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2012年3月,甲市B区环保局在进行环境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市某灯饰公司未经环评审批同意,擅自进行电镀前处理镀铜、镀镇、镀辖和喷涂等生产线的建设和生产。2012年4月,B区环保局以这家公司上述行为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为由,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对这家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立即停止所有生产线的建设和生产,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经环评审批同意或者虽经环评审批同意但未通过项目"三同时"验收,不得进行现有生产线的建设和生产,罚款5万元。某灯饰公司不服B区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省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复议的原则之一是有错必纠,如何理解有错必纠?
有错必纠是指行政复议的审查范围。与行政诉讼案件审理不同的是,行政复议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也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行政行为不合法或者不合理都要纠正,这就是有错必纠。具体而言:
第一,合法性审查。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是:
1.行政机关行使的是法定职权。行政机关的设立、变更和撤销以及职权行使的范围都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超越职权,行使了不属于自己的职权,或者侵犯其他行政机关的职权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属违法。
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客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如果行政机关在没有查清事实、证据不确凿的情况下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那么该具体行政行为就属违法。
3.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适用的法律、法规要与申请人行政违法事实相对应,该适用上位法而适用了下位法、该适用新法而适用了旧法、该适用个别法而适用了一般法、该适用此法条而适用了彼法条等,都属于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程序合法。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经法定程序或者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都属违法。
第二,合理性审查。所谓合理性审查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公平、合理的问题进行的审查。例如,在行政处罚中,对于轻微的治安违法行为,若行政机关处罚明显过重,则属于不合理的行政处罚。本案中,复议机关对案涉的行政处罚应当从合法性与合理性两方面进行监督。就合法性审查而言,复议机关应当审查B区环保局是否有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定职权,是否有充分的证据,客观事实认定是否清楚,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处罚的程序是否合法。就合理性审查而言,复议机关应当审查B区环保局的处罚决定是否轻重得当,是否公平。
略
第4题:
某企业因违反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而被当地县环保局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该厂提出听证申请,环保局拒绝。该企业遂申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第5题:
1998年初,王女士租用新建居民楼门市房从事餐饮业,在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未履行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张营业。随着居民先后入住,油烟、噪声等环境问题引起的店群矛盾和纠纷日趋突出。从2000年初开始,该楼住户多次向县政府、县环保局、县工商局等单位投诉,强烈要求取缔该饭店的违法经营活动。接到投诉后,环保局会同工商等部门数次责令该饭店进行整改,并帮助协调店群纠纷,但成效不明显。在2000年9月,县环保局、县工商局以两机关的名义联合签发了《环境保护听证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请问本案中的联合执法机构是否可作为行政执法主体?
第6题:
某市环保局依据所在省人大制定的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对化工厂作出 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该化工厂提出听证申请被环保局拒绝, 后经复议,上级机关要求环保局进行听证,环保局在听证五日前告 知该化工厂听证的时间、地点,并要求化工交纳听证“组织费”。 下列选项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是
第7题:
县环保局对某企业污染事件举行听证会,听证会由调查小组组长王某主持,县电视台几家新闻单位知悉后前来采访,被环保局拒绝。该县环保局制作了笔录,经讨论当场宣布处罚决定。其中,县环保局行为违反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有()。
第8题:
某市化工厂排放污染物,致当地一养鱼专业户王某的鱼大部分死亡,某市环保局对化工厂作出行政处罚,王某要求化工厂赔偿损失,环保局在处理王某与化工厂赔偿责任纠纷时,进行了调解,但王某和化工厂均不服,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第9题:
在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 某矿山新上一条生产线,未做环境影响评价,也未办理任何环保审批手续,被环保局发现时已试生产了。如果按照条例第24条的规定处理,就需要责令违法者补办手续,但问题是违法者已经开工试生产,让其补办手续已无任何意义;而该条例第25条的规定又只适用于已报批而未经批准或者未经重新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情况;条例第26、27、28条虽然设计试生产和主体工程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问题,但这三条规定的是建设项目已经办理过环评审批手续而环保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未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而继续拧试生产、环保设施未建成或者验收不合格而主体工程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情况。请问:对未办理任何环保审批手续而试生产或投产使用的,该如何处理?
第10题:
第11题:
第12题: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2012年3月,甲市B区环保局在进行环境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市某灯饰公司未经环评审批同意,擅自进行电镀前处理镀铜、镀镇、镀辖和喷涂等生产线的建设和生产。2012年4月,B区环保局以这家公司上述行为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为由,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对这家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立即停止所有生产线的建设和生产,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经环评审批同意或者虽经环评审批同意但未通过项目"三同时"验收,不得进行现有生产线的建设和生产,罚款5万元。某灯饰公司不服B区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省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该灯饰公司如果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哪些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第16题:
以下哪些检查、监督行为属于法制监督内容?()
第17题:
某市一石化公司经市规划局批准,在居民区旁建了一个加油站,由于距离居民区过近,致使大批居民没有安全感,而且大量的车辆进进出出,使得该居民区不得安宁,于是居民将城市规划局诉至法院,法院应如何处理()
第18题:
某市大型有限责任公司一家主要生产黄铜阀门、卫浴设备等产品的企业,其黄铜铸造工序在生产中有刺鼻的恶臭气体排出,周围居民的生活和身体健康受到严重影响,他们强烈要求环保部门责令该车间搬远。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人也数次提出议案,反映同样的情况和要求。某市环保局据此对该公司实施环保监督,该公司亦表示要采取治理措施,但一直未见行动,群众反映依然非常强烈。因此,市环保局于3月2日组成了以赵某、张某为正副组长的调查小组进行周密翔实的调查和检测,确认了该公司生产车间排放恶臭气体污染环境的事实,认为该公司违反了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环保局根据有关规定和事实拟作出对该公司罚款5万元、责令停产停业的决定。在作出决定之前,环保局调查小组告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有权要求组织听证。该环保局听取了公司的陈述和申辩之后,对原认定的事实进行了复核并应公司的要求决定举行听证。3月15日环保局通知公司于3月20日举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听证会由调查小组组长赵某主持,赵某、张某会同全体组员经过认真的讨论和评议,作出处罚决定,并当场宣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1)责令该公司排放臭气车间停产治理;(2)对该公司处以3万元的罚款;(3)该公司承担听证费用250元。决定书于次日送达该公司。根据以上事实,市环保局作出行政处罚的过程中,有哪些行为违反了《行政处罚法》?
第19题:
市环保局对某公司污染事件举行听证会,听证会由调查小组组长赵某主持,市电视台等几家新闻单位得知后前来采访,市环保局未允,听证会结束后,赵某会同全体调查组成员经过讨论和评议,当场作出并宣布了行政处罚决定,其中,该市环保局的行为中正确的是()。
第20题:
2001年12月21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个体工商户林某不服规划局及环保局的行政处罚作出的判决,驳回上诉。至此,这起行政诉讼案以规划局和环保局的胜诉而告终。 上诉人林某在办理未报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于2000年6月将将其经营的精研塑料厂从该市某某镇北海路迁至该镇新工业区,增设了八台切割机,新建了挤塑车间,且未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未采取任何环境保护设施后擅自将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规划局和环保局联合执法,经过调查、取证和组织听证后,于6月28日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城市规划法》《某某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上诉人作出责令停止生产、补办手续并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林某不服,于2001年7月10日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撤销处罚决定,林某认为自己是个个体工商户,不属于建设单位,另外,工厂搬迁经营场所,增加小型设备不属于要经建设管理部门、计划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故不属于建设项目。
第21题:
第22题:
第23题:
未告知乙公司作出行政决定的理由和依据
要求乙公司四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
未告知乙公司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
未向乙公司送达《通告》
第24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