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王某为其女小王投保了一份人寿险,受益人为王某和小王的丈夫陈某。王某已交了3年保费,陈某为达到与第三者结婚的目的,将小王毒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陈某丧失受益权
B.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费的责任
C.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D.保险公司有权不退还保险费或保单的现金价值
第2题:
A.如果陈某父亲的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且不退还保险费,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两年的除外
B.如果陈某申报的其父年龄不真实,致使陈某实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陈某补交保险费
C.如果陈某申报的其父年龄不真实,致使陈某实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有权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D.如果陈某申报的其父年龄不真实,致使陈某实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陈某无权请求保险公司退还多收的保险费
E.如果陈某申报的其父年龄不真实,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陈某为其父向保险公司投保两全保险,保险合同成立后,陈某发现将自己父亲年龄申报有误。就有关错误的情况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第7题:
2003年11月,陈某已年满61岁,按有关规定不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同年12月9日,其子为陈某投保了人寿保险,保险期限为5年,将被保险人的年龄申报为50岁,以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同时还在健康询问栏中填写了“健康”字样。2005年12月15日,陈某因胃病恶化,医治无效死亡。陈某之子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发现陈某之子知道被保险人陈某在保前患有严重胃病,并且年龄申报不真实,于是拒绝支付保险金。陈某之子认为保险合同的成立已超过两年,应适用不可争条款,于是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问: (1)什么是不可争条款?(2)本案应如何处理?
第8题:
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
宣告保险合同无效,并不退还保险费
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9题:
第10题:
因被保险人已超过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保险合同无效,保险人退还保险费
因投保人所填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保险人解除合同,并不给付保险金
因投保人申报年龄不实,保险人解除合同,退还合同现金价值
虽然投保人申报的年龄不实,保险人仍不得解除保险合同,并应给付保险金
第11题:
张某为自己投保了意外伤害险,张某谎称发生了车祸,并取得虚假的医院证明,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但应退还保费
王某为妻子陈某投保了意外伤害险,自己为受益人,王某与陈某登山游玩时,将陈某推落悬崖致陈某死亡,王某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费
杨某为自己所有的卡车投保了财产险,卡车发生交通事故,损失的价值占保险价值的50%,杨某伪造了卡车报废的证明,要求保险公司按卡车全损赔偿,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但应退还保费
周某为妻子石某投保了意外伤害险,自己为受益人,周某杀害石某未遂,石某出外游玩时发生车祸身亡,保险公司应向周某支付保险金
第12题:
第13题:
两年前,陈某以其6岁的儿子陈丹为被保险人投保了一份5年期的人寿保险(含残疾责任),未指定受益人。今年8月,陈丹因病住院,由于医院的医疗事故致使陈丹残疾。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陈某既可以向医院索赔也可以同时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B.保险公司应向陈某支付保险金,并且不得向医院追偿
C.陈某投保时无须陈丹的书面同意
D.如陈丹不幸死亡,则推定陈某为受益人之一
第14题:
A、陈某既可以向医院索赔也可以同时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B、保险公司应向陈某支付保险金,并且不得向医院追偿
C、陈某投保时无须陈丹的书面同意
D、如陈丹不幸死亡,则推定陈某为受益人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张某拟为其妻陈某投保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对于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第18题:
2002年4月10日,张某作为投保人,以妻子陈某为被保险人,通过某保险公司代理人卢某,向该公司申请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填写了人寿保险投保单一份,该投保单并附有其适用的《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98版,利差返还型)》。该条款就保险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作了说明.保险合同中有这样一条免责条款:“复效后的180天以内,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保险人免责”。保险合同还约定保险费缴纳的宽展期为一个月。签约时,为他办理业务的业务员恰逢心情不好没怎么说话,也未要求陈某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同月20日,投保人张某交纳了第一期保费,2003年4月,张某以该公司保险代理人未上门收取保费为由而未缴纳第二期保费。2003年8月,张某申请复效,保险公司经审查后同意,但也未要求陈某参加体检,故张某为其办理了复效交费手续,保险公司又收取了投保人张某第二期保费,并加收因张某迟延缴费的利息。保险公司出具的该保险费收款收据载明生效日期为2002年4月20日。2003年10月,陈某自感不适,经医院检查发现患有左乳腺癌,于同年10月30日对陈某实施了左乳癌根治术。张某于2003年11月上旬书面要求保险公司按约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保险公司以陈某未参加体检,保险合同无效以及患病是在复效后的180天内,按双方约定的免责事由为由而拒付保险金。张某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张某第二期保费延迟交付是否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19题:
第20题:
因被保险人已超过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保险合同无效,保险人退还保险费
因投保人申报年龄不实,保险人解除合同,退还合同现金价值
因投保人所填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保险人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虽然投保人申报的年龄不实,保险人仍不得解除保险合同,并应给付保险金
第21题:
第22题:
第23题:
第24题:
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
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按照保险单退还现金价值
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