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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宪法监督核心内容的是:( )

    A.宪法的监督机关
    B.违宪的制裁措施
    C.宪法的监督方式
    D.宪法的监督体制

    答案:B
    解析:
    考查我国宪法监督制度。违宪的制裁措施是宪法监督的核心内容。

  • 第2题:

    试述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及其完善。


    答案:
    解析:
    (1) 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监督的依据:我国宪法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有超越宪法的特权。

    监督的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监督的方式:事前审查和事后审查相结合。 

    监督的体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2) 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① 建立专门的监督机关,我国宪法监督的权力过于分散,导致主体不清,责任不明,效果不明显,建立专门的违宪审查机关是当务之急;(3分)② 完善违宪审查的法律制度,目前我国违宪审查的依据主要是宪法和其他的有关法律,但这些法律对于违宪审查的规定过于原则,还要依赖一些具体法律的进一步贯彻,特别是在程序建设方面;(2分)③ 就违宪审查的对象来看,主要针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而对法律、规章等法律形式缺乏明确规定,因此要在此处加以完善。

  • 第3题:

    试述我国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


    正确答案: 1、使基础设施建设从事业型转向企业型。从根本上说,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进行再生产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城市进行物质生产活动的前提和基础,所以,它本身就是生产性的建设。
    2、使基础设施从福利型转为营利型,长期将城市基础设施当作非生产性的福利事业,结果造成了公用事业单位不讲经济效益,只花钱不挣钱,缺乏财力,靠国家养活,导致了这些单位的长期亏损经营,挫伤其生产积极性。把它纳入商品化的轨道,进行营利经营,对于增强其内部活力极为重要。这是城市基础设施实现转轨换型的关键。
    3、使城市基础设施由保险型转为竞争型,打破原来那种非竞争型的封闭的经营形式,可以采取中央办、地方办、集体办、个人办、大家竞争办的多种方式,鼓励竞争。
    4、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从人治型转为法治型,我国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是软计划,钱多多建,钱少少建,建多少通常不定,甚至可有可无,而这些又都是领导说了算,属人治型。这与城市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不相适应。应将软计划改为硬计划,实行法治,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列出户头,按比例投资,以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人、财、物的供应,使其有计划、按比例地合理发展。此外,国家也应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资。
    5、城市基础设施的管理应当科学化,应用现代管理的先进方法、现代科技的先进成果来管理基础设施。

  • 第4题:

    宪法监督的基本类型及我国宪法监督体制。


    正确答案: (一)宪法监督的基本类型:
    (1)人民监督,即人民作为主权者直接进行的监督,这是一种原始性质的监督权;(2)立法机关的宪法监督,即由议会或立法机关对宪法的实施进行监督;(3)国家元首的宪法监督;(4)普通法院的宪法监督,这是宪法监督最普遍的形式,起源于美国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5)宪法法院的宪法监督,奥地利、德国、意大利、韩国等采用此种类型。
    (二)我国宪法监督体制:
    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监督权,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对有关法律文件进行审议、并提出报告,有助于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行使宪法监督权。
    立法法进一步规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行使违宪审查权应遵循的程序,明确了向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的主体的要求,及常委会如何处理等问题。总之,我国采用的是立法机关行使宪法监督权,并以事后审查为主,这一体制尚需健全。

  • 第5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

    正确答案: 1、使基础设施建设从事业型转向企业型。从根本上说,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进行再生产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城市进行物质生产活动的前提和基础,所以,它本身就是生产性的建设。
    2、使基础设施从福利型转为营利型,长期将城市基础设施当作非生产性的福利事业,结果造成了公用事业单位不讲经济效益,只花钱不挣钱,缺乏财力,靠国家养活,导致了这些单位的长期亏损经营,挫伤其生产积极性。把它纳入商品化的轨道,进行营利经营,对于增强其内部活力极为重要。这是城市基础设施实现转轨换型的关键。
    3、使城市基础设施由保险型转为竞争型,打破原来那种非竞争型的封闭的经营形式,可以采取中央办、地方办、集体办、个人办、大家竞争办的多种方式,鼓励竞争。
    4、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从人治型转为法治型,我国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是软计划,钱多多建,钱少少建,建多少通常不定,甚至可有可无,而这些又都是领导说了算,属人治型。这与城市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不相适应。应将软计划改为硬计划,实行法治,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列出户头,按比例投资,以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人、财、物的供应,使其有计划、按比例地合理发展。此外,国家也应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资。
    5、城市基础设施的管理应当科学化,应用现代管理的先进方法、现代科技的先进成果来管理基础设施。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6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

    正确答案: 所谓宪法监督,是指为保障宪法实施而进行监督的制度与活动的总称。
    (1)宪法在序言中庄严宣布本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又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施,从而保证了最高国家权利机关经常性地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3)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在最高国家权利机关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过程中发挥具体的作用。
    (4)地方各级国家权利机关都必须在本行政区内保证宪法的实施。
    (5)宪法作出一系列具体规定,使我国形成了一个严密的社会主义法制监督体系,有助于保证宪法的统一实施。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得以贯彻实施的根本保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12年真题)试述我国政府质量监督工作的主要形式和内容。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标准的体制。

    正确答案: 所谓标准体制,即是与实现某一特定的标准化目的有关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根据一定要求所形成的科学有机整体。在我国标准化法中,对标准体制从标准的级别和性质二方面做了规定。
    一,标准的级别。按照标准的适用范围,我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国家标准是对全国经济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必须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行业标准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各行业统一的技术要求,地方标准是指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企业标准是指企业所制定的产品标准和在企业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和管理、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二,标准的性质。将过去单一的强制性标准体制改革为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相并存的体制。所谓强制性标准,是国家要求必须强制执行的标准,其对象包括三类:
    1)保障人体健康的标准;
    2)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所谓推荐性标准,是指国家鼓励自愿采用的具有指导作用的而又不宜强制执行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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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题:

    问答题
    我国海洋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的内容?

    正确答案: 1)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主管全国海洋环境的保护工作;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内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并主管防止海岸工程和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环境保护工作。
    2)国家海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开展科学研究,并主管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和海洋倾废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环境保护工作。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负责船舶排污的监督和调查处理,以及港区水域的监视,并主管防止船舶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环境保护工作。
    4)国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渔港船舶排污的监督和渔业港区水域的监视工作。
    5)军队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军用船舶排污的监督和军港水域的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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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题:

    问答题
    宪法监督的基本类型及我国宪法监督体制。

    正确答案: (一)宪法监督的基本类型:
    (1)人民监督,即人民作为主权者直接进行的监督,这是一种原始性质的监督权;(2)立法机关的宪法监督,即由议会或立法机关对宪法的实施进行监督;(3)国家元首的宪法监督;(4)普通法院的宪法监督,这是宪法监督最普遍的形式,起源于美国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5)宪法法院的宪法监督,奥地利、德国、意大利、韩国等采用此种类型。
    (二)我国宪法监督体制:
    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监督权,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对有关法律文件进行审议、并提出报告,有助于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行使宪法监督权。
    立法法进一步规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行使违宪审查权应遵循的程序,明确了向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的主体的要求,及常委会如何处理等问题。总之,我国采用的是立法机关行使宪法监督权,并以事后审查为主,这一体制尚需健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流通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1)原事业系统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有:
    删除商业企业所承担的政府行政职能,使其真正成为独立自主的经营实体。具体:下放商业公司所控制的经营权,使基层商业企业能独立自主地开展经营;实行商业公司地职能转变,剔除其所承担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使其本身成为真正的经营实体。
    撤并商业行政管理机构,减少重叠的行政管理层次,其代表性的做法是撤并各地区的商业厅(局),组建商业管理委员会。
    (2)统一管理全社会商业的探讨。有三种不同的观点:一是授权原商业行政管理部门对全社会商品流通实行统一管理;二是组成由各系统主管部门和社会综合管理部门参加的社会商业综合管理协调委员会,对各系统的商品流通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三是由社会综合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统一管理社会商品流通活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1)取消固定汇率制,实现汇率并轨,建立有管理的人民币浮动汇率制。
    (2)对所有涉外企业经常项目下的用汇实行售汇制。
    (3)对外贸企业、外资企业的外汇收入逐步实现结汇制。
    (4)取消外汇留成制度,实现外汇资金的市场分配及取消外汇券,规范我国货币流通。
    (5)建立和规范我国外汇市场。
    (6)我国资本(与金融)账户项下外汇收支的管制与管制的逐步放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试述我国现阶段的宪法实施保障体制。


    答案:
    解析:
    我国的宪法实施保障体制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逐渐完善的曲折发展过程。现阶段的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保障。政治保障是指中国共产党带头模范地遵守和执行宪法。这是宪法得以贯彻落实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领导地位。但是在宪法和法律面前,共产党与其他政党、组织一样,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2)法律保障。法律保障是指宪法自身的保障。表现在:一是宪法明确规定,宪法是国家根本法;二是明确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包括所有的一般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规定相抵触,宪法是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的根本行为准则等;三是明确规定了修改宪法的特别程序。宪法通过规定这些内容,有力地促进了宪法的实施。
    (3)组织保障。组织保障是指依靠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组织来保障宪法的实施。我国1982年宪法规定,我国行使监督宪法实施职权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全国人大有权修改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决定和命令,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宪法和法律还规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协助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做好监督宪法实旋的工作,审查各种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地方各级人大和县以上地方各级入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和法律的遵守和执行。
    (4)依靠人民群众。我国宪法代表备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时也保护每个公民的正当的个人利益,宪法能否贯彻执行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十分密切。因此,广大人民群众不仅自己要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而且逐要监督各级国家机关、各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宪法。
    应该肯定,我国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为贯彻落实宪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还存在着许多不足。诸如缺乏专门的宪法实旋保障机关、宪法监督的方式还较单一,违宪制裁措施的惩罚性不够强、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宪法意识比较淡薄,等等,因此,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的宪法实施保障体制,树立宪法的权威和尊严,仍然是一项紧迫的任务。

  • 第14题:

    我国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体制形成于()。

    • A、1982年宪法
    • B、1954年宪法
    • C、1978年宪法
    • D、共同纲领

    正确答案:B

  • 第15题:

    试述我国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1)取消固定汇率制,实现汇率并轨,建立有管理的人民币浮动汇率制。
    (2)对所有涉外企业经常项目下的用汇实行售汇制。
    (3)对外贸企业、外资企业的外汇收入逐步实现结汇制。
    (4)取消外汇留成制度,实现外汇资金的市场分配及取消外汇券,规范我国货币流通。
    (5)建立和规范我国外汇市场。
    (6)我国资本(与金融)账户项下外汇收支的管制与管制的逐步放松。

  • 第16题:

    问答题
    试述宪法实施监督的方式。

    正确答案: 宪法实施监督的方式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事先审查,又称预防性审查。即在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中,由专门机关进行审查,经审查认可后才能颁布。
    (2)事后审查。即对已经生效的法律、法规在执行或适用过程中,因为对它的合宪性产生怀疑而予以审查。
    (3)附带性审查,又称具体性审查或个案审查。即司法机关审理具体案件时,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违宪进行审查。
    (4)宪法控诉。即公民个人的宪法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向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关提出控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7题:

    问答题
    简述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监督权的内容。

    正确答案: 1.批评、建议权
    2.申诉权
    3.控告、检举权
    4.取得赔偿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单位体制形成的背景。

    正确答案: (1)社会根源:中国社会中普遍的非契约特征以及社会成员根深蒂固的家族观念。
    (2)政治根源:单位体制作为一项制度设置,一方面体现了国家政治整合的需要;另一方面是长期革命战争和政治斗争的产物。
    (3)经济根源:国家既是政权又有财产所有权,它通过单位组织来调控社会资源总量推进现代化建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试述1994年初我国外汇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1994年初,中国加大了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实施了"银行结售汇制、汇率并轨、建立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具体:
    1取消了实行15年的外汇留成制度和40多年的外汇上缴制度,取消了用汇的指令性计划,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对中资企业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实行强制结汇。
    2从人民币完全不可兑换过渡为人民币经常项目完全可兑换。1994年以前,人民币完全不可兑换,所有用汇都必须经过行政部门审批。尽管当时存在外汇调剂市场,可满足部分计划外的用汇需求,但仍受调剂用汇指导序列的限制。1994年取消了经常项目对外付汇的大部分汇兑限制,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有条件可兑换;
    第三,从外汇调剂市场发展成为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1994年以前,各地均设有外汇调剂中心。这对于调剂外汇余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市场分割,外汇资金横向流通不畅,汇率不一。1994年,建立了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使外汇资金在全国范围内流通,大大优化了外汇资金的配置效率,而且奠定了人民币单一汇率的市场基础。
    第四,人民币汇率由官方定价和市场调剂价并存的双重汇率制,转变为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1988年外汇调剂中心公开市场业务开办以后,形成了外汇调剂市场汇率,与官方汇率并存。由于官方汇率与调剂汇率差价较大,加剧了不公平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外汇秩序的稳定。1994年1月1日起,成功地实现了人民币官方汇率与调剂市场汇率并轨,实行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第五,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体系。金融机构是外汇资金流动的主渠道。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后,外汇管理由过去直接审批管理企业的外汇收支活动,逐步转变为通过金融机构对外汇收支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司法机关监督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我国司法机关是行使国家检察权和审判权的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它所监督的范围是:
    第一,通过法纪检察部门对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侵犯公民民主权利、贿赂以及检察部门认为需直接受理的案件行使检察权。
    第二,通过经济检察部门对行政人员中的贪污、行贿受贿、假冒商标、滥伐盗伐森林等案件行使检察权。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将以司法建议书、司法建议通知书的方式,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是通过审理与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有关的案件、处罚行政人员违法犯罪行为,实施对国家行政机关监督的。其工作方式主要有:
    (1)通过审理刑事案件,追究违法、失职、犯罪的行政人员的责任。
    (2)通过审理民事案件,追究在民事活动中违法、侵权的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的民事责任。
    (3)通过审理行政纠纷案件,审查行政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追究行政人员违法、失职、侵权行为的行政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宪法监督体制的模式。[2011年真题]

    正确答案:
    宪法监督是指特定的机关依据一定的程序,审查和裁决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等规范性文件和特定主体行为是否违宪,以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的制度。宪法监督制度是宪法发挥生命力的基本条件,宪法能否得到实施,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宪法颁布后首先要关注宪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实现问题。其意义主要在于:有助于发挥宪法调整社会生活的功能,确立宪法在国家生活中的最高法地位;有助于保障宪法秩序的稳定,维护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的统一性;有助于实现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与自由。目前,世界各国的宪法监督体制主要分为三种模式:
    (1)立法机关监督制
    即由立法机关负责监督宪法实施的体制。在信奉议会至上的英国最先采用这一体制。其理论根据主要在于:议会是民意代表机关,议会反映的意志是最高的,是否违宪只能由议会判断,不能由司法机关或其他机关监督。社会主义国家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确立权力机关的最高地位,由最高权力机关负责监督宪法实施。
    (2)司法机关监督制
    即司法审查制,是指普通法院通过司法程序对正在审理的各类案件涉及的作为该案件审理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行政命令是否合宪进行审查。
    (3)专门机关监督制
    即由特设机关依据一定程序审查法律、法规及行政命令等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并有权撤销违宪的法律、法规及行政命令等规范性文件。特设机关如宪法法院、宪法委员会、宪法监督委员会等。特设机关在宪法监督中采用司法积极主义原则,行使广泛的违宪审查职权。
    采用何种宪法监督体制主要取决于各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文化及其历史传统等因素,不同的宪法监督体制有不同的成因。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领导体制的主要弊端以及改革的原则与内容。

    正确答案: 主要弊端具体表现为:
    (1)权利过分集中。权力过分集中是我国领导体制最主要的弊端,从领导体制的内外部关系来看,主要表现为:在横向结构上,权力过分集中于党委领导机关;在党委领导机关内部,权力过分集中于党委书记尤其是第一书记;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权力过分集中于中央,地方自主权甚小。就领导体制的角度而论,权力过分集中有两种具体表现:
    一是在政治上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党委包揽行政领导事务;
    二是在经济上政企不分,各级政府作为管理者掌握着企业相当一部分的权力。
    (2)组织结构的设置不科学。这主要表现为组织层次与管理幅度的关系问题,组织中的管理幅度与组织层次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在组织规模一定的情况下,较大的幅度意味着较少的层次,反之,较小的幅度意味着较多的层次。一般强框下,层次越多,信息沟通越迟缓,信息失真的可能性越大;管理幅度越宽,协调越困难,以致官僚机构膨胀,行政效率低。
    (3)领导法规的缺失。领导法规的缺失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缺少完备的自上而下的领导法规与负责制;
    二是缺少完善的行政领导管理法规。
    改革的原则是:
    (1)领导体制改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原则;
    (2)政企分开、两权分离的原则;
    (3)效能与效率原则;
    (4)统一原则;
    (5)精简原则;
    (6)权责相称原则。
    改革的内容:
    (1)按照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原则转变政府管理模式,理清政府职能;
    (2)按照统一、精简的原则构建政府的组织结构,精简机构;
    (3)按照权责相称的原则确定职权体系,理顺职权关系;
    (4)按照政企分开、两权分离原则建立新型的政企关系,实行政企分开。: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质量监督的主要形式和内容。

    正确答案: 我国质量监督工作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形式,目前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这八个方面的工作从事前保证和事后监督两个方面来致力于提高我国的产品质量总体水平。
    (1)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3)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4)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制度;
    (5)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日常监督管理;
    (6)产品质量申诉处理;
    (7)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
    (8)产品质量三包规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内容。

    正确答案:
    宪法监督是指特定的机关依据一定的程序,审查和裁决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等规范性文件和特定主体行为是否违宪,以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的制度。我国宪法监督体制内容为:
    (1)宪法监督主体
    在我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2)宪法的根本法地位
    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宪法作为根本法的地位,为宪法监督体制的运作提供统一的基础。
    (3)宪法监督的基本原则
    ①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②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③一切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④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4)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体系
    为了保证法律等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宪法规定了监督规范性文件合宪性的制度,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等。
    (5)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宪法和党章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是宪法实施的政治保障。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同时也有法律义务模范地遵守宪法,把党的活动置于宪法和法律之下,不得违背宪法和法律。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