少收款由责任者赔偿,责任者无力赔偿或少收款属单位责任的,由单位负责赔偿,在责任单位营业外支出科目列支;多收款转运营财务部门列营业外收入。
第20题: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质量监督站
第21题:
30天
40天
50天
60天
第22题:
第23题:
货物积压站
延迟答复站
延迟答复站与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