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法律如何保护军婚?”相关问题
  • 第1题:

    什么是破坏军婚罪?


    正确答案: 《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236条是关于强奸罪的规定。

  • 第2题:

    法律如何保护老年人的房产权益?


    正确答案: 房产权除所有权外还包括房屋租赁、使用和居住权。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3条对涉及老年人的住房问题作了规定:
    (1)赡养人应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2)老年人自有的或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3)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 第3题:

    什么是重婚罪、破坏军婚罪?它们各自的主要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和区分这两种犯罪?


    正确答案: 重婚罪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关系。
    2、客观方面表现为人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已有配偶而又与第三者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结婚。破坏军婚罪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
    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特征:
    1、客体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家庭关系。
    2、客观方面表现为同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
    区别
    1、犯罪的直接客体不同。破坏军婚罪侵犯的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家庭关系;重婚罪侵犯的是一般婚姻家庭关系。
    2、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破坏军婚罪表现为民居和结婚两种行为形式。;重婚罪仅表现为结婚行为,而不包括同居行为。
    3、法定刑轻重不同。破坏军婚罪的法定刑重于重婚罪的法定刑。

  • 第4题:

    如何理解作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客体的物?


    正确答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中作为客体的物,是指表现为自然的物的各种环境要素。就是说这些自然物必须是人们可以影响和控制的、具有环境功能的自然物。前面提到的某些环境要素,如太阳,对人类来说至关重要,但引人的行为不能影响和控制,它就不能成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某些珍稀动物,在它们脱离自然界失去环境功能时,如动物园和马戏团里的熊猫、老虎,也不再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而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某些可以作为财产权利对象的自然物如土地、森林、草原、山脉、矿藏、水流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能由国家或集体拥有所有权,而不能成为私人财产权的客体;还有一些作为环境要素的自然物,如空气、光照、风力等,只能作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而不能作为具有财产权内容的法律关系如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 第5题:

    破坏军婚罪


    正确答案: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 第6题:

    多选题
    革命根据地婚姻法立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A

    一夫一妻

    B

    孝敬公婆

    C

    男女平等

    D

    婚姻自由

    E

    保护军婚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名词解释题
    破坏军婚罪

    正确答案: 是指明知时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论述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死者生命痕迹保护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 尊重死者生命痕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国家和社会采取各种手段保护死者生命痕迹。如史学工作、文物保护和道德舆论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法律保护手段则是其中一种必要的手段,如《文物保护法》第2条规定:“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受国家保护。”而文物,主要是已故社会成员个人或集体的生命痕迹;又如《继承法》对遗产之继承作了规定。这种法律保护一方面是依法保护继承人及其他法定权利人的民事权利,另一方面也是以法律的方式表达对死者生前遗愿的尊重;再如《著作权法》规定无限期保护死者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及有限期保护著作权人的继承人及其他法定权利人享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应当理解为对已故著作权人的生命痕迹(著作及所包含的思想内容)的法律保护。
    我们认为,应该设立一种新的、明确的、独立的民事法律关系来保护死者的生命痕迹,这种民事法律关系不依附于死者生前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不是对死者生前民事权利的延伸保护。
    其构成如下:
    (1)死者生命痕迹保护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参照《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5条的规定,将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规定为这一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任何民事主体(包括近亲属,也包括自然人以外的民事主体)均为义务主体。死者不能成为该法律关系的主体或所谓的“拟制主体”,由人民检察院直接提起死者生命痕迹保护的民事案件公诉,尚无法律依据;
    (2)死者生命痕迹保护法律关系的内容。死者生命痕迹保护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定权利主体保护死者生命痕迹免受侵害和在受到侵害后进行救济的权利,以及义务主体不得侵害死者生命痕迹的义务。这里的权利,不是死者的民事权利,也不是死者的近亲属从死者处继承过来的权利,而是法律直接赋予死者近亲属的一项民事权利。义务主体的义务,也不是对死者的义务,而是法律直接规定社会公众应当承担的一项义务;
    (3)死者生命痕迹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死者生命痕迹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该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死者生命痕迹。产生死者生命痕迹保护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是自然人的死亡事件。
    《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建议在未来的《民法典》中明确规定,死者的近亲属有保护死者遗体(含器官和其他部分)、姓名、肖像、名誉、隐私、荣誉等生命痕迹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民事主体由于过错侵害死者上述生命痕迹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向死者近亲属赔礼道歉;同时造成近亲属精神痛苦的,应赔偿精神损失。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作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客体的物?

    正确答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中作为客体的物,是指表现为自然的物的各种环境要素。就是说这些自然物必须是人们可以影响和控制的、具有环境功能的自然物。前面提到的某些环境要素,如太阳,对人类来说至关重要,但引人的行为不能影响和控制,它就不能成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某些珍稀动物,在它们脱离自然界失去环境功能时,如动物园和马戏团里的熊猫、老虎,也不再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而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某些可以作为财产权利对象的自然物如土地、森林、草原、山脉、矿藏、水流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能由国家或集体拥有所有权,而不能成为私人财产权的客体;还有一些作为环境要素的自然物,如空气、光照、风力等,只能作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而不能作为具有财产权内容的法律关系如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什么是军婚?

    正确答案: 军婚是指配偶中的一方或者双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类型。所谓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特别需要说明的是,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填空题
    明知是()的配偶而与之()或者()的,构成破坏军婚罪。

    正确答案: 现役军人,同居,结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我国法律是如何保护母亲对子女的监护权的?

    正确答案: 监护人是指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依法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监护权是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地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权利。
    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但现实生活中,常发生父方亲属干涉母亲监护权的情况。为维护妇女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妇女权益保障法还特别规定,父亲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母亲的监护权任何人不得干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我国法律是如何保护母亲对子女的监护权的?


    正确答案: 监护人是指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依法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监护权是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地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权利。
    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但现实生活中,常发生父方亲属干涉母亲监护权的情况。为维护妇女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妇女权益保障法还特别规定,父亲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母亲的监护权任何人不得干涉。

  • 第14题:

    明知是()的配偶而与之()或者()的,构成破坏军婚罪。


    正确答案:现役军人;同居;结婚

  • 第15题:

    我国《集体合同规定》对集体协商代表的法律保护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集体协商代表(以下统称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1/3。首席代表不得由非该单位人员代理。用人单位协商代表与职工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

  • 第16题:

    论述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死者生命痕迹保护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尊重死者生命痕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国家和社会采取各种手段保护死者生命痕迹。如史学工作、文物保护和道德舆论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法律保护手段则是其中一种必要的手段,如《文物保护法》第2条规定:“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受国家保护。”而文物,主要是已故社会成员个人或集体的生命痕迹;又如《继承法》对遗产之继承作了规定。这种法律保护一方面是依法保护继承人及其他法定权利人的民事权利,另一方面也是以法律的方式表达对死者生前遗愿的尊重;再如《著作权法》规定无限期保护死者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及有限期保护著作权人的继承人及其他法定权利人享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应当理解为对已故著作权人的生命痕迹(著作及所包含的思想内容)的法律保护。
    我们认为,应该设立一种新的、明确的、独立的民事法律关系来保护死者的生命痕迹,这种民事法律关系不依附于死者生前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不是对死者生前民事权利的延伸保护。
    其构成如下:
    (1)死者生命痕迹保护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参照《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5条的规定,将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规定为这一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任何民事主体(包括近亲属,也包括自然人以外的民事主体)均为义务主体。死者不能成为该法律关系的主体或所谓的“拟制主体”,由人民检察院直接提起死者生命痕迹保护的民事案件公诉,尚无法律依据;
    (2)死者生命痕迹保护法律关系的内容。死者生命痕迹保护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定权利主体保护死者生命痕迹免受侵害和在受到侵害后进行救济的权利,以及义务主体不得侵害死者生命痕迹的义务。这里的权利,不是死者的民事权利,也不是死者的近亲属从死者处继承过来的权利,而是法律直接赋予死者近亲属的一项民事权利。义务主体的义务,也不是对死者的义务,而是法律直接规定社会公众应当承担的一项义务;
    (3)死者生命痕迹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死者生命痕迹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该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死者生命痕迹。产生死者生命痕迹保护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是自然人的死亡事件。
    《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建议在未来的《民法典》中明确规定,死者的近亲属有保护死者遗体(含器官和其他部分)、姓名、肖像、名誉、隐私、荣誉等生命痕迹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民事主体由于过错侵害死者上述生命痕迹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向死者近亲属赔礼道歉;同时造成近亲属精神痛苦的,应赔偿精神损失。

  • 第17题:

    革命根据地婚姻立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 A、婚姻自由
    • B、一夫一妻
    • C、男女平等
    • D、保护军婚
    • E、保护妇女儿童

    正确答案:A,B,C,D

  • 第18题:

    问答题
    法律如何保护军婚?

    正确答案: 法律对军婚的保护主要体现在离婚上,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必须要经过军人的同意。但不能机械地理解为只要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该婚姻就可以永久维持下去。法律规定,在“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军婚也是可以离的。所谓“军人一方的重大过错”通常包括:(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其他重大过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多选题
    革命根据地婚姻立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A

    婚姻自由

    B

    一夫一妻

    C

    男女平等

    D

    保护军婚

    E

    保护妇女儿童


    正确答案: A,E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什么是重婚罪、破坏军婚罪?它们各自的主要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和区分这两种犯罪?

    正确答案: 重婚罪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关系。
    2、客观方面表现为人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已有配偶而又与第三者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结婚。破坏军婚罪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
    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特征:
    1、客体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家庭关系。
    2、客观方面表现为同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
    区别
    1、犯罪的直接客体不同。破坏军婚罪侵犯的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家庭关系;重婚罪侵犯的是一般婚姻家庭关系。
    2、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破坏军婚罪表现为民居和结婚两种行为形式。;重婚罪仅表现为结婚行为,而不包括同居行为。
    3、法定刑轻重不同。破坏军婚罪的法定刑重于重婚罪的法定刑。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法律如何保护华侨回国定居的权益?

    正确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回国定居的华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安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将保护军婚作为婚姻立法的一项特殊原则,始于()
    A

    《中华民国民法》

    B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

    C

    《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

    D

    《晋察冀边区婚姻条例》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法律如何保护老年人的房产权益?

    正确答案: 房产权除所有权外还包括房屋租赁、使用和居住权。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3条对涉及老年人的住房问题作了规定:
    (1)赡养人应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2)老年人自有的或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3)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什么是破坏军婚罪?

    正确答案: 《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236条是关于强奸罪的规定。
    解析: 暂无解析