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按照效力等级由高到低可分为基本制度与政策类、办法与规定类、操作规程与实施细则类
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可以制定基本制度与政策类制度
制度起草部门在起草制度前,应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
制度未经列入规划或立项也可直接进入起草制定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