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2001年郑先生与刘女士相识,并于同年7月登记结婚,婚前郑先生收付15万元贷款购买了房屋一套,价值60万元,为祝贺二人结婚,郑先生的父亲给二人10万元结婚贺礼。二人生有一女郑婷。 2003年郑先生外出时结识韩女士,两人很快发展成情人关系,并生有一子郑峰。郑先生为韩女士母子购买了一套价值40万元的房屋,用于居住。 2008年郑先生因意外去世,留有一份自书遗嘱,将遗产中的30万元留给了韩女士。郑先生去世时与刘女士结婚购买的房屋已增值至1 00万元,婚姻期间共同还贷20万元。除房产与贺礼外郑先生家庭还有金融资产80万元,2009年初郑先生的父亲去世,留有遗产40万元,郑先生母亲早亡,只有一个弟弟郑海,请问:
1.郑先生的遗产共有多少元?(6分)
2.郑峰共可以获得郑先生、郑先生父亲多少元遗产?(6分)
3.郑先生与郑先生父亲的遗产应如何分配?(8分)
1.答:首先应区分郑先生夫妇的共同财产与法定特有财产。
家庭财产中15万元首付购买的房屋是郑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所以房屋及其增值都是郑先生的个人财产,其中共同还贷20万元,是用家庭共同财产支付的,郑先生应补偿刘女士1 0万元。(2分)
结婚贺礼10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1分)
郑先生为韩女士购买的房屋是用家庭共同财产支付的,且未获得刘女士同意,因此属于郑先生与刘女士的家庭共同财产。(1分)
因此郑先生的遗产是除去刘女士个人财产外的剩余家庭财产,共有:1 00万+5万+20万+40万-1 0万=155万元(2分)
2.答: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的继承地位完全等同于婚生子女,所以郑峰可以获得郑先生的
遗产,共计(1 55万-30万)÷4= 31. 25万元。(3分)
郑峰可以代位继承郑先生父亲的遗产,共计20万÷2= 10万元(3分)
3.答:郑先生的遗产分配中首先根据郑先生遗嘱将30万给予韩女士,剩余1 25万元根据法定继承原则,
由刘女士、郑婷、郑峰、郑先生的父亲四人平均分配,每人31.25万元。也可以由刘女士、郑婷、郑峰、
郑先生的父亲四人协商分配。(4分)
郑先生父亲的遗产根据法定继承原则,由郑婷、郑峰、郑海三人获得,其中郑婷、郑峰属于代位继承,每人10万元,郑海获得20万元。(4分)
第2题:
新郑,曾是春秋战国时期郑国和韩国的国都,长达()之久。郑韩故城的城垣保留至今。
第3题:
故城县郑口镇,素有“小天津卫”之美称。
第4题:
郑韩故城遗址
第5题:
鲁、齐、韩、毛四家诗指的是()
第6题:
汉代传授《诗经》的“四家诗”是()
第7题:
中国象棋盘上所谓的“楚河、汉界”是指()。
第8题:
郑韩古城位于新郑市城郊。
第9题:
齐鲁郑毛
齐鲁韩毛
齐郑韩毛
齐鲁韩郑
第10题:
齐、鲁、韩、马
齐、鲁、韩、王
齐、鲁、韩、毛
齐、鲁、韩、郑
第11题:
秦、齐、楚、燕、韩、赵、魏
秦、晋、楚、越、韩、赵、魏
秦、齐、楚、吴、韩、赵、魏
秦、齐、楚、燕、韩、赵、郑
第12题:
洛阳汉魏故城
郑韩故城
隋唐洛阳故城
安阳殷墟
第13题:
第14题:
故城县县政府所在地()。
第15题:
以下几座东周城址形制中不是东西并列()。
第16题:
1937年10月,中共郑县县委成立,()任书记。
第17题:
《小鲍庄》的作者是()。
第18题:
汉代“四家诗”指()。
第19题:
郑、韩先后在新郑建都长达900年之久。
第20题:
新郑,曾是春秋战国时期郑国和韩国的国都,长达500年之久。郑韩故城的城垣保留至今。
第21题:
苏明
韩仲铨
段超人
第22题:
赵邯郸城
郑韩故城
燕下都
第23题:
大河村遗址
二里头遗址
裴里岗遗址
郑韩故城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