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土地权属争议的含义
土地权属争议,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指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从而产生的土地权属矛盾。该概念包含以下含义:
①土地权属争议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归属问题。它不同于土地的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土地侵权行为所引起的纠纷的对象是土地侵权行为存在与否的问题,其前提是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已明确。
②土地权属争议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土地权属的当事人之间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其争议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争议,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才由人民政府处理。
③土地权属争议最显著的特点是各方均无足以证明其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即存在争议。
(2)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形式
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是一种行政处理,它是指人民政府(通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及其职权依法解决土地权属纠纷的活动。从实践来看,主要有两种处理形式:
①行政调解是指依据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而由土地管理机关作为第三人主持,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而就土地权属问题达成双方一致意见的活动。行政调解本质上仍属调解范畴,即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调解和履行为基础,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一方不能据此向人民法院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协议达成后当事人又反悔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只能以争议对方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②行政处理行政处理是指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裁决与土地管理有关的具有民事纠纷特征的土地权属纠纷的活动。
行政裁决与行政调解虽然同属行政处理的范畴,但两者具有明显的区别,即经行政调解后原先纠纷的民事性质没有改变,而经行政裁决后,人民政府代表国家的行政意志体现于裁决之中,土地权属争议人若对裁决不服,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政府作出的裁决并不是最终裁决,最终审查权仍旧在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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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问答题简述土地权属争议的含义、处理形式。”相关问题
  • 第1题:

    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原则是什么?


    正确答案: 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以法律,法规和土地管理规章为依据。

  • 第2题:

    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程序是什么?


    正确答案:(1)土地权属争议的申请;
    (2)土地权属争议的受理;
    (3)土地权属争议的调查;
    (4)土地权属争议的调解;
    (5)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

  • 第3题:

    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根据《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在农村土地调查中,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原则是()。

    • A、协商解决
    • B、行政处理
    • C、仲裁处理
    • D、搁置争议
    • E、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正确答案:A,B,D,E

  • 第4题:

    在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方式中,土地权属争议解决的方式不包括()。

    • A、和解
    • B、协商
    • C、诉讼
    • D、政府处理

    正确答案:A

  • 第5题:

    问答题
    土地权属实地调查时,有争议的界址如何进行处理?

    正确答案: 有争议的界址,调查人员应在现场,按协商-调解-裁决的方法处理。首先是协商,协商不成,调查人员提出调解意见。调解不成,调查人员应在地籍调查表中的权属记事栏上写明双方争议的原因,并画出有争议的地段,呈报给地籍调查、土地登记领导小组裁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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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题:

    多选题
    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程序是指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和处理土地权属案件的具体程序,包括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和处理全过程。
    A

    协商

    B

    申请

    C

    调解

    D

    受理

    E

    调查


    正确答案: 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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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7题:

    问答题
    简述人事争议仲裁的含义及应遵循的原则。

    正确答案: 含义:人事争议仲裁是指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仲裁的人事争议案件依法进行调解和裁决的活动。处理因履行聘任合同而产生的人事争议,是职位聘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原则:(1)合法原则。即在对人事争议进行仲裁时,承担仲裁职责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争议案件进行审查和处理。
    (2)公正原则。即公道公平地处理争议案件。
    (3)及时处理原则。一是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于申请仲裁的案件,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及时受理、抓紧审查和作出裁决,按时结案;二是人事争议仲裁的结果,当事人不履行的,要及时进行解决,以保证案件的顺利处理和处理结果的最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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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8题:

    问答题
    土地权属界线的争议如何调查处理?

    正确答案: 短期内无法解决的,调查人员填写《土地争议原由书》一式五份,权属双方各执一份,市、县(区)、乡(镇、街道)各一份。调查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实际使用的界线,或争议地块的中心线,或权属双方协商的临时界线作为现状界线,并用红色虚线将其标注在提供市、区的《土地争议原由书》和航片(或地形图)上。争议未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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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题:

    多选题
    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根据《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在农村土地调查中,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原则是()。
    A

    协商解决

    B

    行政处理

    C

    仲裁处理

    D

    搁置争议

    E

    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正确答案: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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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劳动争议仲裁的含义,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制度,以及仲裁的时效制度。

    正确答案: (1)劳动争议仲裁的含义: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申请,依法就劳动争议的事实和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做出判断和裁决的活动。仲裁的主题和对象具有特定性、仲裁施行强制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施行仲裁前置、裁审衔接制。
    (2)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制度:
    ①仲裁庭制度:是对某一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仲裁审理活动的组织性质,分为独任仲裁庭和合议仲裁庭。
    ②一次裁决制度:劳动争议仲裁施行一个裁级一次裁决制度,一次裁决即为仲裁程序的最终裁决,除法律规定的终局裁决外,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只能想法院提起诉讼,不能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或要求重新处理。
    ③合议制度: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
    ④回避制度: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人员及其相关工作人员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人员应当回避。
    ⑤管辖制度: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即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管辖,是指不同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分工与权限。
    ⑥区分举证责任制度: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3)仲裁的时效制度: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胜诉权的制度。其内涵是:
    ①仲裁时效以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实时状态的存在为前提。
    ②仲裁时效的法定期间是权利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法定有效期限。
    ③权利人在法定的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胜诉权,也就是丧失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照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裁判义务主体向权利主体履行义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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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题:

    单选题
    在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方式中,土地权属争议解决的方式不包括()。
    A

    和解

    B

    协商

    C

    诉讼

    D

    政府处理


    正确答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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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题:

    名词解释题
    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管辖

    正确答案:
    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管辖是指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之间受理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权限和分工。根据《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暂行办法》规定,管辖可区分为级别管辖、指定管辖和移送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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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题:

    土地权属发生争议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第14题:

    土地侵权纠纷所包括的内容有()。

    • A、土地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
    • B、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的方式
    • C、土地权属争议的基本情况
    • D、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法律依据

    正确答案:A

  • 第15题:

    在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程序中,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先决条件是()。

    • A、受理
    • B、调查
    • C、调解
    • D、申请

    正确答案:D

  • 第16题:

    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程序不包括()。

    • A、土地权属争议申请
    • B、土地权属争议的调查
    • C、土地权属争议的受理
    • D、承办人回避的制度

    正确答案:B

  • 第17题:

    多选题
    在农村土地调查中,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原则包括()。
    A

    协商解决

    B

    搁置争议

    C

    行政处理

    D

    司法机关介入

    E

    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正确答案: A,B,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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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8题:

    问答题
    申请人提出的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的申请后,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对于申请人提出的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的申请,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审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认为应当受理的,在决定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材料。逾期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处理。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应当及时拟定不予受理建议书,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土地权争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因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出调查处理意见的,经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同级人民政府,由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生效的决定是土地登记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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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9题:

    单选题
    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程序不包括()。
    A

    土地权属争议申请

    B

    土地权属争议的调查

    C

    土地权属争议的受理

    D

    承办人回避的制度


    正确答案: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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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土地侵权纠纷和土地权属争议的区别和联系。

    正确答案: 土地侵权纠纷不同于土地权属纠纷。前者是在土地权属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发生的侵犯土地权利行为而引起的纠纷;后者则是土地权属不明导致的纠纷。
    (1)土地侵权纠纷与权属争议的解决方式有所不同
    其一,侵权纠纷的解决,当事人可以采取行政调处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其二,侵权纠纷不受行政处理后30日的诉讼时效的限制;
    其三,在侵权纠纷中,被侵权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应以侵权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而对土地权属争议的政府处理不服的,应以处理争议的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2)土地权属争议与土地侵权纠纷的处理结果不同
    土地权属争议以确定土地的权利归属为处理结果;而土地侵权行为适用民法中一般侵权行为的规定,侵权人应退还土地。因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的,侵权人在土地上营建的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应当归属于被侵权人。被侵权人要求侵权人拆除其非法营建的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的,侵权人负有拆除义务。侵权人除承担上述民事责任外,依法还应当承担其他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土地权属争议与侵权纠纷并存时的处理
    确权纠纷与侵权纠纷并存,是指提请处理的同一宗土地上基于同一事实而发生的争议,一方认为是确权纠纷,另一方认为是侵权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先确定土地权属,才能解决土地侵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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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争议含义

    正确答案: 是指交易的一方认为对方末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而引起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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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题:

    单选题
    土地侵权纠纷所包括的内容有()。
    A

    土地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

    B

    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的方式

    C

    土地权属争议的基本情况

    D

    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法律依据


    正确答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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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题:

    问答题
    如何处理土地权属争议?

    正确答案:
    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
    (1)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原则
    ①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有利于经济建设,有利于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定团结,有利于加强土地管理。
    ②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依照政策、法律、法规,互谅互让、妥善解决。
    ③在处理每项具体的土地权属争议中,远期的证据服从近期的证据,口头协议和一般性证据服从文字协议、文件和有法律效力的证据,下级处理意见服从上级处理结论,各个时期土地权属的变更服从当时的政策、法规。
    ④在土地权属争议未解决前,必须维持土地现状。
    (2)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程序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它一般包括下列几个环节:
    ①提交书面申请书。申请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a.申请人与争议的土地有直接利害关系;b.有明确的请求处理对象、具体的处理请求和事实根据。
    ②受理立案。对申请人提出的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的申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规定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认为应当受理的,在决定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
    ③调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受理后,应当及时指定承办人,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情况进行调查。
    ④调解。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受理的争议案件,应当在查清事实、分清权属关系的基础上先行调解,促使当事人以协商方式达成协议。调解应当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
    ⑤决定。处理决定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受理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经过调查、取证,在主持调解无效的情况下,由有关人民政府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行政决定的重要行政程序。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