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选举制度是一国统治阶级通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代议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各项制度的总称,是统治阶级挑选本阶级代表人物和优秀人物进入国家机关实现国家职能的重要手段和步骤。我国选举制度主要基本原则为:
(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选举权的普遍性是指享有选举权的主体的广泛程度,是指除国籍、年龄、无精神病以及未经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外,不另设其他资格限制而普遍享有选举权的原则。
(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选举权的平等性是指一切选民在每次选举中只能在一个地方投一次票,而且一切选民所投的选票效力相等。由此可见,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①机会平等,每个选民都只能投一次票;②结果平等,每个选民所投选票的效力相等。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直接选举是指由选民亲自投票选举代议机关代表或议员和其他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选举方法。与它相对称的间接选举则是指由选民选举出选举人或者选举团体,然后由选举人或选举团体再选出代议机关代表或议员和其他公职人员的选举方法。
(4)无记名投票的原则
无记名投票又称“秘密投票”,是指选民不署自己的姓名,亲自书写选票并投入密封票箱的投票方法。无记名投票的优点在于保守秘密,保证选举人能够消除顾虑,打破情面,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志。
(5)选举权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
我国《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国库开支。”同时,为了保证选民和代表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充分行使,我国选举法还以专章规定了“对破坏选举的制裁”。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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