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在费用需求发生变化时,()要求父或母一方变更原来抚养费费用的标准。
第1题: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8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一方行使探望子女权利时,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对于该条款的理解,正确的是()
A.如果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政府民政部门请求中止其探望权
B.对于探望子女的形式、时间、地点等内容,当事人双方可以书面约定
C.如果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政府民政部门请求终止其探望权
D.如果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权利人只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终止其探望权
第2题:
原抚养关系对子女不利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吗?
可以。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实有不利影响,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也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
在下面几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为伤残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第3题: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A.监护
B.变更姓名
C.支付抚养费
D.探望
第4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变更抚育费的权利主体是()。
第5题: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没有协助的义务。
第6题:
以下有关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探望权,说法错误的是()
第7题:
子女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子女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第8题: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哺乳期未满,母方坚决不抚养,父方积极要求抚养且抚养条件较好
母方的经济能力、生活环境明显对抚养子女不利
第9题:
第10题:
拒绝
协助
配合
允许
第11题:
第12题:
配偶;子女父;母
兄弟;配偶;子女
子女;父母;兄弟
父母;兄弟;配偶
第13题: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的义务。
第14题:
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在父母或子女情况发生变化时,父母子女都可以要求依法予以变更。()
第15题:
第16题:
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父母卡用于子女门诊就医服务时,应要求参保人出示子女少儿医保卡,统一以少儿名字自费挂号就诊,医疗费用结算时划扣父(母)医保卡,医院收费员电脑收费时门诊类别选择“少儿通道”进行医保记帐,同时要求患儿家属在少儿就诊医疗单据背面注明父(母)社会保障卡号或者身份证号码、子女社会保障卡号、父子或母子关系、留下联系电话并签名。
第17题:
夫妻离婚后,随父或随母生活的子女无权再继承母或父的遗产
第18题:
按照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
第19题:
允许
不可以
一定
不可能
第20题:
对
错
第21题:
对
错
第22题:
对
错
第23题:
探望权的权利主体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
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不仅包括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还包括其他近亲属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
探望权中止后可以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