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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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说法正确的是:( )

    A.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B.国有独资公司的财务总监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合伙企业兼职

    C.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D.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正确答案:ABCD
    根据《公司法》第66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见A正确,当选。
    根据该法第68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47条、第67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可见C正确,当选。
    根据该法第69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依照本法第50条规定行使职权。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另根据该法第70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可见B
    正确。
    第67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D正确.当选

  • 第2题:

    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不须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事项是( )。

    A.合并或分立

    B.改制

    C.分配利润

    D.解散或申请破产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应报经人民政府批准的重大事项。根据规定,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分配利润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不须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因此C选项当选。

  • 第3题:

    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叙述正确的是( )。

    A.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股东会

    B.国有独资公司可以设经理

    C.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D.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正确答案:CD

  • 第4题: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

    A: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章程由发起人制定,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B:有限责任公司的分立、合并必须经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国有独资公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C: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批准
    D:国有独资公司的分立、合并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立、合并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有关规定。详解: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而且是全体股东共同制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根据设立方式的不同,其制定主体也有所不同,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的,由全体发起人共同制定公司章程,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由发起人拟定公司章程草案,并提交创立大会通过。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所以选项A、C说法正确。公司的分立、合并事项决定权属于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国有独资公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所以,B、D正确。

  • 第5题:

    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

    A.国有独资公司单设股东会
    B.国有独资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
    C.国有独资公司的公司章程由股东大会讨论决定
    D.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答案:D
    解析:
    我国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所以A错误;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选项B错误;国有独资公司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所以选项C错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 第6题:

    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正确答案:正确

  • 第7题:

    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法有权任免( )的财务负责人。

    • A、国有独资企业
    • B、国有独资公司
    • C、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 D、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正确答案:A

  • 第8题:

    单选题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权力机构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国有独资公司设股东会

    B

    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的人员组成

    C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所有职权

    D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得将公司合并、分立的决定权授予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判断题
    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下列有关国有独资公司说法正确地有()。(公司法第67条)
    A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B

    国有独资公司地董事会行使股东会地职权,决定公司地重大事项。

    C

    国有独资公司地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由公司地董事会决定。

    D

    重要地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地,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下列(    )事项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A

    合并、分立

    B

    改制

    C

    减少注册资本

    D

    申请破产


    正确答案: A,D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有权决定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的是()
    A

    股东会

    B

    董事会

    C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D

    监事会


    正确答案: D
    解析: 《公司法》第67条。《公司法》与2005年修订,注意修订之后的法条的表述与教材中有所不同。此题的选项是按照修改后的《公司法》而设。

  • 第13题:

    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法有权任免( )的财务负责人。

    A.国有独资企业

    B.国有独资公司

    C.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D.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正确答案:A

  • 第14题:

    依法有权批准国有独资公司分立的机构是()。

    A.股东会

    B.董事会

    C.职代会

    D.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参考答案:D

  • 第15题:

    下列有关国有独资公司说法正确的有()。

    A.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B.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C.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由公司的董事会决定。

    D.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答案:AD

  • 第16题:

    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权力机构,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国有独资公司只有一个股东
    B.国有独资公司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的职权
    C.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D.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国有独资公司的权力机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第17题:

    有权决定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的是()

    • A、股东会
    • B、董事会
    • C、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 D、监事会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说法正确的是()

    • A、某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规定,其董事会人数为10人
    • B、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中应当有职工代表
    • C、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其他公司中兼职
    • D、国有独资公司的公司章程可以授权董事会制定,但应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正确答案:A,B,C,D

  • 第19题:

    下列有关国有独资公司说法正确地有()。(公司法第67条)

    • A、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 B、国有独资公司地董事会行使股东会地职权,决定公司地重大事项。
    • C、国有独资公司地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由公司地董事会决定。
    • D、重要地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地,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正确答案:A,D

  • 第20题:

    单选题
    某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由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资。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该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事项中,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事项有( )
    A

    公司章程

    B

    公司分立

    C

    公司债券的发行

    D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关系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根据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重大事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作出决定或者向其委派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代表作出指示前,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本题中,该国有独资公司为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他的分立事项应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第21题:

    单选题
    某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由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资。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该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事项中,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事项是(    )。
    A

    制定公司章程

    B

    公司分立

    C

    发行公司债券

    D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提法中错误的是()。
    A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B

    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当采取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

    C

    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D

    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正确答案: C
    解析: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 第23题:

    多选题
    某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由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资。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事项中,应当由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有(  )。
    A

    增减注册资本

    B

    公司分立

    C

    发行公司债券

    D

    申请破产


    正确答案: A,B
    解析:
    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