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因出资违约而丧失股东资格,并由甲、乙补足差额
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丁承担补充责任
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丁承担连带责任
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承担补充责任
第1题:
若公司登记机关发现甲公司出资的办公大楼的实际价值只有80万元.对于20万元的差额的补足,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应当由甲公司自己承担补足20万元差额的责任
B.应当由甲公司自己补足20万元差额,乙公司对此差额补足承担连带责任
C.公司登记机关可以按照实际价额变更丙公司的注册资本
D.应当由甲乙公司按照出资比例分担补足20万元差额的责任
第2题:
甲乙丙一起创办了喜乐电子有限公司,甲以货币出资150万元,乙以知识产权出资50万元,丙以房屋作价200万元出资。后丁加入公司,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丙的房屋的实际价额最多只有90万元,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o
A.丙应该补足其差额
B.对60万元的差额,甲和乙也要承担责任
C.对60万元的差额,甲和乙与丙承担连带责任
D.对60万元的差额,甲、乙和丁承担连带责任
第3题: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丙、丁以现金出资,乙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作价15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吸收戊入股。一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诸法院。法院查明,乙作为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出资时仅值1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财产4万元,下列各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丙、丁、戊补足
B.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丙、丁补足
C.甲、乙、丙、丁四人负连带责任,差额由四人补足。
D.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乙有财产时再补
第4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甲将其20%股权中的5%转让给第三人丁,丁通过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甲、乙均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但发现由丙出资的机器设备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确定的数额。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由丙补交其差额,甲、乙和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B.丙应当向甲、乙和丁承担违约责任
C.由丙补交其差额,甲、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D.丙应当向甲、乙承担违约责任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甲、乙、丙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以货币形式出资,丙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成立一年后,经全体股东同意,丁成为A公司的新股东。不久后公司发现丙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对此,下列做法中不正确的有()
第9题:
由丙补交其差额,甲、乙和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丙应当向甲、乙和丁承担违约责任
由丙补交其差额,甲、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丙应当向甲、乙承担违约责任
第10题:
由丙补交其差额,甲、乙和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丙应当向甲、乙和丁承担违约责任
由丙补交其差额,甲、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丙应当向甲、乙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公司债权人也可以对丙提出请求
第11题:
对
错
第12题:
丙因出资违约而丧失股东资格,并由甲、乙补足差额
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丁承担补充责任
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丁承担连带责任
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承担补充责任
第13题:
A.丙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足的责任;
B.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以连带责任补足
C.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或乙或丁补足
D.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丙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第14题:
甲、乙、丙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以货币形式出资,丙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成立一年后,经全体股东同意,丁成为A公司的新股东。不久后公司发现丙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对此,下列做法中不正确的有()
A.丙因出资违约而丧失股东资格,并由甲、乙补足差额
B.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丁承担补充责任
C.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D.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丁承担连带责任
E.由丙自己补足差额,并由甲乙承担补充责任
第15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甲将其20%股权中的5%转让给第三人丁,丁通过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甲、乙均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但发现由丙出资的机器设备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确定的数额。对此,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
A.由丙补足其差额,甲、乙和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B.丙应当向甲、乙和丁承担违约责任
C.由丙补足其差额,甲、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D.丙应当向甲、乙承担违约责任
第16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的出资为房产,估价为30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丁加入该公司,成为股东。甲、乙、丁的出资均为现金,并已足额缴纳。后该公司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现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l5万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 )
A.仅以公司现有财产为限清偿债务
B.丙应当补足其出资差额,甲、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补足后的财产清偿债务
C.丙应当补足其出资差额,甲、乙、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补足后的财产清偿债务
D.甲、乙、丙、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20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以房产出资3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入股。后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20万元,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6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第21题:
自动取消乙公司的股东资格
督促乙公司补足差额
甲丙公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甲丙公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第22题:
公司全体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全体股东承担按份责任
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补充责任
第23题:
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丙从公司分得的利润予以补足
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
丙无须补交差额,甲、乙、丁都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第24题:
由丙补交其差额,甲、乙和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丙应当向甲、乙和丁承担违约责任
由丙补交其差额,甲、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丙应当向甲、乙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