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问答题简述《十九信条》的内容特点。[2006年真题]”相关问题
  • 第1题:

    《三十九项信条》


    答案:
    解析:
    《三十九项信条》:英国国教会的教义。1563年英国伊丽莎白女王亲自审定批准了议会提交的“三十九信条”,用拉丁文和英文公布,其中抽去了有关圣餐的第二十九条;1571年才将此条公布。信条略微接近加尔文教,如以《圣经》为信仰的唯一准则,否定赎罪券和圣像崇拜等。重新确立君主对宗教的绝对统治权,恢复了亨利八世宗教改革的内容。仍保留着天主教的主教制和天主教的许多仪式。

  • 第2题:

    清朝末年的两部宪法性文件是()。

    • A、《钦定宪法大纲》和《临时约法》
    • B、《钦定宪法大纲》和《十九信条》
    • C、《十九信条》和《临时约法》
    • D、《十九信条》和《共同纲领》

    正确答案:B

  • 第3题:

    问答题
    简述法律权利的特点。[2018年真题]

    正确答案:
    法律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或利益,它表现为权利享有者可以自己作出一定的行为,也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一切法律权利都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享有者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申诉或请求保护。
    法律权利的特点为:
    (1)法律权利反映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制约的行为自由,是法律所允许的权利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由其他人的法律义务所保证的法律手段。
    (2)法律权利来自法律规范的规定,得到国家的确认并由国家强制力加以保障。
    (3)权利是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是保证权利人利益的法律手段,具有一定的自主性。
    (4)权利是与义务相关联的概念,离开义务就无法理解权利。
    (5)权利确定权利人从事法律所允许的行为的范围,在这一范围内,权利人满足自己利益的行为或者要求义务人从事一定行为是合法的,而超过这一范围,则是非法的或不受法律保护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4题:

    问答题
    简述卫生人力资源配置的研究内容。[2012年真题]

    正确答案:
    卫生人力资源是指那些已经接受或正在接受某种医疗卫生专业教育和训练,从而具有或可能具有一定医疗卫生科学技术知识的人员。对卫生人力资源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卫生人力资源的数量、结构和分布。卫生人力资源的研究内容包括:
    (1)卫生人力资源的数量
    卫生人力资源的数量可用绝对数和相对数表示。绝对数表示卫生人力资源的实际拥有量。为了描述不同时期及不同地区卫生人力资源的水平,通常用相对数表示,如每千人口医师数(或卫技人员数)。
    (2)卫生人力资源的结构
    卫生人力资源结构可以反映人力资源的质量,说明人力资源构成的合理性。卫生人力资源的结构应包括下列方面: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和职称结构。
    (3)卫生人力资源的分布
    卫生人力资源分布主要是指卫生人力资源的城乡分布、地区分布和部门分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5题:

    问答题
    简述《古诗十九首》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古诗十九首》在思想内容上呈现出复杂的时代特点,其内容大抵有以下几个方面:
    (1)表现及时建功立业的壮志。有《今日良宴会》、《西北有高楼》、《回车驾言迈》三首。
    (2)表现追求幻灭后心灵的迷惘与痛苦。有《青青陵上柏》和《明月皎夜光》二首。
    (3)表现对个体生命的唯物认识和新的人生选择。有《东城高且长》,《驱车上东门》、《生年不满百》三首。建功立业传统价值观破灭之后,诗人转向对个体内在生命价值的新思索,他们发现了个体生命的弥足珍贵与短暂,并由此作出了超越旧有价值观念新抉择,即及时行乐、追求现世享受,这种价值选择虽然有些消极,但它是在旧的理性规范解除之后表现出的生命冲动,是人的主体自觉的一种表现。
    (4)表现游子思妇相思离别之苦。除上举八首外,其余的十一首都属此类。这类诗歌的产生,与汉代的养士、选士制度和汉末的黑暗政治及党锢之祸有关。除少量是从羁旅男子的角度落笔外,绝大多数则是从女性角度着墨的。《古诗十九首》思想内容上的一个共同的特点,是饱含着生命意识觉醒之初对人生易逝的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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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题:

    问答题
    简述《古诗十九首》在语言运用上的特点。

    正确答案: 在语言上,《古诗十九首》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古诗十九首》是具有民歌特点的文人创作。从受到民歌影响的一面看,它的语言非常自然朴素,单纯清新;从它是文人创作的一面看,语言准确、精炼、工整,善于用典。关键是它把这两方面结合得非常好:虽工整,但不雕琢;善用典,而浑然无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名词解释题
    《重大信条十九条》

    正确答案: 从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开始,全国革命力量迅猛发展,清廷大局已几于瓦解,后又受滦州、娘子关兵变压迫,清廷于1911年11月26日颁布《重大信条十九条》。
    《重大信条十九条》是中国历史上第二个宪法性文件,从内容上看,他对皇权做出了诸多限制,皇帝传统的内政外交、军备财政、赏罚黜陟等大权分散转国会、内阁和司法机关,同时加强国会的权利和监督作用,并扩大了内阁总理的权利,有此规定了皇权、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制衡原则。但是,《重大信条十九条》阙略了臣民的自由平等权利,这种立法倾向使其不得不归结为一种应急的“政治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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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汉代《古诗十九首》的思想内容。

    正确答案: 《古诗十九首》的主要内容是“游子之歌”和“思妇之辞”,从这一侧面真实地反映出了东汉后期政治混乱、没落的时代风貌。
    《古诗十九首》的主要艺术特色是长于抒情,其抒情方法往往是用事物来烘托,融情入景,寓景于情,二者密切结合,达到天衣无缝、水乳交融的境界。
    《古诗十九首》的另一显著的艺术特点是善于通过某种生活情节抒写作者的内心活动,抒情中带有叙事意味,使诗中主人公的形象更鲜明突出。
    《古诗十九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善于运用比兴手法,衬映烘托,着墨不多,而言近旨远,语短情长,含蓄蕴藉,余味无穷。例如“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反”(《行行重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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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题:

    问答题
    (12年真题)简述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的特点。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汉文帝、景帝废除肉刑的主要内容。[2009年真题]

    正确答案:
    西汉建立后,非常重视总结秦代灭亡的教训。汉文帝鉴于当时继续沿用秦代黥、劓、斩左右趾等肉刑,不利于政权的稳固,开始考虑改革肉刑。汉景帝继位后,对刑罚制度作了进一步改革。
    (1)汉文帝下令废除肉刑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把黥刑(墨刑)改为髡钳城旦舂(去发后颈部系铁圈服苦役5年)。
    ②劓刑改为笞三百。
    ③斩左趾(砍左脚)改为笞五百。
    ④斩右趾改为弃市死刑。
    汉文帝的改革,从法律上宣布了废除传统伤残人肢体的肉刑,具有重要意义。但改革中也有由轻改重的现象。
    (2)汉景帝继位后,对刑罚制度作了进一步改革。
    ①景帝元年,将文帝时劓刑的笞三百,改为笞二百;斩左趾的笞五百,改为笞三百。
    ②景帝中元六年减笞三百为二百,笞二百为一百。
    ③景帝中元六年,颁布《箠令》,规定笞杖长五尺,面宽一寸,末端厚半寸,以竹板制成,削平竹节,以及行刑不得换人等。
    景帝的改革,使得刑制改革进一步完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人身自由的概念与基本内容。[2019年真题]

    正确答案:
    (1)人身自由的概念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人身自由是公民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的基础,是以人身自由保障为核心而构成的权利体系。
    (2)人身自由的基本内容
    我国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包括四项内容: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指公民享有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剥夺、限制的权利。《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人格尊严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它是公民作为权利主体维护尊严的重要方面。《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住宅安全权是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通信自由是指公民通过书信、电话、电信等手段,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通信秘密是指公民的通信(包括电报、电传、电话和邮件等信息传递形式),他人不得隐匿、毁弃、拆阅或者窃听。《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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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题:

    问答题
    试比较《钦定宪法大纲》与《十九信条》。

    正确答案: 《十九信条》仍然坚持“大清帝国皇帝统万世不易”“皇帝神圣不可侵犯”,但它与《钦定宪法大纲》比较,无论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所发展。
    第一,《十九信条》采用英国式的责任内阁制。皇帝为国家元首,内阁总理是政府首脑,由国会公举,皇帝任命,对国会负责;皇族不得担任总理、国务大臣各省行政长官。
    第二,《十九信条》援引英国制宪原则,对皇帝的权力予以限制,同时扩大国会职权。皇帝之权、皇帝继承顺序等都以宪法规定为限;宪法由资政院起草决议,由皇帝颁布;宪法修订提案权归国会;官制官规都由法律来规定。
    第三,《十九信条》是一部具有宪法效力的临时宪章。1911年11月9日,资政院根据《十九信条》的规定,重新选举袁世凯为内阁总理,由清廷任命。
    然而,《十九信条》颁行之时,清王朝已经危在旦夕,它甚至没来得及规定臣民权利义务的条文。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钦定宪法大纲》和《十九信条》各有什么特点?


    正确答案:《钦定宪法大纲》共二十三条,包括"君上大权"为正文,共十四条和"臣民权利义务"是附录,共九条,两部分。这种结构形式,本身就是反民主的,说明它的重心在于维护君上大权。同时还针对拟议中的议院做出了一些规定。《钦定宪法大纲》根本没有限制皇帝的任何权力,不过是用宪法的形式把皇帝至尊的地位和至高无上的权力加以确认而已。《钦定宪法大纲》中关于臣民权利义务的部分,主要是规定人民有当兵,纳税和服从清政府法律的义务,虽虚伪地规定人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和人身等自由权利,但又规定必要时皇帝"得以诏令限制臣民之自由"。
    《十九信条》则模仿英国宪法,采取虚位元首和分权之制,限制了君权,扩大了国会和总理的权力。国会有修改宪法、公选总理、议决国家预算和国际条约等权力。它仍然企图以君主立宪的形式继续保持清朝皇帝的统治地位。另外,作为宪法文件,应当写入人民的民主权利,但《十九信条》对此只字未提,所以更表明了它的欺骗性和反动性。

  • 第14题:

    《十九信条》


    正确答案: 是1911年清政府迫于革命形势而颁布的。它在形式上缩小了皇帝的权力,扩大了国会和总理的权力,但仍强调“大清帝国皇统万世不易”,并只字不提人民的权利,是清朝统治者玩弄立宪骗局的最后伎俩。

  • 第15题:

    名词解释题
    《十九信条》

    正确答案: 是1911年清政府迫于革命形势而颁布的。它在形式上缩小了皇帝的权力,扩大了国会和总理的权力,但仍强调“大清帝国皇统万世不易”,并只字不提人民的权利,是清朝统治者玩弄立宪骗局的最后伎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6题:

    问答题
    简述宗教信仰自由的内容。[2003、2013年真题]

    正确答案:
    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
    (1)宗教信仰自由的内容
    作为一种权利体系,宗教信仰自由主要由信仰自由、宗教活动自由、宗教仪式自由等构成。其内容具体包括:
    ①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②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即有权选择宗教。
    ③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
    ④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
    ⑤有举行宗教仪式的自由,也有不举行宗教仪式的自由。
    (2)我国的法律规定
    在我国,宗教信仰自由历来是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重要权利。
    1954年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1982年宪法根据公民权利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宗教的特点,在1954年宪法的基础上对宗教信仰自由问题作了具体、全面的规定。我国《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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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7题:

    问答题
    简述卫生人力资源的特点。[2010年真题]

    正确答案:
    卫生人力资源是指那些已经接受或正在接受某种医疗卫生专业教育和训练,从而具有或可能具有一定医疗卫生科学技术知识的人员。卫生人力资源的特点有:
    (1)卫生人力资源是一种专业性较强的高质量人力资源
    一名合格的卫生人员,不仅要具有全面的医学知识、熟练的技术操作能力和丰富的临床或预防保健工作经验,而且要具有极高的思想道德品质。
    (2)卫生人力资源具有复杂和不断变化的组合结构
    卫生人力资源中存在着专业技术知识和服务内容的差异性。目前卫生人员的劳动规模越来越大,卫生保健服务活动的社会联系越来越广泛,需要有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卫技、教育、科研、药学、化验等各种专业人员,更重要的是防治、医护、医技、医疗各专业与后勤部门之间应当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发挥整体协作功能。因而,为取得最佳效果,卫生人力资源中不同学历、不同专业、不同职能的卫生人员应如何搭配,不同机构不同层次的卫生人员应如何优化组合,类似的这些问题远比其他资源的配置和组合复杂得多。
    (3)卫生人力资源是一种知识密集型的人力资源
    卫生人力资源开发,时间长,制约条件多。培养一个医学本科生一般需要5年时间。在国外,医学本科生毕业后必须从事5到7年的临床工作,才有资格申请医师执照。
    上述特性决定了卫生人力资源的有限性和选择性,其开发利用难以单纯依靠劳务市场机制进行自发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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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8题:

    单选题
    清朝末年的两部宪法性文件是()。
    A

    《钦定宪法大纲》和《临时约法》

    B

    《钦定宪法大纲》和《十九信条》

    C

    《十九信条》和《临时约法》

    D

    《十九信条》和《共同纲领》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联邦制的主要内容。[2009年真题]

    正确答案:
    联邦制是复合制最典型的形式,也是现代常见的国家结构形式之一。
    (1)联邦制的概念
    联邦制是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联邦组成单位(如邦、州、共和国等)组成的联盟国家。联邦组成单位原本是独立的主权国家,为了某个共同目的,而与其他国家组成联盟国家或者加入到联盟国家之中。
    (2)联邦制的主要内容
    ①联邦和其组成单位分别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制度,以及各自的国家机关体系(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而且互不隶属,在各自的权力范围内进行活动,如联邦有自己的最高法院,而其组成单位也有自己的最高法院。
    ②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既是组成单位的公民,又是联邦的公民。
    ③联邦的最高立法机关通常采用两院制,其中一院由组成单位派代表组成。
    ④通过宪法划分联邦与其组成单位之间的权力,联邦的权力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来自各组成单位的授予,凡未授予联邦的权力通常由各组成单位保留,即权力的固有者为联邦成员国。
    ⑤在对外关系方面,联邦是对外交往的国际法主体,而组成单位一般没有对外交往的主体资格。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钦定宪法大纲》和《十九信条》各有什么特点?

    正确答案: 《钦定宪法大纲》共二十三条,包括"君上大权"为正文,共十四条和"臣民权利义务"是附录,共九条,两部分。这种结构形式,本身就是反民主的,说明它的重心在于维护君上大权。同时还针对拟议中的议院做出了一些规定。《钦定宪法大纲》根本没有限制皇帝的任何权力,不过是用宪法的形式把皇帝至尊的地位和至高无上的权力加以确认而已。《钦定宪法大纲》中关于臣民权利义务的部分,主要是规定人民有当兵,纳税和服从清政府法律的义务,虽虚伪地规定人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和人身等自由权利,但又规定必要时皇帝"得以诏令限制臣民之自由"。
    《十九信条》则模仿英国宪法,采取虚位元首和分权之制,限制了君权,扩大了国会和总理的权力。国会有修改宪法、公选总理、议决国家预算和国际条约等权力。它仍然企图以君主立宪的形式继续保持清朝皇帝的统治地位。另外,作为宪法文件,应当写入人民的民主权利,但《十九信条》对此只字未提,所以更表明了它的欺骗性和反动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清末修律的特点。[2004、2008年真题]

    正确答案:
    于1900年至1911年间,清廷为挽救危局,实行了自上而下的大规模的修律工作,对以《大清律例》为代表的传统法律体系进行了全面变革,致使延续了两千余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史称清末修律。其主要特点有:
    (1)在立法上,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是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同时固守中国传统法制价值。即“参酌各国法律”进行变法修律,但又不能违背“中国数千年相传之礼教民情”,成为清代统治者变法修律的基本特点。
    (2)在内容上,清末修订的法律表现出皇权专制主义传统和西方资本主义法学最新成果的混合:
    ①坚行君主专制体制及封建伦理纲常“不可率行改变”,在新修订的法律中继续保持肯定和维护专制统治的传统;②标榜“吸引世界大同各国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大量引用西方法律理论、原则、制度和法律术语,使得保守的传统法律内容与先进的近现代法律形式同时存在。
    (3)在法典编纂形式上,清末修律改变了中国传统的“诸法合体”的形式,明确了各部门自上而下的法律改革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与不同,分别制定、颁行或起草了有关宪法、刑法、民法、商法、诉讼制度、法院组织等方面的法典或法规,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
    (4)在目的上,它是清代统治者为维护其有效统治,在保持君主专制政体的前提下进行的,因而既不能反映社会民众的要求和愿望,也难有真正的民主形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土地市场的含义和特点。[2011年真题]

    正确答案:
    (1)土地市场的含义
    ①狭义的土地市场是指进行土地交易的专门场所。
    ②广义的土地市场则是指因土地交易所引起的一切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包括中间商、代理商、金融信用、广告信息等一切构成土地产权交换关系的经营性活动。它是有形的土地和无形的权益、信息、咨询服务等的统一体。
    (2)土地市场的特点
    ①交易实体的非移动性;
    ②土地市场的地域性;
    ③土地市场的垄断性;
    ④流通方式的多样性;
    ⑤土地供给弹性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与《钦定宪法大纲》在国家权力结构的规定方面有何差异。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