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刘某因被张某打伤,向甲县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法院予以受理。关于刘某起诉行为将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刘某的诉讼时效中断B 张某的答辩期开始起算C 甲县法院取得排他的管辖权D 张某成为适格被告

题目
单选题
刘某因被张某打伤,向甲县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法院予以受理。关于刘某起诉行为将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刘某的诉讼时效中断

B

张某的答辩期开始起算

C

甲县法院取得排他的管辖权

D

张某成为适格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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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刘某不服A市B县工商局的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B县法院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刘某向A市中级法院上诉,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的起诉并未超过起诉期限,符合起诉条件。中级法院应( )。

    A、自行受理

    B、指定A市C县法院受理

    C、指令B县法院继续审理

    D、指令B县法院受理


    参考答案:D

  • 第2题:

    甲县居民刘某与乙县大江房地产公司在丙县售房处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大江公司在丁县所建住房1套。双方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可以向甲县法院或者丙县法院起诉。后因房屋面积发生争议,刘某欲向法院起诉。下列关于管辖权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县和丙县法院有管辖权
    B:只有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C:乙县和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D:丙县和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答案:B
    解析: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此甲、乙之间的协议管辖因违反专属管辖而无效,本题中纠纷应由房屋所在地丁县法院管辖,故应选B。

  • 第3题:

    张某诉刘某欠款一案经甲市A区人民法院判决,刘某在一个月内归还张某欠款10万元。但张某迟迟不归还欠款,无奈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应当向刘某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B.若张某提起申请执行后,刘某死亡,可以其遗产偿还债务
    C.在执行中,若张某被刘某欺诈达成调解协议,事后刘某不按调解协议还款,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刘某履行该调解协议
    D.在执行中,若刘某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张某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


    答案:C
    解析:
    考点:执行程序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240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因此A项的说法正确,不是应选项。第232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因此B项的说法 确,不是应选项。第230条第2款规定,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所以如果张某被刘某诈达成调解协议,事后刘某不按调解协议还款,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张某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而非强制履行该调解协议,因此C项的说法错误,是应选项。第231 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因此D项的说法正确,不是应选项。答案选C。

  • 第4题:

    A市东区居民朱某(男)与A市西县刘某结婚,婚后双方住A市东区。一年后,公司安排刘某赴A市南县分公司工作。三年之后,因感情不合朱某向A市东区法院起诉离婚。东区法院受理后,发现刘某经常居住地在南县,其对该案无管辖权,遂裁定将案件移送南县法院。南县法院收到案件后,认为无管辖权,将案件移送刘某户籍所在地西县法院。西县法院收到案件后也认为无管辖权。关于本案的管辖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

    A.东区法院有管辖权
    B.南县法院有管辖权
    C.西县法院有管辖权
    D.西县法院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地域管辖与裁定管辖。就本案而言,根据《民诉解释》第4、12和21条规定,本案可以由原告朱某住所地(A市东区)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刘某住所地管辖,但是刘某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应当由其经常居住地A市南县法院管辖,故A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移送管辖只能移送一次,西县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应当报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故D选项错误。

  • 第5题:

    张某在A 县县城被家住B 县的王某打伤,张某欲起诉王某,要求王某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只能到A 县法院起诉
    B、只能到B 县法院起诉
    C、既可以到A 县法院起诉,也可以到B 县法院起诉
    D、不能到A、B 县法院起诉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程序法。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为A县,被告住所地为B县,因此A县法院或B县法院均有管辖权。

  • 第6题:

    李某是刘某的朋友,某日李某在帮刘某盖房时,不慎将路过的行人张某砸伤,现张某到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本案的被告应该是李某。


    正确答案:错误

  • 第7题:

    张某欠缴税款50万元,刘某欠张某到期借款100万元,张某从未向刘某主张过返还。2015年12月1日,甲县税务局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则甲县税务局的下列诉讼请求能够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是()。

    • A、请求刘某缴纳税款50万元
    • B、请求刘某缴纳税款100万元
    • C、诉讼费由张某承担
    • D、请求刘某向张某还款50万元

    正确答案:A

  • 第8题:

    刘某家住甲区,向家住乙区的朋友张某借款20万元,家住丙区的赵某为刘某担保,三者在刘某家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并实际交付现金,合同中注明赵某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后刘某因股市严重亏损,到期未能偿还张某的钱款。现张某就该借款纠纷向法院起诉。在本案中,张某可否首先单独将赵某作为被告?为什么?


    正确答案: 本案中,张某应该首先将刘某作为被告起诉,不能首先单独将赵某作为被告。因为在该借款合同关系中,刘某与张某是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人,因此张某可单独将刘某作为被告提起诉讼;合同中注明赵某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刘某不能首先单独将赵某作为被告。

  • 第9题:

    刘某9岁的儿子刘甲将单某7岁的儿子单甲打伤,受害方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刘某、刘甲、单某、单甲各是何种诉讼地位?()

    • A、单甲为原告、单某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刘甲为被告、刘某法定诉讼代理人
    • B、单甲为原告、单某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刘甲为被告、刘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 C、单某、单甲为共同原告;刘甲、刘某为共同被告
    • D、单甲为原告、单某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刘甲、刘某为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县居民刘某与乙县大江房地产公司在丙县售房处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大江公司在丁县所建住房1套。双方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可以向甲县法院或者丙县法院起诉。后因房屋面积发生争议,刘某欲向法院起诉。下列关于管辖权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2006年真题]
    A

    甲县和丙县法院有管辖权

    B

    只有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C

    乙县和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D

    丙县和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 B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专属管辖的案件主要包括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和继承遗产纠纷。《民诉解释》第28条第1款规定,民事诉讼法第33条第1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本题中,二者因房屋面积发生争议,应理解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属于不动产纠纷,因此不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应按照当事人约定处理,因此,甲县和丙县法院有管辖权。
    【说明】原司法部答案为B,因法律修改,现答案为A。

  • 第11题:

    单选题
    张某和薛某均为甲县人,双方在乙县登记结婚,后薛某在丙县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张某将户口迁到丁县。一年后张某欲起诉与尚在丙县服刑的薛某离婚,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

    甲县法院

    B

    乙县法院

    C

    丙县法院

    D

    丁县法院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刘某9岁的儿子刘甲将单某7岁的儿子单甲打伤,受害方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刘某、刘甲、单某、单甲各是何种诉讼地位?()
    A

    单甲为原告、单某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刘甲为被告、刘某法定诉讼代理人

    B

    单甲为原告、单某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刘甲为被告、刘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

    单某、单甲为共同原告;刘甲、刘某为共同被告

    D

    单甲为原告、单某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刘甲、刘某为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刘某因被张某打伤,向甲县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法院予以受理。关于刘某起诉行为将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刘某的诉讼时效中断

    B.张某的答辩期开始起算

    C.甲县法院取得排他的管辖权

    D.张某成为适格被告


    参考答案:A

  • 第14题:

    何某因被田某打伤,向甲县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法院予以受理。关于何某起诉行为将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

    A.何某的诉讼时效中断
    B.田某的答辩期开始起算
    C.甲县法院取得排他的管辖权
    D.田某成为适格被告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起诉行为的法律后果。A选项中,何某在起诉时即意味着向田某主张实体权利,此举可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A选项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曰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可见,被告答辩期从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算,B选项是错误的。民事诉讼从法院受理之日正式开启,受理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1)法院产生审理权和审理职责;(2)法院的排他管辖权形成;(3)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确定;(4)审理期限开始计算。可见,C选项属于受理的法律后果,而非起诉的法律后果,C选项是错误的。当事人适格,是指能在具体案件中以自己名义作为原告起诉或者作为被告应诉的资格。在原告起诉时,并不意味着被告一定是适格的,被告是否适格需要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予以查明。所以D选项是错误的。

  • 第15题:

    何某因被田某打伤,向甲县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法院予以受理。关于何某起诉行为将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何某的诉讼时效中断
    B:田某的答辩期开始起算
    C:甲县法院取得排他的管辖权
    D:田某成为适格被告

    答案:A
    解析:
    【考点】当事人起诉的法律效果【详解】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应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因此,被告的答辩期应当始于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故B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因此,甲县法院受理该案并不意味着其当然地取得了排他的管辖权,若根据法律规定不该由其管辖,则其应将该案进行移送管辖,故C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当事人适格,又称为正当当事人,是指对于具体的诉讼,有作为本案当事人起诉或应诉的资格。某人获得适格当事人的资格,从时间上来说应当始于纠纷发生之时,而不是在诉讼发生之后,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

  • 第16题:

    某县人社局责令甲企业支付给刘某l万元经济补偿金。甲企业不服起诉。县法院判决改为支付给刘某8000元。甲企业上诉。中级法院判决维持原判,但甲企业拒不向刘某支付。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刘某对一审判决不服也可上诉
    B:县人社局可向县法院申请执行
    C:刘某可向县法院申请执行
    D:县法院无权作出变更判决

    答案: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9条第2款,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减损了刘某的权益,故A项正确。该法第9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据此,B、C项均正确。该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本案涉及款额的确定,故法院可以判决变更,D项无权二字错误,应选。

  • 第17题:

    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支付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履约保证金,王某以个人名义向刘某借款,刘某通过银行向王某个人账户转账共计120万元,王某出具了借据,内容为“今借到刘某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圆整,按月息贰分计息,项目建设用”,王某在借据上签字,张某在借款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但未注明保证方式。后发生纠纷,刘某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某起诉王某,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张某为本案当中的共同被告
    B.刘某起诉张某,张某享有先诉抗辩权
    C.由于款项实际用于支付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刘某只能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
    D.由于款项实际用于支付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刘某可以要求甲公司与王某共同承担责任

    答案:D
    解析:
    (1)选项A:在民间借贷纠纷中,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2)选项B: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3)选项CD: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可以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

  • 第18题:

    甲县公民刘某同乙县公民张某合伙贩运蔬菜水果,刘某驾驶属于张某的汽车因超载违反交通规则被丙县公安机关扣押,对刘某拘留10天。张某提出由他先将车辆与货物开走,遭拒绝,因车辆被扣押,车上的蔬菜水果腐烂。刘某和张某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某向甲县人民法院起诉
    • B、张某可向丙县人民法院起诉
    • C、刘某、张某可向同一法院起诉
    • D、受理法院应对二人起诉一并受理

    正确答案:A,B,C,D

  • 第19题:

    刘某因被张某打伤,向甲县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法院予以受理。关于刘某起诉行为将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刘某的诉讼时效中断
    • B、张某的答辩期开始起算
    • C、甲县法院取得排他的管辖权
    • D、张某成为适格被告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李某是刘某的朋友,某日李某在帮刘某盖房时,不慎将过路行人张某砸伤。现张某到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本案的被告人应当是()

    • A、李某
    • B、李某和刘某
    • C、刘某
    • D、李某或刘某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公司因生产经营资金困难,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向同学张某借款50万元,立字据为证,现甲公司经营惨淡、濒临破产,张某索要款项未果,遂将刘某和甲公司告上法院,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

    刘某与张某之问的借款合同属于民间借贷

    B

    张某凭借字据可以作为借贷关系的证明起诉刘某

    C

    张某不可以起诉甲公司,只能起诉刘某

    D

    刘某可以申请甲公司与其共同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民间借贷合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可以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

  • 第22题:

    单选题
    刘某因被张某打伤,向甲县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法院予以受理。关于刘某起诉行为将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刘某的诉讼时效中断

    B

    张某的答辩期开始起算

    C

    甲县法院取得排他的管辖权

    D

    张某成为适格被告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起诉。
    选项A正确。《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何某直接向法院起诉田某属于向对方提出要求的情况,会导致本案诉讼时效的中断。
    选项B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25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据此可知,被告田某的答辩期应从其收到起诉状副本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选项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可知,被告所在地法院不是唯一的管辖法院。
    选项D错误。法院受理案件后,张某成为本案形式上的被告,但张某是否为本案的适格被告,则需要法院根据诉讼标的进行实体审查。因此,法院的受理行为并不能决定被告是否适格。

  • 第23题:

    单选题
    何某因被田某打伤,向甲县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法院予以受理。关于何某起诉行为将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何某的诉讼时效中断

    B

    田某的答辩期开始起算

    C

    甲县法院取得排他的管辖权

    D

    田某成为适格被告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何某的起诉行为导致其诉讼时效中断
    B项,《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据此,被告田某的答辩期间应当从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算,而不是从起诉当天起算。
    C项,《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据此,当事人可以在法院受理后提出管辖异议,受理法院并不当然取得排他管辖权
    D项,一般来讲,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诉讼标的)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在本案中,并不能仅依何某的起诉即确定田某为该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因为不能排除何某滥诉的可能性。

  • 第24题:

    单选题
    甲公司因生产经营资金困难,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向同学张某借款50万元,立字据为证,现甲公司经营惨淡、濒临破产,张某索要款项未果,遂将刘某和甲公司告上法院,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

    刘某与张某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民间借贷

    B

    张某凭借字据可以作为借贷关系的证明起诉刘某

    C

    张某不可以起诉甲公司,只能起诉刘某

    D

    刘某可以申请甲公司与其共同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