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约定的日期
付息日
投资日
交易日
第1题: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如债权人未能在上述期间内申报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其后不得要求清偿。( )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应收款项投资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以及终止确认的具体核算方法应参照()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6题: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7题:
债权投资限额对融资客户代理债权投资余额进行控制
第8题:
债权人应当在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重组债权,并将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在没有对相关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下,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所转换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
债权人应当在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重组债权,并将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在没有对相关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下,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
对于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所转换股份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如果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坏账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冲减的部分,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债权人在重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应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或者金融工具确认计量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9题:
债务重组采用以资产清偿债务或者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的,债权人应当在受让的相关资产符合其定义和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
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确认金额与债权终止确认日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债权人受让多项资产,应当按照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在债务重组合同生效日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放弃债权在合同生效日的公允价值扣除受让金融资产当日公允价值后的净额进行分配,并以此为基础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
债权人应将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其他收益”科目
第10题:
初始确认时,应按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账面余额进行后续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应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债权投资持有期间发生减值的,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同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第11题:
未来约定的日期
付息日
投资日
交易日
第12题: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30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13题:
A.债权人享有股份面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
B.债权人享有股份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
C.重组债权账面余额与股份公允价值扣除减值准备后仍有余额的应确认为重组损失
D.重组债权账面余额与股份面值扣除减值准备后仍有余额确认为重组损失
E.债券转投资时发生的税费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资产的相关规定入账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的正确做法有()。
第18题:
债权投资应当在()进行确认
第19题:
持有至到期债权投资的会计处理主要应解决()
第20题: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债权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资产
第21题: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债权投资
应收款项类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债权投资
第22题:
债务人应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份或资本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实收资本
债务人应将股份或资本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
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或资本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
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或资本的面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
第23题: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30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无法通知债权人的,应当予以公告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
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
第24题:
计提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
确认面值购入.分期付息债权投资利息
确认面值购入.到期一次付息债权投资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