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题下列关于周某权利和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为( )。A周某只能在A省范围内执业B周某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执业C周某具有发起设立甲公司的权利D周某可以同时在甲、乙公司执业

题目
不定项题
下列关于周某权利和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为(    )。
A

周某只能在A省范围内执业

B

周某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C

周某具有发起设立甲公司的权利

D

周某可以同时在甲、乙公司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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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如周某发现《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为87m2,商品房买卖台同对面积谋差处理未作约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为( )。

    A.周某有权退房

    B.甲公司应赔偿周某损失

    C.如周某退房,甲公司应退还已付房价款及利息

    D.如周某不退房。面积超过允许误差部分的房价款全由甲公司承担,产权归周某


    正确答案:ACD
    本例中,周某所购房屋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87-80)/80=8.75%。根据误差的处理方式中,“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日期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之内(含3%)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本题面积误差比超出7%,因此,面积误差比在3%之内的3平方米房价款由周某补足,面积超过允许误差部分的房价款全由甲公司承担,产权归周某。

  • 第2题:

    人民法院受理周某、吴某诉乙市某运输公司案件后,一审程序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

    A.周某、吴某可以成为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

    B.周某、吴某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

    C.周某、吴某可以成为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周某、吴某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向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正确答案:A

  • 第3题:

    孙某、周某均为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在A省共同发起设立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周某此时在B省乙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甲公司成立后,又聘请了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崔某、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王某。在一次业务中,王某接待一位客户杨某,杨某委托甲公司出售一套已购公有住房,并与甲公司签订了房地产经纪合同,崔某是该宗业务的承办人。王某在协助崔某对该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时,发现杨某的户口簿内有杨某和其父亲老杨两人,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所有权人为老杨。杨某在老杨购买该住房时已结婚,并与老杨居住在一起。调查还发现,老杨与其前妻韩某在半年前离婚,韩某的户口已迁至娘家。

    下列关于周某权利和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为(  )。

    A.周某只能在A省范围内执业
    B.周某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C.周某具有发起设立甲公司的权利
    D.周某可以同时在甲、乙公司执业

    答案:B,C
    解析:
    AB两项,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用印的相应级别《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C项,房地产经纪人员有权依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D项,房地产经纪人员有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执行业务的义务。

  • 第4题: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无相反证据,下列选项各不相关,属于一致行动人的是()。
    Ⅰ.甲乙公司均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甲公司的监事,同时担任乙公司的监事
    Ⅱ.甲乙公司均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甲公司参股乙公司,可以对乙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影响
    Ⅲ.甲乙公司均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存在合伙关系
    Ⅳ.甲公司和王某均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同时王某持有甲公司35%股份
    Ⅴ.甲公司和周某均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周同某是甲公司副总经理妻子的姐夫

    A、Ⅰ、Ⅱ、Ⅴ
    B、Ⅱ、Ⅳ、Ⅴ
    C、Ⅰ、Ⅱ、Ⅲ、Ⅳ
    D、Ⅱ、Ⅳ、Ⅴ
    E、Ⅰ、Ⅱ、Ⅲ、Ⅳ、Ⅴ

    答案:C
    解析: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83条第2款规定,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
    ①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
    ②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
    ③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④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⑤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
    ⑥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⑦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⑧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⑨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⑩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
    ?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

  • 第5题:

    (2018年)甲公司职工周某不能胜任工作,公司为其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甲公司拟解除与周某的劳动合同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无须通知周某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B.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周某支付经济补偿
    C.甲公司额外支付周某1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
    D.甲公司可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周某而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A
    解析: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第6题:

    (2013年)2012年 4 月 1 日,周某开始在甲公司上班。 2012年 4 月 20 日,周某与甲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如下:( 1 )劳动合同期限为 1年,试用期为 3 个月;(2 )劳动合同期限内,未经甲公司同意,周某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为此,甲公司要求周某缴纳了 1 万元的保证金。
    2012年 7 月 4 日,下班后,周某在处理收尾性工作时,不幸被工场内的吊灯砸伤,住院治疗2 个月。住院期间,甲公司按周某平时工资的 50 %向周某支付工资。周某痊愈出院后,甲公司以已无适合岗位为由,通知周某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周某与甲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小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甲公司自2012年4月20日起与周某建立劳动关系
    B.甲公司与周某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C.对于甲公司要求周某缴纳保证金的行为,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甲公司限期退还周某本人,并对甲公司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D.甲公司要求周某缴纳保证金的行为,如果给周某造成损害的,甲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
    解析:
    ( 1 )选项 A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 )选项 B :劳动合同期限 1年以上不满 3 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2 个月;( 3 )选项 CD :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7题:

    共用题干
    孙某、周某均为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在A省共同发起设立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周某此时在B省乙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甲公司成立后,又聘请了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崔某、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王某。在一次业务中,王某接待一位客户杨某,杨某委托甲公司出售一套已购公有住房,并与甲公司签订了房地产经纪合同,崔某是该宗业务的承办人。王某在协助崔某对该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时,发现杨某的户口簿内有杨某和其父亲老杨两人,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所有权人为老杨。杨某在老杨购买该住房时已结婚,并与老杨居住在一起。调查还发现,老杨与其前妻韩某在半年前离婚,韩某的户口已迁至娘家。

    下列关于周某权利和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为( )。
    A:周某只能在A省范围内执业
    B:周某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C:周某具有发起设立甲公司的权利
    D:周某可以同时在甲、乙公司执业

    答案:B,C
    解析:

  • 第8题:

    孙某、周某均为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在A省共同发起设立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周某此时在B省乙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甲公司成立后,又聘请了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崔某、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王某。在一次业务中,王某接待一位客户杨某,杨某委托甲公司出售一套已购公有住房,并与甲公司签订了房地产经纪合同,崔某是该宗业务的承办人。王某在协助崔某对该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时,发现杨某的户口簿内有杨某和其父亲老杨两人,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所有权人为老杨。杨某在老杨购买该住房时已结婚,并与老杨居住在一起。调查还发现,老杨与其前妻韩某在半年前离婚,韩某的户口已迁至娘家。
    下列关于周某权利和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为(  )。

    A、周某只能在A省范围内执业
    B、周某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C、周某具有发起设立甲公司的权利
    D、周某可以同时在甲、乙公司执业

    答案:B,C
    解析:
    AB两项,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用印的相应级别《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C项,房地产经纪人员有权依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D项,房地产经纪人员有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执行业务的义务。

  • 第9题:

    周某在某商场购买了甲厂生产的某款易拉罐碳酸饮料,开启时被罐内气流炸伤眼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周某只能向甲厂商索赔
    • B、周某只能向商场索赔
    • C、周某只能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确定向谁索赔
    • D、周某可向甲厂商或商场中的一个索赔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不定项题
    下列关于甲公司与杨某签订的房地产经纪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为(    )。
    A

    王某可以作为执业房地产经纪人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上签名

    B

    经孙某同意后,王某可以作为执业房地产经纪人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上签名

    C

    经孙某授权,周某作为执业房地产经纪人可以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上签名

    D

    崔某是该宗业务的承办人,应当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上签名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周某在某商场购买了甲厂生产的某款易拉罐碳酸饮料,开启时被罐内气流炸伤眼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周某只能向甲厂商索赔

    B

    周某只能向商场索赔

    C

    周某只能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确定向谁索赔

    D

    周某可向甲厂商或商场中的一个索赔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2014.10多29)周某与甲企业形成了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下列表述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有 ( )
    A

    周某与甲企业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B

    周某与甲企业不得约定试用期

    C

    周某还可以与其他企业订立劳动合同

    D

    周某与甲企业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关系

    E

    终止用工后,甲企业可以不向周某支付经济补偿


    正确答案: D,E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商场业务员周某到乙电器公司采购冰箱时,见乙电器公司正在优惠销售微波炉,便欲购买,但因未得甲商场授权,无法购买。乙公司负责人吴某为做成生意明确告知周某:先签订合同再说。周某遂以甲商场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微波炉的合同。合同签订了,乙公司催告甲商场于10天内追认该合同。甲商场因购得另款微波炉,没有表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周某的行为为无权代理

    B.周某的行为为无权处分

    C.甲商场的行为依法视为拒绝追认

    D.甲商场的行为依法视为追认


    参考答案:A, C

  • 第14题:

    孙某在甲企业申请注册为注册安全工程师。当地另有一家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乙公司,欲聘请孙某在乙公司兼职从事安全技术服务工作。依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下列关于孙某受聘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孙某受聘于甲企业,不能从事任何兼职活动
    B.孙某可以接受聘请,但不能以乙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执业
    C.孙某在乙公司申请注册后,可以以乙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兼职执业
    D.孙某在征得甲企业同意之后,可以以乙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兼职执业

    答案:A
    解析: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执业。

  • 第15题:

    孙某、周某均为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在A省共同发起设立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周某此时在B省乙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甲公司成立后,又聘请了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崔某、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王某。在一次业务中,王某接待一位客户杨某,杨某委托甲公司出售一套已购公有住房,并与甲公司签订了房地产经纪合同,崔某是该宗业务的承办人。王某在协助崔某对该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时,发现杨某的户口簿内有杨某和其父亲老杨两人,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所有权人为老杨。杨某在老杨购买该住房时已结婚,并与老杨居住在一起。调查还发现,老杨与其前妻韩某在半年前离婚,韩某的户口已迁至娘家。

    下列关于甲公司与杨某签订的房地产经纪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为(  )。

    A.王某可以作为执业房地产经纪人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上签名
    B.经孙某同意后,王某可以作为执业房地产经纪人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上签名
    C.经孙某授权,周某作为执业房地产经纪人可以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上签名
    D.崔某是该宗业务的承办人,应当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上签名

    答案:D
    解析: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加盖房地产经纪机构印章,并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

  • 第16题:

    陈某是甲国有公司的经理,因炒股向乙公司的周某借了 10余万元,但炒股失利无钱可还。周某向陈某支招可以利用陈某主管财务的便利侵占公司的财产,在周某的策划下陈某顺利贪污了公司的财物共计20余万元。关于陈某和周某的行为,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陈某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贪污财物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B.周某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所以周某不构成贪污罪
    C.陈某定贪污罪,周某定侵占罪
    D.陈某定贪污罪,周某是共犯,也定贪污罪


    答案:B,C
    解析:
    根据《刑法》第382条第3款的规定,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周某帮陈某策划贪污财物的行为,构成了贪污罪的共犯。所以本题BC错误,当选。

  • 第17题:

    (2013年)2012年 4 月 1 日,周某开始在甲公司上班。 2012年 4 月 20 日,周某与甲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如下:( 1 )劳动合同期限为 1年,试用期为 3 个月;(2 )劳动合同期限内,未经甲公司同意,周某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为此,甲公司要求周某缴纳了 1 万元的保证金。
    2012年 7 月 4 日,下班后,周某在处理收尾性工作时,不幸被工场内的吊灯砸伤,住院治疗2 个月。住院期间,甲公司按周某平时工资的 50 %向周某支付工资。周某痊愈出院后,甲公司以已无适合岗位为由,通知周某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周某与甲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小题。
    关于周某受伤住院所享受的待遇,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周某享受医疗期待遇,住院期间甲公司向其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周某平时工资的80%
    B.周某享受医疗期待遇,住院期间甲公司向其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C.周某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住院期间甲公司向其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周某平时工资的80%
    D.周某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住院期间周某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答案:D
    解析:
    ( 1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劳动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 2 )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第18题:

    共用题干
    孙某、周某均为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在A省共同发起设立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周某此时在B省乙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甲公司成立后,又聘请了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崔某、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王某。在一次业务中,王某接待一位客户杨某,杨某委托甲公司出售一套已购公有住房,并与甲公司签订了房地产经纪合同,崔某是该宗业务的承办人。王某在协助崔某对该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时,发现杨某的户口簿内有杨某和其父亲老杨两人,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所有权人为老杨。杨某在老杨购买该住房时已结婚,并与老杨居住在一起。调查还发现,老杨与其前妻韩某在半年前离婚,韩某的户口已迁至娘家。

    下列关于甲公司与杨某签订的房地产经纪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为( )。
    A:王某可以作为执业房地产经纪人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上签名
    B:经孙某同意后,王某可以作为执业房地产经纪人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上签名
    C:经孙某授权,周某作为执业房地产经纪人可以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上签名
    D:崔某是该宗业务的承办人,应当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上签名

    答案:D
    解析:

  • 第19题:

    孙某、周某均为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在A省共同发起设立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周某此时在B省乙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甲公司成立后,又聘请了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崔某、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王某。在一次业务中,王某接待一位客户杨某,杨某委托甲公司出售一套已购公有住房,并与甲公司签订了房地产经纪合同,崔某是该宗业务的承办人。王某在协助崔某对该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时,发现杨某的户口簿内有杨某和其父亲老杨两人,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所有权人为老杨。杨某在老杨购买该住房时已结婚,并与老杨居住在一起。调查还发现,老杨与其前妻韩某在半年前离婚,韩某的户口已迁至娘家。(2009年真题)

    下列关于周某权利和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为( )。

    A.周某只能在A省范围内执业
    B.周某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C.周某具有发起设立甲公司的权利
    D.周某可以同时在甲、乙公司执业

    答案:B,C
    解析:
    AB两项,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用印的相应级别《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C项,房地产经纪人员有权依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D项,房地产经纪人员有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执行业务的义务。

  • 第20题:

    甲商场业务员周某到乙电器公司采购冰箱时,见乙电器公司正在优惠销售微波炉,便欲购买,但因未得甲商场授权,无法购买。乙公司负责人吴某为做成生意明确告知周某:先签订合同再说。周某遂以甲商场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微波炉的合同。合同签订了,乙公司催告甲商场于10天内追认该合同。甲商场因购得另款微波炉,没有表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周某的行为为无权代理
    • B、周某的行为为无权处分
    • C、甲商场的行为依法视为拒绝追认
    • D、甲商场的行为依法视为追认

    正确答案:A,C

  • 第21题:

    甲商场业务员周某到乙电器公司采购冰箱时,见乙电器公司正在优惠销售微波炉,便欲购买,但因未得公司授权无法购买。乙公司负责人吴某为做成生意,就说,先签订合同再说。周某遂以甲商场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微波炉的合同。合同签订了,乙公司催告甲商场于10天内追认该合同。甲商场因购得另款微波炉,没有表示。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周某的行为为无权代理
    • B、周某的行为为无权处分
    • C、甲商场的行为依法视为拒绝追认
    • D、甲商场的行为依法视为追认
    • E、甲商场应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A,C

  • 第22题:

    不定项题
    下列关于周某权利和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为(     )。
    A

    周某只能在A省范围内执业

    B

    周某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C

    周某具有发起设立甲公司的权利

    D

    周某可以同时在甲、乙公司执业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23题:

    不定项题
    对劳动争议终局裁决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对该终局裁决不服,周某有权提起诉讼

    B

    对该终局裁决不服,甲公司和周某均不得提起诉讼

    C

    对该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D

    对该终局裁决不服,甲公司有权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人民法院受理周某、吴某诉乙市某运输公司案件后,一审程序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  )。[2005年真题]
    A

    周某、吴某可以成为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

    B

    周某、吴某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

    C

    周某、吴某可以成为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

    周某、吴某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正确答案: A,B
    解析:
    必要共同诉讼即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普通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而且当事人也同意合并审理的诉讼。本案中周某、王某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并不是共同的,属于普通共同诉讼。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对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与本案并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能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