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问答题试述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相关问题
  • 第1题:

    试述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参考答案:

    二者的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的范围不同。前者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后者除国家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犯罪目的不同。前者的犯罪目的是暂时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行为人具有归还的意图;后者则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3)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后者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的行为。
    (4)犯罪主体不同。前者侵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款占有、使用、收益权;后者侵犯公务行的廉洁性和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 第2题:

    关于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B.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包括村委会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不包括村委会工作人员

    C.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不包括这部分人员

    D.贪污罪的犯罪主体范围比挪用公款罪要大


    正确答案:B
    贪污罪的犯罪主体,除了国家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而挪用公款罪并不包括这些人员。根据立法解释的规定,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包括村委会工作人员,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不包括村委会工作人员的说法并不正确,因为只要是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公务的村委会工作人员也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 第3题:

    简述受贿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答案:
    解析:
    两者的最主要区别是:
    (1)犯罪目的不同。贪污罪在主观上以非法占有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为目的;受贿罪在主观上则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他人或者单位的贿赂为目的。
    (2)行为对象不同。贪污罪的行为对象是公共财物;受贿罪的对象既包括公共财物,也包括公民私有的财物。
    (3)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使用侵吞、窃取、骗取等方法,非法占有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受贿罪则是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 第4题:

    关于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贪污罪的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 B、贪污罪的主体包括村委会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不包括村委会工作人员
    • C、贪污罪的主体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不包括这部分人员
    • D、贪污罪的主体范围比挪用公款罪要大

    正确答案:B

  • 第5题:

    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的区别是()。

    • A、犯罪的目的不同
    • B、犯罪结果不同
    • C、犯罪主体不同
    • D、客观行为方式不同

    正确答案:A,B,D

  • 第6题: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 A、犯罪客体不同
    • B、犯罪目的不同
    • C、犯罪主体不同
    • D、客观方面不同

    正确答案:A,B,C,D

  • 第7题:

    问答题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试述挪用公款罪的概念和特征。

    正确答案: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本罪具有以下特征: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款的占有、使用、收益权。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超过3个月不归还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为故意,并且具有非法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犯罪目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试述贪污罪与受贿罪的界限。

    正确答案: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对象不同。前者是公共财物;后者是他人的财物,其中既有公共财物,也有私人财物。
    (2)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后者一般侵犯的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只有在索贿的情况下同时侵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3)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后者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4)犯罪目的不同。前者主观上具有感兴趣中有公共财物的目的;后者主观上具有获取贿赂的目的。
    (5)犯罪主体的范围不同。前者的主体除国家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后者的犯罪主体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什么是挪用公款罪?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如何区别本罪与贪污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界限?

    正确答案: 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要件:
    1、本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廉政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
    3、主体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
    4、主观是故意。本罪与贪污罪界限。
    区别:
    1、主观目的不同。
    2、主体范围不同。
    3、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一同。
    本罪与挪用资金罪的界限。
    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
    2、犯罪客全和犯罪对象不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试述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正确答案: 二者的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的范围不同。前者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后者除国家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犯罪目的不同。前者的犯罪目的是暂时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行为人具有归还的意图;后者则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3)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后者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的行为。
    (4)犯罪主体不同。前者侵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款占有、使用、收益权;后者侵犯公务行的廉洁性和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主要区别。

    正确答案: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后者是公司或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后者侵犯提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3)犯罪对象不同。前者只限于公共财产;后者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其中既公共财产,也包括私人财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挪用公款罪也就是贪污罪。(8分)


    正确答案:
    这种说法错误。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在犯罪目的、犯罪手段和犯罪的对象上都有明显的区别。在犯罪目的上,挪用公款罪是以非法占用公款为目的,而贪污罪则是以永久占有公共财物为目的。在犯罪手段上,挪用公款罪的手段是擅自私用公款,贪污罪是以侵吞、窃取、骗取为手段。在犯罪行为实施的对象上,挪用公款罪的实施对象主要是公款,而贪污罪的实施对象是公共财物,不仅包括公款,还有公物。

  • 第14题:

    简述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答案:
    解析: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主要区别是:(1)犯罪目的不同。挪用公款罪以非法占用为目的,即暂时地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贪污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意图永远地非法占有公共财物。(2)行为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的对象仅限于公款;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既包括公款,也包括公物。(3)客体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是公款使用收益权;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有权。(4)客观方面行为手段不同。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手段是擅自私用公款,实际案件中行为人一般没有涂改、销毁、伪造账簿的非法行为;贪污罪的行为手段是侵吞、窃取、骗取等非法手段,实际案件中行为人往往有涂改、销毁、伪造账簿的非法行为。(5)主体范围不完全相同。挪用公款罪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除国家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 第15题:

    下列关于贪污罪的说法错误的是

    A.《刑法修正案(九)》废除了该罪的死刑
    B.刑法规定了贪污罪的特别宽宥制度
    C.刑法规定了贪污罪的终身监禁制度
    D.与挪用公款罪相比贪污罪的特征是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答案:A
    解析:
    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A选项说法错误。BC选项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内容。贪污罪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挪用公款罪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D选项正确。

  • 第16题:

    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的区别是()、()、()。


    正确答案:犯罪的目的不同;犯罪结果不同;客观行为方式不同

  • 第17题:

    什么是挪用公款罪?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如何区别本罪与贪污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界限?


    正确答案: 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要件:
    1、本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廉政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
    3、主体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
    4、主观是故意。本罪与贪污罪界限。
    区别:
    1、主观目的不同。
    2、主体范围不同。
    3、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一同。
    本罪与挪用资金罪的界限。
    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
    2、犯罪客全和犯罪对象不同。

  • 第18题:

    试述贪污罪与盗窃罪、侵占罪的主要区别。


    正确答案: 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后两者是一般主体。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前者是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后两者则是单纯以盗窃、侵占的方法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而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3)犯罪对象不同。前者是公共财物;后两者是公私财物。
    (4)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后两者只侵犯公私的所有权。

  • 第19题:

    问答题
    试述贪污罪与盗窃罪、侵占罪的主要区别。

    正确答案: 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后两者是一般主体。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前者是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后两者则是单纯以盗窃、侵占的方法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而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3)犯罪对象不同。前者是公共财物;后两者是公私财物。
    (4)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后两者只侵犯公私的所有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试述贪污罪的概念和特征。

    正确答案: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犯罪的对象是公共财产。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其职责范围内主管、经手、管理公共财产的职权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假借执行职务的形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所谓“侵吞”,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暂时由自己合法管理支配、使用或者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据为己有。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必须出自故意,并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A

    犯罪客体不同

    B

    犯罪目的不同

    C

    犯罪主体不同

    D

    客观方面不同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挪用公款罪的特征及其与贪污罪、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是什么?

    正确答案: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超过3个月不归还的行为。
    (1)挪用公款罪的特征
    ①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国家财经管理制度以及公款的占有、使用、收益权。挪用公款罪只是暂时侵犯了公款所有权中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而没有永久侵犯公款的全部所有权。犯罪对象限于公款,即国家、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及客户置放金融机构的资金、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货币资金以及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货币。但是,如果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现款或者物资归个人使用的,则均按本罪从重处罚。
    ②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超过3个月不归还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主管、管理、经手公款的职权或者职务的便利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a.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b.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c.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超过三个月未还”的,犯罪追诉期从挪用公款罪成立之日起计算。
    ③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④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非法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犯罪目的。
    (2)本罪与贪污罪的主要区别
    主体的范围不完全相同。本罪的主体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而贪污罪的主体除国家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犯罪目的不同,本罪的犯罪目的是暂时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具有归还的意图;而贪污罪的犯罪目的则是永久地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③在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在具体行为方式上,本罪一般不存在做假账、虚报账目等行为;而贪污罪则往往需要做假账、虚报账目。
    侵犯的客体不完全相同。本罪只是暂时侵犯公款的部分所有权;而贪污罪则是永久地侵犯公共财物的全部所有权。但本罪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向贪污罪转化。如果行为人先行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案发前有能力归还,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拒不归还,其行为则由挪用公款罪转化为贪污罪。
    (3)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主要在于:
    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除上述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②犯罪客体不同。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而挪用资金罪则仅侵犯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部分所有权,属于单一客体
    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款和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款物;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既包括国有、集体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也包括私营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要区别。

    正确答案: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对象不同。前者是公款;后者是只能是国家救、抢险、防汛、优抚、持贫、移民、救济款物。
    (2)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款的部分所有权;后者是国家对款定款物的财经管理制度和公共财物的使用权。
    (3)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后者是掌管、经手特定款物的直接责任人员。
    (4)客观方面不同。前者是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权的行为;后者客观上表现为违反财经管理制度,擅自将特定款物挪作他用,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试述挪用公款罪的认定。

    正确答案: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1、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
    (1)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
    (2)该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该罪。
    (3)该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的廉政制度。
    (4)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殷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2、挪用公款罪的界定:
    (1)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的界限。挪用公款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从挪用公款的数额,时间,目的,用途,是否归还等方面,综合分析认定。对于一般违反财经制度的挪用公款行为,不应以挪用公款罪处理。
    (2)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界限。两罪侵犯的客体和罪过形式相同,客观方面都具有利用职国上的便利的特点。二者的区别在于:主观目的不、主体范围不同、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不同。
    (3)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界限。两罪在主观方面都是故意并具有非法使用单位资金的目的,客观方面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单位资金的行为。二者区别在于:犯罪主体不同、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
    (4)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界限。《刑法》第384条第2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如果违反特定款物专用制度,将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挪作他用,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构成《刑法》第273条规定的挪用特定款物罪。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