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国内甲出版社向海外乙出版社输出《经络解说》一书,甲出版社起草的著作权贸易合同应包括()等内容。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甲出版社硬性规定作品翻译的时间,侵犯译者的权利
甲出版社出版涉案翻译作品并没有侵犯王建的复制权和发行权
甲出版社侵犯了王建的署名权,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甲出版社支付翻译费的方式违反法规规定
甲出版社既是侵权者,同时也是受害者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第11题:
第12题:
发表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复制权
获得报酬权
汇编权
第13题:
2009年3月,张东与甲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合同约定:张东将其作品《神秘世界》的专有出版权授予甲出版社,权利期限为5年;甲出版社有权以纸质图书和电子书的形式出版该作品;甲出版社在收到书稿之日起的6个月内出版该作品;稿酬以版税方式按实际销售数结算,版税率为8%;每年年底结算一次稿酬,首次和第二次支付版税时的销售数量按国家版权局的规定计算。 2009年11月,《神秘世界》一书出版,该书定价20元,印5100册。至2009年年底,该书共售出800册。2010年7月,《神秘世界》重印3200册,至该年年底,甲出版社统计的当年销售数量为6200册。 为了扩大宣传该书,2011年1月,甲出版社与乙网上书店联系,提出免费向该网上书店提供《神秘世界》一书的十分之一内容,由乙网上书店再从中摘取一部分上传到网络上,供读者在网上免费浏览。乙网上书店为了吸引用户,提高点击率,就按此办理了。但是,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一直未就此事与张东联系过。 2011年2月,张东诉诸法院,认为甲出版社与乙网上书店侵犯了他的著作权,请求法院判决两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辩称,将《神秘世界》部分内容上传到网络上,目的在于宣传张东的作品,并且也给张东署了名,这种非营利行为属于对作品的合理使用,没有构成侵权。 法院审理后,认定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共同侵犯了张东的著作权权利,应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为什么法院认定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的行为侵犯了张东的著作权?
第14题:
涉案图书是否侵权,是丙文化公司与A之间的纠纷,乙出版社不必承担法律责任
所出图书涉嫌侵权完全是作者方面的原因,乙出版社在本案中只是受害者,不是侵权者
涉案图书的著作权之争实际上存在于A和甲高中之间,A起诉乙出版社侵权是弄错了被告
即使涉案图书在著作权归属方面没有纷争,乙出版社也因该书存在许多严重差错而侵犯著作权人的权利
如果乙出版社因法院判定侵权而作出经济赔偿,可向丙文化公司追偿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第20题:
第21题:
发表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复制权
获得报酬权
汇编权
第22题:
甲出版社承诺拥有有关权利或有权就有关权利进行贸易
甲出版社和乙出版社的名称、地址
乙出版社在海外的销售方式和营销费用
合同期满后乙出版社是否可以继续销售库存图书
乙出版社向甲出版社支付版税,版税率视印制成本而定
第23题:
赵武对甲出版社和乙公司的授权都是有效的
赵武不能将涉案作品的网络出版权授予甲出版社
甲出版社有权要求乙公司停止在网络上出版涉案作品,并承担侵权责任
甲出版社也可以在网络上出版涉案作品,但不能要求乙公司停止出版
甲出版社不能再在网络上出版涉案作品,但可以继续发行涉案作品的纸质图书
乙公司的行为是合法的,不用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