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临时推销员某甲,为某服装公司到某镇推销衬衫。适逢该镇土产商店削价出售核桃,某甲便以他所认识的某副食品店的名义向此土产商购买核桃2000公斤,先付一部分货款,剩余部分,土产商店同意某甲回副食品商店后一次汇出。某甲把这批核桃运回副食品商店后,副食品商店经理表示:“本店不需要这批核桃,谁买的由谁负责处理。”某甲只好另行设法销售这批核桃。出售核桃的土产商店派人到此副食品商店催收货款时,副食品商店经理以没有委托某甲购买核桃为由,拒绝付款。因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问:此案应如何处理?

题目
问答题
临时推销员某甲,为某服装公司到某镇推销衬衫。适逢该镇土产商店削价出售核桃,某甲便以他所认识的某副食品店的名义向此土产商购买核桃2000公斤,先付一部分货款,剩余部分,土产商店同意某甲回副食品商店后一次汇出。某甲把这批核桃运回副食品商店后,副食品商店经理表示:“本店不需要这批核桃,谁买的由谁负责处理。”某甲只好另行设法销售这批核桃。出售核桃的土产商店派人到此副食品商店催收货款时,副食品商店经理以没有委托某甲购买核桃为由,拒绝付款。因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问:此案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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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商店进了一批饼干,并以高出进货价40%的价格出售。当这批饼干还剩10%时,商店决定以定价打七折的优惠价促销。这样,实际所得纯利润比希望获得的纯利润少了15%。按规定,这批饼干不论按什么价格出售,都必须上缴营业税300元(税金与进货款一起作为成本)。该商店进这批饼干用了( )。

    A.1200元
    B.2000元
    C.2500元
    D.3000元

    答案:C
    解析:
    设商店进了饼干的数量为“1”,进货价为x,则这批饼干的成本为(x+300)元。根据题干可得希望获得的纯利润为:x×(1+40%)-(x+300),实际获得的利润为x×(1+40%)×90%+x×(1+40%)×10%×70%-(x+300),则有:x×(1+40%)×90%+x×(1+40%)×10%×70%-(x+300)=[x×(1+40%)-(x+300)]×85%,由此可得,x=2500。

  • 第2题:

    某副食品商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非湖北地区),按月纳税,2020年4月销售副食品取得含税销售额166950元。该商店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元。

    A.4862.62元
    B.1652.97元
    C.3241.75元
    D.1620.87元

    答案:B
    解析:
    2020年3月1日起,对湖北省以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该商店应缴纳的增值税=166 950÷(1+1%)×1%=1652.97(元)。

  • 第3题:

    (2013年)某副食品商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月纳税,2019年8月销售副食品取得含税销售额16695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取得含税销售额17098元(未放弃减税优惠)。该商店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元。

    A.5194.62
    B.5360.62
    C.4862.62
    D.3573.75

    答案:A
    解析: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该商店应缴纳的增值税=166950÷(1+3%)×3%+17098÷(1+3%)×2%=4862.62+332=5194.62(元)。

  • 第4题:

    (2013年)某副食品商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8月销售副食品取得含税销售额6695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取得含税销售额17098元。该商店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元。

    A.2282
    B.2291.96
    C.2448
    D.2477.88

    答案:A
    解析:
    应缴纳的增值税=66950÷(1+3%)×3%+17098÷(1+3%)×2%=1950+332=2282(元)

  • 第5题:

    某副食品商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2月销售副食品取得含税销售额66950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取得含税销售额17098元。该商店应纳增值税为( )元。

    A.19832
    B.20147
    C.19998
    D.20583

    答案:A
    解析:
    应纳增值税=669500÷(1+3%)×3%+17098÷(1+3%)×2%=19500+332=19832(元)。

  • 第6题:

    某商店专营服装,在当地颇有名气。1995年春,该商店为减少冬季服装库存,经商店经理决定,对外谎称有奖销售以吸引消费者购买冬服。一时间众多销售者踊跃到该商店购买过季冬装,每名购买者凭发票摸奖一张。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该店的商业行为属不正当竞争
    • B、该商店的商业行为由检查监督部门处理
    • C、消费者可以要求该商店进行赔偿
    • D、检查监督部门应责令商店停止其违法行为

    正确答案:A,B,C,D

  • 第7题:

    某县百货商店和副食品公司签订一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副食品公司供给商店10吨优质大米,商店支付货款2万元,双方如有违约,支付对方违约金2000元。副食品公司从某食品厂购进大米10吨,将大米运至百货商店。商店收货后不久,以大米质量不好为由拒绝支付货款并要求退货。副食品公司认为大米质量很好,属优质大米。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副食品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百货商店付款并支付违约金。法院审理过程中,将食品厂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情形一:审理中,百货商店向法院提出,由于食品厂供应大米质量不合格对商店经营造成损失,请求食品厂赔偿损失。情形二:开庭审理结束后,百货商店以副食品公司未正当履行合同对其经营造成损失为由,请求副食品公司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情形三:审理中,百货商店提出1年前曾借款3万元给副食品公司,1个月前还款期限已到,请求副食品公司偿还借款。 副食品公司提起的诉讼,属哪一类诉讼? 分析以上三种情形下百货商店提出的请求是否构成反诉?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副食品公司提出的诉讼,属于给付之诉。因为该诉讼是请求百货商店履行支付货款和违约金义务的诉讼。
    (2)第一种情形下,百货商店提出的赔偿请求不构成反诉。因为反诉必须是本诉中的被告对本诉中的原告提起。这里百货商店则是针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食品厂提起的。第二种情形下,百货商店提出的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请求不构成反诉。因为反诉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这里百货商店却在开庭审理结束后提起。第三种情形下,百货商店提出的还款请求不构成反诉。因为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和诉讼理由应当相互牵连。这里百货商店提出的权利请求与副食品公司提出的权利请求没有关联。

  • 第8题:

    问答题
    某甲系某企业经理,此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某乙素有业务往来。某甲之父与某乙一起赌博,输给乙3000元,无力偿还。某乙以“父债子还”为理由,催逼某甲代其父偿还赌债,遭到甲的拒绝。某乙便拒付所欠该企业的货款,于是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此案应如何处理?理由何在?

    正确答案: (1)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该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某乙因正常的业务往来而发生债权关系,属于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的保护,不受侵犯。
    (2)赌博系违法行为,赌债不属于合法的民事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3)某乙无权向任何人讨还赌债,更不得以拒付货款的手段逼迫该企业代其经理之父偿还赌债。
    (4)某乙应清偿所欠该企业的货款,并应赔偿因拒付货款给该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某年9月5日,光明商店欲向某乡办农场购买一批苹果,致函写道:“国光苹果5000公斤,单价0.5元,10月底以前交货,验收后通过银行结算货款,如同意请于10天内答复。”该农场于9月11日回函:“现只有红富士苹果,单价0.7元,如需要我方于3天后发货。”3天后,该农场发来苹果一批,光明商店拒绝收货,导致该批苹果腐烂。农场未收到货款后找光明商店交涉,但仍遭拒绝。后农场诉致法院。此纠纷法院该如何处理?责任由谁承担?

    正确答案: 法院应判定原告农场败诉。因为农场的答复不是承诺,合同并未成立,光明商店不须承担付款义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某副食品商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5月销售副食品取得含税销售额6695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取得含税销售额17098元。该商店应纳增值税为( )。

    A.2282元
    B.2291.96元
    C.2448元
    D.2477.88元

    答案:A
    解析:
    应纳增值税=66950÷(1+3%)×3%+17098÷(1+3%)×2%=1950+332=2282(元)。

  • 第11题:


    副食品商店诉市工商局行政处罚决定案


    2008年7月,某市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区副食品商店出售的白酒可能是用工业酒精勾兑而成,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迅速查处。工商局立即派人前往调查。经查明,这批散装白酒共1000斤,是从美华酿酒厂以每斤2元的价格批发而来的。


    购销人员去购买时也怀疑有假,询问美华酿酒厂的销售员。开始酿酒厂销售员不承认酒有问题,但在购销人员的一再追问下,承认这批白酒是用工业酒精勾兑而成,但保证不会出问题,并当场喝了几两。


    购销人员认为有利可图,且风险很小,便一下购买了1000斤,然后商店以每斤3元的价格出售。至工商局调查时,这批白酒已售出600斤。经有关部门鉴定,这批白酒甲醇浓度严重超标,对人体有一定危害,但正常饮用对人体尚构不成严重损害。工商局经研究决定对该商店作出如下处罚:没收销售假酒的收入1800元和尚未售出的假酒,罚款2500元。


    然而没过几天,工商局以第一次处罚太轻为由,决定对其处罚3500元,并要求副食品商店到工商局补交1000元的罚款。


    【问题】


    1.工商局对副食品商店作出的行政处罚可否采取简易程序?


    2.市工商局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对相对人履行哪些告知义务?


    3.工商局以第一次处罚太轻为由,对副食品商店进行第二次处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市工商局要求副食品商店到工商局补交罚款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5.如果副食品商店逾期不缴纳罚款,市工商局将如何处理?


    6.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副食品商店店主欲向市工商局申辩,但工商局拒绝听取,就直接作出了处罚决定,这会引起何种法律后果?




    答案:
    解析:

    1.不可以采取简易程序。工商局对副食品商店作出的处罚,不属于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只能适用一般程序。


    2.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副食品商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3.工商局对副食品商店的第二次处罚不符合法律规定,违背了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4.市工商局要求副食品商店到工商局补交罚款不符合法律规定。除符合当场收缴罚款条件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外,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5.市工商局可以对副食品商店加处罚款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若工商局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 第12题:

    某副食品商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2月销售副食品取得含税销售额6695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取得含税销售额17098元。该商店应缴纳增值税为( )元。
      

    A.2282
    B.2291.96
    C.2448
    D.2477.88

    答案:A
    解析:
    应缴纳的增值税=66950÷(1+3%)×3%+17098÷(1+3%)×2%=1950+332=2282(元)

  • 第13题:

    某甲从乙商店购买丙厂生产的保温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某甲胳膊被烫伤。应承担责任的是( )。

    A.乙商店或丙厂
    B.某甲
    C.某甲和乙商店
    D.某甲和丙厂

    答案:A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43条第1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 第14题:

    某甲系某企业经理,此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某乙素有业务往来。某甲之父与某乙一起赌博,输给乙3000元,无力偿还。某乙以“父债子还”为理由,催逼某甲代其父偿还赌债,遭到甲的拒绝。某乙便拒付所欠该企业的货款,于是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此案应如何处理?理由何在?


    正确答案: (1)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该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某乙因正常的业务往来而发生债权关系,属于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的保护,不受侵犯。
    (2)赌博系违法行为,赌债不属于合法的民事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3)某乙无权向任何人讨还赌债,更不得以拒付货款的手段逼迫该企业代其经理之父偿还赌债。
    (4)某乙应清偿所欠该企业的货款,并应赔偿因拒付货款给该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

  • 第15题:

    某甲盗窃某单位盖好印章的支票一张,并冒充该单位人员向商店购买大量货物。某甲的行为构成()

    • A、盗窃罪
    • B、诈骗罪
    • C、招摇撞骗罪
    • D、盗窃罪和诈骗罪

    正确答案:A

  • 第16题:

    单选题
    经营者的下列行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是(  )。
    A

    某商店降价处理一批质量存在一定瑕疵的商品并作出说明

    B

    某商店降价销售已过保质期的商品

    C

    某商店规定,50元以下的小件商品只开具收据,不开发票

    D

    某商店规定,本店商品一经出售,概不退货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B项,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C项,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D项,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 第17题:

    单选题
    某甲盗窃某单位盖好印章的支票一张,并冒充该单位人员向商店购买大量货物。某甲的行为构成()
    A

    盗窃罪

    B

    诈骗罪

    C

    招摇撞骗罪

    D

    盗窃罪和诈骗罪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某县百货商店和副食品公司签订一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副食品公司供给商店10吨优质大米,商店支付货款2万元,双方如有违约,支付对方违约金2000元。副食品公司从某食品厂购进大米10吨,将大米运至百货商店。商店收货后不久,以大米质量不好为由拒绝支付货款并要求退货。副食品公司认为大米质量很好,属优质大米。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副食品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百货商店付款并支付违约金。法院审理过程中,将食品厂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情形一:审理中,百货商店向法院提出,由于食品厂供应大米质量不合格对商店经营造成损失,请求食品厂赔偿损失。情形二:开庭审理结束后,百货商店以副食品公司未正当履行合同对其经营造成损失为由,请求副食品公司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情形三:审理中,百货商店提出1年前曾借款3万元给副食品公司,1个月前还款期限已到,请求副食品公司偿还借款。 副食品公司提起的诉讼,属哪一类诉讼? 分析以上三种情形下百货商店提出的请求是否构成反诉?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副食品公司提出的诉讼,属于给付之诉。因为该诉讼是请求百货商店履行支付货款和违约金义务的诉讼。
    (2)第一种情形下,百货商店提出的赔偿请求不构成反诉。因为反诉必须是本诉中的被告对本诉中的原告提起。这里百货商店则是针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食品厂提起的。第二种情形下,百货商店提出的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请求不构成反诉。因为反诉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这里百货商店却在开庭审理结束后提起。第三种情形下,百货商店提出的还款请求不构成反诉。因为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和诉讼理由应当相互牵连。这里百货商店提出的权利请求与副食品公司提出的权利请求没有关联。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