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人民检察院的性质
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是我国国家机构的有机组成部分,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2)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根据我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主要有以下几项职权:
①侦查监督。包括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②公诉和审判监督。指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如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可以依法提出抗诉。
③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④提起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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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问答题简述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职权。”相关问题
  • 第1题:

    在政府机关中,职位与职权之间的关系是______。

    A.职权是由职位衍生出来的,职位性质决定职权性质

    B.职位是由职权衍生出来的,职权性质决定职位性质

    C.职权与职位存在着对称关系

    D.职权与职位之间可以分离

    E.职权是由职位和职务所构成的


    正确答案:AC

    职权是与职位联系在一起的,职位性质决定职权性质,故排除BD。职位是由职权、职责和职务所构成的,职务是职位规定应该担任的工作,职位决定职权,故排除E

  • 第2题:

    简述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正确答案: 工作监督:
    (1)法纪监督;
    (2)侦查监督;
    (3)审判监督;
    (4)监所监督。
    工作原则:
    (1)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
    (2)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原则;
    (3)实事求是,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
    (4)依靠群众,实行专门的业务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 第3题:

    简述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内容。


    正确答案: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其基本含义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审判权和检察权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和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

  • 第4题:

    问答题
    简述监事会的性质和职权。

    正确答案: 监事会是公司业务活动的监督机构。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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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题:

    问答题
    简述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和所处地位。

    正确答案: 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参与诉讼的全过程:从立案、侦查(自己直接受理的案件)、批准逮捕、审查、起诉、侦查监督、提起公诉、支付公诉、审判监督,直到监督判决的执行。这是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与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的职权、地位及其发挥作用的不同之处。
    在刑事诉讼中的不同阶段,人民检察院的权利和发挥的作用是不同的:
    (1)侦查阶段。人民检察院发现并且认为有犯罪行为时,应依法立案侦查或交由公安机关侦查;有权直接受理案件,对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
    (2)提起公诉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6条的规定,凡是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这一规定指明了人民检察院对公诉案件的绝对审查权能。
    (3)审判阶段。由于人民检察院负有司法监督职能,所以在审判阶段中,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既有公诉人的地位,行使公诉人的职权,又有法律监督者的身份,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行使监督职权。
    (4)执行阶段。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9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和判决裁定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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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题:

    问答题
    股东大会的性质和职权是什么?

    正确答案: (1)股东大会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同时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2)股东大会的性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
    第一,它体现股东的意志。
    第二,它是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
    股东大会会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①重要人事的决定权;
    ②重大事项决策权,包括批准和修改公司章程,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等;
    ③利润分配权;讨论批准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④公司资本重大变动的处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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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7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职责?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和职责。

    正确答案: 职权:
    ①检查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活动;
    ②对董事、经理履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③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⑤列席董事会会议;
    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职责: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它不能代替董事会的决策活动,不能对外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各种业务活动,也不得干扰董事会和经理的正常活动。因此,单纯因为决策失误或经营管理不善使公司蒙受损害,监事会及其监事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但若监事存在渎职行为或者在执行职务时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形象造成影响和经济上造成损失的,应相应地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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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职权和任期?

    正确答案: 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都为5年。
    其职权是:
    1.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大有权改变或撤销同级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2.地方性法规制定权。
    3.地方重大事项决定权。
    4.人事任免权。
    5.监督权。
    6.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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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直线职权与参谋职权的关系。

    正确答案: (1)直线职权表现为一种直线或梯级的职权关系,而相反,参谋关系属于顾问性质,其职能仅仅是进行调查、研究并向直线管理人员提出建议。某些部门在整个组织的关系上主要是参谋,而其他部门主要是直线。
    (2)直线与参谋的特征是由其关系来表示的,而不是由部门活动来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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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滥用职权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具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行为人有滥用职权的行为。表现为:
    一是非法地行使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
    二是行为人超越其职权范围而实施有关行为。
    (2)行为人的行为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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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英国下院议长的地位和职权。

    正确答案: 地位:全院大会的核心人物。
    职权:决定议员发言顺序;维持会场秩序;决定会议议程;组织表决;停止违反纪律议员的职务;投出决定性的一票;裁定议案的性质;分配安排各委员会的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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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题:

    法律明确规定、性质无争议的非法集资案件,哪些机关可以可依职权直接认定和处理?()

    • A、金融管理办公室
    • B、公安机关
    • C、人民检察院
    • D、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C,D

  • 第14题:

    简述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职权。


    正确答案: ①对于依法应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②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③对于决定起诉的刑事案件提起诉讼,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④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 第15题:

    简述监事会的性质和职权。


    正确答案:监事会是公司业务活动的监督机构。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第16题:

    问答题
    简述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职权。

    正确答案:
    (1)人民检察院的性质
    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是我国国家机构的有机组成部分,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2)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根据我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主要有以下几项职权:
    ①侦查监督。包括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②公诉和审判监督。指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如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可以依法提出抗诉。
    ③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④提起公益诉讼。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7题:

    问答题
    简述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职权。

    正确答案: ①对于依法应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②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③对于决定起诉的刑事案件提起诉讼,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④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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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8题:

    问答题
    简述各类职权的特点和作用。

    正确答案: 直线职权:是对下属的直接领导权、指挥权和监督控制处理权,对所行使的权利负有最直接的、最后的责任。参谋职权:不具有指挥权,只起咨询、建议、指导、协助、服务和顾问的作用;参谋职权从属于直线职权,参谋机构从属于直线机构;参谋职权直接对上一级(而不是下一级)领导负责,但他对顶头上司下属的第一级组织机构产生某种程度的影响和作用;参谋人员只能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参谋权利,不能超越职责范围之外,同级的参谋职权是平级的、并列的。
    职能职权:
    ①既可以授予参谋机构或参谋人员,也可以被授予下一级直线主管人员来行使;
    ②只能根据业务分工和授权范围以及一定的程序和规定来行使,否则将损坏直线指挥系统的统一性完整性;③介于直线职权和参谋职权之间,作为一种特殊的职权必须审慎地把握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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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的职权和职责。

    正确答案: 董事会的职权:
    ①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②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③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④拟定公司的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⑤制定公司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⑥拟定公司合并、分立、终止和清算的方案;
    ⑦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职责:
    ①从法律上和经济上必须对股东大会承担受托责任,代表和维护股东的利益对其代理人高级经理人员进行监督约束。
    ②应当承担决策失误的责任,根据决策失误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和带来的损失程度,来确定董事会和董事长应负责任的大小。具体责任表现在职务、经济利益和法律三方面,每个董事应负的责任也应作区别。
    股东大会的职权:
    ①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②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年度财务结算;
    ③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年度财务结算;
    ④选举或罢免公司董事和监事;
    ⑤决定公司增加或减少资本;
    ⑥决定公司债券的发行;
    ⑦决定公司的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
    ⑧修改公司的章程。
    职责:公司的重大问题一经股东大会通过,全体股东相应地就要承担应有的责任。如果股东大会的决策失误,使公司的经营业绩下降,甚至导致公司破产倒闭,包括当初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在内的全体股东,都要承担自己收益减少甚至资产受损的责任。如果那些不赞成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要想不承认股东大会决议带来的相应责任,惟一的办法就是将自己的股份转让出去。
    总经理的职权:
    ①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②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③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
    ④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⑤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的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⑥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如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水平和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副总经理以下员工的奖惩等。
    职责:总经理是代理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的经营者,相应地,他也应只承担与经营利害理相关的责任。总经理主要承担因经营管理不善的责任,从性质上讲包括职务上、经济上和刑事上三个方面。
    监事会职权:
    ①检查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活动;
    ②对董事、经理履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③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⑤列席董事会会议;
    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职责: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它不能代替董事会的决策活动,不能对外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各种业务活动,也不得干扰董事会和经理的正常活动。因此,单纯因为决策失误或经营管理不善使公司蒙受损害,监事会及其监事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但若监事存在渎职行为或者在执行职务时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形象造成影响和经济上造成损失的,应相应地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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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正确答案: 工作监督:
    (1)法纪监督;
    (2)侦查监督;
    (3)审判监督;
    (4)监所监督。
    工作原则:
    (1)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
    (2)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原则;
    (3)实事求是,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
    (4)依靠群众,实行专门的业务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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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直线职权和参谋职权的区分标准。

    正确答案: 首先,职权关系不同。直线关系是一种命令与指挥的关系,授予直线人员的是决策与行动的权力。参谋关系是一种服务与协助的关系,授予参谋人员的是思考、筹划和建议的权力。其次,在组织目标实现中的作用不同。把那些对组织目标的实现负有直接责任的部门称为直线机构。把那些为实现组织目标协助直线人员有效工作而设置的部门称为参谋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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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正确答案: (1)审查和确认债权审查和确认债权是债权人会议的首要职权。具体说,包括以下两个步骤。
    ①审查债权。在债权人会议上,人民法院应当提供债权表和所有证明材料,并方便他们随时查阅。债权人对个别债权的成立、性质、数额以及担保权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向申报人提出询问,或者提出异议
    ②确认债权。债权人申报的债权,经审查无异议的,通过债权人会议决议加以确认。对于有异议的债权,债权人会议认为不应予以确认的,以决议加以否认。对于数额尚不确定或者尚待查证的债权,以决议加以搁置,留待事后确认。因债权未被确认(包括被否认和被搁置)而有异议的债权人,或者对确认的内容(例如被确认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2)议决和解协议债权人会议对债务人提交的和解协议草案,有权进行讨论和做出是否予以接受的决议。和解通常是在债权人做出让步的基础上达成的。债权人让步(如免除利息、免除部分本金、延长偿还期限、将债权转换为股权等)属于权利处分行为,必须由权利人自主决定。由于破产程序是集体清偿程序,故债权人的权利处分也必须通过集体行为来实施。所以,和解协议只有经债权人会议议决方能生效。对于和解协议草案,不得以债权人的私下意思表示或者法院的决定代替债权人会议的决议。
    (3)议决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方案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方案,直接关系到债权人清偿利益的实现,故应赋予债权人以充分的自由表达和自主决定的权利。按照我国现行破产程序,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应由清算组提出方案,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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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董事会、股东大会、总经理的职责和职权。

    正确答案: 董事会的职权:
    ①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②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③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④拟定公司的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⑤制定公司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⑥拟定公司合并、分立、终止和清算的方案;
    ⑦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职责:
    ①从法律上和经济上必须对股东大会承担受托责任,代表和维护股东的利益对其代理人高级经理人员进行监督约束。
    ②应当承担决策失误的责任,根据决策失误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和带来的损失程度,来确定董事会和董事长应负责任的大小。具体责任表现在职务、经济利益和法律三方面,每个董事应负的责任也应作区别。
    股东大会的职权:
    ①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②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年度财务结算;
    ③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年度财务结算;
    ④选举或罢免公司董事和监事;
    ⑤决定公司增加或减少资本;
    ⑥决定公司债券的发行;
    ⑦决定公司的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
    ⑧修改公司的章程。
    职责:公司的重大问题一经股东大会通过,全体股东相应地就要承担应有的责任。如果股东大会的决策失误,使公司的经营业绩下降,甚至导致公司破产倒闭,包括当初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在内的全体股东,都要承担自己收益减少甚至资产受损的责任。如果那些不赞成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要想不承认股东大会决议带来的相应责任,惟一的办法就是将自己的股份转让出去。
    总经理的职权:
    ①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②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③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
    ④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⑤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的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⑥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如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水平和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副总经理以下员工的奖惩等。
    职责:总经理是代理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的经营者,相应地,他也应只承担与经营利害理相关的责任。总经理主要承担因经营管理不善的责任,从性质上讲包括职务上、经济上和刑事上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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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4题:

    问答题
    司法行政机关的性质.地位.职权?

    正确答案: 司法行政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行使司法行政管理权。司法行政机关受同级政府领导,同时又受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中央主管部门领导。
    职权:
    (1)对监狱和劳动教养工作进行管理。
    (2)对律师工作进行领导和管理。
    (3)对公证工作进行领导和管理。
    (4)领导和管理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5)领导和管理其他有关的司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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