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王某17岁,在北京打工时,不慎将20岁的李某的电脑摔坏,该损失应由()。A 王某父母赔偿B 王某本人赔偿C 王某赔偿一半D 李某自负

题目
单选题
王某17岁,在北京打工时,不慎将20岁的李某的电脑摔坏,该损失应由()。
A

王某父母赔偿

B

王某本人赔偿

C

王某赔偿一半

D

李某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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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赵某将一匹易受惊吓的马赠给王某,但未告知此马的习性。王某在用该马拉货的过程中,因雷雨大作,马受惊狂奔,将行人李某撞伤。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由赵某承担全部责任

    B.应由王某承担责任

    C.应由赵某与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王某承担主要责任,赵某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正确答案:B
    《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可见动物饲养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李某受伤应由王某来承担责任。赵某既非动物的饲养人,也非动物的管理人,无须承担责任。因此B项正确。

  • 第2题:

    王某向张某借款,双方约定,以自己所有的一台电脑作为质押,并且将电脑进行了交付。两个月后,张某又将该电脑出质给李某。并且没有提到该电脑应是属于王某的,李某以为该电脑为张某所有。后张某到期不能履行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到期不履行债务,李某无权行使质权
    B.李某是善意第三人,取得质权
    C.王某的损失由李某承担
    D.王某可以向李某请求返还电脑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动产质权善意取得。根据《担保法解释》第84条,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李某是善意第三人,可以取得电脑的质权,由此给王某造成的损失,由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故本题答案为B。

  • 第3题:

    顺风电器租赁公司将一台电脑出租给张某,租期为2年。在租赁期间内,张某谎称电脑是自己的,分别以市价与甲、乙、丙签订了三份电脑买卖合同并收取了三份价款,但张某把电脑实际交付给了乙。后乙的这台电脑被李某拾得,因暂时找不到失主,李某将电脑出租给王某获得很高收益。王某租用该电脑时出了故障,遂将电脑交给康成电脑维修公司维修。王某和李某就维修费的承担发生争执。康成公司因未收到修理费而将电脑留置,并告知王某如7天内不交费,将变卖电脑抵债。李某听闻后,于当日潜入康成公司偷回电脑。如乙请求李某返还电脑和所获利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向乙返还所获利益时,应以乙所受损失为限
    B.李某应将所获利益作为不当得利返还给乙,但可以扣除支出的必要费用
    C.乙应以所有权人身份而非不当得利债权人身份请求李某返还电脑
    D.如李某拒绝返还电脑,需向乙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B,C,D
    解析:
    选项A错误。《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本案中,李某为善意拾得人,其在返还不当得利时遵循以下规则:所获利益大于损失时,返还时以损失为限,所获利益小于损失时,返还时以所获利益为限。选项B正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据此可知,李某在将所获利益作为不当得利返还给乙时,可以扣除其支出的必要费用。选项C正确。《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本案中,李某没有侵占电脑的意思,对电脑不构成不当得利。因此,乙应以所有权人身份而非不当得利债权人身份请求李某返还电脑。选项D正确。《民通意见》第九十四条规定,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据此可知,如果李某拒绝返还电脑,需向乙承担侵权责任。

  • 第4题:

    暑假期间,小学生王某和李某相约在学校打篮球。在争抢过程中,王某不慎将李某撞倒在地上,导致李某小腿骨折。对于李某所受伤害,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的是( )。
    A.王某的监护人 B.学校
    C.李某的监护人 D.王某本人


    答案:A
    解析: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又因王某和李某是小学生,李某因王某而造成的客观上的伤害,故选A。

  • 第5题:

    王某向张某借款,以自己所有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作为质押。张某又将该电脑出质给李某,李某以为电脑归张某所有,后张某到期不能履行债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张某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李某无权行使质权
    • B、李某是善意第三人,取得质权
    • C、王某的损失只能自己承担
    • D、李某必须将电脑返还给王某

    正确答案:A,C,D

  • 第6题:

    李某与王某是同事。李某想买一台电视机,并请王某帮忙。刚好王某的弟弟有一台电视机想卖,王某告诉李某后,李某表示想买。当天下午,王某的弟弟将电视机带给李某,李某看完货后商定价格为1800元,并立即付给王某的弟弟1200元。剩下的600元王某的弟弟告诉李某交给王某代收,由王某转交给自己。李某将电视机般回家后,有人说该电视机型号太旧了,不值1800元,李某遂向王某提出退货还款,但王某的弟弟不同意,并说:“你如不想要,可以卖给别人。”李某遂将该电视机交寄售商店出卖,得到价款1500元,比原价少300元。李某提出该300元差价应由王某的弟弟承担,双方争执不下。问王某与李某在该买卖活动中存在什么法律关系?()

    • A、居间合同关系
    • B、代理关系
    • C、其他

    正确答案:C

  • 第7题:

    单选题
    李某在北京拥有一套临街商铺,由于急需用钱将商铺卖给王某。由于王某长期居住在天津,随即将商铺交给其朋友刘某使用,目前该商铺的房产纳税人是()。
    A

    李某

    B

    王某

    C

    刘某

    D

    刘某和王某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刘某因妻子有病急需用钱,委托李某代其出卖在原籍的三间房屋。李某接受委托,将房屋卖给王某。王某与李某谈的房价低于市场房价,李某明知价廉,但也有意让王某占便宜,王某向李某表示,事成后愿赠李某500元。李某写信将出售房屋之事告诉刘某。刘由于不知当地房价,又过于相信李,即复信同意,并委托李代理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签定后,李将房款汇给刘。王某买房后,即申请拆除翻建。房屋拆除后,刘得知王与李相互串通,压低房价,便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表示房屋已经拆除就算卖了,但要王与李赔偿其损失。王称筹建房屋,目前没钱,李较富裕,刘即要求李某负责赔偿他的全部损失。李某代理出售房屋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有何法律依据?刘某损失应由谁赔偿? 能否要求李某全部赔偿?为什么?法律依据如何?

    正确答案: 1.李某享有合法的代理权,其行为将房屋出售给王某是行使代理权。
    2.李某在行使其权利时进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活动,该行为无效。
    3.因为代理是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民事法律行为要件,李某与王某串通,故意压价, 根据民法通则第 58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因此,李某所为是无效民事行为。
    4.刘某同意在房屋被拆后卖给王某,不是李某行为有效而是所有人直接意思表示,刘有权要求王某、李某赔偿损失。王某没钱。刘某要求李某负责赔偿全部损失合法。
    5.王某和李某共同造成刘某的损失,刘有权向他们中的任何一人主张全部权利。因为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王某17岁,在北京打工时,不慎将20岁的李某的电脑摔坏,该损失应由()。
    A

    王某父母赔偿

    B

    王某本人赔偿

    C

    王某赔偿一半

    D

    李某自负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暑假期间,小学生王某和李某相约在学校打篮球。在争抢过程中,王某不慎将李某撞倒在地上,导致李某小腿骨折。对于李某所受伤害,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的是(  )。
    A

    王某

    B

    李某监护人

    C

    王某监护人

    D

    学校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李某在北京拥有一套临街商铺,由于急需用钱将商铺卖给王某,由于王某长期居住在天津,随即将商铺交给其朋友刘某适用,目前该商铺的房产税纳税人是(  )。
    A

    李某

    B

    王某

    C

    刘某

    D

    王某和刘某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债权人刘某下落不明.债务人王某难以履行债务,遂将标的物提存。王某将标的物提存以后,该标的物如果意外毁损、灭失,其损失应由谁承担 ( )
    A

    应由刘某承担

    B

    应由王某承担

    C

    应由刘某与王某共同承担

    D

    应由提存机关承担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李某在环城公园摆摊烧烤,影响公共环境卫生,某区城管以此为由,将李某从事经营的小推车等物品扣押,在实施扣押过程中,李某用力反抗,城管执法人员王某与李某发生冲突,进而将李某打伤。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被打伤的损失,应由王某个人赔偿
    B.李某被打伤的损失是在行使职权过程中造成的,应由王某所在的城管局赔偿
    C.李某被打伤的损失是在行使职权中造成的,应由城管局和王某共同赔偿
    D.李某不服从执法,无权要求赔偿

    答案:B
    解析:
    城管执法人员采取这些措施系违法,但并不属于个人行为,而属于职务行为,是代表国家和行政机关从事执法活动,其行为后果应由国家和其所在的行政机关承担,因此此情况属于行政赔偿范围,故本题选B。

  • 第14题:

    村民李某为了盖房子,雇请了张某作为泥水 工。一日,张某在工作过程中,不慎将手中的工具刀从 二楼外墙上掉下,恰好将在路边玩耍的邻居王某的儿 子(9岁)王甲砸中,王甲因此花费医疗费1万元。为 该医药费的承担,当事人发生争议。对此,下列表述中 正确的是:( )
    A.应由王某承担,因其未尽监护职责
    B.应由李某承担,因其为雇主
    C.应由张某承担,因其为致害人
    D.应由李某和张某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雇主责任问题。本题中,张某系 受雇于李某,因其对损害发生并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故不应由二者承担连带责任。王某的儿子已经9岁, 在自己家路边玩耍符合农村习惯,不能认为王某未尽 到监护职责。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 第15题:

    个体工商户李某因拒绝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局将其经营的商品予以扣押,在实施扣押时,不慎砸到了李某旁边的王某的摊位,造成王某财产损失2000元。李某因货物被扣押,造成停业损失5000元。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税务局因执法行为不对李某的财产损失承担侵权责任
    B.税务局因执法行为不对王某的财产损失承担侵权责任
    C.李某应赔偿王某的损失
    D.王某的损失由自己承担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减免责事由。依法执行职务属于免责事由,但是,本题中造成王某的损失并不是依法执行职务行为,所以税务局应承担侵权责任。

  • 第16题:

    王某17岁,在北京打工时,不慎将20岁的李某的电脑摔坏,该损失应由()。

    • A、王某父母赔偿
    • B、王某本人赔偿
    • C、王某赔偿一半
    • D、李某自负

    正确答案:B

  • 第17题:

    张某和王某合资购买一辆汽车做运输生意,一日张开车时因驾驶不慎撞坏了李某的拖拉机,造成损失8000元,对于李某的损失应由谁负责?()。

    • A、张某
    • B、王某
    • C、张某与王某负连带责任
    • D、张某王某李某公平承担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某天深夜,骑车人甲不慎掉入修路挖的坑里,造成车坏人伤,此坑周围无栅栏围住也未安置红灯。后来查明,该坑是某修路队雇用的王某所挖。甲的损失()

    • A、应由某修路队承担
    • B、应由王某承担
    • C、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 D、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分担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单选题
    赵某将一匹易受惊吓的马赠给李某,但未告知此马的习性。李某在用该马拉货的过程中,雷雨大作,马受惊狂奔,将行人王某撞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应由赵某承担全部责任

    B

    应由李某承担责任

    C

    应由赵某与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D

    应由李某承担主要责任,赵某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原则上为无过错责任。本题中王某受伤应由李某来承担责任,赵某既非动物的饲养人,也非动物的管理人,无须承担责任。且因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赠与人原则上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但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赵某不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第20题:

    单选题
    暑假期间,小学生王某和李某相约在学校打篮球。在争抢过程中,王某不慎将李某撞倒在地,导致李某小腿骨折。对李某所受的伤害,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是()。
    A

    王某的监护人

    B

    学校

    C

    李某的监护人

    D

    王某本人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张某和王某合资购买一辆汽车做运输生意,一日张开车时因驾驶不慎撞坏了李某的拖拉机,造成损失8000元,对于李某的损失应由谁负责?()。
    A

    张某

    B

    王某

    C

    张某与王某负连带责任

    D

    张某王某李某公平承担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李某将电脑遗失在火车站候车室,被旅客王某捡到,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王某可将电脑交给执勤警察,也可以自己用

    B

    王某联系李某后声称可以返还,但要求李某支付50元快递费

    C

    李某登报悬赏3000元寻找电脑,王某表示愿意归还,但李某以悬赏金额过高为由只同意支付1000元

    D

    王某将电脑交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发布招领公告,经过6个月无人认领,电脑应归王某所有


    正确答案: B
    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本题中,王某联系李某后声称可以返还,但要求李某支付50元快递费的行为是合法的。故本题答案选B。

  • 第23题:

    多选题
    王某向张某借款,以自己所有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作为质押。张某又将该电脑出质给李某,李某以为电脑归张某所有,后张某到期不能履行债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张某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李某无权行使质权

    B

    李某是善意第三人,取得质权

    C

    王某的损失只能自己承担

    D

    李某必须将电脑返还给王某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