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问答题住房公积金具有哪些特征?”相关问题
  • 第1题:

    公积金联名卡有以下哪些功能()

    • A、住房公积金账户具有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提取、还贷等功能
    • B、银行储蓄账户具有透支功能
    • C、银行储蓄账户具有个人储蓄、结算和消费等功能
    • D、住房公积金账户具有透支功能

    正确答案:A,C

  • 第2题:

    问答题
    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哪些凭证?

    正确答案: (1)职工因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凭贷款银行出具的上年度实际还款证明,每年可提取一次;
    (2)职工因偿还商业性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时须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及复印件和贷款银行出具的上年度实际还款证明、偿还住房贷款的存折(或贷款行出具的的还款清单),以后只需提供银行出具的上年度实际还款证明、偿还住房贷款的存折(或贷款行出具的还款清单),每年度可提取一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3题:

    问答题
    住房公积金具有哪些性质?

    正确答案: 从《条例》中可以看出,公积金主要具有四个方面的性质:
    1、保障性。住房是每个家庭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多年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住房实物分配政策,职工的住房完全依赖于单位分配,职工的工资中也不含住房工资。所以职工的住房从根本上来说无法保障。如仅靠职工个人筹集资金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是比较困难的。建立公积金制度后,住房由实物分配向货币工资分配转化,每个职工机会均等。一方面通过国家、单位、个人三方共同努力,可以有效地、迅速地聚集一大笔住房资金,加快住房建设,提高住房供应水平,满足职工住房需要;另一方面利用公积金的积累向职工发放低息贷款,解决职工购、建房资金不足的问题,满足职工住房融资的需要。不难看出,住房公积金是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保障,让职工有房买,有钱买,买得起,住得上房的好制度。
    2、工资性。住房公积金是属于职工个人工资的组成部分,其中职工所在单位缴存的部分,应视为把住房实物分配改变为以货币化工资的形式分配给职工的住房工资。住房是商品。用于商品交换的劳动报酬其中当然应该包括住房消费含量,与其他合法收入一样,应为职工个人所有。因此,公积金的本质属性是工资性。
    3、互助性。住房公积金除了使职工经济利益取得最大化外,还有一个特点,即利他性。这种利他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管是有房职工还是无房职工,都必须按照规定缴存公积金,无房职工可以得到公积金贷款帮助获得住房,已有住房的职工所缴存的公积金为无房职工提供了资金帮助。二是职工随着生活水平和收入的提高,对自己的住房条件会有新的更高的要求,希望拥有更舒适、更漂亮的住房。房价高了,会遇到资金不足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公积金贷款是最好的办法。公积金的互助性,实际上既帮助了别人,又得到了别人的帮助。
    4、长期性。我们已经知道,公积金是一种长期住房储金,每一个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这一法定时间内,都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公积金,除职工退休或丧失缴存条件外,不得中止和中断。这样规定是为了保证公积金制度的稳定性、统一性、积累性和规范性。因为,住房是一种使用时间长达数十年、价值高达十几万元以上的商品,一个职工要依靠自己在短时间内自筹资金购房是很困难的,需要长期积累、积少成多,才能形成购买力。建立公积金可以尽快达到这一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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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题:

    问答题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哪些凭证?

    正确答案: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由属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内容建议为翻建、大修的《房屋修缮工程勘查意见书》以及相关费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5题:

    问答题
    上海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可以去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吗?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正确答案: 可以的,去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是查询的一种方式,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他人查询,还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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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题:

    问答题
    深圳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方式有哪些?

    正确答案: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深圳公积金余额查询方式如下:
    1、通过公积金网站的“余额快速查询”界面查询;
    2、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单位缴存银行查询;
    3、拨打深圳公积金查询热线0755-12329自助查询;
    4、通过深圳住房公积金网站的“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登录”界面查询。
    【备注】通过第一种方式查询的需在晚上22:00之前查询,之后不能查询。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住房公积金缴存查询方法有哪些?

    正确答案: 如果个人要了解自己的缴存情况,可以采用电话查询、网上查询、直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查询三种方式。电话查询的方法是:拨打网通16822222或电信16819999,根据语音提示,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到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和个人贷款余额。网上查询的方法是:进入枣庄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网(网址http://www.zzzfgjj.com)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码,即可点击查询到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当面查询的方法是:到市中区文化路112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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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8题:

    问答题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归集?目前深圳公积金归集银行有哪些?

    正确答案: 住房公积金归集是指把各用人单位上交的公积金汇集到公积金管理部门在银行开立的公积金专用账户中。现行深圳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主要如下: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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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题:

    问答题
    购买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哪些凭证?

    正确答案: (1)办理购买自住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须提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监制并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含网上备案确认单)原件及复印件和不低于购房总价30%的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须提供属地拆迁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拆迁批复(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缴款通知书、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购买单位全额集资建住房的,须提供由房改办签发的单位集资建房收款批文、经房改办审核签章的参加集资建房人员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
    (4)购买单位公有住房的,须提供房改办签发的公有住房出售收款批文、房改办审核签章的单位出售公有住房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
    (5)购买二手住房(存量房)的,须提供房屋交易合同或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交易费等凭据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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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题:

    问答题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哪些条件?

    正确答案: (1)连续按月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在申请贷款前6个月内无连续停缴的记录;
    (2)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全部价款的30%以上(含30%)的首期付款,且离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时间未超过两年;
    (3)信用良好,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并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没有可能影响贷款偿还的债务;
    (5)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6)具有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或具有担保资格且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7)借款人有配偶的,其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得再单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8)已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人及配偶,在没有还清贷款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9)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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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题:

    下列关于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表述,错误的是()

    • A、住房公积金制度具有保障性质
    • B、住房公积金制度具有互助性质
    • C、住房公积金制度是由企业根据其情况自愿建立的
    • D、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强制建立的

    正确答案:C

  • 第12题:

    问答题
    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有哪些权利?

    正确答案: (1)职工有权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单位、受托银行、管理中心不得拒绝;
    (2)职工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管理中心重新复核;
    (3)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4)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问答题
    我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随时提取?哪些情况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正确答案: 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申请使用时须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枣庄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职工本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没有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为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可以申请提取使用个人账户的部分或全部现有余额。
    (一)在市、区(市)驻地规划区范围内购买、建造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在一年以内的;翻建住房房龄在20年以上或经市、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定为危房的;大修住房房龄在10年以上或经市、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定为必须大修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因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一年以上的。
    (四)调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的。
    (五)为父母、子女购买拥有所有权住房的。
    (六)偿还购买拥有所有权住房商业银行贷款的或为父母、子女代偿还购买拥有所有权住房贷款的。
    (七)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且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已确定的。
    (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九)配偶、子女户籍在农村、需要在农村集体土地自建、购买、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十)家庭因以下原因,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1、本人、配偶、子女或父母患有大病重病的。
    2、子女出国留学或考取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学,无力供其就学的。
    3、遇到自然灾害等,造成家庭重大财产损失的。  
    (十一)重点支持、优先办理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的提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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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4题:

    问答题
    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哪些材料?

    正确答案: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证明材料中没有记载提取申请人姓名的须再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外国人永久居住证》的以《外国人永久居住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
    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须出具提取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提取相关证明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根据具体提取条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职工建造、翻建自有住房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镇级及以上规划部门批准建造、翻建的批准文件,《房屋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或《工程预算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大修自有住房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房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需要大修的鉴定报告及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或《工程预算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列入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由居民个人承担的费用,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职工应提供交费凭证和项目实施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5题:

    问答题
    公积金中心申报核销住房公积金呆账时,必须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正确答案: (1)借款人等相关资料。包括呆账核销的书面申请报告、《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申报及审批表)以及审核审批的相关资料;债权发生明细材料;借款人、担保人和担保方式的基本情况,财产现状及清算情况等。
    (2)核查报告。包括呆账形成的原因、采取的补救措施及其结果;
    具体追收过程及其证明,抵押物(质押物)处置情况。核销的理由;债权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的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理的有关文件等。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6题:

    问答题
    住房公积金还款方式可以自己选择吗?现行广州公积金还款方式有哪些?

    正确答案: 可以,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还款方式。现行广州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有等额本金还款法与等额本息还款法两种。详情咨询020-12329。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7题:

    问答题
    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哪些特性?

    正确答案: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权责令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互助性:能够建立和形成缴存职工之间互助的机制和渠道,为职工购房提供资金帮助。
    保障性:有效形成国家、单位、个人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住房保障机制。
    长期性:自职工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期间,职工及其所在单位都必须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
    福利性: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单位也要为职工缴存相应的金额。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按国家规定计息。职工购房时还可享受低息贷款政策。
    返还性:职工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住房公积金将连本带息予以返还。
    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只能专项用于住房消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住房公积金具有哪些特征?

    正确答案: 第一,强制性。公积金的强制性是义务性和互助性所决定的,虽然现在大多数职工和单位已体会到公积金带来的好处,但有些单位特别是民营企业却未为职工缴存公积金。为解决这一矛盾,国务院制定和发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法规形式来强制实行。《条例》的强制性表现在:所有单位和职工包括新建立的单位和新录用的职工,都必须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单位不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管理中心有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仍不缴存或少缴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就是说,公积金作为职工的住房消费资金,为职工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必须认真履行。否则单位就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或受到法律制裁。
    第二,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专款专用。根据《条例》规定,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返还性。按国家规定,职工和单位缴存的公积金,在一定的条件下,将返还给职工个人。当职工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等丧失公积金缴存条件的情况下,职工可以支取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支取职工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四性”特征是指?

    正确答案: 社会性、互助性、保障性和政策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员如需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在特定情形下,那么哪些情形下可以提取长沙公积金呢?

    正确答案: 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还贷提取;
    3、租房提取;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5、遭遇重大疾病提取;
    6、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提取;
    7、退休提取;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9、出国定居提取;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
    11、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2年以上;
    12、缴存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提取。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