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以保险单作为质押物的,以“保单质押止付通知书”中保险公司核定的()价值入账;抵押权利凭证入帐价值,由信贷部门按照评估价值填写“抵质押权利凭证”()、()清单中评估价值栏,会计部门按抵质押权利凭证()、()清单中评估价值栏金额入帐,同时按抵质押作证斜线份一元一并入帐。
第2题:
信用社发放的抵押、质押贷款,其抵押物、质押物以双方协商议定或权威评估机构评估确认的价值为准,评估部门的评估费用不得由贷款人(信用社)承担。抵押物、质押物的价值一般不得低于贷款本金的()倍。
第3题:
个人质押的贷款中,对以农业银行开出的权利凭证办理质押贷款的,要认真鉴别凭证真伪,根据贷款审批意见,填写《质押凭证止付通知书》,在系统中做相应止付处理。
第4题:
下列关于质押担保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第5题:
抵押及质押有价物品表外科目入账金额全部以()入账。
第6题:
个人人寿保险单质押贷款贷款行获得的书面《保险单质押止付通知书(回执)》或经打印的《保险单质押止付通知书(回执)》,必须确认以下事项()
第7题:
质押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提供的质押权利凭证价值的90%;抵押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客户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贷款。
第8题:
任何人寿保险公司签发的保单
签订质押止付协议的保险公司签发的任何保单
任何人寿保险公司签发的银行允许质押的保单
借款人本人在本地与工商银行签有保险单质押合作协议,由保险机构签发的具有一定现金价值、可质押的人寿保险单
第9题:
以仓单作为质押物的,按照仓单每份一元入账。
以保险单作为质押物的,其保险单按份记一元入账。
抵押权利凭证入账价值,按抵押权利凭证每份一元入账。
对于抵押品办理的保险,其保险单按份记一元入账。
第10题:
质押权利凭证是否真实,是否为质押贷款范围内的质押权利凭证,系统内他行存单必须符合通兑要求
质押权利凭证无到期,无支取,无挂失或止付状态,无争议或法律纠纷
质押凭证止付通知上是否有出质人、贷款行和经办人签章
质押凭证止付通知书、《存单确认书》上填写内容是否完整,凭证种类、账号(凭证编号)、出质人、币种和金额等与质押权利凭证是否相符
第11题:
同意办理保险单质押
确定保险单真实有效
拟质押的保险单止付时的现金价值
保险单质押止付登记已生效
第12题:
1
1.5
2
2.5
第13题:
以保险单作为质押物的,以“保单质押止付通知书”中保险公司核定的()入账。
第14题:
以他项权证作为抵押物的,代保管抵押品科目应按()入账。
第15题:
下列关于抵(质)押品入账金额确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第16题:
个人人寿保险单质押贷款调查责任人(客户经理)获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书面《保险单质押止付通知书(回执)》或经打印的《保险单质押止付通知书(回执)》后,按止付时提供的保险单现金价值不超过()合理确认质押贷款金额。
第17题:
以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单.单位定期存单等支付工具作为质押物的,代保管质押品的入账金额按()入账。
第18题:
办理人寿保单质押止付时,贷款行获得的经保险人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书面《人寿保险保单质押止付通知书(回单)》,必须经保险人确认以下事项()。
第19题:
抵押权利凭证入账价值,由信贷部门按照评估价值,填写()中评估价值栏,会计部门按评估价值栏金额入账。
第20题:
以存单、国债、债券、保单、票据、仓单、提单等权利凭证质押的,按质押权利凭证的面额入账
依法办妥抵质押登记手续取得的他项权证、产权证明书、抵押登记证、抵押物保单等抵质押权利证明原件的抵质押物,按每本(份)1元价格入账
依法办妥抵质押登记手续取得的他项权证、产权证明书、抵押登记证、抵押物保单等抵质押权利证明原件的抵质押物,按评估价格入账
封包实物按每份1元入账
第21题:
他项权利证书(房地产抵押时)金额
抵押证明(设备抵押时)金额
专业部门的评估金额
抵押物市场价值金额
第22题:
现金价值
票面价值
真是价值
实际价值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