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更改背书的,允许本手更改,按规定在更改处由原记载人更改并签章证明。
如果在背书中存在委托背书或质押背书的,视为背书不连续。
后次背书的背书人名称与前次背书的被背书人的名称必须完全一致。
前后两次背书栏内的单位名称不完全一致的,公认能够判断为同一人的,即使简称与全称有所差别,也可以认定其背书是连续的。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下列关于票据背书的说法正确的是()
第4题:
下列关于票据背书说法正确的是()。
第5题:
付款日期描述正确的是()
第6题:
下列关于背书的表述是不正确的()。
第7题:
背书是指持票人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背书必须是记名背书,并记载背书人名称、背书日期及签章
票据的形式有:转让背书、委托背书
票据背书转让时,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
第8题:
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
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必须连续。
背书可以附有条件。
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票据权力,但不得再以背书转让票据权利。
第9题:
第一背书人为票据的出票人
第一背书人为票据的收款人
中间背书人为前手背书的被背书人
最后持票人为最后背书人
第10题:
票据背书转让时,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
票据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票据不得转让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票据上的最后一个背书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第11题:
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
已背书转让的票据,后手应当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根据情况承担保证责任。
第12题:
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的,背书无效
背书时附有条件的,背书无效
背书人将票据全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的转让背书无效
第13题:
第14题:
下列关于票据背书连续的效力表述中,正确的有()。
第15题:
票据背书的规定说法正确的是()。
第16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转让背书无效情形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第17题:
按照支付结算业务的规定,以下对票据背书的要求描述不正确的是()。
第18题:
下列关于票据背书的说法正确的有()。
第19题:
票据签发的日期
票据承兑的日期
票据背书的日期
票据保证的日期
第20题:
票据背书后,不能再对其进行其他处理。
票据背书后,可以对其进行其他处理。
票据背书方式可以为“冲销应收款”。
如果背书金额大于票据金额,系统自动将其差额作为费用。
第21题:
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背书无效
因继承取得票据,不必背书转让
因赠与取得票据,不必背书转让
背书人不记载被背书人名称而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2题:
票据背书转让时,务必由背书人在票据背面签章,并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和背书日期等信息
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
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
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第23题:
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同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
票据背书可加附粘单,但要求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在粘接处签章
背书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
第24题:
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
背书时附有条件的,背书无效
委托收款背书的被背书人可再以背书转让票据权利
票据上第一背书人为出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