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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行车事故的处理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特别重大事故按国务院34号令发布施行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调查处理。重大事故由铁路局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由铁道部审查批复;大事故由铁路局调查处理,并报铁道部备案。重大、大事故涉及的两个铁路局(其他有关单位)意见不一致时,各自向铁道部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由铁道部审查裁决。险性事故由发生事故的铁路局调查处理,涉及两个局意见不一致时,由铁道部审查裁决。
    一般事故由基层单位调查处理,涉及两个基层单位意见不一致时,由铁路局裁决。

  • 第2题:

    《铁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则》规定,对旅客及行包事故的处理,均应本着公平合理,实事求是,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积极主动办理赔偿。


    正确答案:正确

  • 第3题:

    行车事故损失费用的赔偿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行车事故的损失费用应在事故处理报告中列出明细表,由事故处理会议或上级安监部门对事故损失费用的承担责任做出裁决。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事故损失费用的100%;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承担事故损失费用的50%以上;负重要责任的承担事故损失费用的50%以下;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事故损失费用的30%以下;定其他责任的事故损失费用(不包括路外企业责任的事故),由承担其他责任的铁路局负担;定部门其他责任的事故损失费用,由部门所在的铁路局负担。

  • 第4题:

    发生行包事故,收货人要求赔偿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哪些文字材料?


    正确答案: 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并应附下列文字材料:
    1、行李票或包裹票;
    2、行李包裹事故记录;
    3、证明物品内容和价格的凭证。

  • 第5题:

    不属于车站赔偿权限的货运事故案件,自受理赔偿要求之日起,()内将车站存查的调查材料按规定上报,抄知责任站。


    正确答案:3日

  • 第6题: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规定,经确认行包事故责任不属铁路不予赔偿时,处理站应说明理由和依据,将全部赔偿材料退给赔偿要求人。


    正确答案:错误

  • 第7题:

    铁路行包运输合同的有效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铁路行李、包裹运输合同自承运人接收行李、包裹并填发行李票、包裹票时起成立,到行李、包裹运至到站交付给收货人止履行完毕。

  • 第8题:

    问答题
    发生运输收入事故对事故的经济赔偿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发生运输收入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须由责任者和责任单位赔偿,责任者无力赔偿的部分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赔偿,收回的事故赔款列原科目,其中票据事故赔款列其他收入。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行包事故立案时,应如何编制行包事故记录?

    正确答案: 行包事故立案时,营业部应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行李、包裹事故记录(用货运记录)一式三份,一份留编制营业部存查;一份调查用;一份交旅客或货主作为提出赔偿要求的凭证(经查询找到后交付时应收回)。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填空题
    不属于车站赔偿权限的货运事故案件,自受理赔偿要求之日起,()内将车站存查的调查材料按规定上报,抄知责任站。

    正确答案: 3日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审核保价货物赔偿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1)赔款额在5000元以下的,由车站(非决算单位的车站由车务段)审核赔偿;(2)赔款额在5000元以上的,由铁路局保价机构审核赔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发生行包事故,收货人要求赔偿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哪些文字材料?

    正确答案: 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并应附下列文字材料:
    1、行李票或包裹票;
    2、行李包裹事故记录;
    3、证明物品内容和价格的凭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审核保价货物赔偿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1)赔款额在5000元以下的,由车站(非决算单位的车站由车务段)审核赔偿;(2)赔款额在5000元以上的,由铁路局保价机构审核赔偿。

  • 第14题:

    行包事故立案时,应如何编制行包事故记录?


    正确答案: 行包事故立案时,营业部应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行李、包裹事故记录(用货运记录)一式三份,一份留编制营业部存查;一份调查用;一份交旅客或货主作为提出赔偿要求的凭证(经查询找到后交付时应收回)。

  • 第15题:

    发生运输收入事故对事故的经济赔偿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发生运输收入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须由责任者和责任单位赔偿,责任者无力赔偿的部分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赔偿,收回的事故赔款列原科目,其中票据事故赔款列其他收入。

  • 第16题:

    行包事故如何统计?


    正确答案: 行李、包裹件数,应按以下规定统计:
    (1)事故件数以一批为一件,但在同一营业部或同一列车内,同时同一原因发生多批事故视为一批,应按一件统计,其事故等级按损失款额的总和确定;
    (2)一件事故由几个单位共同承担,事故件数由主要责任单位统计;无主要责任单位时,按发到站间的站序,由第一个责任单位统计上报,列其他责任的,由处理单位统计上报;
    (3)事故一律按结案日期统计,对报经上级仲裁的事故,按接到批复的当日统计。

  • 第17题:

    事故调查处理的权限是如何划分的,具体完成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一般事故由支队级单位组织调查处理,严重事故由总队级单位组织调查处理;重大、特大事故由公安部消防局组织调查处理,一般事故和严重事故应当在30天内完成;重大和特大事故应当在50天内完成,遇有特殊情况,经上级首长批准,可适当延长。

  • 第18题:

    行包事故上报时限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行李、包裹事故处理结案后,应按时逐级上报,营业部、列车主管单位应于次月三日内报分公司,分公司应于次月五日前报公司,公司应于次月十日前报铁道部(用客客报—7)。

  • 第19题:

    问答题
    行包托运过程中发生事故,责任方如何赔偿?

    正确答案: 按照全部损失全部赔偿,部分损失部分赔偿的原则:
    ⑴非保价行包每千克最高赔偿额一般不超过10元,如失主持有证明物品内容和价格的凭证,可按国家定价或比照当地国营商店同类商品价格赔偿;
    ⑵损坏物品能修复者,按修理费加送修运费赔偿;不能修复但尚能使用者,按损失程度所减低的价值赔偿;
    ⑶保价行包灭失,按托运时申明的价格赔偿。部分灭失,按声明价格赔偿灭失部分;
    ⑷灭失行包的运杂费全额退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行包事故的赔偿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1.赔款(包括行李包裹包装整修费)不超过二百元(含二百元)的,由处理站审核赔偿;
    2.赔款二百元以上至五千元(含五千元)的由决算站段审核赔偿,报铁路局备案;
    3.赔款五千元以上至一万五千元(含一万五千元)的由铁路局审核赔偿,报铁路局备案;
    4.赔款一万五千元以上的,由铁路局审核赔偿,报铁道部备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行车事故损失费用的赔偿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行车事故的损失费用应在事故处理报告中列出明细表,由事故处理会议或上级安监部门对事故损失费用的承担责任做出裁决。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事故损失费用的100%;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承担事故损失费用的50%以上;负重要责任的承担事故损失费用的50%以下;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事故损失费用的30%以下;定其他责任的事故损失费用(不包括路外企业责任的事故),由承担其他责任的铁路局负担;定部门其他责任的事故损失费用,由部门所在的铁路局负担。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行车事故的处理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特别重大事故按国务院34号令发布施行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调查处理。重大事故由铁路局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由铁道部审查批复;大事故由铁路局调查处理,并报铁道部备案。重大、大事故涉及的两个铁路局(其他有关单位)意见不一致时,各自向铁道部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由铁道部审查裁决。险性事故由发生事故的铁路局调查处理,涉及两个局意见不一致时,由铁道部审查裁决。
    一般事故由基层单位调查处理,涉及两个基层单位意见不一致时,由铁路局裁决。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如何支付行包事故赔款?

    正确答案: 发生行包事故,不论是否保价,赔款一律由运营进款中垫付,报局收入处,按月向局保价办清算,在保价周转金中列支。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