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乙协议,若甲通过当年的司法考试,乙将房屋一套出租给甲。后乙欲将该房屋出租给出价更高的第三人,便运用不当手段阻碍甲参加考试,致使甲因不能到 考场参加考试而未通过当年的司法考试。据此,应认定甲乙之间的租赁关系( )A 不成立B 成立C 为附期限的民事关系D 条件不成立

题目
单选题
甲、乙协议,若甲通过当年的司法考试,乙将房屋一套出租给甲。后乙欲将该房屋出租给出价更高的第三人,便运用不当手段阻碍甲参加考试,致使甲因不能到 考场参加考试而未通过当年的司法考试。据此,应认定甲乙之间的租赁关系( )
A

不成立

B

成立

C

为附期限的民事关系

D

条件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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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甲、乙协议,若甲通过当年的司法考试,乙将房屋一套出租给甲。后乙欲将该房屋出租给出价更高的第三人,便运用不当手段阻碍甲参加”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乙按20%和80%的份额共有1间房屋。二人将房屋出租给丙,丙取得甲和乙的同意后将该房屋转租给丁。现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丙有优先购买权,丁无优先购买权

    B.乙、丙有优先购买权,丙无优先购买权

    C.乙、丙、丁都有优先购买权

    D.丙、丁有优先购买权,乙无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C

  • 第2题: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3年。房屋出租1年后,甲欲卖该房屋给丙并通知乙,乙表示不买。甲便将该房屋卖给了丙,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丙对乙提出的下列请求合法的是( )。

    A.请求立即腾房

    B.提高房屋租金

    C.缩短房屋租期

    D.请求向自己交付租金


    正确答案:D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租赁合同。《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本题中,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不因房屋所有权的变动而失效,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也未妨碍乙的优先购买权,但因该房屋所有权变动,使得丙成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乙应向丙交纳租金。正确答案是D.

  • 第3题:

    以下甲属于间接占有的是:()

    A:甲将买来的彩电一台置于乙家后甲对彩电的占有
    B:出租人甲将房屋出租给乙后甲对房屋的占有
    C:质权人甲对于质物的占有
    D:乙负责保管甲的财产

    答案:A,B,D
    解析:
    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是以占有人在事实上是否占有物为标准进行的分类。直接占有是指在事实上对物的占有,如居住房屋;间接占有是指基于一定法律关系,对于事实上占有物的人有返还请求权,因而间接对物管领的占有。间接占有的特点在于间接占有人与直接占有人之间存在特定的法律关系,基于这种法律关系,间接占有人对于直接占有人有返还请求权。因此,本题中A、B、D三项中的占有均是间接占有,只有C项中才是直接占有,应选A、B、D三项。

  • 第4题:

    甲、乙按20%和80%的份额共有1间房屋。二人将房屋出租给丙,丙取得甲和乙的同意后将该房屋转租给丁。现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乙、丙有优先购买权,丁无优先购买权
    B:乙、丁有优先购买权,丙无优先购买权
    C:乙、丙、丁都有优先购买权
    D:丙、丁有优先购买权,乙无优先购买权

    答案:C
    解析:
    本题中,乙基于共有关系享有优先购买权。丙基于承担关系享有优先购买权。丁虽然与甲、乙无直接合同上的关系,但是,法律之所以规定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这项权利,就是为了对实际使用房屋的承租人的利益予以保护,所一以,实际承租房屋的丁也享有优先购买权。答案是C。

  • 第5题:

    甲、乙签订典权合同,约定甲将自己的房屋出典给乙,在出典期间,乙将房屋出租给丙。如果甲、乙二人没有约定收益的归属,则乙将房屋出租获得的租金归(  )。

    A.甲
    B.乙
    C.甲、乙共同所有
    D.按照习惯确定

    答案:B
    解析:
    尽管《物权法》没有规定典权制度,但作为用益物权,典权也适用《物权法》有关物权或用益物权的一般规定,且我国仍然承认典权制度。根据《物权法》第116条的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租金属于法定孳息,在没有约定的情形下,应由用益物权人收取,即由典权人乙收取,故选B项。

  • 第6题: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未经甲同意,乙擅自将房屋出租给丙。甲知道后一直没有提出异议。9个月后,因为乙欠付到期租金,甲催告乙支付到期租金。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若乙经催告后经过合理期间仍不支付到期租金,甲有权解除甲、乙间的租赁合同
    • B、乙经催告后经过合理期间仍不支付到期租金,甲也无权解除合同,因甲知道非法转租后6个月没有表示异议
    • C、在甲催告乙支付到期租金后的合理期限内,若丙提出替乙支付到期租金的请求被甲拒绝,丙有权提存
    • D、若乙经甲同意对房屋进行的装修,在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时,对于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残存价值,甲应对乙予以补偿

    正确答案:A,C

  • 第7题: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5年,乙经甲同意将房屋出租给丙,租期4年。乙经甲催告后,仍不向甲支付到期的第一年租金,外出躲债,几个月联系不上。丙见状,向甲提出代为清偿乙欠甲的到期租金。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未经乙同意,甲不得受领丙代为支付的租金
    • B、未经乙同意,丙代乙向甲支付租金后,丙对乙不享有追偿权
    • C、若甲欲收回房屋自用,甲有权拒绝受领丙代乙支付的租金
    • D、若甲拒绝受领丙代乙支付的租金,丙可向公证机关提存

    正确答案:D

  • 第8题: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3年。房屋出租1年后,甲欲将该房屋卖给丙,并通知乙,乙表示不买。甲便将该房屋卖给了丙,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丙对乙提出的下列请求合法的是()。

    • A、请求立即搬出
    • B、提高房屋租金
    • C、缩短房屋租期
    • D、请求向自己交付租金

    正确答案:D

  • 第9题:

    甲父去世时留有一套商品房,甲为唯一继承人。甲父去世不久,甲因急需用钱,遂将该房屋出卖给好友乙,并答应待将房屋过户给自己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合同签订后,乙交付了房款,甲将房屋交给乙,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后甲因做生意亏损,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谎称房屋仅出租给乙,并将房屋过户给了丙。丙去找乙要求交房时与乙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该房屋所有权属于乙
    • B、该房屋所有权属于丙
    • C、甲与丙所签订合同为效力未定合同
    • D、甲与乙所签订合同为有效合同

    正确答案:B,D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将房屋出租给丙后,甲又将该房屋抵押给乙,乙因行使抵押权而拍卖房屋给丁,则 ( )
    A

    原租赁合同无效

    B

    若经丁的同意,丙可以继续承租

    C

    “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仍可被适用

    D

    丙无权继续承租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5年,双方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半年后,甲隐瞒已经出租给乙的事实,将房屋出卖给丙,并给丙办理了过户登记。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乙有权主张甲、丙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B

    乙有权自知道甲出卖给丙的事实之日起15日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C

    乙有权主张甲、乙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对丙继续有效

    D

    丙购买房屋后有权请求乙搬离该房屋,乙可对甲主张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租期1年,在租期未满时,甲将该房屋出售给丙,于是甲通知乙,在租期期满的时候将房屋收拾后给丙。甲、丙之间对房屋的交付方式为()。
    A

    直接交付

    B

    简易交付

    C

    指示交付

    D

    占有改定


    正确答案: C
    解析: 指示交付是指当事人在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时,如果该动产已经由第三人占有,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新的权利人,来代替物的实际交付。

  • 第13题: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5年。半年后,甲通知乙欲出售该房屋,20天内乙未表态,甲遂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乙有权( )。

    A.主张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B.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C.主张租赁合同对丙继续有效

    D.主张优先购买权


    参考答案:C?

  • 第14题:

    甲与乙口头协商,甲将房屋出租给乙使用,租赁期为2年。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参考答案:C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第15题:

    甲将一套自有房屋出租给乙,租期5年,双方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半年后,甲将该套房屋给丙设立抵押权借款500万,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两年后,借款到期,甲无力偿还债务,甲、丙双方协议以房屋抵债,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但未通知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乙可以主张丙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B、丙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丙可以要求乙搬离房屋
    C、甲、丙协议以房屋抵债,并未侵犯乙的优先购买权
    D、甲、丙协议以房屋抵债,无须通知乙

    答案:A
    解析:
    《物权法》第190条:“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0条:“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因此,先抵押后出租的房屋租赁合同,在抵押权实现导致房屋所有权变动的,不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先出租后抵押,则仍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本题属于现出租,后抵押,因此乙仍然可以主张买卖不破租赁,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1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2条:“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租赁房屋偿还债务,仍应当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仍享有优先购买权,故C选项,错误;D选项,错误。

  • 第16题:

    甲将一套自有房屋出租给乙,租期5年,双方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半年后,甲将该套房屋给丙设立抵押权借款500万,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两年后,借款到期,甲无力偿还债务,甲、丙双方协议以房屋抵债,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但未通知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乙可以主张丙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B.丙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丙可以要求乙搬离房屋
    C.甲、丙协议以房屋抵债,并未侵犯乙的优先购买权
    D.甲、丙协议以房屋抵债,无须通知乙

    答案:A
    解析:
    《物权法》第190条:“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0条:“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因此,先抵押后出租的房屋租赁合同,在抵押权实现导致房屋所有权变动的,不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先出租后抵押,则仍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本题属于现出租,后抵押,因此乙仍然可以主张买卖不破租赁,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1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2条:“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租赁房屋偿还债务,仍应当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仍享有优先购买权,故C选项,错误;D选项,错误。

  • 第17题: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5年。半年后,甲通知乙欲出售该房屋,但20天后乙仍未表态,甲遂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有权( )。

    A.主张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B.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C.主张租赁合同对丙继续有效
    D.主张优先购买权

    答案:C
    解析:
    (1)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本题中,甲已经通知乙,乙20天未表态,乙的优先购买权已经消灭,选项D不选。(2)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得主张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在本题中,甲已经通知乙,不存在侵害乙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不存在违约行为,选项B不选;即使甲侵害乙的优先购买权,乙也无权主张甲、丙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何况本案甲并无侵害乙优先购买权的行为,选项A不选。(3)不论优先购买权存不存在,“买卖不破租赁”制度是适用的,因此,承租人乙可以主张租赁合同对新房主丙继续有效,选项C正确。

  • 第18题:

    乙提出租赁甲的某房屋。甲正担心债权人强制执行该房屋,请乙帮忙,乙同意。甲与乙约定:“甲假装将该房屋出卖给乙,并登记在乙名下。”双方为此签订了书面买卖合同,并将房屋登记到乙名下。同时,甲、乙又达成口头约定:“甲将该房屋出租给乙,租金每月4000元(稍低于市场价格)。”三年后,甲、乙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以及租金的支付发生争执。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为甲
    • B、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乙
    • C、甲有权请求乙支付租金
    • D、甲无权请求乙支付租金

    正确答案:A,C

  • 第19题:

    下列哪一情形,甲有权对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

    • A、甲的雇工误将乙的土地当成甲的土地种植了玉米,而乙预定三天后在该土地上盖房
    • B、甲向乙支付赌债50万元
    • C、甲将房屋出租给乙,月租金1000元,乙未经甲同意将房屋转租给丙,月租金1500元
    • D、甲影院放映电影Titanic时,乙逃票观看了电影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甲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租期1年,在租期未满时,甲将该房屋出售给丙,于是甲通知乙,在租期期满的时候将房屋收拾后给丙。甲、丙之间对房屋的交付方式为()。

    • A、直接交付
    • B、简易交付
    • C、指示交付
    • D、占有改定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3年。房屋出租1年后,甲欲将该房屋卖给丙,并通知乙,乙表示不买。甲便将该房屋卖给了丙,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丙对乙提出的下列请求合法的是()。
    A

    请求立即搬出

    B

    提高房屋租金

    C

    缩短房屋租期

    D

    请求向自己交付租金


    正确答案: B
    解析: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本题中,丙虽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甲与乙的租赁合同仍有效,即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丙无权更改合同条款,乙应向丙交付租金。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5年,乙经甲同意将房屋出租给丙,租期4年。乙经甲催告后,仍不向甲支付到期的第一年租金,外出躲债,几个月联系不上。丙见状,向甲提出代为清偿乙欠甲的到期租金。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未经乙同意,甲不得受领丙代为支付的租金

    B

    未经乙同意,丙代乙向甲支付租金后,丙对乙不享有追偿权

    C

    若甲欲收回房屋自用,甲有权拒绝受领丙代乙支付的租金

    D

    若甲拒绝受领丙代乙支付的租金,丙可向公证机关提存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3年。房屋出租1年后,甲欲卖该房屋给丙并通知乙,乙表示不买。甲便将该房屋卖给了丙,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丙对乙提出的下列请求合法的是(  )。[2007年真题]
    A

    请求立即腾房

    B

    提高房屋租金

    C

    缩短房屋租期

    D

    请求向自己交付租金


    正确答案: D
    解析: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该条是对“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即在租赁物买卖的场合,租赁合同不受影响,对第三人继续有效,新的所有人必须尊重承租人使用权的原状。本题中丙作为房屋买受人,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在乙丙之间有效存在,丙仅仅是取代了甲在租赁合同中的地位,合同关于租金、期限的约定对丙有效,因此,丙只可以请求乙向自己交付租金。

  • 第24题:

    单选题
    甲、乙协议,若甲通过当年的司法考试,乙将房屋一套出租给甲。后乙欲将该房屋出租给出价更高的第三人,便运用不当手段阻碍甲参加考试,致使甲因不能到 考场参加考试而未通过当年的司法考试。据此,应认定甲乙之间的租赁关系( )
    A

    不成立

    B

    成立

    C

    为附期限的民事关系

    D

    条件不成立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