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勘察、设计单位
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
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勘察、设计单位
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施工单位
第1题:
本题考察的内容为建设工程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应当首先进行的程序。课本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据此,产权所有人依法应当首先进行的程序是C。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谋建筑工程超过设计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后,产权所有人()。
第8题:
原勘察、设计单位
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
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勘察、设计单位
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施工单位
第9题:
可以继续使用
必须组织报废拆除
应组织施工单位加固、维修和补强
应委托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提出加固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第10题:
可以继续使用
必须组织报废处理
应组织施工单位加固.维修和补强
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提出加固措施,重新界定使用限期
第11题:
勘察、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12题:
工程质量监督单位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单位
监理单位
勘察、设计单位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第20题:
经过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后,必须在设计文件中重新界定使用期
建设工程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原勘察、设计单位鉴定
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的,需经原施工企业进行加、维修和补强
不经鉴定、加固等而违法继续使用造成损失的,由产权所有人和原施工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第21题: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制定技术加固措施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进行加固、维修和补强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重新界定使用期
第22题:
承包方将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再转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承包方将承包的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设计转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承包方将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承包方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后,将建设工程主体部分勘察、设计以外的其他部分转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第23题:
委托勘察、设计单位制订技术加固措施
委托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进行加固、维修和补强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
申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鉴定
第24题:
经过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后,必须在设计文件中重新界定使用期
建设工程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原勘察、设计单位鉴定
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的,需经原施工企业进行加固、维修和补强
不经鉴定、加固等而违法继续使用造成损失的,由产权所有人和原施工企业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