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一货轮在航行中由于偏航而触礁,船身前部一侧被撞坏漏水,个别舱中部分货主的货物遭水浸而受损,为排除危难,使船体上浮而得以修理,船长下令排水,抛弃部分重货并发出呼救。问:所有各项损失和费用开支各属什么性质?谁来承担?
第4题:
下列()属于共同海损。
第5题:
一条载货船从青岛港出发驶往日本,在航行途中货船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命令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扑灭后,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船长雇用拖轮将货船拖回青岛修理,检修后重新将货物运往日本。事后经调查,此次事件造成损失有如下几项: (1)500箱货物被火烧毁; (2)1500箱货物因灌水灭火受到损失; (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 (4)雇用拖船费用; (5)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 现问:以上各项损失,哪些属共同海损,哪些属单独海损,如在日本进行理算,应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
第6题:
某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已投保—切险和战争险,该船抵达目的港开始卸货时,当地忽然发生武装冲突,部分船上货物及部分已卸到岸上的货物被毁,保险公司应如何赔偿()。
第7题:
某货物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然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①1000箱货被火烧毁;②600箱货由于灌水灭火受到损失;③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毁;④拖船费用及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问:从损失性质来看,上述损失各属于什么海损?为什么?
第8题:
1千箱货物被火烧毁;
600箱货由于灌水受到损失;
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火烧坏;
雇用拖船的费用若干;
因为船舶维修,延误船期,额外增加了船员工资以及船舶的燃料。
第9题:
第10题:
第11题:
第12题:
第13题:
第14题:
某货物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船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 ①1000箱货烧毁; ②300箱货由于灌水灭火受到损失; ③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毁; ④拖船费用; ⑤额外增加的燃料和部长.船员工资。 从上述各项损失性质来看,各属于什么海损?
该案例的损失均属于海损。该案例所造成的损失包括:100箱货物被烧造成的损失、300箱被水浇坏的货物损失、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毁、雇佣拖船的费用、修理费等。
在这些损失和费用中,100箱货损、主机和部分甲板受损属于单独海损,300箱货损、拖船的费用及船只修理费用则属于共同海损。
略
第15题:
某货轮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命令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然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将货船拖到附近港口修理,检修后重新将货物运往新加坡。 事后经过统计,事故总共造成如下损失: 1)2000箱货物被火烧毁。 2)800箱货物由于灌水受损。 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火烧坏。 4)雇用拖船支付费用若干。 5)因为船舶维修,延误船期,额外增加了船员工资以及船舶的燃 料。 在上述各项损失中,哪些属于单独海损?哪些属于共同海损?
第16题:
某货轮在某港装货后,航行途中不慎发生触礁事件,船舶搁浅,不能继续航行。事后船方反复开倒车强行浮起,但船底划破,致使海水渗入货舱,造成船货部分损失。为使货轮能继续航行,船长发出求救信号、船被拖至就近港口的船坞修理,暂时卸下大部分货物。前后花了10天,共支出修理费5000美元,增加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员工工资)共3000美元。当船修复后继续装上原货启航。次日,忽遇恶劣气候,使船上装载的某货主的一部分货物被海水浸湿。问:1)从货运保险义务方面分析,以上所述的各项损失,各属于什么性质的损失?2)在投保了平安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哪些赔偿要求?为什么?
第17题:
某载货船舶在航行途中因故搁浅,船长为了解除船、货共同危险,命令将部分货物抛入海中,从而使航行得以继续。上述搁浅和抛货的损失均属共同海损。
第18题:
共同海损包括船舶的共同海损和货物的共同海损两种。其中货物的共同海损包括()。
第19题:
下列情况中属于平安险保险责任范围的是()
第20题:
不能作为共同海损
应作为共同海损
应作为单独海损处理
A和C
第21题:
某载运国际运输货物的船舶在驶往某国途中触礁沉没,货物灭失
某国际航行船舶在驶往国外途中着火,部分货物灭失
某批出口货物在装货过程中,吊车将货物包装钩破,造成货物损失
某批进口货物在卸货过程中有两箱货物落入海中,造成货物灭失
第22题: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