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张某于2002年4月出县借据向吕桌借款15万元用于经营活动,借款期限为3 个月,双方商定若张某不能按期归还借款,需按借款额的20%向吕某支付违约金。 2002年7月,临近还款日前,吕某向张某询问是否能按时归还借款,张某遂提出是否能宽限几天,吕某坚持拒绝,声明必须按期归还。还款到期日当天,吕桌在得知张某已筹集了款项可归还自己欠款的消息后,切断所有联系方式,意图造成张某未按期还款的事实,从而达到让张某依约承担违约金的目的。  问:张某为避免承担违约金,可依法采取何种公证方式?该公证的效力如何?

题目
问答题
张某于2002年4月出县借据向吕桌借款15万元用于经营活动,借款期限为3 个月,双方商定若张某不能按期归还借款,需按借款额的20%向吕某支付违约金。 2002年7月,临近还款日前,吕某向张某询问是否能按时归还借款,张某遂提出是否能宽限几天,吕某坚持拒绝,声明必须按期归还。还款到期日当天,吕桌在得知张某已筹集了款项可归还自己欠款的消息后,切断所有联系方式,意图造成张某未按期还款的事实,从而达到让张某依约承担违约金的目的。  问:张某为避免承担违约金,可依法采取何种公证方式?该公证的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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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某向王某借款1万元用于购房,由于彼此是好朋友,便没有立书面字据,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自王某提供借款时生效。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借款合同的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的,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2题:

    张某因生意亏损,于2016年10月113向好友沈某借款30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约定2017年10月1日前还款,后张某未能按期还款。2017年10月15日,张某与沈某商议,张某再借沈某300万元,期限1年,应沈某要求,李某为张某所欠两笔借款提供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截至2018年12月,张某仅于2018年3月1日归还300万元。对于张某归还的这30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2016年的借款已经届期,故归还的是该笔借款
    B.因2016年的借款无担保,故归还的是该笔借款
    C.因2016年和2017年的借款数额相同,故按比例归还两笔借款
    D.因2016和2017年的借款均有担保,故按比例归还两笔借款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债的清偿抵充顺序。《合同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李某为张某所欠两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故B选项错误。两笔借款数额相同,但到期时间不同,应当按照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张某归还欠款时,2016年的借款已经到期,但2017年的借款尚未到期,因此张某归还的是2016年的借款,故选项A正确,C、D错误。

  • 第3题:

    王某和张某的借款合同纠纷仲裁过程中,王某认为张某分两次共借其5万元,第一次借款额为3万元,第二次借款额为2万元,分别都有借据为证,但是第二次借款的借据王某不小心弄丢了。但是张某仅承认第一次借王某3万元,否认第二次借款。王某由于近来生意不景气,急需资金周转,王某可以选择的做法有:

    A:王某不能要求仲裁委员会先裁决张某偿还欠款3万元
    B:王某可以要求仲裁委员会先裁决张某偿还欠款3万元
    C:虽然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但是因为王某将第二次借款的借条丢失,案情复杂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D:王某可以要求仲裁委员会将案件提交给人民法院审理

    答案:B
    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55条的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对于第一笔借款,王某有借条,而且张某也予以承认,事实已经十分清楚,所以王某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就该部分欠款先行裁决,以解燃眉之急。根据《仲裁法》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 第4题:

    2010年2月,张某与李某订立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张某借给李某5万元,李某于2011年2月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借款到期后,李某没有按期偿还本金和利息。根据《民法通则》,若发生下列情形,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是()。
    A.李某于2011年3月发生车祸,住进医院治疗
    B.张某于2011年4月发生车祸,住进医院治疗
    C.李某于2011年4月口头同意尽快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D.张某于2011年5月口头催促李某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E.张某于2011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答案:C,D,E
    解析:

  • 第5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民间借贷行为中出借人可以要求支付利息的是( )。

    A.张某向赵某借款250 万元,双方签订的借款凭证中未约定支付利息
    B.李某向赵某借款250 万元,双方签订的借款凭证中约定按年支付利息,但并未约定利息的具体金额也未约定利率
    C.ABC 公司向赵某借款250 万元,双方签订的借款凭证中未约定支付利息
    D.XYZ 公司向赵某借款250 万元,双方签订的借款凭证中约定按年支付利息,但并未约定利息的具体金额也未约定利率

    答案:D
    解析: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不得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选项 A、C 不正确。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选项 B 不正确。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选项 D 正确。

  • 第6题:

    张某向王某借款 1万元,没有约定利息。两年后,张某归还借款时,王某要求其支付 1000元利息,为此双方发生争议。则()。

    A.张某不必支付利息
    B.张某应按照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C.张某应按照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D.张某应在不超过银行存款利率四信的范围内支付利息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借款合同的其他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本题中,张某与王某二人在借款时没有约定利息,依法应视为不支付利息。

  • 第7题:

    刘某向张某借款3万元,双方约定以刘某所有的一块劳力士金表作为抵押。双方就此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随后几天,刘某又向林某借款2万元,并以该表质押,双方签订质押合同,刘某并将该表交由林某占有。两项借款到期后,刘某均无力清偿,张某与林某均主张对该劳力士金表行使担保权利。刘某与张某间的抵押权是否有效()

    • A、有效
    • B、无效

    正确答案:B

  • 第8题:

    王某和李某结婚后,以个人名义向张某借款100万元,一直未偿还。后来,王某和张某因离婚诉至法院,王某主张该笔借款用于购买住房,李某应承担以上借款债务。而李某主张王某将该借款用于个人赌博,其不应承担相关债务。关于该笔债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若张某关于王某将借款用于赌博的说法不真实,则张某应承担债务的一半。
    • B、若张某关于王某将借款用于赌博的说法不真实,则张某应承担连带清偿债务的责任。
    • C、若张某关于王某将借款用于赌博的说法真实,则张某不承担该笔债务的清偿责任。
    • D、若张某和王某的说法均无法证实,则王某承担该笔债务的清偿责任。

    正确答案:B,C,D

  • 第9题:

    胡某于2006年3月10日向李某借款100万元,期限3年。2009年3月30日,双方商议再借100万元,期限3年。两笔借款均先后由王某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李某未向胡某和王某催讨。胡某仅于2010年2月归还借款100万元。关于胡某归还的100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因2006年的借款已到期,故归还的是该笔借款 
    • B、因2006年的借款无担保,故归还的是该笔借款 
    • C、因2006年和2009年的借款数额相同,故按比例归还该两笔借款 
    • D、因2006年和2009年的借款均有担保,故按比例归还该两笔借款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甲公司向银行借款100万元,张某与李某提供了保证,张某、李某与甲公司约定,张某对4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李某对6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清偿借款,而李某并无代偿能力。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银行只能要求张某承担40万元的保证责任
    • B、银行无权要求李某承担保证责任
    • C、若张某清偿了100万元,只能向甲公司追偿
    • D、若张某清偿了100万元,有权向李某追偿60万元

    正确答案:D

  • 第11题:

    单选题
    胡某于2006年3月10日向李某借款100万元,期限3年。2009年3月30日,双方商议再借100万元,期限3年。两笔借款均先后由王某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李某未向胡某和王某催讨。胡某仅于2010年2月归还借款100万元。关于胡某归还的100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
    A

    因2006年的借款已到期,故归还的是该笔借款

    B

    因2006年的借款无担保,故归还的是该笔借款

    C

    因2006年和2009年的借款数额相同,故按比例归还该两笔借款

    D

    因2006年和2009年的借款均有担保,故按比例归还该两笔借款


    正确答案: D
    解析:
    《合同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按如下顺序抵充债务:①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③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④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⑤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
    A项,本题中,2006年的借款已经到期,而2009年的借款尚未到期,故归还的是该笔借款。
    B项,两笔借款都由王某担保,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C项,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D项,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 第12题:

    问答题
    陈某因生意经营需要向其朋友梁某借钱。梁某于是同意借给陈某20万元,借款期一年,但要陈某提供借款抵押。陈某于是找到了另一个朋友张某帮忙作担保,张某愿以自己的房产作为陈某的借款抵押物,并与梁某签订了以房屋作为借款抵押物的合同。由于经营不善,一年期满陈某无钱归还借款,梁某持借款抵押合同找到张某,要求张某按合同履行,张某认为借款人是陈某,与本人无关。无奈,梁某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陈某归还借款、张某承担抵押担保责任。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一、陈某向梁某借款20万元,有陈某与梁某签订的借款合同,双方认可,并已实际履行;二、为向梁某借款20万元,张某将自己房屋抵押给梁某,并签订了房屋为抵押物的借款合同,但未进行登记。张某是否要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正确答案: 不用,张某与梁某签订的借款抵押合同因违反《担保法》而无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张某不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张某与梁某签订的以房屋为抵押物的借款合同,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登记,未经登记,只能说明抵押合同成立,但合同并未生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2001年5月张某和王某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张某向王某借款5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利率为40%。根据合同内容判断,该借款合同属于()。:

    A.效力待定的合同

    B.可撤销的合同

    C.部分无效的合同

    D.全部无效的合同


    参考答案:C

  • 第14题:

    2013年3月1日,张某向李某借款一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同年3月18日李某向张某交付了一万元。关于该借款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该借款合同自2013年3月18日生效
    B.该借款合同自2013年3月1日生效
    C.该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
    D.该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

    答案:A,C
    解析: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因此选项AC正确,选项BD错误。

  • 第15题:

    家住在A市A区的张某于2016年3月1日向家住在A市B区李某借款,双方在A市C区签署了借贷合同,约定李某向张某借款5万元人民币,年利率为30%,借款期限为1年。张某和李某于2016年3月15日就上述债权债务关系在A市D区的市级公证处办理了公证。1年后,张某仍然没有归还李某人民币5万元及相关利息,李某多次催促之下,张某仍然没有主动归还,李某在2017年5月决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所确定的本金及利息。

    本案所涉的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法院,是哪个法院:( )

    A.A市A区法院
    B.A市B区法院
    C.A市C区法院
    D.A市D区法院

    答案:A
    解析:
    根据《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规定》第2条的规定,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债务人张某家住A市A区,所以答案为A项。

  • 第16题:

    张某向李某借款3万元,偿还期限15个月,但未约定利息的支付期限,且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该借款利息应在借款到期后一并支付。( )


    答案:错
    解析:
    本题考核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第17题:

    沈某因生意上的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 10万元整,并出具了借据,双方约定借款期限 3个月,借款利息 40%。3个月期满后,由于沈某生意的不顺,未能按期如数偿还李某的借款。经多次交涉未果,2个月后李某将沈某诉至法院,要求沈某偿还10万元借款及相应的利息。则关于李某的诉求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的说法,错误的是()。

    A.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B.李某可以要求沈某如数偿还10万元借款
    C.李某不得要求沈某支付借款期间的利息
    D.李某可以要求沈某偿还不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

    答案:C
    解析:
    A正确,《合同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B正确、C错误、D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 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 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李某要求沈某偿还10万元借款本金及不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请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 第18题:

    王某因为购买住房向张某借款10万元,约定3年后偿还,两人达成借款协议后,则()。

    • A、王、张可以互相购买死亡保险
    • B、张、王都不能给对方购买死亡保险
    • C、张某可以为王某购买死亡保险
    • D、王某可以为张某购买死亡保险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张某和李某为生意伙伴,常有款项往来。2013年2月,张某向李某借款30万元,约定2013年6月底之前偿还。到期后,张某一直未归还该欠款。2016年9月,李某请张某归还该欠款。对此,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若2015年3月底,张某向李某出具了还款计划书,则张某不能再主张时效届满
    • B、若张某不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而偿还,则可以请求李某返还
    • C、若2014年11月,李某曾请求张某归还欠款,则该债权时效期间未届满
    • D、若李某之前从未请求过张某归还,则该债权时效已经届满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张某向李某借款20万元,期限1年,年利率5%,双方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后李某感觉利率过低,便要求修改合同,提高利率,张某不同意,合同约定的提供借款期限届满,李某拒绝提供借款,则李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1题:

    张某向杨某借款3万元到期未还,后双方因债务清偿问题发生纠纷,张某被杨某打伤,住院治疗共支出医疗费4.5万元。杨某有权主张在3万元内抵销.只向张某支付1.5万元医疗费。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2题:

    问答题
    在法庭上,原告李某诉称:被告张某于2005年6月3日曾向我借款1万元,至今未还,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借款。原告李某仅提供了被告张某手书“张某向李某借款1万元。2005年6月3日”借据复印件一张(借据的原件已经丢失)。原告李某提供的借据复印件在被告张某否认借款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作为认定“被告张某于2005年6月曾向原告借款1万元”依据?其法律依据和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 原告李某提供的借据复印件在被告张某否认借款的情况下不能作为认定“被告张某于2005年6月曾向原告借款1万元”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第六十九条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本案中,原告李某起诉被告张某归还借款,原告李某应提供借据的原件,被告张某亦有权要求原告李某出示证据的原件。除非原告李某出示借据原件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借据原件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借据复制件与原件一致。否则,借据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判断题
    张某向李某借款3万元,偿还期限15个月,但未约定利息的支付期限,且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该借款利息应在借款到期后一并支付。(  )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根据规定,在借款合同中,借款1年以上而没有约定利息支付期限的,如果没有达成补充协议,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借款期限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