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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居间人所接受委托内容的不同,居间合同分为( )。

    A:指示居间合同
    B:民事居间合同
    C:商事居间合同
    D:二手房居间代理
    E:媒介居间代理

    答案:A,E
    解析:

  • 第2题:

    居间合同的效力


    正确答案: 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①一方当事人为他方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媒介的合同;②为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③委托人一方的给付义务的履行有不确定性;④主体具有特殊性.

  • 第3题:

    下列关于居间活动费用负担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必要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 B、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必要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 C、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必要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 D、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必要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正确答案:B,D

  • 第4题:

    根据居间人所接受委托内容的不同,居间合同可以分为()和房地产媒介居间合同。

    • A、房地产买卖居问合同
    • B、房地产代理居问合同
    • C、房地产有偿居间合同
    • D、房地产指示居间合同

    正确答案:D

  • 第5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居间合同双方当事人义务的论述中,错误的是(  )。
    A

    居间人有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的义务

    B

    居间人有忠实的义务

    C

    委托人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D

    居间人有负担居间活动的必要费用的义务


    正确答案: D
    解析: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有如下义务:①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的义务;②忠实义务。委托人有如下义务:①支付报酬;②支付居间活动的必要费用。

  • 第6题:

    多选题
    根据居间人所接受委托内容的不同,居间合同可以分为()。
    A

    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

    B

    房地产代理居间合同

    C

    房地产有偿居间合同

    D

    房地产指示居间合同

    E

    房地产媒介居间合同


    正确答案: A,D
    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试论述承揽合同的效力。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主要义务。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试从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两者关系的角度,论述劳动合同的法律性质。

    正确答案: 1.首先,劳动合同关系与民事合同关系存在着诸多明显的区别:
    (1)民事合同关系的双方主体可以是各种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而劳动合同关系的双方主体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2)民事合同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为完全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相互之间没有隶属性;而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则既有平等性,又有隶属性。
    (3)民事合同关系在通常情形下要么是财产关系,要么是人身关系,一般不能是二者的统一体;而劳动合同关系则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性质。这也就意味着在原有的民事合同体系内,确实已难以包容与民事合同具有不同特征的劳动合同。
    其次,以强调“意思自治”、形式平等为基本特征的民事合同,其订立和履行方式等均难以改变劳动者在现实劳动关系中的弱者身份,难以实现追求实质平等、体现“社会妥当性”等全新的法治社会价值目标。于是,国家动用公权力介入并干预原先属于私法自治范畴的劳动合同领域,以保护弱者权益,践行“社会正义”的法治理念。国家这种公权力的介入和干预所采用的主要方式有:
    (1)发布实施劳动基准(最低劳动标准)。
    (2)颁布实施强行性规范。
    (3)一定范围内用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在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直接分配权利和义务。
    (4)实施劳动监察。
    总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只有在不与劳动基准和强行性规范相抵触的情形下,始受到法律的肯定性评价及其相应的保护。由此可见,劳动合同已不是一种完全私法意义上的合同,而是一种在“契约自由”原则基础上渗透了国家公权力必要干预的、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的合同。这种干预是国家基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者的身份,在劳动法的“劳动者权利本位、用人单位义务本位”的思想指导下所实施的,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劳动关系的具体平等、结果平等和实质平等,使双方的利益格局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当然,并不能否认,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有着极为紧密的渊源关系,民事合同的一些基础理论和基本原理仍然可以在劳动合同制度中得以适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试述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信托合同的异同。

    正确答案: 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信托合同,都是一方为他方办理一定事务的合同,都属于提供劳务性质的合同,但它们有明显的区别:
    (1)居间合同的居间人,只是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时,是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活动,办理事务的后果直接归于委托人,在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受托人处于经办人(代理)的地位,委托人才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信托合同的信托人是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办理委托事务时,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办理事务的后果是间接地不是直接地归于委托人。
    (2)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这种行为本身并不发生法律后果;委托合同的受托人是按委托人的要求,实施特定的有法律意义的事务:信托合同的信托人则是按委托人的要求,从事购销、寄售等特定的法律行为。
    (3)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但居间人只能在居间活动成功时获得报酬;委托合同是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信托合同都是有偿合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居间合同的特征有()
    A

    居间人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

    B

    居间人居介绍人地位

    C

    居间合同具有诺成性

    D

    居间合同具有非要式性

    E

    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居间合同的效力

    正确答案: 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①一方当事人为他方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媒介的合同;②为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③委托人一方的给付义务的履行有不确定性;④主体具有特殊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试论述租船合同条款的分类及各自的效力


    正确答案: 一般分为三类,条件条款、保证条款和中间条款
    A.条件条款。指那些与是否能实现签订合同的商业目的的关系最为密切的条款。如果合同中没有列入这些条款,或合同中虽列入但未被履行,或一方擅自取消,就会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一方违反条件条款,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对于条件条款的判断标准主要是(1)成文法中明确规定(2)合同中明确指出是条件条款(3)根据合同条款、合同背所表示的双方的意图确定,例如:船名、船型、船舶位置、船级等。
    B.保证条款。指一方违反或撤销不至影响合同商业目的的条款。违反保证条款,另一方只能请求损害赔偿而不能借此解除合同。其判定标准主要根据合同条款的措词和当事双方的意图,一般程租中的安全港条款和装卸时间条款等,以及期租中的航速、燃油消耗、维修保养条款和有关交还船时剩余燃料、淡水数量及作价转让办法的规定等都属于保证条款。
    C.中间条款介于条件条款和保证条款之间的条款。如果违反的话,视违反程度如何,确定是否能解除合同。一般认为保证船舶适航的条款属于中间条款。
    D.由于各国法律规定不一,对于一个条款究竟应属于哪一类条款的判定,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例如,英国法就认为期租中的航速、包装容积和载重吨条款等属于中间条款,而美国法则认为属于保证条款,故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第14题:

    居间合同的特征有() 

    • A、居间人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
    • B、居间人居介绍人地位
    • C、居间合同具有诺成性
    • D、居间合同具有非要式性
    • E、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

    正确答案:A,B,C,D,E

  • 第15题:

    关于我国的居间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居间合同是双务合同
    • B、指示居间中居间人的报酬一般由委托人支付
    • C、媒介居间中居间人的报酬一般是由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共同支付
    • D、我国合同法中的居间是民事居间,并非商事居间

    正确答案:D

  • 第16题:

    问答题
    简述居间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正确答案: (1)居间合同的概念。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居间合同中,接受委托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2)居问合同的特征。①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和不要式合同。②居间合同是以促使一合同成立为目的的合同。③居间人的权利实现具有不确定性。④居间人不以他人名义或以自己名义代为订约,此与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均有所不同,但应允许居间人兼为代理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7题:

    问答题
    什么是居间合同?

    正确答案: 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的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试论述租船合同条款的分类及各自的效力

    正确答案: 一般分为三类,条件条款、保证条款和中间条款
    A.条件条款。指那些与是否能实现签订合同的商业目的的关系最为密切的条款。如果合同中没有列入这些条款,或合同中虽列入但未被履行,或一方擅自取消,就会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一方违反条件条款,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对于条件条款的判断标准主要是(1)成文法中明确规定(2)合同中明确指出是条件条款(3)根据合同条款、合同背所表示的双方的意图确定,例如:船名、船型、船舶位置、船级等。
    B.保证条款。指一方违反或撤销不至影响合同商业目的的条款。违反保证条款,另一方只能请求损害赔偿而不能借此解除合同。其判定标准主要根据合同条款的措词和当事双方的意图,一般程租中的安全港条款和装卸时间条款等,以及期租中的航速、燃油消耗、维修保养条款和有关交还船时剩余燃料、淡水数量及作价转让办法的规定等都属于保证条款。
    C.中间条款介于条件条款和保证条款之间的条款。如果违反的话,视违反程度如何,确定是否能解除合同。一般认为保证船舶适航的条款属于中间条款。
    D.由于各国法律规定不一,对于一个条款究竟应属于哪一类条款的判定,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例如,英国法就认为期租中的航速、包装容积和载重吨条款等属于中间条款,而美国法则认为属于保证条款,故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居间合同法律特征的论述中,正确的包括(  )。
    A

    居间合同是提供服务的合同

    B

    居间合同具有居间性

    C

    居间合同是无偿合同

    D

    居间合同是诺成合同


    正确答案: A,B
    解析:
    居间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①居间合同是提供服务的合同;②居间合同具有居间性;③居问合同是有偿合同;④居间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居间合同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正确答案: 委托合同:
    (1)合同的性质是提供服务;
    (2)诺成、非要式性;
    (3)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4)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
    (5)委托事项的范围由委托人确定;
    (6)受托人既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也可以自己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
    行纪合同:
    (1)行纪合同的性质是提供服务;
    (2)行纪合同调整范围的限定性(主体资格应依法批准、标的的范围特定);
    (3)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
    (4)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从事贸易活动。
    居间合同:
    (1)居间人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
    (2)居间人居介绍人地位;
    (3)居间合同具有诺成性、非要式性;
    (4)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居间合同的特征。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下列属于居间合同特征的是( )
    A

    居间合同为双务合同

    B

    居间合同为有偿合同

    C

    居间合同为诺成合同

    D

    居间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E

    居间合同的报酬给付具有不确定性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