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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公司拟变更或者废除类别股东的权利,应当____

    A股东大会过半数通过和受影响的类别股东召开的类别股东会的过半数通过

    B股东大会2/3多数通过和受影响的类别股东召开的类别股东会的过半数通过

    C股东大会过半数数通过和受影响的类别股东召开的类别股东会的2/3多数通过

    D股东大会2/3多数通过和受影响的类别股东召开的类别股东会的2/3多数通过


    参考答案:C

  • 第2题:

    共用题干

    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违反章程规定,拒不向某股东分配红利,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股东有权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
    B:股东只能请求召开股东会解决
    C:股东有权以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
    D: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答案:D
    解析:
    法人的分支机构是法人的组成部分,分支机构的行为后果,最终由法人承担责任。分支机构拥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可以使用和支配的财产或经费,通常情况下,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因此本题中办事处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所以A选项正确。根据《民诉意见》第40条的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有诉讼主体资格,所以B选项正确。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分支机构实施的民事行为的责任由法人承担,所以D选项正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24~26条规定,ABC选项正确。根据第24条第3款规定,实际出资人须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方可请求公司变更股东为自己,D选项说法错误。
    A选项的依据为《公司法规定(三)》第3条,B选项的依据为该法第5条,C的依据为该法第13条,D的依据为该法第15条。
    根据《公司法》第152条的规定,股东有权直接提起诉讼,股东自己的利益受损害,当然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所以D选项正确,C选项不正确。当然股东并不是只能直接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只要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股东可以要求召开股东会解决,也可以向监事会报告,不过股东利益受损害的,股东不能要求监事会提起诉讼,所以AB选项不正确。《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属于直接诉讼,即一般意义上的诉讼,不属于股东代表诉讼。
    根据《公司法》第20条规定,张某的行为构成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选项A正确,选项D错误。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对象仅限于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积极股东,对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提出过反对意见或反对行为的股东不能成为被告,故选项B错误。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故选项C正确。
    《公司法》第20条。
    《公务员法》第53条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不过A选项中王某虽然曾经是公务员,现在已退休,不再是公务员,所以A选项不正确。根据《法官法》第15条的规定,法官不得兼任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因此也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以B选项正确。律师和其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可以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以CD选项不正确。

  • 第3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公司监事会职权的有:

    A:检查公司财务
    B:执行股东会决议
    C: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D: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E:修改公司章程

    答案:A,C,D
    解析:

  • 第4题:

    (2011初)  下列各项中,属于公司监事会职权的有(  )

    A.检查公司财务
    B.执行股东会决议
    C.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D.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E.修改公司章程

    答案:A,C,D
    解析:
    执行股东会决议是董事会的职权,修改公司章程是股东会的职责。

  • 第5题:

    下列关于召开股东会会议的通知时间,说法正确的有(??)。
    Ⅰ.没有约定的,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Ⅱ.全体股东若约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则从其约定
    Ⅲ.公司章程若约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则从其约定
    Ⅳ.公司章程未规定的,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不能自行约定

    A.Ⅰ、Ⅱ、Ⅲ
    B.Ⅰ、Ⅲ、Ⅳ
    C.Ⅰ、Ⅱ、Ⅳ
    D.Ⅱ、Ⅲ、Ⅳ

    答案:A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一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6题: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正确答案:15

  • 第7题:

    兰花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010年3月,公司股东会决议:持股最少的三名股东必须将其一半股份赠与该公司的关联企业。2010年4月,公司监事会直接召集召开了股东会,决议买下本地一块商业用地。对于这两次会议,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第一次股东会决议无效,权利受损害的股东可以股东会为被告提起诉讼
    • B、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可撤销,权利受损害的股东可以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
    • C、第二次股东会决议无效,股东可以监事会为被告提起诉讼
    • D、第二次股东会决议可撤销,股东可以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D

  • 第8题:

    单选题
    2010年1月5日甲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相关的决议,此次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了公司章程,那么公司股东应当在()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A

    10日

    B

    30日

    C

    60日

    D

    90日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行使权利的期限。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第9题:

    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这体现的股东权利属于(  )。
    A

    共益权

    B

    自益权

    C

    少数股东权

    D

    单独股东权


    正确答案: C,B
    解析:
    A项,共益权是指股东依法参加公司事务的决策和经营管理的权利,它是股东基于公司利益同时兼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本题中是会议召集请求权,属于共益权;C项,少数股东权是指须单独或共同持有占股本总额一定比例以上股份方可行使的权利。

  • 第10题:

    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公司监事会职权的有(  )。[2011年初级真题]
    A

    检查公司财务

    B

    执行股东会决议

    C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D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E

    修改公司章程


    正确答案: A,E
    解析:
    B项,执行股东会决议属于董事会的职权。E项,修改公司章程属于股东会的职权。

  • 第11题:

    判断题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会决议可以是召开股东会的形式作出,也可以是不召开股东会的形式直接作出,以直接形式作出的,需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下列权利属于自益权的是()。
    A

    分配股息红利的请求权

    B

    股份转让过户的请求权

    C

    出席股东会的表决权

    D

    对公司董事、监事提起诉讼的请求权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共益权是股东依法参加公司事务的决策和经营管理的权利,它是股东基于公司利益同时兼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包括()。

    A.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参加权

    B.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提案权

    C.新股认购优先权

    D.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和自行召集权


    正确答案:ABD

  • 第14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公司监事会职权的有()

    A.检查公司财务
    B.执行股东会决议
    C.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D.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E.修改公司章程

    答案:A,C,D
    解析:
    执行股东会决议是董事会的职权,修改公司章程是股东会的职责。

  • 第15题:

    2019年4月1日,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该公司章程有关要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甲以货币出资200万元;乙以机器设备作价150万元出资;丙以一项专利权作价100万元出资,另以货币出资50万元。
    2019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首次股东会,该次会议由股东甲召集和主持。
    2019年6月3日,公司的经理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以该经理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为由拒绝。
    2019年7月12日,公司股东会通过了公司分立的决议,在股东会上投反对票的股东丙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但至2019年9月15日,公司与股东丙仍未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丙遂于2019年9月16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事项,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关于董事会拒绝召开临时股东会,正确的是( )。


    A.董事会拒绝召开临时股东会符合法律规定

    B.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

    C.经理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D.经理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答案:A,B,D
    解析:
    董事会拒绝召开临时股东会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经理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 第16题:

    下列关于召开股东会会议的通知时间,说法正确的有( )。
    Ⅰ.没有约定的,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Ⅱ.公司章程若约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则从其约定
    Ⅲ.全体股东若约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则从其约定
    Ⅳ.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不能自行约定


    A、Ⅰ.Ⅱ.Ⅲ
    B、Ⅰ.Ⅲ.Ⅳ
    C、Ⅰ.Ⅱ.Ⅳ
    D、Ⅱ.Ⅲ.Ⅳ

    答案:A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41条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17题:

    景程有限公司有三名股东甲、乙、丙,分别持股5%,15%和80%。对于该公司作出的以下决定,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公司董事会选举张某担任监事
    • B、公司股东会聘任李某担任经理并兼任监事
    • C、股东乙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 D、如果公司董事会拒绝召集股东会,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A,B,D

  • 第18题:

    下列权利属于自益权的是()。

    • A、分配股息红利的请求权
    • B、股份转让过户的请求权
    • C、出席股东会的表决权
    • D、对公司董事、监事提起诉讼的请求权

    正确答案:A,B

  • 第19题:

    单选题
    请求召开股东会的权利属于股东的( )
    A

    自益权

    B

    共益权

    C

    股东权

    D

    利益权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公司监事会职权的有(  )。
    A

    检查公司财务

    B

    执行股东会决议

    C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D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E

    修改公司章程


    正确答案: A,C
    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下列各项权利中,不属于股东经营管理权的是(  )。[2012年真题]
    A

    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提议权

    B

    表决权

    C

    股东派生诉讼权

    D

    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正确答案: A
    解析:
    D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是指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原有股东享有的优先于非股东认购的权利。该项权利属于股东的自益权,即股东为自身利益而行使的权利。

  • 第22题:

    多选题
    下列属于股东权利的是(  )。
    A

    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

    B

    股份转让权

    C

    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

    D

    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


    正确答案: D,B
    解析:
    股东除了可以行使上述权利外,还可以行使以下权利:①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②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权和会计账簿的查阅权;③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定、监事会会议决定的查阅权和复制权,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没有复制权;④优先认购新股权;⑤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⑥权利损害救济权和股东代表诉讼权;⑦公司重整申请权;⑧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

  • 第23题:

    问答题
    A是甲股份公司的副董事长,连续多年持有公司12%的股份,2006年1月,因涉及现董事长B严重违反《公司法》和章程进行活动一事,A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以更换董事,并通过更换董事来更换董事长。董事会对此未予答复。A又向监事会要求召开和主持股东大会,监事会不予理睬。2个月后,A遂自行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临时股东会的通知,通知中载明待审议事项为更换董事。2006年5月8日,临时股东会召开,会议过程中,B表示应由他来主持会议,遭到A的拒绝,会议最终使B落选。B主张该临时股东会的召开违反了《公司法》,剥夺了《公司法》赋予董事会的临时股东会的召集权,请求法院判决该临时股东会决议无效。法院能否支持B的主张?

    正确答案: 根据《公司法》第102条,A对权利的行使自始至终是在法律的范围之内。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是合法有效的。所以,法院不应支持B的主张。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下列不属于股东权利的是(  )。
    A

    股东会的出席权、表决权

    B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提议权和提案权

    C

    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D

    公司股利的分配权


    正确答案: D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