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2010年7月,31岁的张某被北京某公司聘为副总经理,月薪3万元。假如张某在该公司连续任职至2025年6月合同期满为止,张某依法有权获得补偿,此前北京市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一直为5000元。则张某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为()。A 6万元B 18万元C 2205万元D 45万元

题目
单选题
2010年7月,31岁的张某被北京某公司聘为副总经理,月薪3万元。假如张某在该公司连续任职至2025年6月合同期满为止,张某依法有权获得补偿,此前北京市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一直为5000元。则张某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为()。
A

6万元

B

18万元

C

2205万元

D

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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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某担任某上市公司董事期间,半年内买卖该公司的股票获得200万元。该200万元应当( )。

    A.归张某所有

    B.归该公司所有

    C.归张某和该公司共有

    D.由证监会没收


    正确答案:B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交易,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 第2题:

    共用题干

    张某与甲保险公司签订了财产保险合同,为自己的轿车投保了财产险,轿车的保险价值为20万元,保险金额为10万元,与乙保险公司签订了人身保险合同,为自己投保了意外伤害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某日张某驾车出行时与一横穿马路的卡车相撞,张某被撞伤致残,轿车被严重撞毁,经鉴定,轿车的价值损失了80%,甲保险公司向张某赔偿了8万元,乙保险公司向张某赔偿了7万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保险公司向张某赔偿后,可以要求肇事者向自己赔偿8万元
    B:乙保险公司向张某赔偿后,可以要求肇事者向自己赔偿7万元
    C:甲保险公司向张某赔偿后,张某有权要求肇事者赔偿2万元
    D:乙保险公司向张某赔偿后,张某有权要求肇事者按照民法的规定足额赔偿自己的人身损害

    答案:A,C,D
    解析:
    依《保险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A选项中张某谎称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费,所以A选项不正确。依第2款规定,B选项中王某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费,所以B选项正确。依第3款规定,C选项中杨某以伪造的证明夸大损失程度,保险公司对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责任,对未虚报的部分仍应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无权解除保险合同,所以C选项不正确。依《保险法》第43条第2款规定,D选项中周某杀害被保险人未遂,丧失受益权,石某发生车祸死亡后,保险公司不能向周某支付保险金,应向石某的合法继承人支付保险金,所以D选项不正确。
    根据《保险法》第45条的规定,陈某因故意犯罪导致自身死亡,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所以B选项正确,投保人已交足2年保费,保险公司应退还其现金价值,保单的现金价值不是向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支付,而是应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向被保险人的合法继承人支付,所以C选项正确。
    根据《保险法》第38条规定,C项错误,而AD两项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所以是正确的。《保险法》第42条第(1)项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B项。中,刘某去世,保险公司应该向其继承人支付保险金,即李某及其儿女。
    《保险法》第62条规定:“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以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认为保姆作为潘某的雇佣人员,属于家庭组成人员,因此保险人不能向其行使代位求偿权。
    依《保险法》第60条的规定,甲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有权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即甲保险公司有权在8万元的范围内行使代位求偿权,所以A选项正确。张某的损失并未被保险金完全填补,仍有2万元的部分未获得赔偿,因此张某有权在2万元的范围内要求肇事者赔偿,所以C选项正确。代位求偿权是财产保险中的制度,人身保险中没有代位求偿权制度。乙保险公司承担了赔偿责任后,无权向第三者追偿,所以B选项不正确。人身保险中,保险人支付了赔偿或者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本题中保险公司虽然支付了赔偿,张某仍有权要求肇事者足额赔偿,所以D选项正确。

  • 第3题:

    张某发现自己的工资卡上多出2万元,便将其中]万元借给郭某,约定利息500元;另外1万元投入股市。张某单位查账发现此事,原因在于财务人员工作失误,遂要求张某返还。经查,张某借给郭某的万元到期未还,投入股市的1万元已获利2000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
    B.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万元
    C.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5万元
    D.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及其孳息


    答案:D
    解析:
    《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本题中,由于单位工作人员的失误,张某的工资卡上多出两万元,对张某而言这属于不当得利。《民通意见》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故选D

  • 第4题:

    2019年4月,个人张某接受其父亲无偿赠送的一处房产,原房屋的取得成本为100万元,赠与合同中标明房屋市值300万元,张某办理相关过户手续,自行支付相关费用12万元。2019年8月,张某将此处房产转让,转让价格400万元,转让过程中支付相关税费5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下列关于上述业务个人所得税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张某接受无偿受赠的房产免交个税
    B、张某取得受赠房产时,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
    C、张某受赠房产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
    D、张某将受赠房产转让时,应纳税所得额为18万元

    答案:A
    解析: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其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双方均免个人所得税,所以A选项正确,B、C选项错误;选项D,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所以应纳税所得额=400-100-12-50=238(万元)。@

  • 第5题:

    张某向杨某借款3万元到期未还,后双方因债务清偿问题发生纠纷,张某被杨某打伤,住院治疗共支出医疗费4.5万元。杨某有权主张在3万元内抵销,只向张某支付1.5万元医疗费。( )


    答案:错
    解析:
    因故意实施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不得抵销。

  • 第6题:

    在北京工作的张某工作年限是 18 年,2018 年解除劳动合同时月工资为 8 200 元。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2 000 元,张某可以得到的经济补偿金为( )。

    A.147 600 元
    B.72 000 元
    C.98 400 元
    D.108 000 元

    答案:B
    解析: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 12 年。则本题中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 12 年)×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张某可以得到的经济补偿金=12×2 000×3=72 000(元)。

  • 第7题:

    51岁的张某在大连某公司上班15年,今年1月公司裁员后,他获得10万元的经济补偿金。近日,张某和妻子李某闹离婚,妻子以补偿金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分割5万,请问这5万能否分割?


    正确答案: 《婚姻法》第18条中提到的“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实际上就是这里提到的专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因为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生活补助费。
    二是医疗补助费。
    实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制度,是为了使劳动者在被解除劳动关系以后,寻找到新工作以前,基本生活开支有必要的保障,或者有能力继续治疗疾病。经济补偿金不是劳动者一般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所得,它与劳动者的个人身份具有严格、密切的依附关系,是补偿给特定人的,主要是对特定人今后事业、养老、就医等方面的救济、补偿性质,应属夫妻一方特有财产。如将夫妻一方的经济补偿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有悖于公平合理的法律精神,也不符合该经济补偿金发放的本来目的。

  • 第8题:

    2010年7月,31岁的张某被北京某公司聘为副总经理,月薪3万元。假如张某在该公司连续任职至2025年6月合同期满为止,张某依法有权获得补偿,此前北京市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一直为5000元。则张某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为()。

    • A、6万元
    • B、18万元
    • C、2205万元
    • D、45万元

    正确答案:B

  • 第9题:

    单选题
    张某发现自己的工资卡上多出2万元,便将其中1万元借给郭某,约定利息500元;另外1万元投入股市。张某单位查账发现此事,原因在于财务人员工作失误,遂要求张某返还。经查,张某借给郭某的1万元到期未还,投入股市的1万元已获利2000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

    B

    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万元

    C

    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5万元

    D

    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及其孳息


    正确答案: C
    解析: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致使他人受到损失而取得的利益。《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本题中,由于单位工作人员的失误,张某的工资卡上多出两万元,对张某而言这属于不当得利。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 第10题:

    单选题
    2010年7月,31岁的张某被北京某公司聘为副总经理,月薪3万元。假如张某在该公司连续任职至2025年6月合同期满终止,张某依法有权获得补偿,此前北京市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一直为5000元。则张某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为(  )。[2011年真题]
    A

    6万元

    B

    18万元

    C

    22.5万元

    D

    45万元


    正确答案: A
    解析:
    经济补偿金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张某工作年限为15年,只能取得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张某的工资是平均工资的六倍,只能按平均工资的三倍即1.5万元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张某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为:1.5×12=18(万元)。

  • 第11题:

    单选题
    2010年7月,31岁的张某被北京某公司聘为副总经理,月薪3万元。假如张某在该公司连续任职至2025年6月合同期满为止,张某依法有权获得补偿,此前北京市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一直为5000元。则张某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为()。
    A

    6万元

    B

    18万元

    C

    2205万元

    D

    45万元


    正确答案: B
    解析: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所在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选项B正确。

  • 第12题:

    问答题
    51岁的张某在大连某公司上班15年,今年1月公司裁员后,他获得10万元的经济补偿金。近日,张某和妻子李某闹离婚,妻子以补偿金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分割5万,请问这5万能否分割?

    正确答案: 《婚姻法》第18条中提到的“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实际上就是这里提到的专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因为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生活补助费。
    二是医疗补助费。
    实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制度,是为了使劳动者在被解除劳动关系以后,寻找到新工作以前,基本生活开支有必要的保障,或者有能力继续治疗疾病。经济补偿金不是劳动者一般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所得,它与劳动者的个人身份具有严格、密切的依附关系,是补偿给特定人的,主要是对特定人今后事业、养老、就医等方面的救济、补偿性质,应属夫妻一方特有财产。如将夫妻一方的经济补偿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有悖于公平合理的法律精神,也不符合该经济补偿金发放的本来目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张某发现自己的工资卡上多出2万元,便将其中1万元借给郭某,约定利息500元;另外1万元投入股市。张某单位查账发现此事,原因在于财务人员工作失误,遂要求张某返还。经查,张某借给郭某的1万元到期未还,投入股市的1万元已获利2000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
    B: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万元
    C: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5万元
    D: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及其孳息

    答案:D
    解析:
    张某受领2万元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孳息部分应当随同本金返还受损人,孳息以外的其他收益应当收缴而非返还。本题中,张某将1万元出借而约定的500元利息债权,属于该1万元的法定孳息,而将1万元投入股市的收益则不属于孳息。因此,张某应返还最初获得的2万元不当得利本金加500元债权的孳息。D项正确。

  • 第14题:

    张某与李某共有一台机器,各占50%份额。双方共同将机器转卖获得10万元,约定张某和李某分别享有6万元和4万元。同时约定该10万元暂存李某账户,由其在3个月后返还给张某6万元。后该账户全部款项均被李某债权人王某申请法院查封并执行,致李某不能按期返还张某款项。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李某构成违约,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5万元
    B:李某构成违约,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
    C:李某构成侵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5万元
    D:李某构成侵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

    答案:B
    解析: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原则,或日无过错责任原则,而一般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本题中,张某和李某之间就10万元暂存在李某处以及到期返还6万元是有约定的,因此构成合同关系。但李某未能返还6万元并非李某的过错,因此不符合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不可能构成侵权,但符合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构成违约。因此本题选B项。

  • 第15题:

    王某与其妻子张乙以及张乙的母亲去西南某旅游胜地自驾游。在返程途中三人不幸遭遇车祸,无一生还。且不能确定三人死亡时间。已知张乙与王某有一儿子王小明,张乙的父亲早已去世,张乙另有一姐姐张甲,同时王某的近亲属中,仅母亲黄某尚在人世。王某与张乙共有财产12万元,张乙的母亲共有财产8万元。对于本案财产的继承与分割,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张甲4万元,黄某4万元,王小明12万元
    B.张甲4万元,黄某3万元,王小明13万元
    C.张甲8万元,黄某3万元,王小明9万元
    D.张甲8万元,黄某6万元,王小明6万元

    答案:B
    解析:
    根据《继承法意见》第2条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故在本案中,应当推定张乙的母亲先死亡,王某与张乙同时死亡,互相不发生继承。张乙的母亲共有遗产8万元,张甲继承4万元,张乙继承4万元,因张乙在遗产分割前死亡,故启动转继承,王小明继承该4万元。同时,王某和张乙共有财产12万元。分割后,王某和张乙分别有财产6万元。因王某的母亲黄某和儿子王小明都是王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故黄某继承王某3万元,王小明继承王某3万元。同时,王小明系张乙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故继承张乙6万元。综上所述,王小明共继承13万元,黄某继承3万元,张甲继承4万元,选项B正确。

  • 第16题:

    张某2004年2月1日进入某建筑公司工作,2018年9月31号由于公司裁员而离职。王某入职时的月工资为4700元,解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1.8万元。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400元。则张某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为( )万元。

    A.21.6
    B.23.04
    C.26.4
    D.27

    答案:D
    解析:

  • 第17题:

    由于工作调动,张某将价值100万元的房屋与李某价值95万元的房屋进行交换,差价部分由李某以现金补偿。已知契税适用税率为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上述金额均不含增值税)

    A.李某应缴纳契税0.15万元
    B.张某应缴纳契税0.15万元
    C.李某应缴纳契税3万元
    D.张某应缴纳契税2.85万元

    答案:A
    解析:
    房屋交换,以所交换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由多支付货币等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李某应缴纳的契税税额=(100-95)×3%=0.15(万元)。

  • 第18题:

    张某与王某合作成立了一家合伙企业,张某妻子没有工作呆在家中。双方各出资50万元,并约定利润和债务平均分配,即一人一半。后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导致亏损,产生了200万元的债务。那么下面说法正确是()。

    A:张某按照约定只承担100万元
    B:张某以出资为限承担20万元
    C:张某承担200万元后,有权向王某追偿
    D:张某承担200万元后,无权向王某追偿

    答案:C
    解析: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个债务是企业的全部债务,而不是合伙人自己根据出资比例约定的债务。合伙人承担全部债务后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 第19题:

    某公司会计张某挪用本公司资金5万元用于个人炒股,则张某的行为涉嫌()。


    正确答案:挪用资金罪

  • 第20题:

    甲将一套已有的房屋抵押给张某,担保欠张某的100万元债务,办理了抵押登记。此后,甲将该房出租给乙,约定租期5年。因甲欠方某100万元到期未还,方某起诉甲获得生效的胜诉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封了抵押给张某的房屋。法院拍卖查封的房屋时,被钱某以150万元的最高出价购得。此时距离甲、乙签订租赁合同正好2年,甲所欠张某的100万元亦到期未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对拍卖房屋的150万元,张某有权主张优先于方某受偿100万元
    • B、对拍卖房屋的150万元,张某无权主张优先于方某受偿100万元
    • C、若乙参加拍卖,乙有权主张以150万元优先于钱某取得房屋所有权
    • D、若乙不参加拍卖,乙有权主张甲、乙的租赁合同对钱某继续有效

    正确答案:A,C

  • 第21题:

    单选题
    张某发现自己的工资卡上多出2万元,便将其中1万元借给郭某,约定利息500元;另外1万元投入股市。张某单位查账发现此事,原因在于财务人员工作失误,遂要求张某返还。经查,张某借给郭某的1万元到期未还,投入股市的1万元已获利2000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真题]
    A

    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

    B

    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万元

    C

    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5万元

    D

    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及其孳息


    正确答案: B
    解析:
    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利益,致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民法总则》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本题中,由于单位工作人员的失误,张某的工资卡上多出2万元,对张某而言这属于不当得利。《民通意见》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因此,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及其孳息。张某利用该2万元所取得的500元利息以及其投入股市获利的2000元,扣除其相应的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 第22题:

    单选题
    2011年6月12日,张某向李某借款2万元,期限为1年,用自己的牛设定质押。质押期间,李某向郭某借款3万元,经张某的同意,李某用该牛设定质押。2012年6月12日,两笔债权债务均到期,且张某、李某均无力偿还。该牛拍卖价款为2.5万元,则下列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清偿郭某2.5万元

    B

    清偿郭某2万元,剩余的0.5万元归张某所有

    C

    清偿李某2万元,剩余的0.5万元清偿郭某

    D

    清偿李某2万元,剩余的0.5万元归张某所有


    正确答案: B
    解析: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
    在本题中,郭某的质权优于李某的质权,但应当在2万元以内,超过的0.5万元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 第23题:

    判断题
    张某向杨某借款3万元到期未还,双方因债务清偿问题发生纠纷,张某被杨某打伤。住院治疗共支出医疗费4.5万元,杨某有权主张在3万元内抵销,只向张某支付1.5万元医疗费。()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张某与李某共有一台机器,各占50%份额。双方共同将机器转卖获得10万元,约定张某和李某分别享有6万元和4万元。同时约定该10万元暂存李某账户,由其在3个月后返还给张某6万元。后该账户全部款项均被李某债权人王某申请法院查封并执行,致李某不能按期返还张某款项。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李某构成违约,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5万元 

    B

    李某构成违约,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 

    C

    李某构成侵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5万元 

    D

    李某构成侵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